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革命时期,李启汉不仅自己奋不顾身投入革命事业,还带着一家人参加革命,奋斗到底。参加革命后,李启汉经常从上海往家里寄回大量的报纸、刊物和照片,他的父母、妻子、弟妹都随他走上了革命道路。
李启汉的父亲李士藩(李子美)在省港罢工后投身革命,出任广西钦州公安局局长,负责对英国货物进行海面封锁,缉拿走私分子和货物。新中国成立后,李士藩在乡工作,曾被江华县评为抗美援朝宣传积极分子、劳动模范。李启汉的母亲韦内雪1926年春节前携李启汉的二妹李慧馨到广州参加革命,在省港罢工委员会机关工作。李启汉牺牲后,韦内雪于1927年8月到上海,在中共江苏省委工作,1930年积劳成疾去世。
李启汉的妻子薛映华是上海纺织女工,在李启汉的影响下,加入工会组织,并于1924年下半年加入青年团,是沪东地区的第一批工人团员。1925年夏,省港大罢工爆发,薛映华成为罢工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之一,在工人运动的锻炼中逐渐成长起来。1927年3月,李启汉与薛映华结为革命伴侣。然而结婚不到一个月,李启汉就为革命献身。脱险后,薛映华潜回上海从事地下工作,1928年任中共浦东区委妇女委员。1934年,薛映华被国民党反动派杀害。
李启蒙
夏明(李慧馨)
李启汉的弟弟李启蒙排行老五,1926年7月北伐战争爆发,李启汉让父亲送弟弟到韶关,参加叶挺指挥的“铁军”。李启汉告诉弟弟:“做军人就要不怕死,就要冲在最前头!”大革命失败后,李启蒙回到江华组织游击队。1928年初到上海找姐姐李慧馨,在革命最困难的时候参加工人运动,并加入共产党。1931年加入贺龙领导的红三军,曾任红军营长。1932年遭王明“左”倾错误路线打击迫害,在“肃反”中被错杀。
李启汉的妹妹夏明(李慧馨)幼年曾两次被卖为童养媳,后被李启汉赎回,便随母亲去广州投靠哥哥。经李启汉介绍,于1926年8月在广州与邓中夏结为革命伴侣,刘少奇、何宝珍夫妇为证婚人。192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后随邓中夏到莫斯科东方大学学习、参加湘鄂西革命根据地斗争、在上海从事工人运动和赤色互济总会活动。1932年至1936年,夏明因从事地下活动被捕入狱4年。夏明被组织营救出狱后,邓中夏已于1933年被国民党反动派杀害,夏明辗转到西安、延安继续从事革命工作。1945年,毛泽东在写给夏明的复信中说:“启汉同志也是我亲爱的弟弟”,鼓励夏明“望宽心休养,恢复身体”“继续为党工作,以继启汉中夏之遗志”。新中国成立后,夏明先后在劳动部、轻工部工作,她牢记毛泽东的嘱托,几十年如一日搜集整理革命历史资料,先后组织编写出版了《邓中夏文集》《邓中夏传》《李启汉传》《中国工人运动先驱》等书籍,传承烈士精神。
毛泽东手迹:“继启汉中夏之遗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