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鱼肉蛋,果实菜谷,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这些营养物质,又无不来自生物体。但凡天地间之生物各有常态,失去常态者谓之异常(或反常),生而异常者,谓之变异。《饮膳正要》云:“禽兽形类,依本体生者,犹分其性质有毒无毒,况异像变生,岂无毒乎?倘不慎口,致生疾病,是不察矣!”故独角之羊,独螯之蟹,丹腹之鱼,无须之虾,古人皆不食,以其形异而有毒;死而异常者,多因病疫毒染或腐败变质。《金匮要略》云:“凡饮食滋味,以养于生,食之有妨,反能为害。”“切见时人,不闲调摄,疾灾竞起,莫不因食而生;苟全其生,须知切忌者矣!”《饮膳正要》云:“盖食物有利害者,可知而避之。”故疫死之畜,斑点之肉,腐臭之鱼,霉变之米皆不可食。食物以新鲜为上,凡新鲜肉类、蔬菜,皆有其色、香、味、形之正常状态。失去常态者,常有诸般变化,不仅营养价值甚低,且可能有毒。凡养生家自当审慎。
食物之新鲜程度、营养价值及有无污染、毒性,皆属于食品卫生检验学范畴。大批量的鱼、肉、果、蔬,自有食品卫生部门负责检验,至于日常家庭生活中鱼、肉、果、蔬的选购,主要靠经验与肉眼观察,食品检验学谓之“感官鉴定”。古人云:“见微而知著。”今人云:“观其外而知其内。”现就古书所载,结合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知识,略举其要,亦属趋利避害之意。
畜禽肉类的变异,古籍屡有所载,且多列为禁食。归纳起来不外三种情况:一是生理形态的异常,即胚胎学上所说的畸形。古人认为畸形的动物属于“怪异”,往往有毒,有的甚至说“食之杀人”,如《饮膳正要》就记有26条。其实以现代科学观点分析,有些是以讹传讹,带有一些迷信成分,并不完全可信,如说白羊黑头、黑羊白头皆不可食,这就找不出什么科学根据。但在特殊环境下生活,采食有毒饲料的畜禽,因而致畸者,其本身带有毒素。人们偶尔食用,会产生不同程度的中毒,这种情况也不可排除。二是畜禽受致病菌(细菌、病毒、寄生虫)侵袭,在宰杀后呈现异常的颜色与形态。三是由于存储不当或时间过久,肉类腐败变质。这些情况,可通过我们的感官,观其颜色,察其形态,闻其气味,做出鉴定。
【评析】 肉中有出血点,多系受传染病侵袭的病畜肉。以猪为例:猪瘟为病毒感染,病猪皮肤有大小不等的出血点,指压不退色,内脏也有出血点。猪丹毒为丹毒杆菌感染,皮肤出现稍隆起的红斑,呈大小不等的菱形或圆形疹块,肉的剖面多汁,丹毒通过皮肤可传染给人。猪出血性败血症,系败血杆菌感染,四肢皮肤有出血点,红点密集似大红袍,内脏亦有出血点。猪瘟与猪出血性败血症虽然不感染人,但猪患病后,全身抵抗力低下,其肌肉及脏器往往带有沙门菌属的继发感染,如烹调不当,可引起沙门菌属食物中毒。
此外,病畜由于传染病侵袭,经过高热,营养物质大量消耗,肉的营养价值亦大大降低。
【评析】 猪肉中的白点,分布均匀,是由于猪囊虫尾蚴寄生于猪体内所致。尾蚴外观呈半透明囊胞,中心有一小白点,是囊虫的头部。囊胞状如米粒,故亦称“米猪肉”“豆猪肉”。这种肉如烹调处理不当,活的囊虫可进入人体,在小肠中发育为有钩绦虫。绦虫为人畜共患的寄生虫,危害性很大。成虫长1~2米,寄生于肠道,吸取营养;幼虫可侵入人体各个部位,包括肌肉、内脏、脑部、眼部,因而可引起严重症状,不少患者可以致死。
【评析】 猪肉脂肪多的部分,浮于水中,这是正常现象。此处指的是瘦肉,一般相对密度大于水,入水不浮为正常。浮于水上者有两种情况:一是肉已腐败,肉中有厌氧菌,使肉轻于水;二是肉中有大量囊蚴寄生,包囊中含有气体,包囊过多,使肉浮起来。这两种情况,肉皆不可食。
【评析】 正常的鲜肉,放在阳光下晾晒,很容易收潮而逐渐变干。暴晒不干之肉,往往是病畜受细菌、病毒侵袭,血液中毒,凝血机制破坏,血液凝固不全的现象。因为疫死之畜,往往来不及放血,以致肉中有血性液体,淋漓不干。如炭疽病、败血症和一些溶血性疾病等,都有此种现象,所以这种肉不可食。
【评析】 鲜肉在常温空气中暴露时,呈鲜红色或淡红色。因为血色素为动物肉类色素,它和球蛋白结合形成血红蛋白和肌红蛋白,分布于肉类血液和肌肉组织中。血红蛋白中的亚铁离子很不稳定,在空气中可与氧结合,形成鲜红色的氧合肌红蛋白和氧合血红蛋白。鲜肉呈鲜红色或淡红色,当肉被加热后,其色素被氧化成高铁状态,所以熟肉呈褐色的高铁血色原。如煮肉颜色不变,说明血红蛋白与肌红蛋白已被细菌或病毒所破坏。肉类由生到熟的色泽变化,主要是蛋白质的变化所致,如果动物全身淤血或血液不凝固,则生肉色泽暗淡,煮了也不变颜色,这种肉不能吃,吃了会感染疾病或中毒。
【评析】 鲜肉在气温较高环境下放置,即使组织中并无细菌存在,但由于组织中酶的活动,已开始“自溶”。自溶使蛋白质分解出硫化氢和硫醇,而产生恶臭。在自溶基础上,若再受空气中杂菌污染,迅速遭到细菌分解,臭败肉最后形成一些蛋白质或脂肪的分解产物,如吲哚、硫化氢、硫醇、粪臭素、尸胺、醛类及酮类等,不仅奇臭而且有毒。这时肉的颜色也有变化,由于硫化物与血红蛋白结合成硫化血红蛋白,肉的表面呈现暗绿色,脂肪层也有黑色污点,肉的组织松弛。这种肉绝对不能食用。
【评析】 鲜肉呈现黄色有几种情况。一是饲料:有些黄绿饲料中的黄色素溶解于动物体脂中,经生化反应后,呈现深浅不同的黄染,一般会在鲜肉冷却12小时后自然退去,这种肉食之无妨;二是肝胆疾病:胆红素生成过多和排除障碍,导致血中胆红素浓度增高,其脂肪、脏器可呈深黄或黄绿色;三是溶血性黄疸:如寄生虫病,磷、砷中毒等,由于红细胞大量破坏引起溶血性黄疸,可使肉的皮下脂肪呈橘黄色;四是肝郁血:营养不良导致肝实质黄疸,可使鲜肉呈棕黄色。总之,凡黄膘肉均不能食用。
【评析】 红膘是鲜肉脂肪呈红色。有两种情况:一是肌肉组织淤血,由于肉尸放血不当或凝血缓慢,液态血淤积于肌肉毛细血管中,呈现全身性淤血,特别是凝血机制不全形成的红膘肉,不能食用;二是病原体感染,如急性败血型猪丹毒,肉膘呈桃红色,这种肉也不能吃。稍有不慎,可引起接触传染。
【评析】 鲜肉变黑的原因并非由微生物引起,而是由肉尸组织中酶的活性引起肌肉组织的自然分解。蛋白质被分解后,释放出硫化氢和其他不良气味,同时肉的颜色变黑,鲜肉的皮下脂肪呈污绿色,这种肉称为自溶肉,不能食用。
【评析】 疫死之畜,身带病菌,食之者易受传染或中毒。人畜共患之传染病有禽流感、疯牛病、炭疽、鼻疽、口蹄疫、猪丹毒、结核病等。人畜共患之寄生虫病有囊虫病、旋毛虫病、猪弓形体病等。自死之疫,除传染病外,大多与水、草、饲料有关。因水、草中毒而致死,其尸肉中必含毒物,故不可食用。
【评析】 狗与鸟在自然界中择食,有极灵敏的感官,如狗的嗅觉、鸟的视觉与嗅觉均极为灵敏。鉴定食物系其本能,凡狗、鸟不食之肉,必腐败或有毒,不宜食用。
《金匮要略》云:“腌腊、脯腊之属,或经雨漏所渍,虫鼠所啮残者勿食。”
【评析】 腌腊制品,多在寒天腌制,农家每延至春夏方食用。若被雨漏所渍,往往污染变质,故不宜食用;虫鼠啮残,恐已为虫齿污染,亦不宜食用。
《金匮要略》云:“海味、糟、藏之属,或经湿热变损,日月过久者,勿食。”
【评析】 海味或糟制品,遇水湿高温,极易霉变,时间过久,霉变更深,故不宜食用。
【评析】 罐头原系密封,与空气隔绝,故能久藏。但罐头中如果产生大量气体,就会出现凹凸现象。气体产生的原因不外以下几种:一是罐头桶金属受食物侵蚀而放出气体;二是金属桶密封不好,罅隙有空气进入;三是罐头存放温度不适宜,内容物收缩和膨胀,破坏了密封,食物变质产生气体。
罐头胀气后,细菌进入,繁殖较快,使食品腐烂变质,不能食用。金属受腐蚀而溶解于食物之中,污染食品,也会引起食物中毒。
【评析】 凡宰杀或猎取之兔,因受惊或疼痛,其目圆睁;病死或疫死者,由于逐渐衰竭而死亡,其目多合,故不可食。
【评析】 自死之鸟,已不堪食。口不闭,翅不合,说明其肌肉松弛变性,或中毒后神经麻痹,失去收缩能力,故不堪食。
【评析】 凡宰杀之鸡,放血后,由于缺血缺氧,猛力挣扎,其腿多伸,体温散尽后变为强直。鸡疫死者足不伸,由于病毒侵袭,神经中毒、肌肉痉挛,其肉中多含毒物,食之往往中毒。
【评析】 鸡、鸭体内的肿物,肿瘤占的比例很高,能形成肿瘤性病灶的禽病如马立克病、白血病、肾母细胞瘤等。如患马立克病的鸡,常见肝、脾或卵巢肿大,可比正常器官增大数倍。患白血病的鸡,肝、脾和腔上囊可见大小不一的肿块,肝脏变化格外显著,不仅质地变硬,而且增大到充满整个体腔,鸡消瘦,品质下降,有的有黄疸。其他部位可能有转移病灶。这样的鸡、鸭肉不能吃。如肿块不大,或局限于内脏,肉的颜色质地正常,可弃去内脏,炖烂食用,不宜炒食。
《金匮要略》云:“诸禽肉,肝青者,食杀人。”
【评析】 《金匮要略直解》云:“肝青者必为毒物所伤,故食之能杀人。”
【评析】 鸡蛋散黄有两种原因:一种是由于激烈振荡,蛋黄膜破裂而造成散黄,这属于机械散黄,蛋液较稠,蛋黄与蛋清容易分开,蛋白质没有变性,全蛋没有异味,可以食用;另一种是由于细菌和霉菌侵入引起鸡蛋腐败变质,这属于细菌散黄,蛋液稀薄较浑,蛋清、蛋黄混淆不清而有恶臭,这是蛋白质已分解为硫化氢等有毒物质,故不能食用。
鸡、鸭蛋中有一种“溶菌酶”的抗体,当少量细菌侵入时,此抗体可阻碍它们的繁殖,蛋虽散黄尚无异味,这种蛋经油煎和高温蒸煮处理仍可食用。
【评析】 鸡、鸭蛋放置过久,蛋中“溶菌酶”抗体逐渐消失,或腌蛋盐分不足,微生物侵入蛋内生长繁殖,使蛋的各种成分完全崩解,最后腐败变臭。臭蛋的成分包括蛋类自身分解产物(残存的蛋白质、脂肪、氨基酸、多肽和多种羧酸)和细菌分解蛋内成分的产物(胺类、硫化氢、吲哚、粪臭素、硫醇、低分子羧酸、低分子酮酸、羧酸、羰基化合物、嘌呤碱、亚硝酸盐、硝酸盐等),其中很多物质是蛋类变色与恶臭的来源,如胺类、硫化氢、吲哚、粪臭素、硫醇、低分子羧酸等。此外,霉菌也有特殊的臭味。臭蛋的许多成分是有毒的,而且其中的亚硝酸盐是致癌物质,还有大量的细菌毒素存在,所以臭鸡、鸭蛋绝不宜食用。所谓“糟鱼臭鸭蛋,食之无妨”的说法是错误的。
鱼虾有毒,往往由多种原因引起。
首先,有些鱼类本身有毒,称作固有毒性鱼类,可分为肉毒类、豚毒类、卵毒类、胆毒类、血毒类、肝毒类等。这些鱼类生活习性不同,生理形态各异,有关“有毒鱼类学”的著作提供了明确的识别标志。
其次,鱼虾进食毒藻或有毒微生物而含毒者,称作“获得毒性鱼类”。《食疗本草》云:“虾生水田及沟渠有毒”,这不可一概而论。某些沟渠水田中,水质和浮游微生物有毒,则生于其中之鱼虾往往有毒,淡水虾中偶尔有之。海鱼、海虾有毒者每因进食毒藻而致,如海鱼中的雪卡毒素,来自某些蓝绿色藻类,鱼食此种藻类后,体内即含毒素,此种毒素对热、低温和干燥稳定,能在组织中蓄积,人食用含有毒素的鱼类可中毒。又如贝类中的石房蛤毒素,来自膝沟藻类。此藻类红色,在一定水域中大量繁殖时,可在海上形成所谓“赤潮”,此时每毫升海水中,藻体可达2万个,贝类摄入此藻,即成毒贝。毒素在贝体内呈结合状态,对贝类本身无害,但人食贝肉后,毒素迅速释放,并呈现毒性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有毒的鱼、虾、蟹、贝,往往有生理形态或颜色的变异,这可能是由于毒物的刺激,耐受性提高了,却产生了形态变异,古人将异形异色的鱼、虾、蟹、贝,列为禁食,有一定道理。
最后,变质腐败,可产生组胺。因为鱼、虾之肉为高蛋白食品,含水分亦多,不仅因为本身酶类而自溶,而且易为微生物所分解。鱼类在自溶过程中,先由组织蛋白酶将鱼肉中的组氨酸释放出来,然后由组氨酸脱羧酶将组氨酸脱去羧基形成组胺。组胺是有毒物质,成人摄入100毫克即可中毒。
污染鱼类的微生物(污染鱼类的毒素,如组胺无色杆菌、摩根氏变形杆菌、链球菌、沙门菌等),就是组氨酸脱羧酶的来源,这些微生物本身还含有蛋白质分解酶,也可将游离组氨酸由蛋白质中释放出来。鱼类出水过久,目陷肉脱,并有臭气,即已变质腐败。
【评析】 《饮膳正要》云:“鱼馁者,不可食。”馁,腐败的意思。《论语·乡党》曰:“鱼馁而肉败,不食。”鱼腐败之后,产生大量组胺,食之则易中毒。误食后可表现为颜面皮肤潮红,眼结膜充血,皮肤荨麻疹,头晕、心悸、脉搏快、胸闷,血压下降,或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
《本草纲目》云:“鱼之无鳞、无腮、无胆、有声,目能
者皆有毒,不能食。”
【评析】 李时珍曰:“河豚备此数者,故人畏之。”河豚属于“固有毒性”鱼类,其毒在卵巢,摘除不净而误食,每致中毒而死。凡与河豚相像的鱼类,往往被认为有毒。其中亦有误解。
《本草纲目》云:“河豚色黑有纹点者名斑鱼,毒最甚。”
【评析】 河豚又名豚,是一种味道鲜美但又有剧毒的鱼类,品种甚多,我国沿海及长江下游一带皆有,以东方豚为多。河豚的有毒物质为河豚毒素,各种河豚毒性的大小顺序如下:紫色东方豚>红鳍东方豚>豹纹东方豚>铅点东方豚>墨绿东方豚>虫纹东方豚>条纹东方豚>弓斑东方豚>假睛东方豚>星点东方豚>光兔豚>水纹扁背豚。此条所指可能为豹纹东方豚,因为这种河豚在我国沿海较多。
《金匮要略》云:“鲤鱼背两筋及黑血有毒,溪涧中者毒在脑。”
【评析】 鲤鱼背两侧各有一筋,去鳞时可掘而抽之,传闻有毒,未经证实。鱼血呈黑色者,可能被毒物污染,新鲜之鱼,其血应为鲜红色;溪涧中之鲤,其毒在脑,但未见中毒者,偶食无妨,多食宜慎。
《金匮要略》云:“鱼头正白如连珠至脊上,食之杀人。鱼头中无腮者、鱼头似有角者皆不可食。”
【评析】 形态变异,恐受毒物污染所致,故不宜食。
【评析】 《金匮要略》云:“鱼无肠胆者不可食之,令人三年阳不起,女子绝生。”
畸形之鱼,无胆、无肠则胆汁无所疏泄,其毒必皆在肉中,故不可食。
《本草纲目》云:“鳗鲡鱼四目者杀人,背有白点,无鳃者不可食。”
《本草纲目》又云:“鳗鲡鱼,重四五斤及行昂头者不可食。”
【评析】 畸形之鱼,恐有毒,不宜轻食。鱼过大,其摄食范围更广,体内生理状况或有变化,可能有毒害人。
《本草纲目》云:“虾无须,腹下通黑并煮之白者,不可食。”《饮膳正要》云:“虾无须及腹下丹,煮之白者皆不可食。”
【评析】 虾一般是有须的,无须之虾属于畸形,可能受化学或细菌毒物污染而变异。健康之生虾,鲜嫩活泼,肌体半透明。腹下通黑或“腹下丹”者皆不正常。《鱼虾疾病学》记载多种虾病:当虾受镰刀菌或真菌侵害时,可引起寄生虫部位黑色素沉积;当虾得中肠腺坏死杆状病毒病时(病原体属杆状病毒),肠腺及胃和整个消化道都呈浑浊状乳白色;当虾受微孢子虫类(如特汉虫、匹里虫、微粒子虫)侵害时,其肌肉变白,不透明,称作“乳白虾”或“棉花虾”;虾腹下呈朱红色,同样也由于细菌、病毒或化学毒物的侵染。
正常的虾、蟹煮后呈橘红色,这是因为虾、蟹甲壳中有很多虾红素细胞,经过蒸煮后,肌体内大部分色素在高温下遭到破坏发生分解,唯独虾红素没有受到破坏,故呈橘红色。当虾患微孢子虫病、弧菌病,或肌肉坏死时,其体内的虾红素细胞被破坏,尽管经过蒸煮,也不出现红色,仍是白色。
虾、蟹的颜色或形态异常者,往往有毒,故不宜食用。
《本草纲目》云:“蟹独螯、独目、两目相向、六足、四足、腹下有毛、腹中有骨、背有星点、足斑目赤者,皆不可食,有毒,害人。”
【评析】 蟹独螯、独目、六足、四足等形态异常现象,可能由于外伤所致,不见得有毒;两目相向、腹下有毛、腹中有骨者,皆为畸形;至于背有星点,足斑目赤者,可能为毒物污染后之变异。畸形与变异者,往往有毒,故不可食。
《本草纲目》云:“鳝鱼项下有白点,通身浮水上者,为蛇所化,有毒,害人。”
【评析】 海鳝有斑点——裸胸鳝与花斑裸胸鳝皆属有毒鱼类。前者全身有白色斑点,后者为黑色斑点。其毒在肉,毒性强烈,食200克即可致死。淡水鳝项下有白点者亦有毒。浮于水上而行,乃形态变异。至于“为蛇所化”之说,属于臆测或讹传,不合科学道理。
《本草纲目》云:“鳖,三足者、赤足者、独目者、头足不缩者、其目凹陷者,不可食。”
【评析】 鳖三足者、独目者、赤足者,皆为畸形;头足不缩、目眶凹陷者,或为毒物所中,或已濒死,故皆不可食。
果实菜谷的禁忌,在《金匮要略》中,单列一章“果实菜谷禁忌并治第二十五”,《饮膳正要》中也记载多条。归纳起来共有三种情况。一是变异:如桃李双仁,甜瓜双蒂,这些变异在日常生活中所见不多,偶尔遇到,吃了也未见中毒现象发生。二是污染腐烂:如水果腐烂,甘薯黑斑,霉米霉面等,变质与腐烂的原因多由于污染。三是生青不熟:水果、蔬菜必须充分成熟,才有最好的营养价值。很多果蔬在采摘后需有一个后熟过程,其中的某些成分才能转变成营养物质。生果、生菜如番茄、鲜黄花菜、柿子、香蕉、桃、杏、梅、李等,在不成熟时吃了,不仅营养价值低,口味不好,而且对人体有害。
《金匮要略》云:“果子生食生疮。”《饮膳正要》云:“诸果核未成者,不可食。”
【评析】 《医宗金鉴》云:“生果之性,多湿多热而有毒,或生食之,故令生疮,腹胀作泄。”生青未成熟之桃、杏、梅、李,皆禀湿热之性,酸涩有毒,酸属木味,木能生火,故令人生疮。难消化而有毒,刺激肠胃,故令腹胀作泄。
《金匮要略》云:“果子落地经宿,虫蚁食之者,人大忌食之。”
【评析】 果子落地,已充分成熟,其汁液中富含糖类、维生素及其他营养物质,不仅虫蚁喜食,亦为细菌、微生物的良好培养基。经宿隔夜,虫食蚁附,必受污染,故应忌食。
【评析】 桃、杏、梅、李皆有双仁者,核仁中之氢氰酸有剧毒。双仁者,毒加倍。正常果肉中亦有微量氢氰酸,双仁果肉中氢氰酸倍于单仁者,但其量仍甚微。偶食少食无妨,多食则可能中毒。
《本草纲目》云:“李不沉水者,有毒,不可食。”
【评析】 成熟之李,香软多汁,富含糖分,相对密度大于水,入水则沉,故古有“浮瓜沉李”之说。今李不沉,可能含有其他毒物,使李反轻于水,现象异常,故不可食。
《饮膳正要》云:“甜瓜双蒂者不可食。”
【评析】 甜瓜蒂有毒,中医催吐多用“瓜蒂散”,误食之,吐不止。双蒂甜瓜属于变异,可能瓜肉中亦有毒。不苦者仍可食,有苦味者不可食。
【评析】 瓜成熟者,瓢中子粒饱满,空腔增大,甜香四溢,入水不沉。入水而沉者非生瓜即病瓜,故不可食。
【评析】 柑橘果实中含有各种糖苷,其中柚皮苷和新橙皮苷是主要的苦味物质。在未成熟的柑橘中,这两种苷含量较高,故有苦涩味。成熟的柑橘,由于各种酶的作用,这两种苷逐渐转化,苦味消失。当柑橘受到挤压或冻害时,皮部破损,失去对微生物的抵抗能力,细菌或霉素侵入果体繁殖,果内的酶受到消耗或破坏,使柑橘的苦味加重。这种发苦的柑橘,不仅营养价值很低,而且对身体不利。
【评析】 山芋黑斑病是由一种子囊菌引起的,子囊壳黑褐色,所以在山芋上形成黑斑。子囊菌排出的毒素含有甘薯酮和甘薯酮醇,这两种物质味苦,对人的肝脏有剧毒。这种毒素经高温蒸煮也不能消失。有黑斑病的山芋,生吃、熟吃均能引起中毒。误食后可导致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严重者出现高热头痛、抽搐昏迷,甚至死亡。
【评析】 发芽的马铃薯中,含大量龙葵素。龙葵素为有毒物质,中毒症状为舌麻咽痒、胃部不适、瞳孔散大、耳鸣;重者兴奋、抽搐、意识丧失甚至死亡。
刚发芽的马铃薯,挖掉芽眼周围,削皮置水中浸泡后,煮熟煮透仍可食用。发芽较久,芽长芽多、薯体萎缩者,弃之勿食。
【评析】 鲜黄花菜中,主要含秋水仙碱,这是一种有毒的生物碱,中毒症状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咽干口渴、头晕头痛。
干黄花菜因此碱已分解转化,故食之无妨。鲜黄花菜用开水烫过,除去汁液,然后炖煮,方可食用。
【评析】 未成熟的青番茄,含有一种与发芽马铃薯相同的毒性物质——龙葵素。这是一种含苷生物碱,可被水解生成番茄次碱等有毒物质。如果吃多了,会像吃发芽马铃薯那样中毒。所以,青番茄慎食。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记载:“蕈子色泽美丽,柄上有蕈环或蕈托者,不可食。”
【评析】 毒蕈中之毒蝇伞、豹斑毒伞,皆具有上述特征。毒蝇伞中含毒蝇碱,剧毒,豹斑伞亦剧毒,食之均可杀人。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记载:“蘑菇呈黏土色,表面黏脆,破碎后显著变色者,有毒不可食。”
【评析】 毒蘑中之白毒伞、褐鳞小伞、白乳菇,皆具有上述特征,这些毒蘑中含毒伞七肽、毒伞十肽等原浆毒素,可使肝肾遭受严重损害,以致坏死,危及生命。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记载:“凡蕈子、蘑菇,煮时可使银器、大蒜或米饭变黑者,皆不可食。”
【评析】 以银试毒,由来已久。因银子的化学性质活泼,遇到某些有毒物质,则氧化变黑。大蒜与米饭亦有试毒作用,因其中某些物质遇毒物则起反应而变色。凡有此现象,则被试之物肯定有毒,不可再食。
《食物中毒》云:“凡蕈子气味腥臭,汁液乳白,不生虫蛆者皆有毒不可食。”
【评析】 一般气味腥臭之物,多引虫蛆。昆虫感官灵敏,善于自卫,出自先天本能,许多奥秘至今人类所不知者甚多。有毒之物,虫蚁远避,虫蛆不寄之物必然有毒,故不可食。
【评析】 银耳色白、木耳色黑为正常,异常之色往往有毒,故不可食。
《金匮要略》云:“生米,停留多日,有损处,食之伤人。”
【评析】 生米存放过久,在破损、变色、虫蛀、霉坏的米粒中,最易有霉菌寄生,皆有毒不可食,食之伤人。
《饮膳正要》云:“面有
(yān,谷米臭气、饭臭)气,不可食。”
【评析】
面有
气,可能受霉菌污染,霉菌是菌丝体比较发达而又没有较大子实体的一部分真菌的俗称。已知的真菌有10万余种,产生毒素的真菌只是少数。已知的产毒霉菌有曲霉菌属、青霉菌属、镰刀霉菌属等,粉红单端孢霉、黑色葡萄状穗霉也属于产毒霉菌。其中尤以曲霉菌属中的黄曲霉毒素毒性剧烈,比氰化钾更甚,主要损害肝脏,能引起急性中毒性肝炎、肝坏死,并能诱发肝癌。其他的霉菌毒素,也多有致癌作用,所以,霉米霉面绝不可食。
霉菌的生长,要有一定温度和湿度条件:大多数霉菌繁殖最适宜的温度为25~30℃,粮食水分为17%~18%,是霉菌繁殖产毒的最适宜条件。中性霉菌(曲霉、青霉、镰刀霉菌属)在80%~90%的相对湿度中易于繁殖。如粮食温度保持在10~15℃以下,相对湿度为65%~70%时,平衡水分,可以抑制霉菌生长繁殖。日常在米面保存中,适当注意温度、相对湿度和所含水分非常必要。
【评析】 小麦麦粒呈灰红色,麦皮皱缩,或胚芽发红,这是小麦受赤霉菌污染的特征。赤霉菌又称禾谷镰刀菌,也污染玉米。此菌可以产生两类霉菌毒素,一为赤霉病麦毒素,有致呕吐作用;一为玉米赤霉烯酮,具有雌激素作用。人误食赤霉病麦后,中毒轻者仅有头晕、腹胀症状,重者可出现眩晕头痛、乏力、颜面潮红、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国内、外尚未见死亡病例报道。
《食物中毒防治》云:有粉红、黑、绿霉斑的酵米面,不能吃。
【评析】 酵米面又叫臭米面,是东北地区农村习惯食用的食品,由碎玉米、高粱米、小黄米等粮食用水浸泡而成。浸泡中经过发酵,水磨成糊,去掉水分,即成酵米面,带有一定的酸臭味,所以又称“酸汤子”“糟米面”,可以做成面条、饺子、包子、饼干、片汤等食品。这是一种粗粮细做的方法。
有霉斑的酵米面,多是受到酵米面黄杆菌所污染。黄杆菌毒素A是一种强烈的耐热性毒素,一般的烹调方法不能破坏。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比一般细菌性食物中毒要严重。其主要症状为胃部不适、恶心呕吐、头痛、头晕、心悸、乏力等。重者肝、肾、心、脑都受到一定损害,若救治不及时,可致死亡。
【评析】 在温暖潮湿的天气中,馒头存放时间过长,有些腐败杆菌(如黑色马铃薯杆菌)寄生其中,这时疏松多孔的馒头就变得发黏、发软、发黑,掰开后会出现白色的黏丝。此时腐败杆菌产生毒素,人食后会产生腹胀腹痛、恶心呕吐等症状。所以,这样的馒头不宜再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