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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中国传统核心价值观融于中华传统道德体系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和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中华传统美德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正心诚意、格物致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把中国传统道德贯穿到每一个中国人的自身、家庭、社会、国家等各个方面,是中华传统道德的显著特征。中华传统道德的核心范畴就是“仁义礼智信”的中华传统核心价值观,它贯穿于中华传统道德的整个发展历程,贯穿于中国传统道德体系之中。中华传统美德和中国传统核心价值观重视整体利益价值的追求,重视道德规范的践行,重视个人道德品质的锤炼,形成了自己独特而完整的价值体系和规范体系。

1.区分“传统道德”与“传统美德”

我们今天讲中华传统美德,首先要注意区分“传统美德”和“传统道德”这两个概念。我们说祖先给我们留下的东西,并不都是好的。在“传统道德”当中,既有精华,也有糟粕。精华,就是我们所说的传统美德,是应该继承和弘扬的;糟粕,就是那些落后、过时的道德遗产,是应该批判和抛弃的。

比如,“忠孝节义”是中国古代社会倡导的四大道德准则,“所主人间忠臣、孝子、义夫、节妇事也”,认为“民知有忠孝节义,不知妄作邪为”,但其中的精华与糟粕,就是非常明显的,需要我们辩证分析。比如说“忠”这一传统道德。在中华传统文化和传统道德中,“忠”这一道德范畴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中国古代典籍《忠经》说:“天下至德,莫大乎忠”“忠也者,一其心之谓也”。所谓“忠”,是指人对天地、真理、信仰、职守、国家及他人等都至公无私、始终如一、尽心竭力的道德要求,常指尽心竭力、严肃认真、出自内心、诚挚无私等。中国传统核心价值观和传统道德对“忠义”极力赞美,自《汉书》后,历朝史书都设有《忠义传》,认为要从“忠、信、贞”这三个方面为君主谋划,危难时刻捍卫国家利益,这是忠心;面对困难不放弃职守,这是诚信;为国家大局而舍生忘死,这是坚贞。“忠、信、贞”就是“道义”。

谈起“忠”,我们会想到历史上忠于国家、萦怀民族大义、心系百姓安危以天下为己任的许多名臣、清官和爱国将士,如屈原、霍去病、张骞、苏武、诸葛亮、魏徵、杜甫、白居易、陆游、范仲淹、包拯、岳飞、文天祥、于谦、林则徐等,一直为后人所传颂。但我国古代讲“愚忠”,这就过犹不及了。比如所谓的“君为臣纲”“忠臣不事二主”“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不仅成为臣子不得不执行的命令,而且还要臣子心甘情愿、感激涕零地去死。“愚忠”就是愚昧的忠实,不计后果,不想原因,不衡量利弊,只知道按照命令去做某事,没有自己的想法。

再比如说“孝”这一传统道德。中国古代儒家经典如《孝经》等高度肯定“孝”是上天所定的道德规范,认为“孝”是“天之经也,地之义也,人之行也”,并根据不同人的身份规定了行“孝”的不同内容。如说天子是“受命之君”,所以才称“天子”,天子应该把“上天”当作父亲,以“孝”道侍奉天,应率民事天行“孝”。因此,天子之“孝”被认为是“天意之所予”,要求“爱敬尽于其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诸侯之“孝”则要求“在上不骄,高而不危;制节谨度,满而不溢”。卿大夫之“孝”要求是“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口无择言,身无择行”。百姓之“孝”要求“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君主可以用“孝”治理国家,诸侯、卿大夫和老百姓能够用“孝”立身理家。中国传统道德十分重视做人儿女要“孝顺”,这是对的,但是中国古代《孝经》甚至讲“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二十四孝图》甚至主张“埋儿奉母”等,中国古代父母甚至把子女当成私有财产,卖儿卖女等,显然又有不少封建糟粕的东西。

再比如“节”这一传统道德。在中国宋代以前,“节”这一道德,主要指一个人的节性(节制性情)、节矜(节制约束而又刚毅坚强)、节义(节操与义行)、节敬(节仪)、节孝牌坊(古时经官府奏准为表扬节妇孝女而立的牌坊)、节介(志节操守)、节概(志节气概)等,指气节、节操、节制、节约、节俭和礼节等。但在宋代以后,“节”这一道德又过于强调妇女的贞节、守节、节妇问题,甚至要求非常年轻的妇女夫死不改嫁而终生守节,要求“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三从四德”“从一而终”“一女不侍二夫”,认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寡妇改嫁就是失节。为夫殉节的烈女,据《新唐书》记载和统计在唐代仅有47人,据《宋史》记载和统计在宋代仅为43人,然而到明代据《明史·烈女传》记载和统计则上升到276人,而且还只是“存其什一”,未入传者不可胜计,至于“著于实录及郡邑志者”更是“不下万余人”。至清代,妇女殉节的风气更是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据《山西通志》的不完全统计,该志的“烈女录”记载该省贞烈之女在元代以前仅有几人,元代增至25人,明代则增至677人,清代(从顺治到光绪)更是上升到1830人。据另一部地方志《福建通志》不完全统计,该志的“列女传”记载该省唐至宋殉节者只有26人,元代为12人,明代则猛增至679人,清代更是高达5603人。越来越多的妇女成为封建礼教的牺牲品。

再比如说“义”这一传统道德。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义”是一个含义极广的道德范畴,本指公正、合理而应当做的,谓天下“合宜之理”。先秦思想家管子把“义”放在十分重要的道德位置,看作是“国之四维”——“礼义廉耻”之一,“何谓四维?一曰礼,二曰义,三曰廉,四曰耻”,认为“四维不张,国乃灭亡”。“义”的本义是指“适宜”,即合宜的行为与语言,又表示合乎正义、道理、公正、公平等。然而,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义”德又被推至朋友、人与人之间的行为,如“义重如山”“哥们义气”“情深义重”等,乃至包括劫富济贫、打家劫舍、有仇必报、拜把子等含义和行为。“哥们义气”强调“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和对方称兄道弟,为朋友“两肋插刀”,“士为知己者死”,“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比如我国历史上的许多农民起义,组织者大都离不开一个“义”字。在中国历史上,以“义”为纽带的组织,反映“义”字的事件、人物,可以说是充满史册。“义”既可以是民族大义、国家道义、革命大义,也可以是人伦之义、兄弟之义、朋友之义等。为大义者当一往无前、不计生死,为小义者要分清是非,选择最稳妥的办法解决。显然,我们今天应该辩证分析,有扬有弃。

在中华传统美德中,包含着大量积淀着中华民族深厚精神追求的道德规范,包含着许多符合人类社会道德发展要求的道德精髓,与人类社会道德发展的方向相一致,符合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具有超越时空、跨越国度的永恒魅力,是中华民族的标志性特征和传家宝。

2.中华传统道德的结构体系

中华传统道德内容非常丰富,博大精深。同时,中华传统美德有一个最大特点,就是注重整体性、整体利益对个体、个人提出的道德价值和道德要求。从这一特点出发,我们可以从家庭、社会、国家、世界、自然等方面来概括、提炼中华传统美德的丰富内容。中华传统道德主要从“修身”“齐家”“治国”等几个方面强调道德的重要作用和建构道德规范体系,认为从“修身”“齐家”到“治国”乃至“平天下”,是一个一脉相承、相辅相成、层层递进的道德发展过程,“修身”的目的是“齐家”,“齐家”的目的又在于“治国”。儒家经典《大学》说:“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所谓“修身”,是指通过个人的道德修养而形成的个人应该具备的道德品质和应该遵循的道德规范。

在个人修身方面,中华传统道德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要求把关于“齐家”“治国”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落实到个人的道德品质和理想人格上,通过修身为本、践履躬行,使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例如,在个人道德品德方面,强调志向高远,追求君子人格、圣贤人格,崇尚“仁者爱人”“见利思义”“见贤思齐”“浩然之气”“朝闻道,夕死可矣”,主张刚正不阿、自强不息、重德贵义、律己修身,等等;在理想人格方面,强调追求至善至圣、刚健有为、内圣外王,崇尚“既仁且智”“从善如流”“知行合一”“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等等。

在家庭道德方面,中华传统文化把家庭看作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提出了一系列以“齐家”为指向的家庭道德规范,如父慈子孝、长幼有序、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兄友弟恭、男尊女卑、夫唱妇随、勤俭持家、邻里和谐,崇尚“百善孝为先”“家和万事兴”等。

在“治国”道德方面,用古话说就是为人处世之道,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包括公共道德、职业道德、国际道德、生态道德等。在公共道德方面,强调诚实守信、互助友爱、与人为善、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成人之美、礼貌谦让、社会和谐,崇尚“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等;在职业道德方面,强调勤政爱民、秉公执法、讲求公正、公平交易、尊师重教、勤劳敬业、救死扶伤、精益求精等,尤其重视职业道德在国家道德规范的要求上,强调国家和民族大义,为政要清正廉洁、亲民爱民,崇尚“天下为公”“为政以德”“精忠报国”“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等;在国际道德方面,强调民族之间要以德服人、爱好和平、睦邻友好,注重民族气节,崇尚“天下一家”“协和万邦”“讲信修睦”“和为贵”“世界大同”等;在生态道德方面,强调敬畏自然、无为而为、道法自然、向自然学习、与自然和谐相处,崇尚“天人合一”“民胞物与”“仁民爱物”,等等。

从上述这些道德规范和要求中,可以看到中华传统美德的内容是非常丰富的,包括方方面面。中国历史悠久,有着丰富的传统道德遗产,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能够相媲美。传说早在尧舜时代就有了道德“五教”,据《尚书·尧典》记载,考虑到当时“百姓不亲,五品不逊”,舜任命契担任司徒,要求契“敬敷五教”。所谓“五教”,就是后人所解释的“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道德的功用是教人如何做人,即约束人、塑造人,做完美的人。我国先民处在农耕宗法型社会,人们考虑最多的,就是如何做人,如何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

从《左传》看,春秋时就已经提出了做人的“六顺六逆”。“六顺”是指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六逆”则指“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当时还提出了规范社会伦理关系的一些道德范畴。据记载:“君令而不违,臣共而不贰;父慈而教,子孝而箴;兄爱而友,弟敬而顺;夫和而义,妻柔而正;姑慈而从,妇听而婉。”(《左传·昭公二十六年》)也就是说,在当时就提出了正确处理君臣、父子、兄弟、夫妇和姑嫂之间关系的一系列道德要求和行为规范,即“君懿臣恭、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妇听”,指明了不同身份的人要遵守不同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

儒家、墨家、法家都对中华传统道德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以孔子、孟子为代表的儒家学派建构了一套完整的伦理道德规范体系。孔子是春秋末期著名思想家、教育家,儒家学派创始人,他的《论语》,是一部讲做人的百科全书,提出了智仁勇、仁义礼智、智勇忠信、忠恕孝悌、恭宽信敏惠、温良恭俭让等一系列道德观念,此外,还包括中庸、敬、爱、友、善、勇、廉、耻、聪等许多道德范畴。墨家的墨子也对如何处理好君臣、父子、兄弟等关系提出了相应道德规范。如“为人君必惠,为人臣必忠;为人父必慈,为人子必孝;为人兄必友,为人弟必悌”(《墨子·兼爱下》)。法家代表人物管仲则提出了“四维七体”的道德规范体系,所谓“四维”指“礼义廉耻”国之四维,“礼不逾节,义不自进,廉不蔽恶,耻不从枉”(《管子·牧民》);所谓“七体”是指孝悌慈惠、恭敬忠信、中正比宜、整齐撙诎、纤啬省用、敦蒙纯固、和协辑睦等七组道德范畴,这七个方面涉及非常广泛的内容,如果人人这样做,家庭一定和睦,社会一定安定。

汉朝学者贾谊对中国古代道德范畴作了比较全面的归纳。他在《新书·道术》中提出了56对道德范畴:慈嚚、孝孽、忠倍、惠困、友虐、悌敖、恭媟、敬嫚、贞伪、信慢、端趽、平险、清浊、廉贪、公私、正邪、度妄、恕荒、慈忍、洁汰、德怨、行污、退伐、让冒、仁戾、义懵、和乖、调盭、宽阨、裕褊、煴鸷、良啮、轨易、道辟、俭侈、节靡、慎怠、戒傲、知愚、慧童、礼滥、仪诡、顺逆、比错、 野、雅陋、辩讷、察旄、威圂、严软、任欺、节罢、勇怯、敢掩、诚殆、必怛。

贾谊在《新书·道术》中有一条对“德行”有较长、较集中的论述,是很有代表性的。他在列出“善”的正面德行之后,也列出了相反的“恶”的负面德行,正反相对、排列组合,形成了一整套道德范畴体系,如“兼覆无私谓之公,反公为私;方直不曲谓之正,反正为邪”等。其文如下:

曰:“请问品善之体何如?”对曰:“亲爱利子谓之慈,反慈为嚚。子爱利亲谓之孝,反孝为孽。爱利出中谓之忠,反忠为倍。心省恤人谓之惠,反惠为困。兄敬爱弟谓之友,反友为虐。弟敬爱兄谓之悌,反悌为敖。接遇慎容谓之恭,反恭为媟。接遇肃正谓之敬,反敬为嫚。言行抱一谓之贞,反贞为伪。期果言当谓之信,反信为慢。衷理不辟谓之端,反端为趽。据当不倾谓之平,反平为险。行善决衷谓之清,反清为浊。辞利刻谦谓之廉,反廉为贪。兼覆无私谓之公,反公为私。方直不曲谓之正,反正为邪。以人自观谓之度,反度为妄。以己量人谓之恕,反恕为荒。恻隐怜人谓之慈,反慈为忍。厚志隐行谓之洁,反洁为汰。施行得理谓之德,反德为怨。放理洁静谓之行,反行为污。功遂自却谓之退,反退为伐。厚人自薄谓之让,反让为冒。心兼爱人谓之仁,反仁为戾。行充其宜谓之义,反义为懵。刚柔得适谓之和,反和为乖。合得密周谓之调,反调为盭。优贤不逮谓之宽,反宽为阨。包众容易谓之裕,反裕为褊。欣熏可安谓之煴,反煴为鸷。安柔不苛谓之良,反良为啮。缘法循理谓之轨,反轨为易。袭常缘道谓之道,反道为辟。广较自敛谓之俭,反俭为侈。费弗过适谓之节,反节为靡。 勉就善谓之慎,反慎为怠。忠恶勿道谓之戒,反戒为傲。深知祸福谓之知,反知为愚。亟见窕察谓之慧,反慧为童。动有文体谓之礼,反礼为滥。容服有义谓之仪,反仪为诡。行归而过谓之顺,反顺为逆。动静摄次谓之比,反比为错。容志审道谓之 ,反 为野。辞令就得谓之雅,反雅为陋。论物明辩谓之辩,反辩为讷。纤微皆审谓之察,反察为旄。诚动可畏谓之威,反威为圂。临制不犯谓之严,反严为软。仁义修立谓之任,反任为欺。伏义诚必谓之节,反节为罢。持节不恐谓之勇,反勇为怯。信理遂惔谓之敢,反敢为掩。志操精果谓之诚,反诚为殆。克行遂节谓之必,反必为怛。凡此品也,善之体也,所谓道也。故守道者谓之士,乐道者谓之君子,知道者谓之明,行道者谓之贤。且明且贤,此谓圣人。”(《新书·道术》)

3.中华传统道德的核心范畴

贾谊《新书·道术》对我国古代道德范畴的阐发,可能是自先秦以来最详细的一份德目表,共列举了56项善恶、正负德行。这56对范畴基本包括了当时人们所认识到的美德和恶德,其中,这些美德德目对人们的道德认识、道德行为、道德品质所应具备的规范作出了详尽规定。这份德目表中比较重要的是:亲爱利子谓之慈,子爱利亲谓之孝,爱利出中谓之忠,期果言当谓之信,心兼爱人谓之仁,行充其宜谓之义,动有文体谓之礼,深知祸福谓之知,志操精果谓之诚。其中,最为重要的是“仁义礼信知”。

除了“仁义礼信知”外,在这些德目的基础上,后来也有人把它们综合如下。

“四维”:礼、义、廉、平。“五常”:仁、义、礼、智、信。“六行”:孝、友、睦、娴、任、恤。“六德”:知、仁、圣、义、中、和。“八德”有两个说法:一是朱熹提出的“朱子八德”,即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二是孙中山先生提出的“新八德”,即忠孝仁爱信义和平。

汉武帝时期,随着中国古代自然经济的深入发展和封建君主专制政治的逐步发展,汉武帝总结历史经验教训,高度重视道德的社会作用,采纳了董仲舒提出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治国之策。董仲舒通过对仁义礼智、仁义忠信、孝悌忠信等德目进行综合创新,提出了“仁义礼智信五常之道”,以推行教化、美善习俗、醇正民风。在公元79年的白虎观会议上,“五常”被确定为中国封建社会的意识形态。从此,董仲舒提出的“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仁、义、礼、智、信),就成为中国古代不可动摇的金科玉律。汉代《礼记》提出了“三从四德”观念。所谓“三从”,就是妇人“在家从父,适人从夫,夫死从子”;所谓“四德”,就是妇女在未嫁之前要学会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妇德指贞顺,妇言指辞令,妇容指仪态,妇功指女工。用今天的眼光来看,“三从”观念有它巨大的时代局限性,“四德”观念有一定的合理性。

中国古代还非常注重“十义”,这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说是人们遵循的核心价值观。中国传统社会十分注重人伦关系,“十义”被认为是“五伦”,双方调节“五伦”关系都要遵从不可疏忽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所谓“十义”,就是指君敬臣忠、父慈子孝、夫和妇从、兄友弟恭、朋谊友信等十种道德要求。《礼记·礼运》中提出了“十义”的具体规定:“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三字经》中也有种对“十义”的说法:“父子恩,夫妇从,兄则友,弟则恭,长幼序,友与朋,君则敬,臣则忠,此十义,人所同”。就是说父子之间要注重慈爱与孝顺、夫妻之间要和睦相处、兄长必须友爱弟弟、弟弟应该恭敬兄长和尊敬兄长、交往的时候一定要注意长幼尊卑次序、朋友相处应该相互讲究信义、君主要尊重臣子、臣子应该忠于君主等十组重要道德规范。

晚清大臣曾国藩也提出了一套道德规范体系,主张用传统道德维护社会秩序,阐发对忠、诚、恕、敬、廉、勤、俭、信、谦、慎等道德规范。

可见,尽管中国传统美德内容非常广泛,但基本上是对“仁义礼智信”五个德目的延伸或扩展。“仁义礼智信”五个德目源远流长、内涵丰富、自成体系、高度概括、简洁明了,是中华传统美德的核心价值理念。从内容上看,它用五个字浓缩了人们普遍认同的道德原则、道德规范和道德要求,易于得到广泛认可;它既有一般性的、适用于所有人的基本道德要求,又包含着较高层次的道德追求,便于人们身体力行。从形式上看,这五个字易记、易懂、易传,便于普遍推广。

当然,在今天看来这些德目良莠并存,其中不少德目的规范要求包含着封建落后的、腐朽的糟粕,并不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是有不少过时的东西,新时代必须加以具体分析和批判。所谓“中华传统美德”,主要是指中华民族发展史上具有跨越时空、超越国度、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那些道德规范和价值追求,在现代仍具有积极作用的那些德目。列宁曾说,即使在对抗的阶级社会里,也存在着“数百年来人们就知道的、数千年来在一切处世格言上反复谈到的起码的公共生活规则”。对待中华传统道德,我们既要看到其阶级性的一面,又要看到其公共性的一面,要适应社会发展的变化和时代精神的进步,去其糟粕,取其精华,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做到“古为今用”、“推陈出新”。 IUPhXTJV5/VvcD30cbcmIh0wfFM/G+a0Z+N1WjNG+XtZb/GyrlEoOop/2foZ0Z1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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