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医学科普传播途径多,但群众普遍倾向于通过互联网、电视或者通过亲朋好友接收医学信息,这些医学信息良莠不齐,群众一旦接受并相信了某些虚假的医学知识,将会对生活饮食方式造成不良影响,进而损害身体健康,甚至延误疾病的诊治。而现有的医学科普网站,内容主要是简单的图文展示,无法激发公众特别是年轻一代探索医学知识的热情,而公益性强、科学性高的依附在医学类高等院校或者医疗机构的医学科普网站仍未批量出现。随着微信、抖音、B站等典型的自媒体出现,互动网络时代的到来,以及健康界、科普中国等科普网站的建立,很多高层次的人才通过网络加入科普宣传的队伍,广泛传播科学知识,对于提高全民的科学知识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人们可以随时随地选择上网,人们的生活更离不开网络,这对医学科普网站提出了新的要求。落实健康中国行动,广泛普及医学科普知识,需进一步加强对科学素质薄弱群体的教育,加强传播和普及工作力度,丰富医学科普传播的渠道、内容与形式。
任何科学的发展都离不开新知识、新技术的传播,医学科学也是如此。医学的发展离不开医学传播,医学新知识、新技术只有进行转化,才能真正地发挥作用,医学传播加快了医学知识技术的转化与传播过程,使各种先进的医学技术、医药产品尽可能短时间内通过各种交流活动投放市场,服务临床,造福患者。目前,国内临床医生获取医学信息的途径是丰富多样的,例如阅读专业学术期刊、学术著作,以及参加学术会议、网络学习等。尽管不同的临床医生对这些途径的取舍有差异,但各个途径均与医学传播紧密联系在一起。医学传播的目的是通过信息传播把有效安全的医学新知识、新技术、新药物等带到临床,带给公众,使人们从中获益。医务人员和医学科研人员、医药研发生产企业人员,共同担负着捍卫人类健康、保障社会稳定发展的重任。
社会责任是社会法和经济法中规定的个体或组织对社会整体承担的责任,是由角色义务责任和法律责任构成的二元结构体系,主要涉及道德善(“正当”)和行为善(“应当”)。医学的发展与社会实践活动密不可分,生产方式的不断进步决定了医学的发展方向。医学不能脱离社会而独立存在和发展,它完全融于社会,包含于社会之中,因此,医学的社会性是医学传播承担社会责任的伦理基础。另外,医学目的规定着医学传播承担社会责任的必然性。医学目的的实现必须兼顾“效率”和“公平”:一是提高医学技术手段,为社会提供最大的产出;二是必须满足所有利益相关者的需要,公平对待所有的利益相关者。首先,从“提高医学技术手段”的角度来看,医学传播是提高医学技术手段的重要工具,没有医学传播,医学新知识、新技术就不能够得以交流共享,就不能实现转化,从而医学就不能真正地进步;其次,从“公平地对待利益相关者”的角度来看,“公平”本身就是伦理范畴,蕴涵着“应当”,它内在地规定着医学传播过程应遵循公平原则,应特别重视患者利益和医学发展需要。由此可见,医学目的与医学传播社会责任之间存在着必然联系,医学传播的社会责任并非外在的强加和附属,而是医学之所以称为“仁学”的有力保障,有其内在的道德承诺与伦理依据。同时,也证明了医学目的善与医学传播社会责任手段善之间相互规范与制约的关系。
互联网时代的来临,几乎每个人都可以经常看到健康有关的信息。根据企鹅智库的统计数据,目前国内有5万多个健康自媒体,周阅读量逾百万,全网医疗信息日搜索近8 000万。这组数据足以表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国民对于医学科普信息的渴求不仅仅满足于了解健康常识,还希望能主动获取和学习疾病全周期所需的科普知识。我们应该知道,科学的、正确的科普信息对指导群众处理健康问题是极其重要的,医学科普传播的主体应该是医学科学工作者或者是医务工作者。然而这些所谓的“健康常识”“医学信息”,作者往往不是医务工作者,甚至不是专业的媒体工作者。由于没有权威人士的背书和缺乏科学依据来源,网络医学信息的缺失和错漏屡见不鲜。群众对于这类不客观、不权威的“科普内容”深恶痛绝,投放给公众的各种医学咨询急需科学的辨伪。
在互联网已成为普通民众获取医疗信息重要渠道的同时,公众对健康知识的渴求越来越迫切,但是来自不同渠道的健康信息良莠不齐,有的互相矛盾,有的准确性欠佳甚至全无科学依据,公众通常对此感到难以理解。由于各种因素,我们对信息来源甚至渠道的审核不够严格。而在主流权威媒体中,大量医学专家怀揣着对科普工作的热情推出相关作品,却因主流媒体版面安排有限难以进行推广。从整体上而言,国家缺少强有力的组织管理,这成为科普传播发展的又一瓶颈。
当前科普作品表现形式的最主要问题是不够生动活泼,对于现代快节奏的生活方式而言,长篇大论、晦涩难明的医学信息使大多数读者望而生畏,难以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其次是医学科普的传播形式单一,主要采用单向传播方式,交流互动性比较差。许多科普工作者并没有对群众对科普信息的需求进行深度调研,大量的作品是“因有而发”,并非“因需而发”,因此医学科普作品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迫在眉睫。
长期以来,我国科普事业的经费投入无法得到保证,政府作为科普事业投入主体的现状得不到扭转,虽然近年来政府对科普的投入有了较大增加,但是经费来源渠道单一仍然困扰着科普事业的发展。由于经费不足,绝大多数专业的科普场馆等单位的费用只够作为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工作经费缺乏,展品、设备陈旧老化,只能借助与科普无关的经营活动维持生存,严重削弱了自身功能。医学科普经费同样投入不足,较多医疗机构参与科普宣传,一方面是需要完成上级部门的科普指标,另一方面是为了吸引患者到本单位就诊。出于功利性目的来进行科普的现象较为普遍存在,医院只是勉强投入部分资金进行医疗义诊和宣教,没有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和制度保障,将无法保障医学科普传播的广泛与持久性。
虽然我国已经制定了科普相关的法律和政策,但是由于考核评价体系的缺失,医学工作者做科普与其工作考核、职称评定都不挂钩,“科普”在很多医疗工作者的意识里仍然是一个多余的“负担”,而无法真正把科普的工作落到实处。有关单位和人员把主要精力都投放在医学教学、科研和疾病诊治等涉及业绩增长的工作上,而或多或少地忽视了科普传播。高级医学人才对科普的意识观念不强,缺乏主动性。也正是由于对科普传播的积极性不高,造成了医学科普后备人才和知识储备的不足。
正是由于我国目前医学科普传播存在的诸多问题,目前已无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只有明确医学科普传播的主体,对医学信息进行深度的辨伪评价,进一步丰富医学科普作品的表现形式,稳定医学科普传播的资金投入,建立专业的医学科普传播队伍,才可能促进医学科普传播工作的全面发展。
我们应该明确医务工作者或者医学科研工作者在医学科普作品产出或是在信息传播中的“审核员”地位,任何缺失专业人员的医学科普作品都不应该进行传播。传播应坚持真实性、合法性、效用性、公益性等基本原则。
首先,医学传播的内容应是真实的,任何医学信息的传播都应基于客观真实的基础之上,坚持真理、实事求是、传播真实的医学信息是医学传播最重要的原则,虚假的医学信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发展;其次,医学传播手段应是合法的,医学传播的主要手段包括发表期刊学术论文、出版学术著作、举办学术会议、网络信息传播等,不同的传播手段均有其相应的规则,均应符合相应的制度要求和法律规定;再次,医学传播的信息应具有效用性,应有益于疾病的防治,能够促进医学的发展;最后,医学传播的目的应具有公益性,服务大众、推动医学发展是医学传播的主要目的,任何的医学传播过程都不能简单地将追逐经济效益作为其最终目标,还应顾及社会效益。医学传播的社会责任不是单一的,而是多方面的,它应将医学传播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用性、公益性等内容贯穿其中,从这些医学传播原则的角度来讲,医学传播的社会责任主要包括法律责任、道德责任、经济责任和公益责任等方面,其中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最为重要。法律责任是医学传播社会责任的底线,同时也是基础。医乃仁术,是健康之所系,医学传播的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合法的,医学传播的手段也必须是合法。我们应该对医学科普传播渠道的效果制订有效的评价机制。
针对医学科普传播方式单一性,现代医学科普传播要充分有效地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型传播媒体,构建医学科普传播矩阵,方便科普知识的传播和交流。其次是加强传播媒介对医学科普知识的教育和传播。媒体有义务和责任面向公众宣传医学科普知识,也应给医学科普多留出一些版面、镜头和黄金时间。还可以通过公益广告、健康栏目等方式向公众宣传科普知识,有益于基层群众特别是偏远地区民众接受医学科普知识的教育。再次是在提倡全民素质教育的大前景下,从基础教育到高等学校教育都应该重视科普知识的传播和人们防病意识的提高。基本的医学科普知识传播,小学、中学就应该开展,有益于提高学生的科学素质,学生受教育后又可回到家里向父母传达,逐渐起到公共教育的目的,这对于偏远地区的教育尤其具有深远意义。最后,教科书式的说教很难被广大群众所接受,医学科普作品要求通俗易懂和生动活泼。通过大力提高医学科普传播工作者的文学艺术素养,借鉴漫画、相声、小品、舞台剧等表现手法来创作医学科普作品,可让这些通俗易懂的医学科普作品走进千家万户,让更多的民众可以接触前沿的医学常识。
在发达国家,政府对科普的经费支持主要起杠杆作用,目的是带动民间机构对科普活动和科普组织进行捐赠。我国需要加强国家对社会资金的引导,通过多渠道、多层次筹措资金,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医学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服务,也可通过相应的引导政策和法规,形成相对稳定的医学科普资金来源渠道。另外,科技主管部门在加大对科学研究立项资助额度的同时,也需要不断增设科普宣传项目的立项与资助,并将科普立项纳入评定职称的材料,促使科技人员有开展科普宣传的稳定资金,同时增加医学科技人员参与科普的积极性。政府有关部门需要制定相关的政策,规定各类医学院校、各级医院需要对医学科普传播进行相对稳定和一定比例的资金投入,并对科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直接与上级部门下拨的各类经费挂钩。
提高医学科普传播效率,必须要有高素质的医学科普传播队伍,加强医学院校复合型医学科普人才队伍的培养是关键,如何改革我们的教学观念,如何提高医学生医学科普传播的能力是我们要面对的迫切问题。医学院校是培养医生的摇篮,拥有深厚的医学底蕴、丰富的医学知识,是推动人民健康素养提升的主力军。在医学理论教学和临床实践中融入医学科普传播能力训练,培养医学科普意识,促使医学生掌握系统理论的医学专业知识同时,能够将专业知识讲得通俗易懂,也就是把医学专业知识变为让公众或患者容易接受的医学科普知识。这样才有助于医学科普传播队伍建设,为医学科普传播提供人才保障。
另一方面,我们还要进一步加强现有医护人员队伍的科普力量,我们需要制定实行面向医学科普研究、医学科普创作、医学科普宣传人员的专项激励政策,在职称、职务、分配、奖励等方面把科普与教学和科研摆在同等地位,激发医学工作者的科普积极性,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关心、支持、参与医学科普宣传,建立一支由高层次医学专家引领,以医务工作者、科普工作者及教育工作者为主体的,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参与的医学科普传播人才队伍,推进医学科普传播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学术化。
从目前的现有政策层面来看,对促进科技科普发展的激励政策包括促进医学科普发展的激励政策是相当薄弱的,教育部门、卫生主管部门、相关医学类院校及各级医院等有关机构需要在我国现有的科普法和相关科普政策基础上,研究制定促进医学科普传播的政策和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和规定,包括激励政策和人才培养政策等,促进医学类高等院校和各级各类医院积极承担起相应的医学科普传播责任和义务。2017年,山西省召开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会,其中一条措施引起了全国的热议:为鼓励更多的医疗专业人员投入到健康教育及科学普及工作中,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在全国率先把撰写科普文章纳入了2017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