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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珀布楚克先生住在集镇主街,进入宅子后那扑面而来的胡椒粉和面粉味坐实了这就是粮商、种子商府上。他的店里有好多小抽屉,我猜想他一定过得非常幸福;我瞄了两眼下层的一两个抽屉,看见里面放着绑好的棕色纸包,不禁好奇,要是哪天天气好,里面的花籽、球茎会不会冲破牢笼,争相绽放。

我冒出这个想法是在隔天的清早。前一天晚上,我刚一抵达就被打发到斜屋顶的阁楼间睡觉,床头对着的屋角特别低,我算了算,屋瓦离我的眉毛不到一英尺。也是在这天一大早,我发现了种子和灯芯绒的亲戚关系。珀布楚克先生身上穿着灯芯绒,他店里的伙计也是。不知为什么,这灯芯绒无论感觉还是气味都特别像种子,而种子无论感觉还是气味也都特别像灯芯绒,弄得我快要分不清哪个是哪个了。借着这个机会,我还注意到珀布楚克先生经营生意似乎就靠盯着街对面卖马具的,卖马具的做买卖就靠瞄着造车的,造车的过日子就靠双手插兜,打量做面包的,做面包的讨生活则靠抱着胳膊,端详卖杂货的,卖杂货的站在店门口,冲着卖药的打哈欠。唯独有个修表的,一直伏在小桌子上,戴着一个放大镜,接受着橱窗玻璃外一群穿罩衫的劳工的围观,看来这条主街上只有干他这一行的需要苦心经营。

八点钟,珀布楚克先生和我在铺面后的客厅吃早饭,伙计则在前面店铺里吃——往豌豆袋子上一坐,就着茶享用厚厚一块黄油面包。跟珀布楚克先生做伴真痛苦。他受我姐姐蛊惑,坚信给我的每一顿饭都要让我体会苦修悔罪之心,所以分给我的全是面包碎屑,配着一丁点黄油,牛奶里也兑了好多热水,倒不如干脆不掺牛奶来得爽快。除此之外,他说来说去只有算数一个话题。我礼貌地问他早安,他马上趾高气扬地问:“孩子,七乘九是多少?”我刚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又空着肚子,被问了个措手不及,怎么回答得出呢?我饿坏了,可还没等我吃上一口,他就开始出题:“乘七?”“乘四?”“乘八?”“乘六?”“乘二?”“乘十?”整顿早饭都是这样。每应付完一道,不等我吃一口饭、喝一口奶,下一道就来了,不用费心猜便知他如何——安闲自在地坐在那儿,大嚼培根和热乎乎的小面包,吃相有如(恕我直言)饿虎扑食、风卷残云。

如此一来,到了十点,要动身去见赫薇逊小姐时,我反倒高兴起来,尽管我并不知道到了这位小姐家里该怎么表现,因此心里难免七上八下。不到一刻钟,我们就到了赫薇逊小姐家,那是一座年久的砖房,阴沉沉的,周围竖着很多铁栅栏。有些窗户给封上了,下层没封的窗户外面也装着生锈的栏杆。房子前面是个院落,也围着铁栅栏,我们拉了铃,之后就只能在栅门外等候。这期间,我偷偷张望(珀布楚克先生这会儿竟还不忘考我:“乘十四呢?”但我装作没听见),看见房子一侧有一间很大的啤酒作坊。只是里面没有在酿酒,看样子已经很久很久没有用了。

一扇窗户开了,一个清脆的声音问:“是谁?”带我过来的那位回答说:“珀布楚克。”窗子里的人应道:“来了。”接着窗户又关上了,一位年轻小姐拿着钥匙穿过院子走了过来。

珀布楚克先生说:“这就是皮普。”

那位年轻小姐说:“这就是皮普?”她模样十分好看,态度却十分傲慢:“进来吧,皮普。”

珀布楚克先生正要跟着进去,那位小姐却将门一掩,把他挡住了。

她说:“咦!你也想见赫薇逊小姐吗?”

珀布楚克先生面露尴尬地说:“如果赫薇逊小姐想见我的话。”

那小姐说:“啊!她可不想。”

她说得斩钉截铁,完全不容商量,珀布楚克先生虽然很没面子,可也不好发火,只好凶巴巴地瞪了我一眼——仿佛我惹了他似的!他一边转身离开,一边教训我说:“小子!在这儿要放规矩点,别辜负了手把手把你带大的人!”我这时还惴惴不安,生怕他折回来隔着栅门追问我:“乘十六呢?”幸亏他没这么干。

给我引路的年轻小姐锁上大门,带我穿过院子。院子里铺了石板,收拾得干干净净,不过每块石板的缝隙间都长了杂草。有一条小路通向啤酒作坊,尽头的木头大门开着,酒坊所有门窗也都敞着,一眼便能望见对面高高的围墙;里面空无人烟,已经彻底荒废了。院子里似乎比门外要冷,贯穿酒坊的风发出呜呜的尖叫,像极了海风吹动帆船索具的动静。

她瞧见我张望酒坊,就对我说:“小孩,那里酿的烈酒你都喝光了也没事。”

我怯怯地说:“我想是这样的,小姐。”

“往后最好别惦记着在那儿酿酒了,酿出来也是酸的,小孩,你说呢?”

“看着是这样呢,小姐。”

她又说:“不过反正也不会有人惦记了,那地方已经彻底荒废了,估计会就此荒下去,直到哪天塌了为止。至于烈酒嘛,酒窖里多的是,足以把整个庄园居给淹了。”

“小姐,这宅子的名字叫庄园居吗?”

“其中一个,小孩。”

“小姐,这么说还有其他名字?”

“还有一个,叫萨提斯,是希腊语,拉丁语,还是希伯来语来着,可能三个都是,反正对我来说是一码事——意思是‘足矣’。”

“足矣居,”我说,“小姐,这名字真稀奇。”

她回答说:“是啊,不过这名字还有另一层意思。取这个名字的本意是不管谁成为这座房子的主人都会心满意足,别无他求。我看那时候的人就是太容易满足了。走吧,小孩,别磨蹭。”

别看她一口一个“小孩”,口气还很漫不经心,毫不客气,但她其实和我年龄相仿。当然了,她是女孩,而且容貌姣美、举止大方,所以看起来的确比我大不少。她对我爱搭不理,好像她已经二十一岁 了,俨然一副女王派头。

宽大的正门上拴着两条锁链,我们从侧门进入宅子,我首先注意到的就是走廊里漆黑一片,只点了一根蜡烛,还是她刚才放在那儿的。她拿起蜡烛,带我穿过一条条走廊,爬上一段楼梯,一路上依旧漆黑一片,只有那根蜡烛照明。

最后,我们来到一扇门前,她说:“进去吧。”

我说:“小姐,你先请。”——这与其说是客气,不如说是出于羞怯。

她却说:“别傻了,小孩,我不进去。”说着轻蔑地走开了,更糟糕的是,她把蜡烛也带走了。

我一时不知所措,还有点害怕。不过除了敲门也没有别的办法,于是我敲了两下,听见里面让我进去。我便推门而入,进到一个挺大的房间,里面点着好多蜡烛,很亮堂,却看不到一丝阳光。从家具陈设看来,这是间更衣室,不过大部分样式我都从没见过,用途也不清楚。里面最引人注目的是一张盖着台布的桌子,上面镶着一面镀金边的镜子,我一眼就认出这是千金小姐用的梳妆台。

要不是旁边坐着一位千金小姐,我可说不准能不能一下子认出这物件。那位小姐坐在旁边的扶手椅上,一侧胳膊肘撑在梳妆台上,用手托着脑袋。我这辈子从没见过这么古怪的小姐,以前没有,以后也不会有。

她穿着华贵的料子——缎子、花边、丝绸,一身洁白。鞋子也是白色的。她披着长长的白头纱,头发上插着新娘头花,可她的头发也已然全白。她的脖子和手上戴着的珠宝闪闪发光,梳妆台上的珠宝也在闪闪发光。地上散落着不少衣裙,不过没有她身上那件华美,还有几只装了一半的箱子。她还没有穿戴完毕,鞋子只穿了一只,另一只还放在梳妆台上,就在她手边;头纱只拢了一半,怀表还没系上,用来点缀胸前的几条花边和其他小饰品混在一起,手帕、手套、几枝花、一本《公祷书》,也都杂七杂八地堆在镜子周围。

我并不是一下就把这些全部收进眼底的,不过一眼也能看出不少名堂。我看出,视野中的所有东西都是白色的,至少很久之前曾经是白色的,只是如今已失去光泽,褪色发黄了。我看出,穿着婚纱的新娘已经如婚纱和鲜花那般凋零衰败,失去了神采,唯有那凹陷的双眼还放出光亮。我还看出,这婚纱原本该套在一个身材丰腴的年轻女子身上,如今却松松垮垮地垂在一副骨架上。有一次我跟着大人去集市看了场瘆人的蜡像展,也不知道是仿照哪个活死人的遗容做的。还有一次,他们带我去沼泽附近的一座老教堂看骷髅,是从教堂的地窖里挖出来的一具尸骨,尸身上的锦缎已经化成一摊灰尘。此刻,那座蜡像、那副骷髅,仿佛长出了会动的黑眼睛,正全神贯注地注视着我。我要是能喊早就喊出声了。

梳妆台边的小姐开口问道:“是谁?”

“我是皮普,女士。”

“皮普?”

“是珀布楚克先生带来的孩子,女士。我是来……来玩的。”

“走过来点儿,让我看看你。过来。”

我走到她面前,避开她的目光,这时我才看清周围的许多东西。我还看见她那块怀表停在了八点四十分,屋子里的钟也停在八点四十分。

“看着我,”赫薇逊小姐说,“一个自打你出生就没见过阳光的女人,你不怕吧?”

说来惭愧,我居然壮着胆子撒下了一个弥天大谎,回答道:“不怕。”

“你知道我摸着的是什么吗?”说着她双手交叠,按在左侧胸前。

“知道,夫人。”(我不禁想起了那个要挖我心肝吃的年轻人。)

“我摸的是什么?”

“您的心。”

“伤透了!”

她一脸热切,重重吐出这几个字,还露出一个古怪的笑容,像是在炫耀什么。她的手在胸口放了一会儿,才慢慢地挪开,好像双手十分沉重似的。

她又说:“我很乏,想找点儿消遣,又厌倦了那些男男女女。玩吧。”

我想就算是再爱抬杠的读者也不得不承认,在那种情况下,天底下再没有什么事比“玩”这道命令更叫一个苦命孩子为难的了。

她接着说:“我有时候会冒出些稀奇古怪的念头,现在这个稀奇古怪的念头就是看别人玩。好了,好了!”她不耐烦地抬了抬右手手指说,“玩吧,玩吧,玩吧!”

一瞬间,姐姐威胁要收拾我的话浮现在脑海里,我心下一慌,险些要模仿珀布楚克先生的马车,绕着屋子跑来跑去。我自认没这本事,就放下了这个念头,只是站在那儿注视着赫薇逊小姐。我们认真打量了彼此一番,想必在她看来,我完全是一副犟驴模样,她的话印证了这个印象:

“你是不是既爱生气,又不听话?”

“不是,夫人,对不起,对不起,我现在实在玩不起来。要是您觉得我不好,我姐姐免不了会让我吃苦头的,所以我一定会尽量听话。可这里的一切都是那么新鲜,那么陌生,那么讲究——那么伤感——”我连忙打住,生怕自己说多了,兴许已经说多了。我们又打量了彼此一番。

她先移开了目光,看了看她身上的裙子,看了看梳妆台,最后又看了看镜子中的自己。

她喃喃地说:“他觉得新鲜,我却觉得破旧;他觉得陌生,我却觉得熟悉;唯独伤感,我们俩的感受一致!叫埃丝特拉来!”

她还在凝望着镜子,我以为她还在自言自语,也就没应声。

“叫埃丝特拉来,”她瞥了我一眼,重复道,“这总能做到吧,去叫埃丝特拉。到门口去叫。”

站在陌生人家里漆黑的神秘走廊上,对着一个目中无人、不知所终且不应声的年轻小姐大喊埃丝特拉,我觉得高声叫喊她的名字实在唐突,几乎和奉命玩耍一样难办。所幸她终于应了,一团烛光沿着漆黑的走廊渐渐靠近,宛如一颗星星。

赫薇逊小姐示意她过去,接着从梳妆台上拿起一件首饰,一会儿放在她青春白皙的胸前,一会儿放在她棕色的秀发上,试来比去。“宝贝,这东西以后就归你了,你要物尽其用。你跟这个孩子玩牌给我看。”

“跟这个小孩?哼,他不过是个普通的乡下小子!”

我隐约听见赫薇逊小姐对她说(可又觉得她的回答不可思议):“怎么?你可以伤透他的心。”

埃丝特拉用嫌恶至极的语气问我:“小孩,你会玩什么?”

“小姐,我只会‘抢邻居 ’。”

赫薇逊小姐对她说:“抢光他。”于是我们坐下来玩牌。

这时候我才逐渐明白,屋子里的摆设都和那座钟表一样,停在了很久以前。我注意到赫薇逊小姐又把那件首饰放回了原先的位置。趁着埃丝特拉发牌,我又瞄了瞄梳妆台,看出那只泛黄的白鞋从没有人穿过。我低头看了看赫薇逊小姐没穿鞋的那只脚,脚上泛黄的白丝袜已经磨破了。正因为一切都停滞了,所有褪色腐坏的物件都静止不动,否则纵然那件罩在衰朽残躯上的婚纱再凋零,也不至于这么像寿衣,那条长长的头纱也不至于这么像裹尸布。

我们打牌的时候,她就那么坐在那儿,宛如僵尸,婚纱上的绉边和装饰看上去就像皱巴巴的黄纸。我当时对有些古代的尸体刚从土里挖出来,一见光就会化为灰烬这种事一无所知,但自从我知晓此事后,就常常想,她当时那副样子,若是遇见阳光,定会灰飞烟灭。

第一把还没打完,埃丝特拉就面露不屑:“这家伙竟然管‘武士’叫‘杰克’ !还有,他那双手可真粗糙!靴子可真笨重!”

我以前从没有觉得我的手有什么见不得人,现在听了她的话也开始看不惯了。她那么瞧不起我,这种轻蔑的态度极具传染性,连我自己都被感染了。

她赢了,换我发牌。我知道她在等着看我出错,结果真就发错了。她顺理成章地骂我是个头脑简单、笨手笨脚的小劳力。

一直在旁边看着我们玩的赫薇逊小姐这时对我说:“你都不还嘴。她对你说了这么多难听的话,你还不还嘴。你觉得她怎么样呀?”

我结结巴巴地说:“我不想说。”

赫薇逊小姐弯下腰说:“那就对着我的耳朵说。”

我悄声告诉她:“我觉得她很傲慢。”

“还有呢?”

“我觉得她很漂亮。”

“还有呢?”

“我觉得她瞧不起人。”(我说这话时,她正在看着我,一副厌恶至极的表情。)

“还有呢?”

“我想回家。”

“她这么好看,你却再也不想见到她了?”

“我说不好还想不想再见她,可我现在想回家了。”

赫薇逊小姐大声说:“一会儿就让你走。玩完这一把。”

要不是起先瞧见过赫薇逊小姐那个古怪的笑容,我真以为她根本不会笑。她始终沉着脸,像在凝神观察,沉思冥想,这个表情大概正是在她周围一切都停滞不前时开始变得无法撼动的。她的胸膛沉下去了,所以背总是驼着;她的声音沉下去了,所以嗓音很低,死气沉沉的;她好像经历过什么沉重的打击,灵魂与肉体,身心内外,都不堪重压,彻底垮了。

一局结束,埃丝特拉把我的牌抢光了。她赢得了所有的牌后,就把牌往梳妆台上一扔,好像从我手里赢来的牌令她十分嫌恶似的。

赫薇逊小姐说:“我想想,什么时候再让你来呢?”

我提醒她说当天是礼拜三,话刚出口,她就不耐烦地挥了挥右手手指,打断了我。

“好了好了!我不知道礼拜几,也不知道日子。你过六天再来,听见没有?”

“听见了,女士。”

“埃丝特拉,带他下去。给他拿点东西吃,让他一边吃一边到处转转看看。去吧,皮普。”

我来的时候跟着蜡烛上楼,现在又跟着蜡烛下楼。埃丝特拉把蜡烛放在原来那个位置。我想都没想,以为天一定已经黑了,所以等她打开侧门,阳光洒进来,我倒吃了一惊,恍惚以为自己已在那个点着蜡烛的古怪屋子里待了好几个钟头。

“你这小孩,在这儿等着。”埃丝特拉说完,人就不见了,还把门也关上了。

院子里一个人也没有,我趁机看了看自己粗糙的双手和普通的靴子。这些累赘让我无所适从。之前我从没有觉得它们碍眼,但现在却觉得分外碍眼,嫌它们是粗俗多余的东西。我一定得问问乔,为什么要教我管那些纸牌叫“杰克”,该叫“武士”才对。要是乔的教养再好一点该多好,那样我也会变得更文雅。

埃丝特拉回来了,端着一些面包、肉,还有一小杯啤酒,她把酒杯往院子的石头地面上一放,又把面包和肉递给我,看也不看我一眼,如此盛气凌人,仿佛我是一条犯了错的狗。我受尽屈辱、伤害、奚落、冒犯,又生气又难过——我找不到恰当的字眼形容这种痛苦,老天才知道该怎么说——眼泪一下子涌进眼眶。那姑娘瞥见我被惹哭了,很是得意。这倒让我憋了股劲儿,强忍住眼泪,回瞪着她,只见她不屑地一甩头,转身走了。我心里想,大概她本来拿准了要狠狠伤害我,没想到却高估了自己。

她一走,我四处张望,想找个地方躲起来,于是躲到了通往酒坊路上的一扇门背后,靠在墙上,用袖子捂住脸,呜呜哭了起来。我一面哭,一面对墙又踢又踹,还一面狠狠拉扯自己的头发。我心里难过极了,那种难以名状的痛苦是那么汹涌,我非得狠狠发泄一通才行。

姐姐的教育方式让我养成了敏感的性格。不管孩子是谁带大的,在他们小小的世界里,感知最敏锐、感触最深刻的就是他们遭遇的不公对待。也许你以为小孩子经受的不过是微不足道的委屈,但他还小,他的世界也很小,玩具木马虽然只有几拃长,对他来说却如同一匹高大的爱尔兰猎马。就我而言,从儿时起,我就一直在与不公对待斗争。从我会说话的那天起,我就知道姐姐的喜怒无常、动辄打骂,对我而言是不公正的。我产生了一个坚定的念头:纵然是姐姐手把手把我带大,她也无权对我拳打脚踢。每次被罚、挨骂、不许吃饭、不许睡觉,还有其他认错悔过,都让我愈加抱定了这个信念;再加上我整日独自琢磨,钻了牛角尖也没人开导,我胆小又敏感的性格多半就是由此养成的。

我又是踢墙壁,又是扯头发,暂时赶走了一腔委屈,这才用袖子擦了擦脸,从门后走了出来。面包和肉还算可口,啤酒喝起来温暖而刺痛,我很快有了精神,到处打量起来。

这里的确荒废了,连酒坊院子里的鸽笼也残破不堪,鸽笼的撑杆不知被哪阵疾风吹得歪歪斜斜,要是鸽子住在里面,准以为自己正在漂洋过海。但鸽舍里看不见鸽子,马厩里看不见马,猪圈里看不见猪,仓库里看不见麦芽,铜缸、木桶里也闻不到麦子和啤酒的香味。酒坊的功用和气味大概都伴着最后一缕烟消散殆尽了。一间偏院里堆满了空木桶,隐隐约约散发出的酸味似乎在诉说着酒坊昔日的风采,但这气味太酸,不见得能显现当年啤酒的滋味——我想隐世之人的生活其实和大多数人并没有什么区别。

酒坊尽头连着一座荒废的花园,中间隔着一堵旧墙,墙不算高,我扒在墙头向里头张望,发现这座废弃的花园就是宅子的后花园,里面荒草丛生,不过黄绿间杂的草径间踩出了一条小路,看样子有人时不时地走动,我看到埃丝特拉正往远处走去。我好像在哪儿都能看见她。我禁不住空酒桶的诱惑,刚跳上去准备玩一会儿,就看见她也在院子另一头踩着空桶走。她背对着我,双手扶着褐色的秀发,全神贯注,径直走到我看不见的地方去了。在酒坊里也是——就是那个宽敞气派、铺砌了地面的院子,那里从前酿过啤酒,酿酒的器具而今还在。我刚走进去,就被里面阴森森的气氛压抑得无法喘息,只敢站在门口张望,我看见埃丝特拉从熄灭的炉子之间走过,攀上简易的铁梯,走过头顶高高的回廊,好像要走到天上去。

就是在这个地方,就是在这一刻,我看到了一个奇怪的幻象。我那时就觉得奇怪,并且多年之后越想越觉得奇怪。当时因为仰望了一会儿灰白的天光,我被晃得有点眼花,于是扭头看向右手边那座房子,一眼便瞧见一个低矮角落里的粗木梁上,有个人吊在那儿。那人穿着一身泛黄的白衣,脚上只穿了一只鞋。那人吊在半空,我看得一清二楚:裙子褪色的花边像皱巴巴的黄纸,那张面孔分明是赫薇逊小姐,她整张脸一阵抽动,似乎是想叫我。此情此景叫我心里一惊,再想到刚才那里明明没有人,不觉更加害怕,我拔腿就往反方向跑,接着又朝她跑去。等我看清那里根本没有人时,只觉得毛骨悚然。

晴朗的天空依旧一片灰白,院子的铁栏杆外人来人往,加上剩下的面包、肉和啤酒壮胆,我这才定下心神。不过,要不是我看见埃丝特拉拿了钥匙要送我出门,恐怕也不会这么快就镇定下来。我心想,要是她看出我惊慌失措,那倒正好有理由瞧不起我,我可不能让她得逞。

她从我身边走过时,得意地瞧了我一眼,好像看到我双手粗糙、靴子笨重就令她满心喜悦。她开了门,站在一旁替我扶着门。我看也不看她就往外走,却不想她碰了我一下,嘲弄道:

“你怎么不哭啦?”

“因为我不想哭。”

她说:“你明明想哭。你刚才都要把眼睛哭瞎了,现在又快要哭出来了。”

她轻蔑地笑了两声,把我推了出去,将门锁了。我走回珀布楚克先生家,发现他不在,不由得如释重负。我请店里伙计帮我转达赫薇逊小姐下一次要见我的日子,接着就踏上了四英里的归途,回铁铺去了。我边走边回想这次的所见所闻,一个念头始终在脑海里盘旋:我是个普普通通的乡下小子,双手又粗糙,靴子又笨重,还染上了把“武士”叫成“杰克”的陋习,从前我没想过我竟比自己以为的还要愚昧无知得多,总之,我过着低贱卑劣的生活。 1f1davwdxflP1lZ0IHOZyD+5Yu3UOxIhjVnJPH0WpGf3B9pjnIoccthCd6fuTMk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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