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除夕仪式最详尽的说明见于位于艾斯尤特的中王国时期赫普杰法一世墓(1号墓)(Griffith 1889;Reisner 1918;Kahl 2007,2016)。赫普杰法曾经是第十二王朝国王辛努塞尔特一世(约公元前1971—公元前1926年)统治时期古埃及第十三省的省长和大祭司,该省以艾斯尤特为行政中心。赫普杰法一世墓最突出的特点是那些铭刻在石质墓壁上的大量契约。在这些契约中,赫普杰法详细说明了如何举行葬礼仪式,如何向他的卡祭司
及他人支付费用以确保他的愿望能够实现。幸亏赫普杰法对细节如此敏锐和关注,才令除夕仪式所需要的设备与合乎礼仪的表演获得研究者的重现。
关于这项仪式的灯光,契约五提供了首个参考:契约规定,要给赫普杰法的卡祭司准备3个gmHt(即照明用具),这些用具从军队守护神乌普奥特(Wepwawet)神庙的SnDty(衣冠祭司)那里获取。在契约九中,赫普杰法规定,在新年除夕夜,陵墓监察官和他的手下需要前往死神阿努比斯神庙获取两个照明用具(Griffith 1889,pl.8,lines 312-318;Reisner 1918,87-88):
令彼于年中第五日新年除夕前往阿努比斯神庙,除夕之日得承gmHt两盏。
——契约九,赫普杰法陵墓
然后陵墓监察官的手下们被委派列队前往赫普杰法陵墓,以此表示对墓主的sAxw(赞颂)(Griffith 1889,pl.8,line 312)。
予之(赫普杰法)荣耀,令彼赞颂彼之神圣逝者。(Griffith 1889,pl.8,line 313)
文中还提到,这是为已故的家人所做的一件事。仪式监察官的手下们用灯火祭祀已故的赫普杰法之后,会把剩下的灯具交给卡祭司。这一举动显然意义重大,因为契约九规定,陵墓监察官及其手下将获得一块土地和一头公牛的后腿作为报酬(Griffith 1889,pl.8,lines 313-314)。
向逝者献灯的习俗在新王国时期仍然延续,实际上,这一习俗变得更加盛行了。如果仔细研读新王国时期关于何时举行献灯仪式的文字,就会发现,新王国时期的文献提供了更多信息,甚至包括为什么要献灯的描述。其中有个颇具诗意的句子,它首次出现在第十八王朝早期(约公元前1493—公元前1458年)图特摩斯二世(Thutmose II)和哈特谢普苏特(Hatshepsut)的统治时期,它写道:
愿有一盏thA(灯具),为汝彻夜点亮,直至阳光洒满汝胸膛。(艾尔-卡布的帕荷里墓)(tomb of Paheri, el-Kab)(Tylor and Griffith 1894,30)
在第十八王朝底比斯森诺夫尔(Sennefer)墓(TT96号),森尼米亚(Senemiah)墓(TT217号)和玫(May)墓(TT130号)
中找到了几乎相同的碑文。除了这些铭文,新王国时期的墓中壁画也展现了赫普杰法契约中描述的除夕夜晚游行活动。阿门内姆哈特(Amenemhet)法老墓(TT82号)(N.M.Davies and Gardiner 1915,pl.XXI)、塞内米亚(Senemiah)墓(TT127号)和门勒姆赫特(Menkheperrasonb)墓(TT112号)(N.M.Davies 1933,pl.XXIX)的墓室内都描绘了家庭成员为已故亲属供奉照明设备的情景,供奉历时6天,包括在埃及年尾,总时长5天的“埃帕格梅纳尔日”
,以及新年当天。“埃帕格梅纳尔日”是为了纪念奥西里斯(Osiris)、伊西斯(Isis)、荷鲁斯(Horus)、塞特(Seth),以及奈芙蒂斯(Nepthys)诸神的生日。这些日子被视作一年中十分危险却又极为关键的过渡时期。这5天之后就是庆祝新年的日子,也是埃及历法中新一年的开始。新王国后期,如梅里(Mery)墓室(TT95号)和阿门梅苏(Amenmesu)墓室(TT89号)(N.M.Davies and Davies 1941)中的壁画表明,“埃帕格梅纳尔日”和新年的纪念活动已被合并在一起,变成多灯祭祀的活动日。然而,家庭成员在除夕之夜进入墓室献灯的核心仪式始终保持不变。
这些壁画中另一个值得注意的特点是:所包含的这些元素都具有恒定性,这表明游行和献灯仪式是既定且广为人知的宗教传统的一部分。具体说来,上述墓葬中的照明器具都在纪念死者的节日中成对出现。这种做法与赫普杰法的墓葬契约有关,契约提到在新年要为“赞颂”死者而展示两件照明器具。同时,墓葬中呈现这些场景的背景是为了死者举行的那些年度庆典。与其他壁画中常见的主题(可能包括捕鱼、收割或丧葬仪式等场景)不同,携带照明设备的游行显然与丧葬后发生的事件相关。
学者们曾对这种游行仪式发表过评论,他们认为这要么是一种象征性仪式,要么实际上并非在夜间举行(Dümichen 1883;N.de G.Davies 1924;Gutbub 1961)。产生这种怀疑的原因主要在于照明工具本身。有人认为手持式装置并不适合长时间的游行,因为:①热的油脂、油或纺织物碎片有可能会掉落到持握者的手上;②灯燃烧的时间不足以引领携带者穿过墓地,并在抵达墓穴时仍然保持亮度(N.de G.Davies 1924,9)。然而,有人尝试对新王国时期墓葬壁画中描绘的器具进行复制和使用,实验表明,这些器具的燃烧效果良好,能够产生足够的光用于引路,并且不会让油脂滴到持握者的手上(Strong 2021)。每个照明装置总的燃烧时长约为45分钟,这对游行和祭祀仪式来说绰绰有余。而燃烧时间也可能非常容易延长,只需制作一个更大的装置,或在装置中添加更多的亚麻布和燃烧剂即可。
虽然赫普杰法的契约与这些新王国时期的墓葬壁画相隔500多年,但在除夕夜举行夜间游行的观念似乎至少从中王国时期延续到新王国时期。从这两个时期的资料中可以清楚地看出,这种仪式是一个公共事件,聚落的居民聚集在一起,参加纪念他们聚落里已故成员的活动。尚不明确的是,光在这种仪式中的价值如何,以及为什么特别选择在夜晚举行仪式,尤其是古埃及仪式大多数都是在白天举行的情况下。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接下来我们将探讨古埃及社会中人工照明的生产、使用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