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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中药性格面面观
——中药的性能

犹如人之性格的存在,中药也有着属于自己的性格特征,它们既有普遍的差异性,又不乏共性的规律。在中医药理论体系中,中药的性格即是药性,也叫 中药的性能 ,是对中药作用的基本性质和特征的高度概括。药性理论是中药基本理论的核心,一般包含5方面:四气、五味、升降浮沉、归经以及毒性。

有一个名词与性能十分相似,叫性状。性状与性能切莫混为一谈, 中药的性状 主要指其形状、颜色、质地、气嗅、滋味等理化特征,是以药物本身为观察对象。而中药的性能则是根据用药后机体发生的反应归纳出来的,是以服药的人体为观察对象。当然两者之间或有一定联系,比如滋味、芳香气味既可代表药物固有的特征,又能用于概括其对人体的影响和作用。但对于药物作用机制的阐释最重要的还是建立在“体证”基础之上,而非单纯地对药物形、色、气、味、质“取象比类”的逻辑推演。

第一节 四气

天有春夏秋冬,气有温热凉寒。 中药的四气 ,即指药物所具有的寒、热、温、凉四种药性。它反映了药物在影响人体阴阳盛衰、寒热变化方面的作用倾向。四气又称为四性,《神农本草经》中记载“药有寒热温凉四气”,宋代寇宗奭为了避免与药物的香臭之气相混淆,主张将四气改称为四性。他在《本草衍义》中提出:“凡称气者,即是香、臭之气,其寒、热、温、凉则是药之性……其序例中‘气’字,恐后世误书,当改为‘性’字,则于义方允。”故后世亦每以四性代四气。从阴阳属性划分,四性又可分为温热和寒凉两大类不同性质,盖凉次于寒,凉甚则寒;温次于热,温甚则热,凉之于寒,温之于热皆是同一性质程度上的差异。除了四性以外,还有平性一说,所谓 平性 ,并非指药物不具寒热温凉之性,而是指寒热温凉的倾向性不是很明显,称其性平只是相对而言。比如药食两用的山药,性平,功能双补气阴,生用(生山药)偏凉以养阴见长,炒用(炒山药)则偏温以健脾止泻为优。

药物的寒热温凉是由药物作用于人体所产生的不同反应和所获得的不同疗效而概括出来的,古人称为“入腹则知其性”。药物的寒热之性与所治疾病的寒热性质往往是相对应的,比如生姜温胃止呕,治疗胃寒呕吐,性属温热;绿豆清热解暑,治疗暑热烦渴,性属寒凉。故能够减轻或消除热证的药物,一般属于寒性或凉性,其具有清热泻火、凉血解毒、滋阴除蒸、泻热通便等作用;能够减轻或消除寒证的药物,一般属于温性或热性,其具有温里散寒、暖肝散结、补火助阳、温经通络等作用。药物四气对人体的作用呈现两面性,既有治疗效应,又有不良作用,如果使用不当,则温热药每易伤阴,寒凉药每多伐阳。

在具体临床实践中,四气理论指导的用药原则可以简单总结为“寒者热之,热者寒之”,或者说“疗寒以热药,疗热以寒药”。即寒凉药用治阳热证,温热药用治阴寒证。平性药因其寒热界限相对不明显,所以阴证或阳证皆适用。只有明确了药物寒热与治则的关系,方能达成辨证基础上的准确用药。但也要注意:①针对真热假寒、真寒假热证,要顺从疾病假象用药,中医称为“热因热用”“寒因寒用”,如热厥证虽出现四肢厥冷,颇似寒证,但又见壮热心烦,口渴饮冷,小便短赤等,寒象(肢冷)为假,热盛是本,故须用寒凉药治其真热,消其假象。②针对表寒里热、上热下寒等寒热错杂证,要寒温并投,合理地将寒凉药和温热药配合使用。③“用寒远寒,用凉远凉,用温远温,用热远热”,即用寒凉类药物当避其气候之寒凉,用温热类药物当避其气候之温热。

第二节 五味

五味 是指药物具有的辛、甘、酸、苦、咸五种基本药味。五味理论最早见于《黄帝内经》,《素问·六节藏象论》记载“天食人以五气,地食人以五味……五味入口,藏于肠胃,味有所藏,以养五气,气和而生,津液相成,神乃自生”,反映出人体赖五味以充养形、气、神。五味既有食养之能,又兼药疗之效。药物五味的确定首先是通过口尝,“入口则知其味”,这个味是味蕾感受到的药材的真实“滋味”,比如生姜的辛味、大枣的甘味。后来人们逐渐将药物的“滋味”与作用联系起来,赋予五味功能性内涵,此时五味就突破了“滋味”的范畴,更大程度上成为药物功效的概括,故称为“效味”,即以功效反推药味。比如葛根口尝微甜并无辛味,但它具有解表退热的作用,类似于辛味药物的发散功能,故给其标以辛味,葛根的辛味即属于“效味”。《素问·脏气法时论》中明确了五味各自的主要功效,“辛散,酸收,甘缓,苦坚,咸软”。后世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补充完善,将五味所代表的基本作用总结如下:

“能散、能行”。辛味药具有发散、行气、行血的作用,一般用治表证、气滞证或血瘀证。如紫苏叶、薄荷发散表邪,陈皮理气和胃,红花活血祛瘀等。

“能补、能和、能缓”。甘味药具有补益、和中、调和药性、缓急止痛、缓解毒性的作用,一般用治正气虚弱、脾胃不和、拘挛疼痛及药物食物中毒等。如人参大补元气,麦芽和中消食,饴糖缓急止痛,甘草调和诸药又解药食之毒等。尚有甘润之说,是指某些甘味药具有润燥之功,如蜂蜜润肺止咳兼润肠通便。

“能收、能涩”。酸味药具有收敛、固涩的作用,一般用治自汗盗汗、久泻久痢、久咳虚喘、遗精滑精、尿频遗尿、崩漏带下等多种正虚滑脱证。如五味子敛肺止咳、涩肠止泻,山茱萸涩精敛汗等。部分酸味药还能生津止渴,用治津伤口渴,如乌梅解烦渴。

“能泄、能燥”。苦味药“能泄”一般包含三层意思:一是“通泄”,指苦味药具有通腑泻下作用,用治便秘,如大黄泻下通便;二是“降泄”,指苦味药能够降泄上逆的肺气或胃气,用治肺气上逆之咳喘或胃气上逆之呕呃,如苦杏仁降气平喘,半夏降逆止呕;三是“清泄”,指苦味药具有清热泻火作用,如栀子清三焦火热。“能燥”则表示苦味药具有燥湿作用,用治湿证。其中又有苦寒燥湿和苦温燥湿的不同,如黄连苦寒燥湿,适用于湿热证;苍术苦温燥湿,适用于寒湿证。《素问·脏气法时论》提到的“苦坚”通常指苦能坚阴,即苦寒药能够除邪热而保阴液,即“泻火存阴”之义,如黄柏、知母等。故从这个角度来看,“苦坚”实际是“苦泄”的结果。

“能软、能下”。咸味药具有软坚散结和泻下的作用,一般用治瘰疬、瘿瘤、痰核、癥瘕及便秘等。如海藻消瘿散结,芒硝泻下通便等。

除了上述五味以外,还有淡味和涩味,由于淡为甘之余味,涩为酸之变味,故常常将淡附于甘、涩附于酸,总体上仍作五味。

“能渗、能利”。淡味药具有渗湿、利水作用,一般用治水肿、小便不利等。如薏苡仁、茯苓利水渗湿。

与酸味药作用相似,具有收敛、固涩的作用,用治正虚滑脱证。如芡实涩精止遗等。但涩味药一般没有酸味的生津止渴之功。

由于每种药物都同时具有气和味,因此两者必须综合起来看,才能准确地辨别药物的作用。通常来讲,气味相同,作用相近,如辛温解表药多具有发散风寒的作用;而气味不同,作用有别,苦寒泻火药与甘温补气药显然非同类,当然这其中尚有气同味异或味同气异的同中有异情况存在。至于一药兼有数味,则标志其治疗范围的扩大,如陈皮味苦、辛,辛能行气,苦能燥湿,故陈皮具有理气健脾、燥湿化痰的功效。又由于四气和五味都只是抽象地反映药物的共通特征和性质,还必须与药物的具体功效结合起来,方能全面、准确地认识药物的个性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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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味与化学成分

五味的物质基础是中药现代化研究的重点内容之一。药物的五味属性与其化学成分有着一定的关联。辛味多源于挥发油、皂苷及生物碱类,具有促进发汗、改善微循环、抗菌、抗病毒、健胃解痉止痛等作用。甘味多源于糖类、苷类、氨基酸及蛋白质和维生素类等,具有调节神经系统、提高机体免疫功能和抗病能力等作用。酸味多源于有机酸和鞣质等,具有收敛作用。苦味多源于生物碱、苷类和苦味质,具有抑菌作用,能用于治疗肠炎、痢疾,或对消化道有局部刺激作用,能促进肠管运动而引起泻下等。咸味主要来源于碘和中性盐所显示的味,除氯化钠外,还有氯化钾、氯化镁和硫酸镁等,具有促进病理产物和炎症渗出吸收,并使病态组织崩溃和溶解等作用。

第三节 升降浮沉

药物的升降浮沉是表征药物作用趋向的概念,升即上升,降即下降,浮即向外,沉即向内,从阴阳属性而言,通常升浮并提属阳,沉降合称属阴。

升降浮沉的药性理论构建于人体气机运行的模型之上。《素问·六微旨大论》曰:“出入废则神机化灭,升降息则气立孤危。故非出入,则无以生长壮老已;非升降,则无以生长化收藏。是以升降出入,无器不有。”人体气机周流以升降出入为主要形式,升降有常,出入有序则能够维持机体正常的生理功能和状态;反之,升降逆乱,出入违常则病所由生。中药作用于人体,能够调节气机升降出入的功能紊乱,某种程度上是对疾病所表现的趋向的“拨乱反正”。故升降浮沉概念的形成和应用主要用于解释中药对于病证、病势发展趋向的影响。

一般来讲,升浮药主上行而趋外,具有疏散解表、宣毒透疹、宣肺止咳、温里散寒、行气开郁、开窍醒神、升阳举陷、涌吐等作用;沉降药主下行而趋内,具有清热泻火、泻下通便、利水渗湿、重镇安神、平肝潜阳、降逆平喘、收敛固涩等作用。在临床治疗上,病位在上在表者宜升浮不宜沉降,在下在里者宜沉降不宜升浮。如升麻、柴胡能解在上在表之邪,举下陷之气,则为升浮;厚朴、枳实能治在下在里之病,导气机以下行,则为沉降。病势上逆者宜降不宜升,病势下陷者宜升不宜降。如赭石、石决明等沉降药能平肝潜阳,治疗肝阳上亢头晕目眩;黄芪、升麻等升浮药能升阳举陷,治疗气虚下陷久泻脱肛及脏器下垂等。凡此种种,皆是遵循“顺病位”“逆病势”的用药原则。而为适应临床病机之复杂,升降并用、沉浮兼施者亦每多见,如名方升降散中僵蚕、蝉蜕两药性属升浮,作用向上向外;大黄、姜黄两药性属沉降,作用向下向内。诸药合用,升降同调,表里两解,相反相成,能开泄郁热,调达三焦,使邪热有上宣下导之路,病理产物(痰、湿、瘀等)有外达内消之机,对外感热病、内伤火郁或兼夹气血痰湿阻滞之证颇有良效。

药物升降浮沉的确定以药物作用于机体产生的功能为依据,但还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

气味

一般来讲,凡味属辛、甘,气属温、热的药物,大都是升浮药,如麻黄、升麻、黄芪等;凡味属苦、酸、咸,性属寒、凉的药物,大都是沉降药,如大黄、芒硝等。即所谓“酸咸无升,辛甘无降,寒无浮,热无沉”。

质地

一般来讲,花、叶、皮、枝等质轻的药物大多为升浮药,如菊花、蝉蜕等;而种子、果实、矿物、贝壳及质重者大多是沉降药,如枳实、牡蛎等。除上述一般规律外,某些药也有特殊性。如旋覆花虽然是花,但功能降气消痰、止呕止嗳,药性沉降而不升浮;苍耳子虽然是果实,但功能通窍发汗、散风除湿,药性升浮而不沉降,故有“诸花皆升,旋覆独降;诸子皆降,苍耳独升”一说。此外,部分药物本身就具有双向性,如川芎既能上行头目,又能下达血海。

炮制

药物炮制可以影响或转变其升降浮沉的性能。一般而言,酒炙升浮,醋炙收敛,姜炙发散,盐炙下行,生升熟降。正如李时珍所言:“升者引之以咸寒,则沉而直达下焦;沉者引之以酒,则浮而上至巅顶。”

配伍

“升降在物亦在人也”。药物的升降浮沉通过配伍也可发生转化。少量升浮药在大队沉降药中能随之下降;反之,少量沉降药在大队升浮药中能随之上升。如桂枝本身为升浮药,然配伍茯苓、猪苓、泽泻、白术等沉降药,则升浮之性受到一定制约,而服从于通利小便的整体功能。

第四节 归经

中药 归经 是指药物对于机体某部分的选择性作用,即某药对某些脏腑经络有特殊的亲和力,因而对这些部位的病变起着主要或特殊的治疗作用。

归经理论萌芽于《黄帝内经》,其记载的五味“各归所喜”(“酸先入肝,苦先入心,甘先入脾,辛先入肺,咸先入肾”)、“五色命脏”(“青为肝,赤为心,白为肺,黄为脾,黑为肾”)、五脏各有“其臭”(“肝,其臭臊;心,其臭焦;脾,其臭香;肺,其臭腥;肾,其臭腐”)等,为后世以药物形、色、气、味推演其归经奠定了基础。《神农本草经》未有“归经”一说,但对某些药物的功效描述往往涉及脏腑经络,如赤芝“益心气”、大黄“荡涤肠胃”、大枣“助十二经”等,已蕴含药物对脏腑经络具有选择性作用的意思在内。《名医别录》则最早明确记载药物入某脏腑的性能,如韭归心、蒜归脾肾等。唐宋的本草医籍已出现药物以特定经脉为作用部位的功效定性,如《本草图经》曰瞿麦“古今方通心经、利小肠为最要”等。金元时期,张元素以脏腑经络辨证体系,结合病因病机,明确提出归经学说。此后,《汤液本草》《本草发挥》又全面汇集金元时期医家对归经的学术见解,至此归经理论基本形成。但“归经”作为一个药性名词第一次被明确提出,却见于清代沈金鳌的《要药分剂》。

中药归经理论的形成以脏腑经络学说为基础,以药物所治疗的具体病证为依据。由于经络能沟通人体内外表里,所以体表病变可以通过经络影响到内在脏腑;反之,内在脏腑病变也可以反映到体表上来。由于疾病发病所在脏腑、所涉经络互有差别,临床表现的症状也各不相同。如朱砂、远志用于心悸、失眠等心经病证有效,说明其归心经;桔梗、紫苏子能治愈咳喘、胸闷等肺经病变,说明其归肺经。由此可见,归经理论是通过脏腑或经络辨证用药,从临床疗效观察中总结的用药理论。

掌握归经,有助于提高临床用药的准确性。以归经理论为指导,首先,可以根据疾病表现的病变所属脏腑经络进行药物选择。如同为里实热证,若肺热咳喘,当用桑白皮、地骨皮等肺经药泻肺平喘;若胃火牙痛,当用石膏、黄连等胃经药清泻胃火;若肝热目赤,当用夏枯草、龙胆等肝经药以清肝明目。又如羌活、白芷、柴胡、吴茱萸、细辛皆为头痛用药,但归经不同,作用各有所长。羌活善治太阳经头痛,白芷善治阳明经头痛,柴胡善治少阳经头痛,吴茱萸善治厥阴经头痛,细辛善治少阴经头痛。故循经择药区分了功能相似药物的专长,对促进临床精准用药和优效用药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掌握归经,可以根据脏腑经络病变的传变规律选择药物。即根据脏腑经络之间的生理关系和疾病的传变规律,配伍归属关联脏腑及经络的药物。如治疗咳嗽痰喘,不能见肺治肺只选择归肺经的药物,若肺咳为肝火犯肺所致,所谓“木火刑金”者,当以归肺经的清肺化痰药配伍归肝经的清肝泻火药;若肺咳为中土虚衰所致,所谓“土不生金”者,当以归肺经的化痰止咳药配伍归脾胃经的健脾养胃药。

在运用归经理论指导药物临床应用时,还必须与四气五味、升降浮沉学说结合起来,才能做到全面准确。四气、五味只是说明药物具有不同的寒热属性和治疗作用,升降浮沉只是说明药物的作用趋向,三者都缺乏明确的定位概念,只有归经理论才能把药物的治疗作用与病变所在的脏腑经络部位有机地联系起来,其对于指导临床用药意义很大。但中医对药物归经的认识是从长期的临床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即药物的归经最终是通过临床疗效确定的。因此,药物的归经必然会随着中医药学家各自临床经验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加之药物品种、用药部位、炮制等的历史变迁,使得历代对某些药物归经的记载不够统一、准确,造成归经混乱的现象。这说明归经学说有待整理和提高,但绝对不能因此就贬低归经学说的科学价值。正如徐灵胎在《医学源流论》中所说:“不知经络而用药,其失也泛,必无捷效;执经络而用药,其失也泥,反能致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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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引知多少

说到药引,鼎鼎有名者莫过于鲁迅《父亲的病》一文中提到的河边现采的芦根、经霜三年的甘蔗、原配的蟋蟀及平地木。虽文中对此暗含讥讽,但事实上药引在中医临床用药中久已存在,比如《伤寒论》桂枝汤中的生姜、大枣,白虎汤中的粳米等,而药引的使用亦非故弄玄虚。《辞源》云:“中医开完处方,末尾加一两味药作为药引,又叫引子。”其通常指医师根据药物的性质或病情等需要,要求患者自备的一些药物或辅料。药引在处方中大多能起到引导诸药直达病所、增强治疗效果或消除某些毒性等作用。古人对药引的应用十分重视。清代张睿《药引论》曰:“汤之有引,如舟之有楫。”并谓“古今汤方莫尽,药引无穷,临机取用,各有所宜”。药引的特点是资源丰富,容易寻找且质地新鲜,多为日常生活中可以见到的药物或食物,如酒、醋、生姜、葱白、鲜荷叶、蜂蜜等。由于这些药引大多数为家庭必备,或有的为鲜品不易保存,故常非药房正备之品。现列举常用食物药引如下,供读者参考。

1.酒 味辛性热,温经通络,发散风寒。凡服用治疗风寒湿痹、跌打损伤及妇女寒凝经闭等证的中药或中成药,用黄酒或白酒送服为佳。

2.盐 味咸性寒,强筋壮骨,清热凉血,解毒防腐。凡服用治疗肾虚的中药或中成药,宜以淡盐水送服。

3.蜂蜜 味甘性平,补益和中,缓急解毒,润肺止咳,润肠通便。凡服用治疗肺燥咳嗽、阴虚久咳、习惯性便秘等病证的中药或中成药,以蜂蜜水送服为佳。

4.红糖 味甘性温,补血散寒,活血祛瘀。凡服用治疗血虚寒凝、产后恶露未净、乳汁稀少等疾病的中药或中成药,宜以红糖送服。

5.姜汤 味辛性温,发汗解表,温中散寒,降逆止呕,温肺化痰。凡治疗风寒表证、咳喘、脾胃虚寒、呕吐呃逆等疾病,最适宜姜汤作引子。

第五节 毒性

作为药性理论的重要内容之一,中药有毒无毒的记载最早出现于《神农本草经》,经曰:“药有酸、咸、甘、苦、辛五味,又有寒、热、温、凉四气,及有毒、无毒。”后世随着医疗实践活动的发展,中医界有关药物毒性的认识经历了一个嬗变的过程。

一、中药毒性的含义

毒性概念,古今有别。古代对于中药毒性的认识在不同时期、不同著作中记载亦有所不同,较之今人的理解更为广泛。

1.“毒”即是“药”

古代药、毒不分,混称为毒药,认为凡治病之药皆为毒药。如《周礼·天官》载“医师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供医事”,《素问·脏气法时论》云“毒药攻邪,五谷为养,五果为助”,明代汪机言“药,谓草木鱼禽兽之类,以能攻病皆谓之毒”。

2.“毒”即指药物的偏性

如张子和在《儒门事亲·推原补法利害非轻说》中提到“凡药有毒也,非止大毒小毒谓之毒,甘草苦参不可不谓之毒,久服必有偏胜”,便是视药性之偏为“毒”。张景岳亦认为:“药以治病,因毒为能,所谓毒者,以气味之有偏也……气味之偏者,药饵之属是也,所以祛人之邪气。其为故也,正以人之为病,病在阴阳偏胜耳。欲救其偏,则唯气味之偏者能之。”

3.“毒”即药物的不良反应

《神农本草经》明确指出:“药物有大毒,不可入口、鼻、耳、目者,即杀人,一曰钩吻,二曰鸱。”这里的“毒”指的是那些药性强烈,服后容易出现不良反应的药物。《诸病源候论》中记载的“凡药物云有毒及大毒者,皆能变乱,于人为害,亦能杀人”等亦在此例。

现代的药物有毒无毒是指药物用于人体后能否造成不良反应,简言之即为中药的不良反应,属于狭义的毒性概念。中药的不良反应主要包括副作用和毒性反应两部分。中药的毒性是指药物对机体的损害,包括急性、亚急性、亚慢性、慢性和特殊毒性(致癌、致突变、致畸胎等)。毒药是指对机体产生化学或物理作用,能损害机体引起功能障碍疾病甚至死亡的物质。中药的副作用则是指药物在常用剂量时出现与治疗需要无关的不适反应,一般比较轻微,对机体危害不大,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二、造成中药中毒的原因

近年来屡见中药毒性的报道,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引起中药不良反应的常见原因包括:

1.品种混淆

中药品种混淆、同名异物、同物异名现象比较普遍。使用多来源中药时如果不注意品种来源及掌握用量,难免会发生毒性反应。如中药木通,长期存在品种混乱现象,马兜铃科的关木通与毛茛科的川木通曾被作为主流商品,现代研究证明关木通所含的马兜铃酸具有肾毒性,我国已于2004年停用关木通,从2005年版《中国药典》起以木通科植物木通、三叶木通和白木通的干燥藤茎作为木通药材正品。

2.炮制不当

规范合理的炮制,可减轻或消除药物的毒性;反之,如炮制失当可使某些中药产生剧毒,如火煅朱砂易析出剧毒的水银。

3.剂量过大或疗程过长

各种药物都有一定的剂量范围,剂量不足则血药浓度低,达不到治疗效果。但剂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药物在体内蓄积过多则会发生毒副反应。如白果日服30g以上即可出现头痛、头晕、呕吐、腹痛等症状,重者呼吸急促,甚则因呼吸麻痹而死亡。

4.辨证不准

临床辨证不准、寒热错投、攻补倒置可导致中毒的发生。如不究虚实,滥用人参则“误补益疾”,譬之食积者服之易致食欲缺乏,脘胀加剧。

5.配伍失度

药物通过合理的配伍,可兼制毒性。相反,配伍不当则可产生或增加毒性,如十八反、十九畏等。

6.煎法有误

煎煮法不合理对中药的有毒无毒也有影响。如乌头类药物宜先煎久煎,其所含毒性较大的成分乌头碱经久煎水解成乌头原碱,毒性为乌头碱的1/2 000~1/4 000。

7.给药途径、剂型工艺改变

中药的剂型及给药途径具有多样性。给药途径不同,药物被人体吸收的程度和速度也不同,而随着药物剂型的改变,其理化性质乃至毒性也可能随之改变。由于某些中药的有效物质、药理、毒性尚未完全研究清楚,缺乏有效的质量控制手段,轻易改变剂型易导致毒性反应的发生。如口服的中药制剂是从胃肠道吸收,其减毒、代谢过程要比中药注射剂安全。

8.中西药联用不合理

中西联合用药不合理易产生毒剧作用。如中药虎杖、地榆、狗脊、侧柏叶等含有鞣酸,不能与西药硫酸亚铁、维生素B、胃蛋白酶、胰酶、淀粉酶等酶类制剂合用,因合用会形成不溶性沉淀物而丧失药效或引起毒性反应。

9.个体差异

由于人体有高矮、胖瘦、年龄、性别及强弱之区别,承受药物的最大治疗量也有差别,从而对药物毒副作用的敏感度不同。患者过敏体质是导致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发生的重要原因。

三、正确对待中药的毒性反应

常言道“是药三分毒”,中药既能起预防治疗作用,同时也能损害人体,导致生理功能紊乱,甚至组织结构的改变,故应从思想上加强对中药毒性反应的认识,树立“有毒观念、无毒用药”的态度。一方面正确使用有毒中药,化有毒为无毒;另一方面区别对待无毒中药,不使无毒变有毒。对古代医药文献所说的中药毒性,应辩证看待、全面认识。前人受历史条件限制,对药物毒性的把握不免存在缺漏和错误之处,如《本草纲目》认为马钱子无毒等,应秉持实事求是,去伪存真的原则。此外,需加强中草药的品种和药品质量管理与控制,坚持辨证用药,讲究组方配伍,正确炮制,控制用量,改变制备工艺,重视个体对药物的差异性、耐受性、敏感性,完善中药不良反应的监测体系,从多个环节力求确保用药安全又取得最佳疗效。 ztsest6BQdggkn+3bdxN0DUBaXhK9s53fsrzx8s6ao765MWGN43x2wsOOPQfjkM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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