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治疗的根本目标是降低发生心、脑、肾及血管并发症和死亡的总风险。降压治疗的获益主要来自血压降低本身。在改善生活方式的基础上,应根据高血压患者的总体心血管风险水平决定是否给予抗高血压药,同时干预可纠正的危险因素、靶器官损伤和并存的临床疾病。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采取强化降压的治疗策略,以取得最大的心血管获益。
降压目标:一般高血压患者的血压应降至<140/90mmHg,能耐受者和部分高危及高危以上患者可进一步降血压至<130/80mmHg。老年人、孕妇、严重颈动脉狭窄患者等特殊人群的降压目标值参见相应指南。
降压达标的方式:除高血压急症和亚急症外,对大多数高血压患者而言,应根据病情,在4周或12周内将血压逐渐降至目标水平。
抗高血压药治疗开始的时机:在改善生活方式的基础上,血压仍≥140/90mmHg和/或高于目标血压的患者应启动药物治疗。
常用的抗高血压药包括钙通道阻滞剂(CCB)、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药(ACEI)、血管紧张素受体阻滞药(ARB)、利尿药和β受体拮抗剂五类,以及由上述药物组成的固定配比复方制剂。五大类抗高血压药均可作为初始和维持用药的选择,应根据患者的危险因素、亚临床靶器官损伤以及合并临床疾病情况合理使用药物,优先选择某类抗高血压药。此外,α受体拮抗剂或其他种类的抗高血压药有时亦可应用于某些高血压人群。具体给药原则如下:
一般患者采用常规剂量;老年人及高龄老年人初始治疗时通常应采用较小的有效治疗剂量。根据血压水平,可考虑逐渐增加至足剂量。
优先使用长效抗高血压药,以有效控制24小时血压,更有效预防心脑血管并发症发生。如使用中、短效制剂则需每日2~3次给药,以达到平稳控制血压。
对血压≥160/100mmHg、高于目标血压20/10mmHg的高危患者,或单药治疗未达标的高血压患者应进行联合降压治疗,包括自由联合或单片复方制剂。对血压≥140/90mmHg的患者,也可起始小剂量联合治疗。
根据患者合并症的不同和药物疗效及耐受性,以及患者个人意愿或长期承受能力,选择适合患者个体的抗高血压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