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工照明的经济和社会价值,大部分证据来自代尔麦地那的工匠村,该村是古埃及首都瓦塞特(Waset)/底比斯(Thebes)(今卢克索)的一部分。这里的工人是受雇建造帝王谷、装饰精美王陵的能工巧匠(Lesko and Lesko 1994;Andreu and Barbotin 2002;Gobeil 2015)。由于他们的工作具有很高声望,代尔麦地那的村民或多或少都会得到国王定期提供的食品、工具和其他原材料,以偿付他们的劳动,与大多数埃及聚落相比,这种情形是绝无仅有的。该遗址现场出土了与村民日常生活相关的大量文字材料,它们为我们了解当时可获取的商品和资源提供了宝贵的证据
。与本章显著相关的是燃料的可获得性,尤其是动物脂肪和植物油。这些物质在当时可能用于烹饪、医药和美容产品,也可能用作照明设备的燃烧剂。除了与货物相关的记载,这个村子里的居民墓葬也提供了为数不多的关于照明设备的外观及其使用方式的记录。
与尼罗河谷的其他聚居地相比,代尔麦地那聚居地显然是个例外,工匠们获得的供给可能比普通埃及公民还要好,但这些记录仍然为我们研究人工照明的成本提供了一个视角。代尔麦地那的每个劳动者都能获得配给的面包和啤酒,当然还有一些鱼和蔬菜(Janssen 1975,457)。他们还能获得木材及粪便燃料配给。村民们懂得物品的价值,一般用铜的重量(德本)
表示,他们会通过物物交换的方式来获得物品。例如,一只鹅的价格约为0.25德本,一只山羊的价格为1~3德本,各种篮子、盒子和皮革制品价格在1~5德本之间(Janssen 1975,525-526)。各种植物油和动物脂肪是代尔麦地那物资清单中常见的商品之一,这些油脂价格在每罐0.5~1德本之间(Keimer 1924,18-19;Janssen 1975,489-490)。考虑到一个工匠花1~3德本就能买到一只活山羊,山羊可以为一个家庭提供奶、田地肥料,还能提供垃圾处理服务,可见一罐油或一罐脂肪并不便宜。这些油脂如此珍贵,在某些场合它们会被用作报酬或奖励发放。
除了油脂本身的价值,这些照明产品似乎还具有相当高的社会货币价值。这一推论主要源于旧王国、中王国和新王国时期的一些个人头衔,它们往往与油脂的生产、储存和销售有关,尤其是用于制造蜡烛、肥皂的牛脂,因为牛是古埃及人的珍宝。旧王国时期的屠夫佩赫奈弗,就是因其在卢浮宫的雕像(编号A107)而闻名的那位,他的头上顶着屠夫长、屠夫监工、炼油坊监工及牛脂房监工等头衔(图2-2)。早期王朝统治者卡塞凯姆威(约公元前2675年—公元前2650年)墓中的一枚印章上也发现一个类似的头衔,即牛脂主管或牛脂供应商。这个头衔表明,该职位在埃及社会中是一个常设职位(Petrie 1901,pl.23,no.198)。这个头衔一直使用到中王国时期,其变体包括“油脂/油脂渣保管人”和“灯脂保管人”,不过更为准确的翻译可能是“照明燃料保管人”。
图2-2 佩赫奈弗坐像(A107),藏于巴黎卢浮宫。照片来源:Rama/CCBY-SA3.0FR(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3.0/fr/deed.en).
图2-3 麦克特里(Meketre)陵墓(TT280)出土的中王国时期的屠宰场模型(20.3.10)。模型表现了与佩赫奈弗类似的屠夫形象,他们负责监督屠宰和牛肉加工。照片来源:纽约大都会艺术博物馆(The Metropolitan Museum of Art, New York)
这些头衔表明,脂肪生产过程中的所有步骤都受到严格监管,并设有嘉奖制度。可以推测,像佩赫奈弗这样的屠夫长会监督屠宰过程(图2-3),并确保所有可用的脂肪都被妥善提取到一边,随后运到炼油坊。然后,将生脂肪加工成油脂的过程会受到炼油坊监工或油脂主管/供应商的密切监控。这些人甚至还可能负责将熬制好的油脂倒入罐子中储存,而后可能会交给脂肪保管员或照明燃料保管人监管,再由他们负责分配给王室或寺庙。动物脂肪稀有又昂贵,这表明,拥有这些头衔的人必定拥有相对较高的社会地位。事实证实了这一推论:这些人当中有许多人拥有相当的财力,或被授予足够的资源,从而有能力制作带有头衔的纪念物。
鉴于代尔麦地那村庄的记录中所描述的油脂费用,油脂似乎不大可能频繁用作照明。一些学者可能会反驳说,由于定居点证据稀缺,而只有在定居点的家庭空间中才有可能会用到灯具,所以在实物材料中很少有照明设备的记载。古埃及定居点的聚落保存状况不佳,导致相关信息极少,这是无法回避的问题。然而,如果人工照明设备已经在家庭中被普遍使用,在晚上或黑暗的室内提供照明,那么,在考古记录良好的那些聚落中应该会发现人工照明设备的遗存,例如这些聚落区:卡宏、阿玛纳和代尔麦地那。尽管这些遗址中少有房屋被发掘并被彻底记录,但对已出版文献的梳理并未显示古埃及家庭中普遍使用照明工具。
在阿玛纳小型出土文物数据库中,只在第十八王朝的家庭中发现了3盏灯(Rose 2007,211)。J.D.S.潘朵贝瑞(J.D.S.Pendlebury)是20世纪初在阿玛纳工作过的著名考古学家之一,曾记录说发现若干陶瓷碟带有发黑的边缘,暗示着它们曾经作为灯具使用(1951,137)。遗憾的是,他并没有说明发现了多少这样的瓷碟,也没有说明它们的位置。变黑的圆顶或长方形壁龛的例子确实存在,它们主要出现在工匠村房屋的内室,但并不常见,这不足以说明室内照明在阿玛纳很普遍(Stevens 2006,246-247)。代尔麦地那提供的照明器具考古证据稍微多一些,在村里发现了很多灯具基座的碎片以及数量不明的灯具。但是许多灯座碎片都是在房屋内的小型神龛中发现的(Bruyère 1939,208-209,fig.98)。这种分布情况表明,与这些灯座相关的灯具主要不是用于日常照明,而是用于祭祀。
对代尔麦地那地区陵墓中发现的灯和其他照明设备的描述可以支撑这一解读。在该村周围的墓葬中,常见拥有精美彩绘的墓道和墓室,画中照明设备最常见的表现形式是呈献给冥界国王奥西里斯,或西方(亡灵之地)的人格化象征(Zivie 1979,47,pl.18;Saleh 1984,75)。灯具还出现在死者木乃伊(Vandier 1935,pl.VII)身前,由引领死者进入冥界的阿努比斯神
(内本马特墓;TT219)执掌(图2-4),例如某个新年之际的场景中,灯具就出现在死者的面前(Bruyère 1926,fig.87)。所有场景都与入殓和祭祀有关,这表明,人工照明与世俗或家庭环境关系不大。
图2-4 内本马特(Nebenmaat)墓中阿努比斯在墓室入口处献灯的场景。照片来源:Meghan E.St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