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卫生专科医院要根据不同患者的医疗需求,进行分级分类救治,满足患者就医需求。保持必要诊疗服务项目的正常开放,加强预检分诊,细化疫情期间的工作流程,确保工作安全开展。必要的检验检查和常规复查等,可指导患者在就近的医疗机构进行,并通过电话随访等多种方式加强远程指导;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用,加强家庭医生团队对慢病患者的日常管理。
根据传染病管理要求,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需要单间隔离,排除或确诊新冠肺炎后才能一人多间管理。为加强患者分级分类管理,对在院患者进行转运调整,将未出现发热、感染症状的正常患者转至六角亭院区,并实行暂时性封闭管理,患者只出不进,工作人员实行轮休制上班,轮休期间在宾馆隔离。将六角亭院区确诊、疑似、密接病例全部转移至二七院区隔离,两个院区分类收治、分类管理。二七院区住院楼收治确诊新冠肺炎精神障碍患者,其中分为普通型、重型、康复期患者治疗病区;二七院区门诊楼5~7楼成立新冠肺炎康复治疗病区,收治新冠肺炎治愈的康复期患者。六角亭院区收治既往未能出院的非新冠肺炎精神障碍患者,或在隔离点观察7~14天以上排除新冠肺炎的新入院患者。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社会精神障碍患者收治流程见图2-3-1。
图2-3-1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社会精神障碍患者收治流程
2020年3月9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收治工作方案》(武防指〔2020〕79号),市教育局工农兵路大楼3~8层改造为精神障碍患者隔离观察点,用于新收治精神障碍患者入院前医学观察。隔离点设置病房78间,于3月8日开始收治患者。根据全市精神障碍患者收治政策,本院对部分病房功能进行调整,新入院患者统一收入市教育局大楼隔离观察点(不含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患者在隔离观察点完善新冠肺炎有关检查及急性期精神症状处理,观察7~14天初步排除新冠肺炎后,转缓冲病区,经观察治疗1周进一步排除新冠肺炎后,转六角亭院区康复楼观察病区,畅通院内患者转运流程。
2月2日,经市卫生健康委协调,在市金银潭医院设置精神科新冠肺炎治疗病区,收治全市精神障碍合并重症新冠肺炎患者,床位30张,累计收治约50名重症患者。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派27名医护人员(医师4人、护理23人)进驻,建立精神卫生专科医院与传染病院转诊绿色通道,同时对传染病院中合并精神症状的患者给予会诊指导。选派精神科专家至火神山、雷神山等定点医院及方舱医院、社区隔离点会诊,指导合并精神症状的新冠肺炎患者处置。
疫情初期,定点医院床位一床难求,为及时转诊新冠肺炎重症患者,制定了转诊标准和流程。患者转诊标准: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临床诊断病例,且符合重型或危重型标准(参考国家《新冠肺炎诊疗指南》)。患者转诊流程:科室出现重型及危重型新冠肺炎患者,填写《转诊患者申请表》,向医务部报备;医务部审核名单,向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处申请转诊定点医院;急救中心安排负压救护车,确定转诊时间;医务部告知院感科转诊时间及人数,院感科负责转诊路线及通知总务科、保卫科安排人员消杀及安保工作;医务部通知临床科室做好转诊患者准备,打印《转诊患者申请表》与120急救人员对接;临床科室派1名护士跟车,负责与金银潭医院接诊科室交接患者,并将患者住院志、出院记录复印件交给接诊科室值班医生。
为做好新冠肺炎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等患者收治、病房合并,及在院患者转科、转院区等医疗工作,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家组,纳入本院及外院资深精神科、呼吸内科、院感科、影像科等专家,设置在医务部,具体职责如下:对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达到出院标准患者转科、转院区、出院,及门诊患者收治、病房合并等提供专家意见,并报告中心指挥部;对新冠肺炎疑似患者排除标准、病休或隔离职工复岗等问题提供专家意见;专家组由医务部负责组织协调,采用会议、网络、电话等方式收集有关专家意见,并做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