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所有产妇都可以实施分娩镇痛。 目前,不能实施分娩镇痛的产妇主要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 是主观上无意愿或拒绝的,就是产妇本人不愿意的; 第二类 是客观上不能实施的,包括经产科医生、助产士评估,产妇不适合经阴道自然分娩,如胎位不正、头盆不称、骨盆狭窄、胎心不好等,或经麻醉医生评估有椎管内穿刺禁忌,不能实施分娩镇痛的,如颅内高压、凝血功能异常、穿刺部位及全身性感染、产科急症、腰椎畸形或有剖宫产史以及影响穿刺操作的情况等。 vX9Q/5HAPk84miuD6N7XNgi/+CZGQhfn2NEGc6zIRdPfFcWWDHgyQW2GFQEjbA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