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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你的职业生涯规划

前途光明的会计

财政部部长在现代社会中是个非常重要的岗位,属于地位最高的官员之一。那么,罗马帝国的“财政部部长”地位又如何?

公元4世纪君士坦丁大帝 设立财政大臣一职以前,罗马帝国根本没有财政部这样的机构,负责管理国家财政的是20名财务官。财务官在拉丁文中叫quaestor,这个词和英文的question很像,本意为“提问者”。也许这表明财务官做的工作需要经常调查询问。财务官职务在共和国时代就有,开始只有4个人,后来人数随着罗马国土的不断扩大和人口的不断增多而发生变化。

帝国时期,财务官职位继续存在,成为贵族青年结束10多年的军事保民官职务锻炼后走上高官之路的起点。罗马帝国财务官是高级官员中地位最低的,但别小看财务官,只要你能拥有这个位子,就可以进入罗马帝国元老院,从此成为一名议员,获得极高社会地位。

20名财务官基本上是平等的,各司其职,互不干扰。你和其他同事共同在中央或地方为帝国筹集税金,记录账目,制作预算,管理国库,统筹开支。你必须是个细心的人,要具有很好的数学运算能力。至少,你得知道如何使用罗马人的数字。 [1] 你那个时代,罗马数字一统地中海地区,直到公元10世纪,印度人发明的“阿拉伯数字”才传到欧洲。要想成为优秀财务官,先得练习数字解读能力,财政工作岗位上出不得半点闪失。

你和同事们的工作主要围绕着三个国库进行,即公共国库、元首国库和军事国库。 [2] 除了和金钱有关的工作,所有财务官都有另一项职责:负责监督竞技赛会。这在罗马帝国官场中成为奇怪现象,因为财务官之外的其他官员,如营造官、大法官和执政官等也都无可推卸地承担着关于竞技赛会的任务。各种官职似乎在这方面的分工极其不明确,也许是罗马帝国节日太多、活动太多,严重缺乏组织者的缘故。

暗淡无光的摆设

你做了财务官后要考虑好未来前途,面前会出现两条岔路。一条是光明的“荣耀之路”,也就是从财务官升级到营造官,再到大法官和执政官的晋升过程;另一条是前景相对暗淡的平民保民官(tribunus)之路。

按照帝国政府的习惯,如果平民保民官职位空缺,就应当从年龄不到40岁的做过财务官的人中抽签选举产生。

保民官在罗马共和国时期本来非常吃香,但到帝国时期就几乎形同虚设。 [3] 罗马共和国时期,平民保民官在维护人民利益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使罗马这个国家的内部矛盾得到缓解,得以集中全力向外扩张。所以,平民保民官功不可没。

帝国建立后,元首为了获得至关重要的否决权,并假惺惺充作“人民代表”,通常都会兼任终身保民官。因此,其他保民官的存在根本没有意义,这个职位也不再限于由平民担当,基本上成了打发失意贵族的一个闲差。

如果你不小心走上了平民保民官这条破路,肯定会觉得很郁闷,因为你在政府中地位低下,说话没分量,很少会受到领导重视。

提比略统治时期,几位平民保民官请求允许由他们自费举办奥古斯塔里亚赛会,同时把这一赛会列入岁时表。不过,经过人们讨论,赛会费用仍由国库担负。这几个保民官本来想通过自掏腰包举办赛会来提高威望,但还是被拒绝了。赛会举行时,元首为了照顾这几个人的情绪,允许保民官在大赛马场中穿绣金紫色的凯旋袍,然而却不准他们乘坐马车。 反正和其他官员相比,保民官总是比较受气。

如果你当了平民保民官,可能就很难再往上爬了。保民官的虚职只会浪费你的宝贵时间,你从中得不到足够的锻炼,就算你还能从这个坑中跳出来走上正轨,也已经走了很长一段冤枉路,前途不再那么光明,所以千万求神保佑别被抽签去做什么平民保民官。祝你好运!

元首的杂役

表现出色的财务官可以被元首提拔为营造官。这一职位在罗马共和国时代已经产生,最初仅仅是平民出身的市场管理员,帮助平民向贵族争取经济权益。公元前4世纪以后,营造官被元老院正式承认为高级官员,同时规定贵族也可以担任这个职务。 [4]

帝国时代,营造官这一官职在帝国时期的编制大概是6个人,其中2个人地位高一些,有权在办公时坐在象牙宝座上。

古罗马高官才有资格坐的象牙宝座

欧洲原本是没有大象的,而古罗马人却对象牙情有独钟,认为这是尊贵的象征。可见,当时的欧洲人已通过贸易得到象牙,甚至已经开始去非洲猎杀大象了。

元首为了保证大权在握,把营造官的一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职责,比如分配粮食的任务分给其他官员来做,将营造官的权力大打折扣,但这不代表他不给营造官指派更多无足轻重的杂活和累活。

这都怪那些精力充沛的营造官,他们总是乐意做好事,经常自愿揽活计,涉足本不属于他们的新工作领域。若他们在新领域干得很好,元首就会觉得所有营造官都应该去做这样的事,于是往往把这个新工作领域交给后来的营造官开发,使之变成营造官的新职责。

奥古斯都时期,有个叫卢福斯的人曾掌营造官之职,他在很多方面做得都很出色,特别是在任职期间还经常带自己的奴隶和手下义务帮别人救火。作为努力工作的回报,卢福斯从公共国库中得到了为自己的额外开销做的补偿,并被破格提升为大法官。从那以后,奥古斯都就命令营造官以消防工作为己任,如果发生大火灾,营造官一定要加入城市消防队行列。为此,奥古斯都给他们600名奴隶作为助手。 元首还规定营造官在接近罗马的海岸地区和意大利其他各个地区当差,这种举措维持了很多年。你也就这样成了给元首打杂的“碎催”。

尽管营造官这一职务特别辛苦,但和财务官一样,你当上营造官后也不会享受多少特权,出门也没有专车和保镖。仅那两个有权坐在象牙宝座上的营造官配有2名贴身扈从。扈从拿着一种别具罗马风格的特殊武器,由笞棒和斧头组合而成。它是权力的象征,表明有资格配备扈从的官员人身神圣不可侵犯。如果有人敢冒犯你,你可以命令扈从用笞棒教训他,甚至可以让扈从抽出斧头砍掉他的头。这种装备有个响亮名字,叫“法西斯”。“法西斯”笞棒的意义就在于用暴力工具维护政府权威,所向披靡,谁挡灭谁。

别看你承担的工程项目多,你却没什么机会从中捞取好处,通常还要倒贴钱。不仅搭上你的工资,还要搭上你的存款。这都是由于罗马帝国严格的政府监管制度和高度自觉的贵族精神。奥古斯都时期,就有一名营造官因当官当得一贫如洗而自愿辞职。

即使这样,营造官仍旧是很多有“远大理想”之人都希望担任的职务,因为当过营造官的人比较容易通过组织竞技比赛在群众中赢取知名度和美誉度,为自己未来官场之路铺砖垫石。另外,原则上说(也有特例),只有当过营造官的人才有资格继续往上爬,成为权力更高的大法官。

公正的化身

你一旦当上大法官,享受的待遇就会明显提高。至少,政府会给你配上保镖——6名贴身扈从。前面说过,能坐象牙宝座的营造官只拥有2名扈从,可见你的级别大大不同了。

罗马帝国时期,大法官的编制在12至16个,名额比低一级的营造官还多。所以,当营造官级别的人不足以填补大法官职位空缺时,政府也会考虑从财务官级别的优秀人才中精挑细选,把他们破格提拔为大法官。

你从营造官升职为大法官后,除了还要按惯例继续负责组织节日赛会外,业务方向彻底改变了。顾名思义,大法官主要职责是掌管帝国(重点在罗马城和意大利范围内)的司法事务。但这并不是说你必须对帝国法律了如指掌并亲自审理案件,你的职责在于组织大型公审法院,并指定精通帝国法律的人担当审判长。优秀的管理和组织能力才是一个高级官员最重要的财富。

虽然人家对专业能力要求不高,但你也不能啥都不懂,帝国的基本法律常识还是应该抽时间学一下。最起码,你得知道罗马人最早的成文法是《十二铜表法》 [5]

《十二铜表法》是人类历史上最早出现的系统化成文法之一,对未来影响深远。当然,这部法典也存在很多缺点,就拿第八张铜板来说,明显存在量刑不当的问题。凭什么犯诽谤罪的要处死,而犯了伤害罪的人只是受到轻度罚款?这种规定只会造成让人哭笑不得的后果。据说曾经有个人利用了如此荒谬的法律,他让一个奴隶背着一麻袋钱跟着自己上街,看谁不爽就上去扇人家耳光,然后让奴隶从麻袋中取出25阿斯(as)铜币作为补偿,轻轻松松地就把罪过抵消了。挨打的人倒霉吧?没办法,法律就是这么定的。对有钱人来说,一个耳光很便宜,不打白不打。

你的祖先也逐渐认识到这些弊端,所以怀着“与时俱进”的态度,不断根据形势对《十二铜表法》进行修改与完善。自《十二铜表法》颁布后的数百年中,你的祖先又发布了100多项成文法律以及数不胜数的大法官谕令、执政官政令、元老院决议和君主敕令等,有的对逐渐过时的《十二铜表法》做出修改,有的则是根据形势需要进行创新。

这些法律和律令浩如烟海,大多数都以人名命名,如《阿奎利亚法》《阿提尼亚法》《卡西亚法》《朱里亚法》《奥皮亚法》等等。如果你不仔细阅读每项法律,几乎就不清楚它们到底是对什么事做出规定的。

《民法大全》( Corpus Juris Civilis )扉页

西罗马帝国灭亡100多年后的公元6世纪,东罗马帝国君主查士丁尼才想起来要把祖先的法律汇总起来编纂成册,于是系统的罗马法诞生了。罗马法是人类历史的珍贵遗产,它是今天很多国家法律的依据。

所幸,上面这些具体的法律用不着你去一个一个钻研,你只要善于汇总法律条文,掌握帝国时代罗马法律的一些基本规定就好了。而什么是婚姻,什么是物,什么是财产,什么是债务,什么是继承,什么是刑事犯罪,你心中都得有数。

不难看出,帝国法律一方面极力保护公民的正当利益,另一方面也会因兼顾宗教习惯和社会道德而牺牲公民的一部分利益。若是某人未经同意就把尸体或骨灰埋在别人的地产上,他不会被地产主人逼迫挪走那些讨厌的东西。这是因为你们罗马人特别尊重死者,将死者奉为低级神灵,如果大祭司或君主没有发布挖掘令,倒霉的土地所有者不可以擅自将人家的尸骨扔掉,只能自认晦气。

为了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帝国政府禁止人们开设排出过量烟雾或产生大量废水的作坊。在实际工作中,你必须会根据原告在法庭上的口述制作所谓的“程式书状”。这种书状是记载当事人姓名、当事人所争执问题、原告的请求和审判建议等内容的材料,由大法官提供给审判员,让审判员据此进行判决。判决之后,你们的司法任务基本完成了,执行判决则是原告自己的事,胜诉的一方甚至可以依法将败诉的一方关进私设的监狱。如果胜诉者比较菜,搞不定败诉者,你才可以在接到请求后帮胜诉者搞定。

你要允许原告或被告聘请诉讼代理人替他们打官司。这些诉讼代理人几百年后被称为律师,通常对帝国法律有专门研究,打起官司来得心应手。从事这个职业的人很容易发财,因为经常会收到委托者赠送的礼物或现金。鉴于此,你这个大法官就得进行监督,规定某个诉讼代理人在一场官司中最多可以收多少钱。

其实公元前204年颁布的《辛西亚法》规定,“律师”不许从诉讼当事人那里收取任何礼物,否则诉讼当事人可以进行起诉,由法院判收礼的“律师”支付四倍于所收礼品价值的罚款。但这条法律规定过于苛刻,以致“律师”这行成了费力不讨好的行业。所以,到帝国时期,为了保证“律师”事业发展,同时完善行业规范,政府规定“律师”每次办案收取的礼金不得超过100枚金币。

你掌握着司法大权,得意扬扬地规范着人民生活时,别忘了自己并不是这个国家级别最高的司法者。你要经常向元首汇报司法工作情况,某些大案要案也得请他亲自定夺。有些元首热衷于参加庭审,对大法官和审判长指手画脚,如同操纵傀儡。

奥古斯都就是这样的司法爱好者。他经常出现在法庭上,时不时地向法官提出忠告。法官坐在木板台上,他就并排坐在法官旁边或坐在对面。如果他听说某个被告的开释是因为有人给说情,他就会突然从座位上站出来,提醒陪审员注意法律的严肃性。 如果你遇到这样的主子,不如老老实实坐在大法官席位上,听凭他的裁决。该省心的时候就得学会省心。

除了元首,还有另外一些人分割了你的司法权力。你的上级领导执政官也能涉足司法事务。执政官和其他一些官员及部分元老院议员约15人组成为元首进行特别服务的枢密院,也有权承担元首委托处理的司法案件。

帝国时期才出现的禁卫军(罗马帝国的御林军,首都及意大利的卫戍部队)司令这个官职,不但负责审理禁卫军士兵的法律案件,也负责处理和高级官员或贵族成员有关的案子。你们大法官通常只受理和普通百姓相关的法律业务,不如禁卫军司令势力大。罗马城保安司令(相当于首都公安局局长)负责审理有碍首都治安的案子,比如虐待奴隶、哄抬物价等。首都消防队队长和粮政官也有一定的司法权,以便于自己领域内工作的开展。至于行省的司法权则归总督拥有,大法官仅仅处理罗马城和意大利的事务。

尽管帝国时期大法官的权力受到很多限制,远不如共和国时期实惠,但这仍然是抢手职位。当过大法官的人可谓前途无量,往上能进一步升级为执政官,或者卸任后奔赴其他具有实质意义的重要岗位,如行省总督、粮政官、国库长官等。

为了有效防止瘟疫和饥荒,奥古斯都设立了专门的粮政官。每年应通过抽签选出2人来担任这个职务并监督粮食配给。候选人应当在3年前做过不少于5年的大法官。道路的实际建设也从当过大法官的人中任命官员负责,每个人配备2名扈从。

前文提到的几个国库也和大法官密切相关。尤其关系到军队生活的军事国库,由担任过大法官职位的人管理,政府组织抽签活动,从符合条件的人中选出3人,对这笔资金进行为期3年的管理。

只有当上大法官才意味着你真正进入了国家栋梁之材的行列。你还有上升空间,加油干啊,一定要爬到官场最高点体验一下。

有名无实的执政官

执政官,拉丁文写作consul,是罗马帝国最荣耀的官衔。如果你当上执政官,就意味着你在罗马帝国的社会中到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你可以带着12名手拿“法西斯”笞棒的扈从上街,威风极了。

执政官的荣誉源远流长,早在罗马共和国时代,这个官职就显赫无比,是政府的最高首脑、元老院的代言人、人民大会的召集者、军队的统帅。

和人数在不断发生变化(都有从少到多的趋势)的其他官职相比,执政官的编制非常稳定,一开始是两个人,后来也是两个人,再后来就变成一个人了。物以稀为贵,好东西绝对不能弄太多了。

奥古斯都的得力执政官阿格里帕

成功的政治家往往都善于用人,奥古斯都也不例外,他在帝国建立之初靠“左膀右臂”麦凯纳斯和阿格里帕治国,使罗马这个国家顺利完成了从共和体制向元首体制的转变。

很长时间内,两名执政官都常驻于罗马城。直到公元4世纪初,君士坦丁大帝下令让一名执政官留下来管理罗马城的事务,另一名执政官离开罗马到新都君士坦丁堡去,管理那座城的事务。

公元395年,罗马帝国一分为二,两个“亲密”战友从此天各一方,各为其主:西罗马帝国只有一个执政官,东罗马帝国也只有一个执政官了。西罗马帝国的末代执政官于公元534年下台,东罗马帝国的末代执政官于公元541年下台。从公元前509年罗马共和国建立开始,这个官职在世界上存在了1000多年。

罗马共和国时代的执政官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国家首脑,因为他们掌握着实权。执政官由民选产生,任期1年。战争时期,执政官要挂帅出征,亲临战场进行指挥;和平时代,执政官负责行政、立法和司法事务。那个时代还没有三权分立的理论,但为了制约执政官的权力,罗马人便设置了两个执政官,彼此能否决对方的决议,这样就能避免出现独裁专制的不良情况。

说到独裁,罗马共和国时期偶尔还是会搞独裁的。但这个独裁并不是为了实现个人利益,只是在国家面临生死存亡的关键时期,为了能保证行政上的高效率,两名执政官中的一人会被推举为独裁官,全权控制一切国家资源,说一不二,避免扯皮。但有效期仅仅6个月,期满之后,不管危机过没过去,再牛的独裁官也得交出帅印,重新成为“说一有二”的执政官。

历史上也有个别官瘾大的家伙把持着独裁官职位不放,比如苏拉和凯撒。苏拉是个屡立战功的人才,也是长久以来第一个为了夺权而把矛头指向罗马城的罗马统帅。苏拉通过内战将政敌赶尽杀绝,于公元前81年登上独裁官宝座,非法持续了3年时间,过足了官瘾之后非常识趣地主动交出权力,隐退乡下,否则就要引起公愤。

凯撒就不用多说了,他权欲实在是太重,曾经三次被“推举”为半年任期的独裁官。他不像前辈苏拉那样有见好就收的觉悟,最后竟然无耻地当上了终身独裁官。可惜,几百年来生活在民主共和氛围下的罗马人实在不习惯有人大张旗鼓地玩独裁,于是忍无可忍地用许多把小刀子干掉了凯撒(据说参与刺杀凯撒的人有60多个)。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真正建立了独裁统治的奥古斯都吸取了凯撒的教训,不敢明目张胆号称独裁,而是给自己的政权披上了一层共和国的外衣。他给自己披的外衣就是执政官头衔。奥古斯都,这个聪明的家伙,给人造成共和政体获得恢复的假象,让人感觉他在和另一个担任执政官的人共同执掌国家大权。但实际上,奥古斯都是真正说话算数的执政官,另一个执政官不过是陪衬。如果你在这个时候成为执政官,就等于和罗马帝国的老大当同事了。

慢慢地,人们看出了端倪,开始对奥古斯都强烈不满。因为奥古斯都长期连任执政官,导致执政官的实际编制从两人缩减为一人,做执政官变得难上加难,这还叫人在官场上有什么盼头。尽管这个时候的执政官已经没什么实际意义,但它毕竟还是一个志存高远的人在官场生涯中的顶点,当个人生理想总是可以的吧。

这导致刺杀事件频频发生,不但奥古斯都成为刺杀目标,另一个执政官的在任者或竞选者也会成为刺杀目标。执政官的名额少得可怜,想当执政官的人又太多,只有干掉绊脚石才可以顺利往上爬。曾经有个叫萨图尔尼努斯的人当上了执政官,罗马城为此陷入党派之争,谋杀事件也层出不穷,所以元老院不得不为萨图尔尼努斯配备了一支卫队。你在这个时候当执政官一定要多加小心,被人搞死在任上可不划算。

奥古斯都认识到这个问题,很快就宣布自己不再担任执政官,使两个执政官的位子得以向官僚们重新开放,并规定执政官只有2个月的任期。这样一来,每年至少有12名官僚爬上执政官宝座。一些年纪老迈的执政官还没等卸任就去世了,所以能有更多人士作为替补执政官出现。据说在康茂德统治时代,公元190年那一年中产生出25个执政官。当官的机会多了,人们也就不再想着谋杀执政官了。

一些元首为了好玩也抢过执政官的位子,他们有时还任命自己的亲戚当另一个执政官。奥古斯都特别想给自己过继的儿子盖乌斯与路西乌斯在未成年的时候就保留执政官职位,并取得“青年元首”(皇子头衔)的称号。奥古斯都还让那位精通军事、协助他打过胜仗的女婿阿格里帕两次连任执政官。卡里古拉甚至封自己最喜爱的坐骑为执政官。

无论元首怎样搞怪,基本都没再因为执政官名额问题出乱子,大家也都知道元首不是认真的,玩够了就走人,绝不会长期霸占执政官之位。话说回来,如果你能跟元首共同担任执政官,那还真是莫大的荣幸。

帝国时代,当执政官不像在共和国时代那么过瘾。这么短的任期内,你干不了什么事业,顶多满足一下自己多年来的夙愿。人生的顶点如昙花一现,你反倒会倍加珍惜。若是你运气很好,赶上在一年的头一个月当上执政官,那么那一年的纪年就以你和你同僚的名字命名。

身为执政官,你很可能成为元首最好用的权力工具和掩护。提比略登基后,在任的两名执政官首先向提比略宣誓效忠。然后在他们二人面前,由禁卫军长官和粮务长官宣誓效忠,之后是元老、士兵和普通公民。提比略不管做什么事情,总是要执政官先提出来,仿佛过去的共和政体依然存在。

这样看下来,帝国时期的执政官本身其实没多大意思,元首的傀儡而已,但有了执政官履历后,你就可以被派到一些行省去做总督,掌握地方大权。或者,你还可能会被元首委以其他任务。卸任执政官可能被任命来监督面包配给和粮食供应,这可是关系到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责任特别重大,只有当过执政官和大法官的资深政治人物才有这个能力胜任。元首生病之时,卸任执政官还可以被委派来代替元首接待外国使节,处理外交事务。当过执政官的人肯定是精英中的精英。为了成为国家的优秀人才,你一定要向当上执政官的目标努力前进。

帝国的纪检委员

执政官是罗马帝国仕宦生涯的最高点,但还不是终点。如果能力特别强,威望特别高,运气特别好,你还有可能在卸掉执政官官职后与元首一起做监察官。监察官不像大法官和执政官那样拥有“统治大权”,所以没有扈从当保镖,这个职位也不在“荣耀之路”内,从官阶上说并不算高。

由于其职能的特殊性,监察官的门槛实在比天还高,如果没有超乎常人的政治水平,你根本别指望。因为元首只任命他们最亲密、最信任的人担任此职。早在罗马共和国时代,监察官就出现了,名额为2人,任期一般为18个月。 [6] 帝国时期,奥古斯都保留了这个官职,并长期把持着其中一个位子。这样他就可以看谁不顺眼就整谁了。

如果你真的登上了另一个监察官位子,就等于做上了罗马帝国的纪检委员,古代中国把这样的官员叫“御史”。惩治腐败、维护公共道德、监管国家投资的工程项目是你的光荣使命,偶尔你还要承担人口普查的重任。

除了监管不文明、不雅观的行为举止,你的其他任务也挺多。比如,若是有人总也不愿意结婚,甘当大龄青年、钻石王老五、单身贵族什么的,你要逼迫他们结婚,这样才可以保证帝国拥有下一代。如果有人虐待妻子和孩子,或者有子女虐待父母,你要出面调解。如果有人炫富或者挥霍钱财,你要及时制止。如果有官员行贿受贿,你要进行惩罚。

惩罚的措施主要是除名。你可以把有问题的官员开除出元老院,你还可以把有问题的普通公民踢出所属部落,剥夺他的公民权。虽然这些被惩罚的人没有挨打挨骂,也没有被罚钱,但被开除户籍的滋味比什么都难受。在这个以特权地位和公民权为重的时代,失去贵族身份和公民权将是个巨大的灾难。

帝国时代,公民人口统计不再按共和国时期的惯例每5年进行一次,因为帝国实在太庞大了,每5年做一次人口普查很不现实。虽然如此,你身为监察官,仍旧会在某些特定时期,在元首指示下派出专员,一个省一个省地普查人口,统计土地。奥古斯都在位期间一共做了三次人口普查,喀劳狄也组织过类似的活动。

人口普查过程中,老百姓(男性公民)要被问及姓名与年龄。如果他是被释放的奴隶,则要提供从前那位主人的姓名。他还会被问:“你有老婆吗?照实说来。”如果有,就得把老婆的名字告诉专员,同时提供子女信息。寡妇和孤儿要单独列进一个名单,奴隶也被单列在一个名单里。个人财产状况是人口普查的一个重要调查项目。被调查者要如实汇报财产明细,包括地产的位置、葡萄园的数量、橄榄园的情况等。被调查人必须老老实实地配合,不能逃避调查或弄虚作假,否则将会被严惩。

调查专员做完基本工作后,会把数据汇报到你这里来。你的任务是对全国人口进行分类,按照部落和财产状况等标准明确谁是元老阶层、谁是骑士阶层、谁是平民阶层,将结果做成清单公之于众。

封疆大吏

大部分人从执政官任上退休后当不成监察官,但政治生命也没有就此完结,他们往往被派到意大利以外的帝国领土,也就是一些行省中去当总督。

行省总督是相当牛的官职,是大权在握的高干。如果你成为总督,不仅有地方的行政权、司法权、财政权,征税权,或许还握有兵权,简直就是个土皇帝。你将有6名拿着“法西斯”笞棒的扈从保镖,任期或许是1年,或许是3年,也可能是5年。

尽管大权在握,别忘了你是君主和元老院在各省的绝对亲信和代表,要认真负责地替他们办事,不能僭越职权。如果行省发生了叛乱或有外敌入侵,你要不遗余力地镇压或抵抗。你有权对行省中的居民判处死刑,但必须将案件上报到罗马城由大法官和元首进行复核才能执行。

在任期间,除了元首,没人能制裁你。但也不要得意忘形,为所欲为,因为一旦你退休回来,失去总督权力后,将会被秋后算账。按规定,行省总督卸任后,必须在3个月内返回罗马城,路上不许耽搁。

事实上,行省总督之间的权力和势力是不平衡的,这要取决于你所去的行省的性质。罗马帝国盛期总共有将近40个行省,若是让元首一个人都管,不累死他才怪。因此奥古斯都想了个两全其美的办法,将全国行省分为两种,元首挑那些重要的亲自来抓,那些不太重要的就扔给元老院,这样既解放了自己,也削减了元老院的势力。于是罗马帝国的行省就分为两大类:元首行省和元老院行省。

顾名思义,元首行省是由元首直接控制的行省。这些行省通常是帝国的边境地区,或者是经常有讨厌分子闹事的地区。正因为不安定,所以需要派大批军队驻扎在那里。正因为这些行省有军队,所以元首才不愿意把控制权交给别人。元老院行省则是归元老院控制的行省。这些行省一般都是被罗马人早期征服的地方,非常安定,不用派驻太多军队,所以元首才懒得理。

如果你是退休执政官,就有可能会被元首派到至少驻有两个军团的元首行省中去, 统辖自己所管辖行省的所有军队。当然,你也可能被元老院派到几乎没有军队驻扎的元老院行省中去,如亚细亚省和阿非利加省。对雄心勃勃的人来说,这种情况就不带劲了,顶多图个清闲。

假若你的人生目标是当个行省总督,大可不必熬到当上执政官就能实现这个梦想,因为有的元首行省仅仅驻有一个军团的兵力,这样的行省无须派退休执政官来管,只需交给退休大法官就可以了。在元老院行省中,退休大法官可去的地方比较多,因为除了刚才提到的亚细亚省和阿非利加省外,其他元老院行省都归退休大法官治理。

其实,还有一些人不当大法官就可以成为总督,他们是还没有走上“荣耀之路”的来自骑士阶层的人才。个别元首行省 没有军团驻扎,却驻有辅军。骑士便成了管理这些行省的最佳人选。另外,还有一个极为特殊的地方也只能由骑士管理,它就是埃及——元首的私人领地。这些人不叫行省总督,而是叫行省代理员。

你在行省中可以组织“省政府”,像罗马城那样设置财务官、营造官、大法官等职位,但罗马帝国不是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国家,它不像古代中国那样有完整复杂的、自上而下的官僚系统,所以在行省,普通的政府公务员大多数都不是从罗马派去的,而是在地方招募的。


[1] 罗马数字中,没有零这个概念。1是Ⅰ,2是Ⅱ,3是Ⅲ。乍一看很简单。

然而,到了4就开始复杂了,它不能写成IIII,而是用Ⅳ表示,意为排序在5前边1位的数字。之后,从5到10分别是Ⅴ、Ⅵ、Ⅶ、Ⅷ、Ⅸ、X。

11、12、13、14、15分别是XI、XII、XIII、XIV、XV,20写成XX,30写成XXX,40写成XL,50是L,60是LX,100是C,500是D,1000是M。用来表示100的C其实是century(百年)一词的开头大写字母,而代表1000的M是millennium(千年)一词的第一个字母。

作为财务官,你天天看到的都是千以上的大数字,动不动就10万、20万、100万的。这些该怎么表示呢?1万写成X。

结果,较大的数字看起来复杂得很。举例来说,134945584的罗马数字表达方法为CXXXIV CMXLV DLXXXIV。

[2] 公共国库位于罗马城卡庇托林山东坡的农神神庙。这里不仅保存着金钱,还有国家财富的账本,以及铭刻着法律条文的铜板、元老院颁布的政令、军团的旗帜和其他一些重要文件等。公共国库里的钱来自元老院控制的行省,是行省居民每年都要向国家缴纳的税金。

为了防止入不敷出,甚至财政破产,公共国库里还有一笔储备金,是主人释放奴隶时向国家交的税钱。这笔储备金平时不能动,到了万分紧急的时刻才可以拿出来使用。这个规定你一定要记住,否则会坑害了国家。

公共国库名义上在元老院的管辖范围内,但实际也要听从元首的支配,包括管理者的人事安排。奥古斯都和尼禄就曾经委派大法官或退休大法官代替财务官控制公共国库。

而元首国库则归元首直接掌握,属于最高统治者的私人财产,跟元老院无任何关系,因为这里的钱来自元首掌握的行省。由于钱财是元首的命根子,所以元首国库的管理权不在财务官手中,而是由元首派出的一位专员负责。你们财务官顶多协助那位专员做一些相关工作。

罗马帝国经常出兵打仗,养了一支庞大的常备军,所以需要专门的军事国库来维持军队开销,军人的工资、装备、退休金等都来源于此。你们财务官在军事国库的任务便是向军队按时派发薪饷,保证前线将士情绪稳定。

[3] 公元前5世纪初,罗马平民闹事,抗议氏族贵族对他们的压榨。由于罗马平民打算离开这座城市另谋出路,氏族贵族们怕再也没有人给他们当兵,于是妥协,设立了平民保民官(有别于军队中的军事保民官)这个官职,规定只能由平民担当。编制从2人慢慢变成10人。

平民保民官人身不受侵犯,也就是说,平民保民官虽然没有扈从,但绝对不能被伤害。平民保民官没有行政权力,但具有关键的一票否决权,也有一定的立法权。他们对独裁官以外的其他任何高级长官的违背平民利益的决定,均有权予以否决。所以,平民保民官是响当当的人民代表,是替老百姓说话的人。

[4] 这大概是因为元老院觉得身为营造官的平民请愿者太讨厌,所以表面上提高了其地位,实际上靠安插自己人来控制这个官职。

共和国时代,营造官是个责任特别重大的官职,干的活比财务官更杂,更碎。如果你在那个时代荣升为营造官,这就意味着你担当了国家的基建总工程师和后勤大总管。

你不仅要努力学习工程学和建筑学,从而在实践中照料神庙,维护罗马城的公共建筑,还要负责组织竞技大会,并保证罗马城的饮水和食品供应。此外,你还要继续担任市场管理员,负责裁决棘手的商业事务。

营造官监管的尽是些琐碎的事。例如,你在举办庆典赛会时有义务控制一些不当言论,比如演员和小丑在表演时不能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而是要提前经过你的审核。另外,你还负责到红灯区登记妓女信息,发给她们“营业执照”。

乱七八糟的活是不是已经让你觉得任务繁重了?尤其举办赛会这一项就够你受的。罗马人一年中要庆祝很多节日,所以作为庆典的赛会也是一个接一个,纵使你有三头六臂也不足以应付。

[5] 公元前451—前450年,罗马人的祖先创造性地把更早时期罗马人关于财产、身份、债务、婚姻、犯罪等问题的习惯法规汇总到一起,刻写在12块铜板上,公示于罗马广场。从此,罗马人以《十二铜表法》的内容为发展基础,开始了漫长的成文法律缔造过程。

《十二铜表法》的第一张铜板就解释了打官司的规矩——诉讼程序。里面有一些在你看来十分有趣的规定,例如:原告传唤被告到法庭打官司,如果被告不听话,原告有权将被告逮捕押送到法庭。若是被告因疾病或年老不方便出庭,原告则要给他提供交通工具。

…………

第三张铜板规定:欠债的人被债主拘押期间,通常得自备伙食。如果欠债人实在没有能力自己养活自己,债主就要给他吃的。

…………

第七张铜板规定:建筑物的周围得有两尺半宽的空地,以便通行。

第八张铜板规定:以文字诽谤他人,或公然歌唱侮辱他人的歌词的,处死刑。而对人施行其他强暴行为的,处25阿斯铜币的罚金(这点钱对富人来说真不算什么,强奸罪比诽谤罪轻得多)。

烧毁房屋或堆放在房屋附近的谷物堆的,如属故意,则捆绑而鞭打之,然后将其烧死;如为过失,则责令其赔偿损失,如无力赔偿,则从轻处罚。夜间行窃,如当场被杀,应视杀人行为为合法。

白日行窃,除用武器拒捕外,不得杀之。正式搜查赃物时,搜查人(注意,是搜查人,而不是被搜查人)应赤身裸体,仅以亚麻布围腰,双手捧一盘。

杀人者处死刑;过失致人死亡的,应以公羊一只祭神,以代本人。

…………

第十张铜板规定:不得在市区内埋葬或焚化尸体。

妇女出丧时,不得抓面毁容,也不得无节制地号哭。

禁止对奴隶的尸体用香料防腐。

…………

[6] 监察官最初只是执政官的助手,负责定期(5年为一个周期,只有赶上这个活动的监察官才会参与)统计罗马城内公民的人数,以便让执政官知道有多少人可以参军打仗。

他们不仅在人口普查时记录公民的姓名,还要对其财产与年龄登记造册,据此划分社会等级,鉴别骑士和元老阶级成员的资格。

另外,监察官还承担着一项重要职责——公共道德监督。这个职责包含着很大的权力,监察官能动用这个权力来惩处违纪的官员和贵族。共和国时期,监察官加图将一名当着女儿的面亲吻自己妻子的人开除出元老院——因为这种行为被视作有失元老尊严。

除了行为规范,公共道德监督还包括审查财务账册、检查度量衡器等经济内容,防止有人做假账、吃回扣、贪公款、洗黑钱、缺斤两,所以,监察官也扮演着现代社会中审计署、工商局、城管大队……的角色。

由于公共道德监督的职责非常重要,监察官逐步演变成由德高望重的退休执政官来担任。 oHgQelYX5jxgloKV/+PLZmqoxTTV2npS2T/4fFPIpmcBZBgo8AjW+fkGz+KR2+P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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