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难事件发生后,通常会造成个人、家庭、社区和社会层面的广泛问题。在各个层面,灾难事件往往会削弱保护支持体系,如果不能得到很快控制和及时缓解,就会造成心理创伤,导致人们在认知、情感和行为上出现功能失调以及社会功能的混乱,甚至会出现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造成终身的困扰,增加各种问题的风险,而且可能会加剧先前存在的社会不公平和不平等问题。例如,洪水等自然灾害会让贫困人群遭受更大的灾难,因为他们可能生活在相对更为危险的地区。
突发事件后出现的精神卫生和社会心理影响,概括起来有社会范畴的问题和心理范畴的问题。
紧急灾难情况前已经存在的问题,如贫困、属于受歧视或被边缘化的社会群体等。
如家庭成员分离,社会网络破坏,社区结构、资源和人们之间的信任遭到破坏,基于性别的暴力增加。
如破坏社区结构或传统的支持机制。
如严重的精神障碍(mental disorder)、酒精滥用(alcohol abuse)。
如悲伤、非病理性的应激、抑郁和焦虑障碍、PTSD。
如由于缺乏食品分配信息而导致的焦虑。
灾难事件发生后,随着时间的进展,人们的反应也会有相应的变化。根据邓明昱博士主编的《灾害危机干预与心理急救手册》,将灾难后心理应激反应过程总结为以下四个阶段。
灾难的第一阶段发生于危机冲击当时和一周内,人们的情绪是强烈的,包括害怕、麻木、惊吓、困惑。人们发现自己被要求表现出英勇的行为,以解救自己或其他人的生命与财产。人们表现出明显的利他行为,合作无间以协助他人存活和复原。在这个阶段中,最重要的资源是家人、邻居和各种紧急助人工作者。
灾难的第二阶段通常在灾难事件之后的一周到数月不等。出现的症状主要包括食欲改变、消化问题、头痛、愤怒、怀疑、急躁等;也可能出现淡漠和抑郁,从家人和朋友当中退缩,对于未来的焦虑升高。此外,灾难幸存者(失去所爱之人和财物的人们)会发展出一种强烈想要与他人分享危险经验的感受。
灾难事件发生后的第三阶段通常会延长到一年,特点是如果政府的协助没有兑现或延后,人们就会产生强烈的失望、怨恨、痛苦感受。随着救援机构的撤出,本身的社区组织也可能会被削弱或消失。在这个阶段,灾难幸存者专心于解决自己的个人问题,会渐渐失去以前和社区分享的那种感受。
即使灾难幸存者已经没有残存的问题了,第四阶段(重建阶段)还是可能会持续许多年。此时,大规模灾难事件的幸存者了解到,他们将要渐渐地解决许多问题,大部分要靠自己重建家园、事业和生活,自己要渐渐担负起这项责任。新建筑取代了旧建筑,新的计划与方案发展出来了,再度肯定了灾难幸存者对社区和自己能力的信任。但当这样正面的事情并未发生时,可能会出现严重和强烈的情绪问题。
对于灾难事件发生后所有阶段的心理救援来说,救援对象都可能面临心理救援和转介的需要。心理救援对象一般分为五级人群。
直接卷入突发事件的个体,如伤员、幸存者、死难者家属等。
与第一级人群密切相关的人,如现场的目击者、幸存者家属和现场救援者(消防、警察、医疗救护人员等)。
从事救援或搜寻的非现场工作人员、帮助重建或干预的工作人员及志愿者;
突发事件的后方救援人员、突发事件后开展服务的人员或志愿者、可能负有责任的组织等;
通过媒体宣传突发事件的人,包括邻近事件场景的心理失控的个体。
心理救援的干预重点从第一级人群开展,逐步扩展。一般性宣传教育要覆盖全部五级人群。在灾难事件的发生现场,心理救援最先接触和关注的就是第一类人群。
灾难事件发生后,受突发事件影响的被救援人员将根据不同躯体损害状况进行分流处置。因此,心理救援人员就需要参与不同场所开展心理救援活动。受突发事件影响所致躯体伤害的被救援人员会安置在医院进行紧急医疗救助,同时无躯体伤害的被救援人员会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型进行集中安置。
针对在医院接受紧急医疗救助的被救援人员,心理救援者通过线索调查和跟随各科医生查房的方式对其进行心理状态评估,及时发现存在心理应激或心理创伤者,在配合躯体疾病治疗的同时,将心理救援工作融入整体医学救治中。心理评估及心理救助后,及时将被救援人员的情况进行登记和记录。在集中安置点的被救援人员,通过线索调查和逐个巡查的方式进行心理评估,同时在人群中发放心理救援宣传资料。对存在心理应激或心理创伤者,及时予以心理干预,并做好登记和记录工作。在心理评估和心理干预过程中遇到可疑有精神异常的个体,应及时请精神科医师进行联合评估或会诊,同时做好登记和记录,方便后续进行随访和管理。
开展心理救援工作时应及时做好心理干预的登记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被救援人员躯体状况、心理状态、心理干预的方法和内容等,以便后续属地化管理时进行跟踪随访。同时,依据属地化管理的要求,事发地的心理救援人员应在救援开始时即加入心理救援队伍中,以便与被救援人员建立较稳固的干预关系,为后续属地化管理的转介和交接打好基础。
心理救援者依据心理评估结果对被救援人员进行分类干预。在心理救援过程中,通常根据评估情况将被救援人员分为普通人群和重点人群两类。对普通人群开展心理危机管理,对重点人群开展心理危机干预。
普通人群受到突发事件的影响,常常出现一定的负性情绪,如沮丧、紧张、担心等,但行为、生理、心理症状的表现仍处于正常范围内,泛化不明显,日常社会功能水平未受到明显影响。面对普通人群,心理救援应该按照干预方案计划进行定期的巡回访视及动态评估,并提供恰当的心理干预和支持。随心理干预的进行,还要关注部分人群的情绪状态及日常生活功能是否改善,如果出现新的症状和更加严重的症状,要及时列入重点人群进行重新评估和干预。
对重点人群的心理救援是在详细了解情况及评估后立即展开,除了根据干预方案进行定期的巡回访视和动态评估外,还要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和具体的心理和社会支持(social support),增强其安全感,进行适当的情绪释放,帮助其寻找可以减轻危机、弱化矛盾的即时短期替代方案,重建支持系统。用现实高效的方式检查其目前可获得的可选方案,寻找环境支持、提供应对策略、采取积极态度考虑问题,找到侧重于实现短期目标的解决方案。制定积极的、可以实现的短期目标,并转化成实践性强、可理解和执行的具体步骤,并获得口头或书面承诺可以实施,保持随访。如果在随访中出现了明显变化,要注意及时寻求督导和转介,甚至接受精神科治疗。
1.与被救援人员交流时,对其健康状况和卫生部门内外的相关服务给出清晰、准确的信息。有关交流的技能包括如何以支持性方式传递坏消息,如何处理愤怒、焦虑、自杀、精神障碍和孤僻人员,以及如何应对分享极其私人和情感事件方面的基本知识。
2.通过帮助被救援人员澄清自己的问题,集思广益寻找处理方法,选择并确定有价值、有帮助性的解决问题的办法。
3.为被救援人员提供一些他们需要的具有特殊性的社会支持需求,甚至可能涉及一些有关法律支持的相关资源和服务。
4.重点关注被救援人员中的儿童群体,提供适宜的帮助和救援,从而减少儿童发育障碍的风险,促进儿童发育。
5.对被救援人员中出现医学上无法解释的躯体病痛时,要考虑到非药物的方法处理。
6.采取心理急救(psychological first aid,PFA)时,需要一些基本的、非侵入式的实用心理支持来进行帮助,并注意到重点在倾听而不强迫谈话;评估需求并确保基本需求得到满足;鼓励但不强迫重要人物陪伴;保护免受进一步伤害。心理急救的主要目的是在灾难事件发生之后为正在承受痛苦的被救援人员提供非临床的、人性化的、支持性应对。所有救援人员,特别是卫生工作者都应该能够提供最基本的心理急救。
7.在少数案例中,灾难事件紧急情况发生后,引起被救援人员严重、极度悲痛,限制被救援人员基本功能发挥或无法忍受时,很可能需要临床治疗。
8.有关极度悲痛的临床治疗,大多数紧急情况下医生会开出过量的苯二氮䓬类药物。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某些临床问题开出这类药物可能是适当的,然而,要注意苯二氮䓬类的使用可迅速导致对该类药物的依赖性。
9.少数情况下,被救援人员将出现持续性心理障碍(persistent mood disorders)或焦虑性障碍(包括严重的PTSD)。如果情况严重,则应接受精神专科医生的治疗,作为应对措施的一部分。如果情况不严重(如人体机能能够调节并且能够忍受痛苦),则应接受基本心理支持和治疗作为综合性应对措施的一部分。在适当的情况下,可由属地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中有心理咨询或心理治疗经验的,并能够持续接受督导的工作人员提供支持。
并非所有人在紧急情况下都会发生严重的心理问题,很多人表现出自愈的能力。人们遭遇不幸时是出现心理问题还是显示出自愈能力,有很多相互作用的社会、心理和生物学因素。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一些特殊群体更有可能出现社会和/或心理问题。
儿童阶段是人的一生中身体、认知、情感和社会能力发展最重要的阶段,这一阶段大脑发育非常迅速,发育程度取决于是否得到了足够的保护、刺激和有效照料。早丧(父亲和/或母亲去世)、亲眼看到暴力等突发事件会破坏联结,影响社会与情感的长期健康发育。当儿童得到适当照料与支持的时候,大多数都能从紧急情况的经历中恢复。
灾难事件发生后,应当关注儿童并提供适当的评估数据,重视并支持家庭和其他照料者关爱儿童。主要行动包括满足儿童基本营养获取,保证食物、营养;确保儿童得到保护,增加儿童与照料者之间的感情,让儿童始终与父母或其他熟悉的照料者在一起;创造安全空间,为儿童玩耍、养育和社会支持提供便利,提供尽情玩耍、激励和社交计划,最终满足儿童的核心需求,在安全的、受到保护的和有组织的环境中,减少紧急情况导致的困扰。
对儿童照料者的指导和干预中,注意不要当着孩子的面讨论突发事件,帮助父母和照料者理解危机事件之后孩子身上的变化,并向他们解释孩子对他人的恐惧增加、情绪不稳、激惹、社会退缩甚至冲动行为等可能都是对压力的正常反应。对出现的攻击行为进行规范的控制、管理和改变;指出一些如殴打等有害的应对措施。要注意有严重的精神卫生问题而无法照看儿童的父母或照料者,应该及时转介到精神专科卫生机构。同样,被评估为存在较为明显精神心理问题的儿童也需要转介至专科机构进行干预。
在灾难事件的紧急情况下,有一部分人会失去亲人,他们不但面临突发事件所引起的危机,还要承担失去亲人、丢失家庭的精神痛苦,同时来自家庭的社会支持体系也受到损害,需要面对严重的个人、情感、经济、职业、家庭及社区问题。丧失包括父母的死亡、孩子的死亡、配偶的死亡和重要他人的死亡等。面对丧亲,他们不仅仅表现出哀伤反应,还会对灾难事件相关的人或事表现出愤怒、难以理解,甚至出现攻击、自伤、自杀倾向等激烈的情绪反应。此时,心理救援人员的理解和尊重非常重要。
面对丧亲人群,心理救援人员需要主动行动,提供帮助。“陪在哀伤者身边”是对这类人群的首要干预任务。在与哀伤者交流过程中,应该注意共情的使用、温和的谈话、提供可利用的空间并引发信任。询问他(她)需要什么,然后尽力做好;若有明显的情绪流露如哭泣,不要阻止;若他(她)愿意说话,耐心而专注地倾听,尽量不要打断;他(她)愿意的话,一起谈谈去世者生前的故事;心理救援人员将自己的联系方式写在显眼的地方,并告诉他(她)如果需要帮助可以拨打电话;如果没有时间去看望,可以定期打电话或发信息问候;符合丧亲者当地文化习俗等情况下,帮助他(她)表达哀悼和进行丧葬;帮助他(她)寻找到与逝者保持持续性联结的寄托物。
在整个心理救援过程中,心理救援者要协助丧亲者接纳自己的哀伤反应,鼓励丧亲者接纳死亡发生的事实,促进丧亲者接纳新的角色改变,适应亲人不再存在的现实生活,增进丧亲者在哀伤过程中重构生命。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心理救援过程中,被救援人员有自伤想法、悲伤的情绪,并且已经持续了很久,明显影响到日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就要帮助他(她)去寻求精神科专科医生的帮助和治疗。
在灾难事件的紧急情况下,受灾人群会因灾难事件发生身体残疾,丧失正常的躯体功能。他们不仅亲身经历了灾难,还要适应从正常人到残疾人的转变。在灾难事件引起的恐慌之下,他们还要面对身体残疾所引起的后续问题,如日常生活及功能能力的丧失、被他人歧视、家人抛弃等。因此,这类人群将面对身体和心理的双重危机。
面对这类人群时,心理救援人员要主动行动,提供心理支持。初次接触时要尽量用正常的目光看待伤者,避免显示出奇怪或好奇的样子,避免将注意力过多关注残疾部位,避免同情的语气和态度。交流时要注意回避与其生理缺陷有关的词语,交流内容应该宽泛,不要仅涉及残疾的事情。在其活动不便时,经过询问后再提供帮助。帮助伤者做好相关治疗及术前的心理准备,安排心理救援人员及家属陪伴,关注并接纳其心理反应;帮助伤者接受关爱自己的人的情感支持,建立与医疗人员的合作,避免因被动而抵制的行为;鼓励积极应对方式,帮助伤者接受自己的身体与他人不同的同时,也能够认识到自己有更多的地方与他人相同;面对伤者出现的否定、抑郁等症状,给予倾听及理解;对伤者给予关心和尊重,对痛苦和困难给予同情;根据性别、年龄、生活背景及残疾程度等情况为其树立合适的榜样;重视应激反应和可能的抑郁症状,评估自伤、自杀等风险,尽可能给陪伴者发放相关的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并留下求助联系方式,以确保他们能够及时得到专业人员的帮助。
帮助建立支持系统。在干预过程中,尽可能让伤者的整个家庭成员参与进来,为家庭提供适当的康复信息,实施康复训练计划;尽可能提供无障碍的生活和学习环境;鼓励伤者尽早回到原来的学习和工作环境,开展一些同质小组,展开互助和团体辅导。
据估计,患严重精神障碍(如精神病、心境障碍和焦虑障碍)患者人数在突发事件中平均增加1%以上,超过预测基准线2%~3%。此外,根据2005年世界卫生组织数据,轻、中度精神障碍患者群,包括大多数心境障碍和焦虑障碍患者(如PTSD)可能增加5%~10%,超过10%的预测基准线。多数情况下,许多(但并非全部)轻、中度精神障碍患者随着时间的推移能自然康复(即不需要外界干预而痊愈)。
这里所涉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可能是在突发事件发生前患病的,也可能是由突发事件引起的,包括各种精神病、具有严重致残而表现出心境障碍和焦虑障碍(包括急性应激障碍、PTSD)、因饮酒和服用其他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严重精神障碍、青少年严重的行为和情绪障碍、先前已存在的严重发育性疾病、神经精神疾病(癫痫、谵妄、痴呆等)和任何严重的其他心理健康问题。
突发灾难事件发生后,精神障碍患者可能因为被孤立、病耻感、恐惧、自我忽视、残疾等原因无法及时获得医疗救助。因为其自身所患的严重疾病,在紧急情况下可能会剥夺他们此前赖以生存的社会支持,让其更加脆弱。出现居住环境改变的紧急情况加大了患者可能被抛弃的风险。因此,在面对这类人群时,心理救援人员要主动行动,与当地社区组织合作,发现、拜访并帮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评估中关注并标记重点个体;了解当地专业的精神卫生机构或设置附加精神卫生保健点;心理救援团队中至少配备一名专业的精神科医生,提供一线精神卫生医疗服务;确保所有应急药箱配备充足的治疗精神病的必备药品;尽量避免针对特定症状(创伤后应激障碍)或少数人群的重复心理健康服务;明确告知人们可以向精神卫生保健机构寻求帮助及方法。
此外,生活在收容机构或精神专科医院中的精神障碍患者、神经精神残疾的人群也是重点关注人群。他们在紧急情况中尤其容易受到伤害,混乱的环境会加重其脆弱性。在收容机构或医院阻隔了患者获得家庭保护及支持。在心理救援中,要确保至少一家卫生机构承担持续照料和保护精神病院患者的职责;如果精神专科医院受到突发灾难事件的影响不能正常运转,要动员社区和卫生系统人力资源提供照料服务,确保基本的健康和精神卫生照料,保护住院精神病患者的生命和尊严。
心理评估(psychological assessment)是一种贯穿整个心理救援过程的普遍策略,根据评估的情况调整心理救援的方向和内容。通过对被救援人员心理状况的评估,心理救援者可以了解突发事件的现状、被救援对象的心理状态、威胁精神卫生和社会心理健康的因素以及现有的能力和相关资源等,为分层制定心理干预方案提供依据。评估也是持续性信息收集与信息分析的组成部分。同时,心理评估需要满足方便使用、易理解等特征,避免重复性评估,造成被救援人员的心理压力和不良情绪。评估要注意包容性,评估的方式和内容能适用于不同年龄阶段、不同职业特点的人群,同时要重视评估资料的保密性(confidentiality)及被救援人员的利益最大化。
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围绕突发事件后被救援人员的心理困难和社会困扰的表现,包括行为和情绪问题、可能的心理异常症状(如攻击行为、自杀风险、离群索居、睡眠问题、饮食等)、社会团结和支持体系的完整性、危机的严重程度等内容,了解心理困扰的各种表现、相关风险因素、保护性因素、服务利用率、求助行为和潜在的自杀/攻击风险等内容。
评估方式通常包括面对面的心理访谈和采用成熟的心理评估工具两种方式。面对面的心理访谈通过观察、交流和询问等途径,能够有效地收集被评估对象多方面的资料,形成对评估对象的综合认识,对特殊的问题能够深入,同时有助于建立良好的干预关系。面对面的心理访谈最好是在独立的空间进行,环境要足够安全,也能够确保隐私。评估过程中可以对评估对象的问题进行深入、细致地了解,做到及时干预。需要注意的是,评估过程中要始终关注评估对象的安全和基本需要,始终注意真诚、尊重、保护和不伤害原则,根据评估对象的反应调整评估的内容和方向,切记避免为了收集信息而带来创伤事件的再体验或新的创伤。
心理测验是较为成熟的评估手段,能够在短时间内有效地收集信息,在群体层面了解突发事件下群体成员的心理状态,但缺乏针对性和深入性。在使用心理评估工具时切记不要过于依赖评估工具的结果,需要将评估的结果与评估对象结合起来,也不要过度解释评估结果。使用时也要注意评估对象的心理状态和合理选择评估工具,禁止“地毯式”的评估给被评估对象带来额外负担。常用评估工具包含成人和儿童的筛查工具,所选量表都经过实践应用,具有良好的信度和效度。
(1)心理健康自评问卷(self-reporting questionnaire-20,SRQ-20)。
(2)12项一般健康问卷(12-item general health questionnaire,GHQ-12)。
(3)创伤后应激障碍简单初筛表(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7,PTSD-7)。
(4)焦虑自评量表(self-rating anxiety scale,SAS)。
(5)抑郁自评量表(self-rating depression scale,SDS)。
(6)事件影响量表(impact of event scale-revised,IES-R)。
(1)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amilton depression scale,HAMD)
(2)汉密尔顿焦虑量表(Hamilton anxiety scale,HAMA)。
还可以采用可视化认知情绪行为三维度评估模型。
(1)儿童创伤经验身心症状评估(家长用)。
(2)儿童事件影响量表(修订版)。
(3)儿童抑郁障碍自评量表(depression self-rating scale for children,DSRSC)。
(4)儿童焦虑性情绪障碍筛查量表等。
评估精神卫生和社会心理问题时,需要记录被救援人员在突发事件中的经历,如何应对以及这些行动如何影响其精神卫生和社会心理健康,评估要包括个人、社区和组织如何应对紧急情况。同时,还需要对资源、需求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评估。资源包括个人所具备的应对技巧/生活技能、社会支持情况、社区行为、政府和非政府性的行动及能力。
对被救援人员进行妥善安置时,避免过于集中,实施分组管理,最好由相互熟悉的人群组成小组,并选派组长作为心理救援管理的联络人,以便尽快建立社区心理社会互助网络,建立社会支持,及时发现可能出现情况严重或恶化的人员。充分依靠各方力量参与,建立与当地民政、学习、社区工作者或志愿者组织等负责安置与联络的服务部门和组织。注意适当引导和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向被救援人员宣传心理应激及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寻求心理救助的途径。设立固定的心理救援工作点,以便被援救人员需要帮助时能够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