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几年的测评实践,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已经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管理机制和流程,明确的角色划分、职责要求和流程约定,有利于推动测评工作的规范化、一致性开展,确保测评的公平、公正、公开。
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工作按国家-省(测评分级管理机构)两级管理机制运行,有测评基础的省份可按照测评分级管理机构及职责要求,独立开展测评工作,并对所授权评定测评等级负责。管理机构、测评申请机构、测评专家在测评过程中的职责如下:
国家级管理机构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实施互联互通测评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互联互通测评的组织、协调、指导、培训和宣传等工作;
2.负责制定与国家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政策相一致的互联互通测评方案、测试规范,组织研发、认证测试工具和测试用例;
3.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机构五级乙等及以上等级互联互通测评及结果评定;
4.负责对分级管理机构认定的测评结果进行抽查;
5.负责测评管理信息系统的统一建设与维护,以及测评结果的发布;
6.负责组建并管理互联互通测评专家库。
测评分级管理机构由国家级管理机构授权,负责授权范围测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依据国家级管理机构制定的测评方案制定本地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国家级管理机构审核;
2.负责依据国家级管理机构制定的测评方案、测试规范对授权范围内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四级甲等及以下等级互联互通测评组织及结果评定;
3.负责互联互通测评的相关方案、制度等在授权地区的宣传、建设指导及培训工作;
4.负责遴选、推荐国家医疗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地方专家,并报送国家级管理机构审核、培训,纳入专家库。
根据全国范围互联互通测评工作的需要,国家级管理机构遴选适当数量的专家,经过培训且成绩合格后纳入互联互通测评专家库,分定量测试和定性评价2支专家队伍,参与测评工作。定量测试专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实践经验,熟悉有关信息标准,获得计算机软件或信息化相关专业学位。定性评价专家要求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并熟悉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与技术。
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按每一年度为一个时间周期,具体流程包括申请、准备、实施、评级4个阶段(图1-5)。
1.申请机构在测评管理系统(https://www.chiss.org.cn/cas/login)注册帐号。
2.申请机构按照《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申请材料》(见附录1)相关要求准备材料,并通过系统向管理机构提交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测评的申请(在线下载模板,填写完整并盖章后扫描上传),通过四级测评后隔年方可申报五级乙等。
3.管理机构审核申请信息。
1.申请机构根据医院测评要求,对测评对象进行必要的标准化及应用成熟度改造,以达到定量和定性指标要求。
2.申请机构做好信息标准符合性测试、信息化建设成熟度专家评审两个环节的文档、接口、环境等准备,并通报管理机构。
(1)管理机构从定量测试专家库中选择专家组建测试专家工作组;
(2)测试专家工作组前往申请机构现场,在申请机构工作人员配合下进行测试数据抽取,填写数据抽取记录;
(3)测试专家利用统一测试工具,对抽取的数据进行标准符合性测试;
(4)测试专家归档数据,编制并提交测试报告。
(1)管理机构从定性评价专家库中选择专家,组建文件审查专家组;
(2)文件审查专家听取申请机构的报告、审阅申请机构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3)文件审查专家完成在线打分,进行结果汇总;
(4)管理机构填写《文件审查结果汇总表》。
(1)通过标准符合性测试和专家文件审查,方可开展现场查验;
(2)管理机构从定性评价专家库中选择专家组建现场查验专家组;
(3)现场查验专家组到申请机构现场,对定性指标进行现场查验;
(4)现场查验专家完成在线打分,进行结果汇总;
图1-5 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流程图
(5)管理机构填写《现场查验结果汇总表》。
1.管理机构根据信息标准符合性测试和信息化建设成熟度专家评审情况,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测评结果的评定,评定申请机构标准化成熟度等级。
2.分级管理机构向国家级管理机构上报评定结果。
3.国家级管理机构组织飞行检查(抽查),从标准符合性和应用效果两个方面进行复核,不通过的申请机构取消评定资格。
4.国家级管理机构对测评结果进行公示。
5.国家级管理机构对测评结果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