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手术者和不同的手术对器械的要求不尽相同,因此尚需有特殊设计的显微器械,以满足不同手术的要求。尽管不同器械的设计和使用相差很大,但一般应符合如下要求。
1.眼科器械长度在10~12cm之间,重量不超过80g。因眼科显微手术操作空间的限制,如器械过长,易触碰显微镜造成污染。而器械太重,不仅影响操作的灵活性,而且长时间握持可导致手部颤动。
2.表面无反光,避免术中反光影响操作;表面行防滑处理,如把柄处设计花纹防止滑脱,利于稳固握持。
3.把柄应具有良好的弹性。弹性太大,需要较大的力量维持,手感差容易疲劳,导致手颤抖。弹性太弱,器械尖端开启无力,尖距过窄,不利于操作。
4.器械的咬合部要平整、光滑,咬合严密,光滑无毛刺,以防夹线不牢或锐利的边缘割断缝线。
5.器械的关节运动滑顺,缝隙严密防止异物嵌顿,影响器械开启。
选好显微器械后,应该预先在手术显微镜下检查及试用,检查其弹性是否适当,长度是否合适,持针器持针是否稳固,打结镊和持针器能否夹住10-0或更细的缝线,剪刀刃部的锋利程度,关节部分是否灵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