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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全面性发作常用的抗癫痫药物

一、丙 戊 酸 钠

(一)药效学

丙戊酸钠(sodium valproate)能增加 γ -氨基丁酸(GABA)的合成和减少GABA的降解,从而升高抑制性神经递质GABA的浓度,降低神经元的兴奋性而抑制癫痫发作。在电生理实验中,本品可产生与苯妥英相似的抑制Na + 通道的作用。本品对肝脏有损害。

(二)药动学

本品口服后经胃肠吸收迅速而完全,血药浓度达峰时间1~4小时,生物利用度近100%。大部分药物在血液中分布,并存在与细胞外液的快速交换过程。同时药物也可在脑脊液(CSF)和大脑中分布。本品片剂半衰期( t 1/2 )为7~10小时,缓释片 t 1/2 为15~17小时,儿童通常更短。本品大部分经肝脏代谢,包括与葡糖醛酸结合和某些氧化过程,主要由肾排出。本品能透过胎盘屏障,能分泌入乳汁。

(三)适应证
1.全面性癫痫发作

失神发作、肌阵挛发作、强直-阵挛性发作、失张力发作及混合型发作。

2.部分性癫痫发作

简单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及部分继发全面性发作。

3.特殊类型癫痫综合征

婴儿痉挛症,Lennox-Gastaut综合征。

(四)制剂、规格及用法用量
1.丙戊酸钠片(0.2g)、口服溶液(300ml:12g)

成人l5mg/(kg·d)或600~1200mg/d,分2~3次服用。开始时按5~10mg/kg,一周后递增,至能控制发作为止。当用量超过250mg/d时应分次服用。最大量≤30mg/(kg·d)或1.8~2.4g/d。

小儿按体重计与成人相同,也可20~30mg/(kg·d),分2~3次服用,或15mg/(kg·d),按需每隔一周增加5~10mg,至有效或不能耐受为止。

2.丙戊酸钠缓释片(0.5g)

每日剂量分1~2次服用,应整片或按刻痕对半掰开吞服。

3.丙戊酸钠注射液(0.4g)

15mg/kg缓慢静脉推注,速度>5分钟;然后以1mg/(kg·h)速度滴注,使丙戊酸钠血药浓度达到75μg/ml,并根据临床情况调整静脉滴注速度。

(五)主要不良反应
1.消化系统

长期服用对肝功能有损害,每2个月检查肝功能;偶见胰腺炎。

2.生殖系统

具有一定的致畸性,特别是剂量>1000mg/d及与其他抗惊厥药物联合应用是畸形发生的显著危险因素。

3.内分泌系统

可见月经周期改变,偶见多囊卵巢;体重增加。

4.血液系统

可使血小板减少而引起紫癜、出血和出血时间延长,应定期检查血象;可引起纤维蛋白减少。

5.中枢神经系统

常见孤立的中度高氨血症而不伴有肝功能检测结果变化。

(六)药物相互作用

1.丙戊酸钠禁止与圣·约翰草合用,因为具有降低丙戊酸血药浓度和抗惊厥疗效的风险。

2.丙戊酸钠与氨曲南、亚胺培南或美罗培南联合应用,存在丙戊酸血药浓度降低导致的痉挛性反应的风险。在接受抗感染药物治疗期间,应加强丙戊酸血药浓度监测和临床监测,及时调整抗惊厥药剂量,停药后仍需进行监测。

3.丙戊酸钠与其他抗癫痫药物的相互作用。与卡马西平合用,可使卡马西平活性代谢物血药浓度增加,导致药物过量的反应;同时,由于卡马西平对肝代谢的诱导作用,可使丙戊酸血药浓度降低。由于丙戊酸对肝脏代谢的抑制作用,可使拉莫三嗪血药浓度升高,从而增加严重皮肤反应(Lyell综合征)的风险;可导致苯巴比妥或扑米酮的血药浓度增加,出现药物过量的现象,在儿童中多发。另一方面,由于苯妥英、苯巴比妥或扑米酮对肝脏代谢的诱导作用,可使丙戊酸的血药浓度降低。丙戊酸与托吡酯合用有出现高氨血症或脑病的风险。

4.丙戊酸钠与西咪替丁及红霉素同时服用,可能使血清中丙戊酸浓度升高。

5.体温调节功能紊乱的婴幼儿,丙戊酸钠不应与含阿司匹林的药物同时服用。

6.丙戊酸钠与苯二氮䓬类药物、巴比妥类药物、单胺氧化酶抑制药(MAOI)和抗抑郁药联合应用时,丙戊酸可增加这些药物的中枢抑制作用。丙戊酸可将地西泮自其在血浆蛋白结合位点上置换下来,并抑制其代谢,体内游离的地西泮血药浓度可能会升高。丙戊酸钠和劳拉西泮同时服用,可使劳拉西泮的血药浓度最高降低40%。上述药物联合使用时应对患者进行密切监测,必要时进行药物剂量调整。

7.丙戊酸可增加齐多夫定的血药浓度,可能导致齐多夫定毒性的增加。

8.抗凝血药和抗血小板聚集药与含丙戊酸钠同时服用,可能导致出血倾向增加。

9.由于丙戊酸对代谢的抑制作用,可能会导致尼莫地平(口服及静脉给药)血药浓度升高,促进尼莫地平的低血压反应。

(七)注意事项

1.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药源性黄疸个人史或家族史者、有肝病或明显肝功能损害者禁用。

2.有血液病、肝病史、肾功能损害或器质性脑病时慎用。

3.由于存在肝脏毒性风险和出血风险,儿童服用本品时应避免合用阿司匹林。

4.停药时应逐渐减量以防再次出现发作。取代其他抗惊厥药时,本品应逐渐增加用量,而被取代药物应逐渐减少用量。

5.外科系手术或其他急症治疗时,应考虑可能遇到本品的作用时间延长,或中枢神经抑制药作用的增强。用药前和用药期间应定期作全血细胞(包括血小板)计数、肝肾功能检查。

6.驾驶员或机械操作者应特别注意嗜睡反应。

二、托 吡 酯

(一)药效学

托吡酯(topiramate)是一个由氨基磺酸酯取代单糖的新型抗癫痫药物。在对体外培养的神经细胞元进行电生理和生化研究中发现,托吡酯的抗癫痫作用有三个机制:

1.托吡酯可阻断神经元持续去极化导致的反复电位发放,此作用与使用托吡酯后的时间密切相关,表明托吡酯可以阻断钠通道。

2.托吡酯可以增加 γ -氨基丁酸(GABA)激活GABA A 受体的频率,加强氯离子内流,表明托吡酯可增强抑制性中枢神经递质的作用。

3.托吡酯可降低谷氨酸α-氨基-3-羟基-5-甲基-4-异噁唑丙酸受体(AMPA受体)的活性,表明托吡酯可降低兴奋性中枢神经递质的作用。

(二)药动学

在临床研究中发现,托吡酯的血药浓度与疗效或不良反应之间无相关性。托吡酯口服后吸收迅速、完全。在合用具有药物代谢酶诱导作用的抗癫痫药物的患者中有近50%的托吡酯被代谢。代谢产物几乎无抗惊厥活性。托吡酯及其代谢产物主要经肾脏清除(至少为剂量的81%)。血浆清除率为20~30ml/min,半衰期21~30小时。该药的肝药酶诱导作用弱,食物不影响药物吸收,不需要进行定期的血药浓度监测。一般治疗量下,托吡酯的血浆蛋白结合率约为13%~17%。

(三)适应证

托吡酯适用于初诊为癫痫患者的单药治疗或曾经合并用药现转为单药治疗的癫痫患者,也可用于成人或2~16岁儿童部分性癫痫发作的加用治疗。

(四)用法用量

口服给药,推荐从低剂量开始治疗,然后逐渐增加剂量,调整至有效剂量。不要碾碎(因味苦)。进食与否皆可服用本品。当儿科用药时,可以将药品与果汁牛奶同服。

1.单药治疗

成人(≥17岁)从每晚25mg开始,服用1周。随后,每间隔1周或2周增加剂量25~50mg/d,分两次服用。推荐初始目标剂量100mg/d,最高为500mg/d。部分性发作难治性癫痫患者可以耐受1000mg/d剂量。

2~16岁儿童患者,从每晚0.5~1mg/kg开始,服用1周。每间隔1周或2周增加剂量0.5~1mg/(kg·d)(分2次服用)。推荐初始目标剂量100~400mg/d,近期诊断为部分性癫痫发作的儿童患者,剂量曾达到过500mg/d。

2.加用治疗

成人(≥17岁)从每晚25~50mg开始,服用1周;随后,每间隔1周或2周增加剂量25~50mg(至100mg/d),分两次服用。日常剂量为200~400mg/d,分两次服用,个别患者曾接受1600mg/d。

2~16岁儿童患者,推荐剂量5~9mg/(kg·d),分2次服用。剂量调整应从每晚25mg(或更小剂量)开始,服用1周,然后每间隔1周或2周加量1~3mg/(kg·d),分两次服用。

(五)主要不良反应

托吡酯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嗜睡、头晕、疲乏、易怒和体重下降;以及智力迟钝、感觉异常、复视、协调障碍、恶心、眼球震颤、困倦、厌食症、发声困难、视物模糊、食欲下降、记忆障碍和腹泻。

其他较为严重的不良反应包括无汗症、输尿管结石和尿结石等。

(六)药物相互作用
1.托吡酯与其他抗癫痫药物的相互作用

除了在极少数患者中发现托吡酯与苯妥英钠合用时可导致苯妥英血浆浓度增高外,托吡酯对其他药物的稳态血浆浓度无影响。对苯妥英的影响可能是由于对CYP2C19的抑制作用导致的。因此,服用苯妥英钠的患者应监测其血浆浓度,尤其是在出现任何临床毒性症状或异常体征时。苯妥英和卡马西平可降低托吡酯的血浆浓度,接受托吡酯治疗时加用或停用苯妥英钠或卡马西平时可能需要调整托吡酯的剂量。

2.托吡酯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

托吡酯可能使地高辛、口服避孕药、锂制剂的疗效降低,应注意进行适当监测。托吡酯与氢氯噻嗪合用,托吡酯的 C max 升高27%,AUC增加29%,可能需要调整托吡酯的用药剂量。托吡酯可能影响二甲双胍、吡格列酮、格列苯脲的降糖效果,因此合用时应密切注意常规监测,以有效地控制患者糖尿病病情。

(七)注意事项

1.托吡酯可引起少汗(出汗减少)、无汗和体温过高(体温升高),为此,服用托吡酯时应保持足够的饮水量,以减少肾结石发生的风险。在运动前、运动中,或处于较高温度环境时,保持适当的饮水量可以减少与发热有关的不良事件。

2.本品在治疗过程中,曾观察到情绪障碍和抑郁的发生率有所增加,应对服用托吡酯患者的自杀意念和行为体征进行监测并给予适当的治疗。

3.托吡酯可能会引起体重下降,必要时可考虑补充膳食或增加进食。

4.托吡酯可引发嗜睡、头晕,或导致视觉障碍和/或视物模糊,特别是处于用药早期的患者。为此,应提醒服用托吡酯的患者尽量不要驾驶和操作机器。

5.接受托吡酯治疗的患者曾经报告与继发性闭角型青光眼相关的急性近视所构成的综合征。如果患者出现突发视力下降和/或眼睛痛症状,应立即停药就医并采取适当措施降低眼内压。在临床试验中,有患者发生与眼内压升高无关的视野缺损,多数病例在停用本品后可恢复。因此,本品治疗期间任何时候发生视觉问题,都应考虑停药。

6.托吡酯会抑制碳酸酐酶,能使肾脏碳酸氢盐丢失而导致代谢性酸中毒,表现为换气过度、疲乏和畏食,甚至更严重的后遗症(包括心律失常和木僵)。建议在托吡酯治疗期间定期监测血清碳酸氢盐。如果发生并持续存在代谢性酸中毒,应该考虑减少剂量或者采用剂量递减方法停用本品。如果患者在突发持续性酸中毒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本品,应考虑碱化疗法。

7.托吡酯可导致胎儿伤害。妊娠期服用托吡酯还可能因托吡酯转移至胎儿导致新生儿代谢性酸中毒。哺乳期妇女用药应权衡利弊,用药期间应停止哺乳。

8.托吡酯停药应逐渐减量,以使癫痫发作和发作频率增加的可能性减至最低。成人每周减量50~100mg/d,儿童应在2~8周内逐渐停药。如需快速停药,建议进行适当监测。

9.托吡酯和丙戊酸合用的患者,如观察到不明原因的困倦、呕吐或者精神状态改变时,应该考虑高氨血症性脑病并且监测血氨浓度。

10.由于托吡酯抑制碳酸酐酶使肾脏碳酸氢盐丢失可导致代谢性酸中毒,可能会使肾结石或肾钙质沉着症的风险增加,因此,托吡酯和其他任何可产生代谢性酸中毒的药物合并使用或者采用生酮饮食疗法,可能发生叠加作用,因此应该避免。

11.中重度肾功能受损患者( Cl CR <70ml/min),托吡酯的血浆清除率和肾脏清除率降低,服用剂量通常为常规剂量的一半,且在每个剂量下达到稳态血浆浓度的时间均延长。在晚期肾病的患者中,托吡酯的血浆清除率降低。与肾功能正常的患者相比,肾功能受损的患者在给予相同剂量托吡酯后的血浆稳态药物浓度较高。无潜在肾病的老年患者,托吡酯的血浆清除率无变化。血液透析可有效地清除血浆中的托吡酯。进行血液透析的患者,托吡酯以正常人4~6倍的速度经血液透析清除,为避免其血浆浓度迅速下降,可能需要考虑透析时间、透析系统的清除速度、透析患者肾脏对托吡酯有效的清除率三方面的因素来补充托吡酯的剂量。

12.伴有中度至重度肝损伤的患者,其托吡酯的血浆清除率平均下降26%。肝功能受损患者应慎用本品。

三、拉 莫 三 嗪

(一)药效学

拉莫三嗪(lamotrigine)是一种电压性的钠通道阻滞剂。在培养的神经细胞中,它反复放电和抑制病理性释放谷氨酸(这种氨基酸对癫痫发作的形成起着关键性的作用),也抑制谷氨酸诱发的动作电位的暴发。

(二)药动学

拉莫三嗪在肠道内吸收迅速、完全,没有明显的首过代谢。口服给药后约2.5小时达到血浆峰浓度,进食后的达峰时间稍延迟,但吸收的程度不受影响。血浆蛋白结合率约为55%;从血浆蛋白置换出来引起毒性的可能性极低。拉莫三嗪的清除主要是代谢为葡糖醛酸结合物,然后经尿排泄。清除率和半衰期与剂量无关,平均消除半衰期是24~35小时。UDP-葡糖醛酸转移酶已被证实是拉莫三嗪的代谢酶。拉莫三嗪轻度诱导自身代谢取决于剂量。当与酶诱导剂如卡马西平和苯妥英合用时,平均半衰期缩短到14小时左右;当单独与丙戊酸钠合用时,平均半衰期增加到近70小时。

清除率随体重而调整,儿童高于成人,5岁以下的儿童最高。拉莫三嗪的半衰期在儿童短于成人;当与酶诱导剂如卡马西平和苯妥英合用时,平均值接近7个小时;当单独与丙戊酸钠合用时,平均值增加到45~50小时。

(三)适应证

癫痫。本品适用于12岁以上患者的单药治疗及2岁以上患者的添加疗法,包括以下类型:

1.简单部分性发作。

2.复杂部分性发作。

3.继发性全面强直-阵挛性发作。

4.原发性全面强直-阵挛性发作。

5.合并有Lennox-Gastaut综合征的癫痫发作。

(四)用法用量

口服,用少量水整片吞服,不可咀嚼或碾碎。

1.单药治疗(≥12岁)

起始剂量25mg,一日1次,连服2周;随后50mg,一日1次,连服2周;此后每1~2周增加50~100mg,直至达到最佳疗效。通常达到最佳疗效的维持量为100~200mg,一日1次,有些患者需500mg,一日1次,才能达到所期望的疗效。

2.添加疗法

(1)>12岁患者:

对于合用丙戊酸钠的患者,无论其是否合用其他抗癫痫药物,拉莫三嗪的起始剂量是25mg,隔日1次,连服2周;随后100mg,一日1次,连服2周;此后每1~2周增加25~50mg,直至达到最佳疗效。通常达到最佳疗效的维持量为100~200mg,一日1次。对于合用具有肝药酶诱导作用的其他抗癫痫药物的患者,拉莫三嗪的起始剂量是50mg,一日1次,连服2周;随后50mg,一日2次,连服2周;此后每1~2周增加100mg,直至达到最佳疗效。通常达到最佳疗效的维持量是200~400mg/d,分两次服用。

(2)2~12岁患者:

对于合用丙戊酸钠的患者,无论其是否合用其他抗癫痫药物,拉莫三嗪的起始剂量是0.15mg/kg,一日1次,连服2周;随后0.3mg/kg,一日1次,连服2周;此后每1~2周增加剂量,最大增加量为0.3mg/kg,直至达到最佳疗效。通常达到最佳疗效的维持量是1~5mg/(kg·d),一次或分两次服用。对于合用具有肝药酶诱导作用的抗癫痫药物的患者,无论加或不加其他抗癫痫药(丙戊酸钠除外),拉莫三嗪的起始剂量是0.6mg/(kg·d),分2次服用,连服2周;随后1.2mg/(kg·d),分2次服用,连服2周;此后每1~2周增加1次剂量,最大增加量为1.2mg/(kg·d),直至达到最佳疗效。通常达到最佳疗效的维持剂量是5~15mg/(kg·d),分两次服用。如果计算出每日剂量为1~2mg时,前两周应服用本品2mg,隔日1次。如果计算的剂量<1mg,则不要服用本品。

2~12岁患者中的2~6岁患者:所需的维持量可能在推荐剂量范围的高限。<2岁的儿童没有使用本品的足够资料。

(3)老年患者:

本品应用于老年人的药动学与年轻人无明显差异,因此无须对推荐方案进行剂量调整。

(五)主要不良反应
1.皮肤和皮下组织病变

常见皮疹,一般是轻度和自限性的,罕见史-约综合征(Stevens-Johnson综合征),极罕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虽然引起的威胁生命的皮疹多出现在初始治疗的2~8周,但也有个别病例出现在治疗后6个月。因此,不能依据治疗持续时间预测首次出现皮疹的潜在风险。

2.免疫系统异常

极罕见发热、淋巴腺病、颜面水肿、血液及肝功能异常,罕见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和多器官功能衰竭等过敏综合征。

(六)注意事项

1.肾功能受损患者慎用。对于晚期肾功能衰竭患者,拉莫三嗪的初始剂量应遵循与其他抗癫痫药物合用时的用药方案,对于肾功能明显受损的患者需减少维持剂量。

2.肝功能受损患者慎用。拉莫三嗪的初始、递增和维持剂量在中度(Child-Pugh B级)和重度(Child-Pugh C级)肝功能受损患者通常应分别减少约50%和75%。

3.没有证据表明拉莫三嗪会增加主要先天畸形的风险,但只有在预期利益大于潜在风险的情况下妊娠患者才可以使用。

4.拉莫三嗪能够以高浓度进入乳汁,导致婴儿的血药浓度达到母体的约50%而出现药理作用,故服药期间不适宜哺乳。

5.有其他抗癫痫药物过敏史或皮疹史的患者,在接受本品治疗后,非严重皮疹发生的概率大约是无此类病史患者的3倍。

6.与其他AED一样,本品不应突然停药,否则有可能增加癫痫发作的频率。停用本品应在不少于2周的时间内逐渐减量至停药(每周大约减量50%)。 L8nL38kAb1z1j2ikObnQPUTlmVe2rWdOGCftMollaDbF5GGv6w5G9Cx+9F1Yflu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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