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到那位苍白的年轻绅士,我就忐忑不安。越回想那一架,回想起那位绅士一次次地仰面摔倒,回想起他红肿得厉害的脸,我就越相信一定会有人来找我复仇。我觉得我的脸上还沾着那位苍白的年轻绅士的血,法律会给他申冤的。我虽然对自己会被判处怎样的刑罚并不清楚,但也明白,乡下孩子四处闲晃,在上等人家的宅子里捣乱,撞倒勤奋用功的英国学子,这是自讨苦吃,必定要受到严惩。接连几天,我都躲在家里,必须出去跑个腿,也要先小心翼翼、战战兢兢地站在厨房门口张望一番,生怕郡里的狱卒扑上来。那位苍白的年轻绅士的鼻血弄到了我的裤子上,我只能趁着夜深人静洗掉罪证。那位苍白的年轻绅士的牙划破了我的手指关节,我绞尽脑汁,为这个要命的证据编出种种荒唐的解释,好在被押到法官面前时为自己开脱。
重返凶案现场的日子到了,我害怕得无以复加。伦敦会不会特地派来正义使者埋伏在大门口?赫薇逊小姐会不会因为我在她家里行凶而打算亲自惩罚我,会不会直起她裹着寿衣的身子,拔出手枪,把我打死?会不会有人收买了一众小伙子——一队雇佣军——藏在啤酒作坊里,随时准备一拥而上,把我给了结了?我倒十分信得过那位苍白的年轻绅士的品行,从未想过他会参与这些报复行动。在我的想象中,都是他那些行事鲁莽的亲戚所为,因为看到他脸上挂了彩,感觉家里人丢了脸,所以心有戚戚,愤愤不平。
但无论如何,赫薇逊小姐家不能不去,我最终还是去了。结果呢!上次打架的事竟然不了了之。没有以任何方式被提起,也没有在宅子里见到那位苍白的年轻绅士的身影。花园的门依然开着,我又进去找了一圈,甚至还走到那座独立住处的窗户前,往里面张望,没想到扑了个空,里面的窗板都拉上了,一片死气沉沉。我只能在决斗的那个角落里勉强辨认出年轻绅士曾经存在的痕迹。地上干涸的血迹就是他留下的,我用泥土盖上了,免得有人发现。
赫薇逊小姐的房间和放长桌的房间之间,由一段宽敞的楼梯平台连接,那儿摆着一张花园椅子,是那种轻便的轮椅,可以从后面推着走。我上次就注意到这张椅子放在那儿。从那天起,我就有了一份固定差事,每当赫薇逊小姐扶着我的肩膀走累了,她就会坐到轮椅上,由我推着在她的房间里绕圈子,再穿过楼梯平台,到对面的房间里绕圈子。我们一遍又一遍地重复这段旅程,有时候要一连走上三个小时。不知不觉间,我已数不清总共循环了多少次,因为从那天起,我们就说定了,我每隔一天就要在中午过去干这件差事,这样度过了至少八个月到十个月,其间的情况我现在就大概总结一下。
因为相处久了,赫薇逊小姐跟我说的话也多了,她问我学过什么、以后想做什么之类的问题。我告诉她,我以后大概要当乔的学徒。我还借题发挥,说自己一无所知,很想变得无所不知,只盼着她主动提出帮我实现这个愿望。可她非但没有,反倒似乎宁愿让我无知下去。除了每次一顿饭,她从来没有给过我一分钱,也没有给过我任何东西,甚至提都没提过要付给我工钱。
埃丝特拉每次都在,每次都是她送我进出,只是她再也没说过我可以亲她。有时候她对我冷冰冰的,爱搭不理,有时候她屈尊俯就,有时候她表现得熟络而亲昵,而有时候又会凶巴巴地说她恨我。赫薇逊小姐总会悄悄地,或者在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时候问:“皮普,她是不是越来越漂亮了?”听到我说是(事实如此),她就显得喜不自胜。每次我们玩牌时,赫薇逊小姐总在一旁看着,吝啬鬼似的不放过每一个能欣赏埃丝特拉心情的机会,不论喜怒哀乐。有时候,埃丝特拉的心情多变,反复无常,弄得我不知说什么好、做什么好,这时赫薇逊小姐就会宠溺地搂着她,在她耳边嘀嘀咕咕,听起来是在说:“把他们的心都伤透,你是我的骄傲,我的希望。把他们的心都伤透,别留情!”
乔打铁的时候常爱哼几句歌儿,哼得最多的就是那几句“老革
”。以这种方式崇拜守护神可不大恭敬,不过我看铁匠和老革的关系被这首歌展现得淋漓尽致。这首歌模仿的是打铁的节奏,所谓歌词,其实就是给念叨老革的圣名找个借口罢了。就像这样:伙计们哪一块儿敲——老革!一锤跟着一声咚——老革!使劲打啊使劲打——老革!大铁块啊叮当响——老革!火烧旺啊火烧旺——老革!火苗呼呼蹿上天——老革!轮椅出现不久后的一天,赫薇逊小姐突然不耐烦地挥挥手指,命令我说:“快,快,快!唱首歌吧!”命令来得出乎意料,我只好一边推着她散步,一边哼起了这支小曲儿。她听了很喜欢,也跟着唱起来,声音低沉,像在梦里吟唱一般。从那以后,一边散步一边唱歌就成了惯例,埃丝特拉也常常和我们一起唱。不过,即使我们三个人一起唱,歌声也总是轻飘飘的,在这所阴暗的老房子里,还不如一阵微风响亮。
在这样的环境中,我会变成什么样?我的性格怎么可能不受影响呢?每次从昏黄的房间走到日光之下,我的思绪也会如视线一样模糊,这也不足为奇吧?
也许我该把那位苍白的年轻绅士的事说给乔听,只可惜我之前因为气不过而一时信口开河,过后又跟乔坦白了实情,如此一来,若我再贸然谈起这位苍白的年轻绅士,乔十有八九会以为,他是那辆我胡扯出来的黑色天鹅绒马车上的乘客,所以我最终只字未提。还有,我从一开始就生怕别人议论赫薇逊小姐和埃丝特拉,日子久了,这种感情变得越来越强烈。我只对一个人推心置腹,那就是比迪。我把一切都告诉了可怜的比迪。至于我为什么自然而然地信任比迪,她又为什么对我说的每件事都格外关心,当时的我也不明原委,不过如今的我大概明白了。
这段时间里,厨房里总在开会议事,我满心的恼怒快要压不住了。珀布楚克那头蠢驴常常大晚上专程赶过来,跟姐姐讨论我的前途。我敢确信,要是我这双手能把他那辆马车上的轮辖弄下来,我绝不会有丝毫犹豫(直至今日,我依然不为拥有这样的想法而感到惭愧)。那个讨厌鬼死脑筋、麻木不仁,每每谈到我的前途,就非要把我弄到他跟前——仿佛我是他的实验品。我本来一声不响地坐在角落里,他却要把我从小凳子上拉起来(一般是揪着领子),拽到壁炉前,一副要把我烤了的架势,接着开口就是这么一段话:“好了,夫人,这小子就在这儿!这就是你手把手拉扯大的孩子。小子,把头抬起来,对手把手拉扯你长大的人,你得一辈子心存感恩。好了,夫人,就说说这小子吧!”接着,他还要胡乱拨弄我的头发——我先前已经提过,自打记事以来,我就从心底里抗拒此事,认为任何人都无权玩弄我。他让我站在他面前,还要扯着我的袖子不许我动:他迫使我摆出一副蠢相,也只有他自己的模样才能与之媲美。
接着,他就跟我姐姐一唱一和,猜测赫薇逊小姐的种种,猜测她会找我做些什么,会为我做些什么,一通胡说八道,常常气得我忍不住想哭,恨不得扑向珀布楚克,狠狠揍他一顿。他们说话的时候,姐姐一提到我,就一副在暗暗给我拔牙的架势;珀布楚克自诩是我的恩人,则坐在一旁以轻蔑的眼神审视我,就像我能飞黄腾达全靠他一手谋划,而他后悔给自己揽了这么一个无利可图的差事。
乔从来不掺和他们这些讨论。不过谈话间常常会牵扯到他,因为乔太太看出他不高兴我离开铁铺。当时我已经到了能给乔当学徒的岁数。每次乔把拨火棍放在膝头,若有所思地将它伸进下面的炉栅间拨炉灰,姐姐总是固执己见地把这个单纯的动作视作乔在表示反对,然后她就会一个箭步冲过去,抢过他手里的拨火棍,抓着他一阵摇晃,再把拨火棍收起来。这些讨论也总会走向让人极为恼火的结局。往往只是一瞬间,而且毫无来由,我姐姐哈欠打到一半,仿佛“无意间”瞧见我,下一秒便猛冲过来,嘴里嚷着:“行了!到此为止,赶紧睡觉去吧!我看这一晚上你也该闹够了!”这话听上去就像我苦苦哀求他们折磨我似的。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很久,我本以为还会持续更久,但有一天,赫薇逊小姐突然停下脚步,倚着我的肩膀,有点不悦地说:
“皮普,你的个子长了不少啊!”
我露出沉思的表情,想着最好以这种方式向她暗示这件事我恐怕也没法做主。
她当时没再说什么,可没过一会儿,她又停下脚步,看了我一眼,没过一会儿,又看了看我,然后她蹙起眉头,显得闷闷不乐。隔了一天,我又照例去陪她散步,等我扶着她在梳妆台旁边坐下后,她不耐烦地挥挥手指,叫我先别走。
“再跟我说一遍你那个铁匠的名字。”
“小姐,他叫乔·葛杰里。”
“你就是要跟这个师父当学徒?”
“是的,赫薇逊小姐。”
“你最好马上入行。你看葛杰里肯不肯带上你们的师徒契约,上这儿来一趟?”
我回答说,毫无疑问,他会感到荣幸之至。
“那让他来一趟吧。”
“赫薇逊小姐,什么时候来合适?”
“行了,行了!我根本不知道什么时候不时候的。让他尽早来吧,跟你一起过来。”
我晚上回到家,把话转达给了乔,我姐姐顿时“大发雷霆”,比以往哪次都吓人。她质问我和乔,是不是把她当成门口的擦鞋垫,可以随意踩踏?我们怎么敢这么对她?她想请问我们,难道她不配到这样的人家里做客吗?她连珠炮似的一通发问,最后抓起烛台朝乔扔过去,然后放声大哭起来,拿出簸箕——这一向是个坏兆头——把粗布围裙一套,开始了轰轰烈烈的大扫除。扫过一遍还不够,她又拿来水桶,拿出硬毛刷擦洗,我们俩被清出家门,只能站在后院里瑟瑟发抖。直到十点钟,我们才壮着胆子蹑手蹑脚地溜回屋内,姐姐见了乔便问,怎么当时不娶一个黑奴回家?可怜的乔没答话,只是站在一旁摸着络腮胡,垂头丧气地看着我,好像在表达,如果当初真的娶了黑奴,说不定比现在过得要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