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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药学部门标准操作规程

一、调剂科(组)标准操作规程

(一)门(急)诊调剂室前台审核发药标准操作规程

【目的】

为了使门(急)诊调剂室前台审核发药规范化、流程化,提高发药质量,杜绝差错,保证患者用药安全、合理、有效,特制定本标准操作规程。

【范围】

适用于门(急)诊调剂室前台审方发药操作全过程。

【责任人】

门(急)诊调剂室前台药师。

【内容】
1.接收处方信息

进入HIS,前台药师输入本人工号及密码,进入发药窗口界面;后台药师进入配药系统打开对应的配药窗口,自动接收医院系统传送处方信息。

2.审核处方

(1)前台药师接收电子处方信息/纸质处方后,依据《处方管理办法》审核处方的完整性、合法性及用药适宜性。按照“四查十对”原则,核对处方中患者信息、临床诊断、用法用量、配伍禁忌、用药合理性是否存在不适宜情况。

(2)经药师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建议其修改或者重新开具处方;药师发现不合理用药,处方医师不同意修改时,药师应当作好记录并纳入处方点评;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差错时,应当拒绝调配,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3.药品核发

(1)前台药师接收到后台调配药品后,先依据患者姓名、年龄核实患者身份,核对药品名称、规格及数量,是否与处方或者用药须知单的内容相符。

(2)前台发药过程中若发现后台调配药品出现错误,应将药品退回配药人员,并及时更正。

(3)对于需要特别关注的药品,应在用药须知单上用醒目的签字笔标明注意事项;对于儿童小剂量药品应标明几分之几的剂量。

(4)发药过程中,前台药师应对患者或者家属进行用法用量与注意事项、特殊药品保存条件等用药指导;耐心解释或解答患者的询问与要求;如无法详细答复患者,应告知患者前往咨询窗口获得帮助。

(5)交付药品时应再次确认患者身份,然后将用药须知单交付于患者,告知患者药品已全部发放,请其按照用药须知单上的用法用量服用,并核对药品种类及数量。

(6)发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及贵重药品,应要求患者(患者家属)或者护士在药品专册登记本上签字确认已取。

(7)完成发药后,前台药师应及时在HIS界面进行发药确认操作。

(8)患者离开后检查台面是否有患者遗漏的用药须知单、药品等物品,如有遗漏及时通知患者取回,进行下一个患者的药品核发。

(二)门(急)诊调剂室后台调剂标准操作规程

【目的】

为了使门(急)诊调剂室后台调剂规范化、流程化,调剂工作有章可循,减少配药差错,保证患者用药安全,特制订本标准操作规程。

【范围】

适用于门(急)诊调剂室后台调剂作业全过程。

【责任人】

门(急)诊调剂室后台调剂药师。

【内容】

1.进入HIS,输入本人工号及密码,进入调配处方程序,登录对应的配药台窗口,接收医院系统处方信息,打印用药须知单。

2.按照用药须知单的信息调配药品,如有自动配药机,关联机器点击对应的处方配药按钮,调配完毕后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及外观是否正常,将药品放入对应的药筐中。如高警示药品应在外包装上粘贴“高警示药品”标识贴;需要冰箱保存的药品,应粘贴药品储存温度提示贴等。

3.调配贵重药品应在贵重药品专册登记本上登记,填写用药患者姓名、用药数量并把登记本放入对应的药筐中。登记字迹应清晰,以备查看。

4.调配时应每次单张处方调配,不得同时进行多名患者的处方调配。

5.调配完毕,应再一次核对药品种类、数量及规格,核查药品调配是否正确。高警示药品的标识贴和冷链温度提示贴是否粘贴完整。

6.核查完毕后,将用药须知单放入药筐中送至前台药师处,严禁将不同患者的药品和用药须知单混放在同一药筐中,然后在后台设备上确认已完成调配。

(三)门(急)诊调剂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标准操作规程

【目的】

加强门(急)诊调剂室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合理、安全使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范围】

适用于门(急)诊调剂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调剂作业全过程。

【责任人】

门(急)诊调剂室药师。

【内容】
1.审核处方

(1)进入HIS,前台具有麻醉、精神药品调剂权的药师输入本人工号及密码,进入发药窗口界面;后台药师进入配药系统打开对应的配药窗口,自动接收医院系统传送处方信息。

(2)前台药师检查患者递交的纸质处方是否为规范的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的红色处方笺。检查纸质处方和电子处方是否填写完整,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病历号、科别、诊断及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字盖章等。如需他人代领,还应填写代领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

(3)检查纸质处方内容与电子处方是否一致,医师签章是否与HIS显示一致。

(4)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诊断及药品剂型,审核药品用法用量是否超出规定使用剂量、使用天数;以及审核药品性状与临床诊断是否合理。

(5)对于不合格处方应拒绝调剂,必要时提前与医师联系,并引导患者返回医师处重新开具处方。

2.调配药品

(1)收到纸质处方后,按处方逐条调配药品,仔细核对药名、规格、数量。

(2)如发现处方不合格,应告知前台药师,并停止该处方的调配工作。

(3)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药品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哌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4)审核合格处方后,由具有麻醉药品调配权的药师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保险柜拿取相应数量的药品,并在处方上记录药品的批号和在调配人处签字,填写专册登记本的内容,并将登记本与药品放入对应的药筐中送至前台药师处。

3.核发药品

(1)发药操作可参考“门(急)诊调剂室前台审核发药标准操作规程”。

(2)发药时应再次核对处方信息及调配人是否签字、是否将批号写在处方上。审核无误后,发药时要求取药人在处方取药人处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专册登记本取药人处签字确认已取。注射剂型由注射室护士陪同患者领取,空安瓿由护士送回调剂室统一保存、销毁。如有残余量,在纸质红色处方正面残余量处由两名参与救治的医务人员填写并签名。

(3)发药结束后,应将纸质的红色处方和专册登记本交由后台药师填写完整,并对处方按年、月、日逐日编制顺序,装订保存。

(四)门(急)诊调剂室二级库管理标准操作规程

【目的】

为了二级库规范化操作、合理化储药,提供质量保证、供应稳定的药品,特制定本标准操作规程。

【范围】

适用于门(急)诊调剂室二级库管理作业全过程。

【责任人】

门(急)诊调剂室二级库组织管理人员。

【内容】
1.药品入库

(1)药品请领应在保障供应的前提下压缩库存量,二级库管理员根据HIS的库存量和日消耗量,制订领药计划。每周规定时间向药品库发出入库申请单,特殊情况下特殊处理。

(2)药品请领单经审核后及时发送至药品库,保证药品库订货周期,保障调剂室药品稳定供应。

(3)接收药品时,二级库管理人员与药品库人员均应到场。应仔细核对药品请领单和药品库出库单的内容是否相符。如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效期。检对药品效期是否符合本院药品入库规定(大于6个月效期),不符合之处应立即提出并说明原因。接收药品后,如有已请领但未到货的药品和缺货未请领的药品,应及时通知调剂室组长,有责任向前台窗口药师说明情况。在未到货期间应及时跟踪药品库采购情况,保障药品及时供应。

(4)核对无误后签收并及时在HIS中进行入库操作,操作完毕后将药品请领单交回调剂室组长留存。

(5)药品放入二级库时,应先检查在库的药品批号、有效期,然后将药品适当拆分上架,做到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

2.环境管理

(1)二级库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管理制度,定期清扫二级库环境,药品包装保持清洁,无灰尘、无污物,及时处理废弃纸箱、输液贴、编织袋等杂物。二级库内不得进行与药品养护无关的工作。

(2)药品码放应遵守国家及医院相关规定,摆放应整齐有序,不得靠墙和直接贴地。存在不同批号时应及时分垛,并注明先用批号。

(3)二级库温度、湿度应符合药品储存要求。二级库管理员应定期检查在库药品的储存条件,每日定时对库内温度、湿度进行登记,条件允许下与手机设备相连,可动态及时监控温度、湿度的情况。如库内温度、湿度超出规定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空调、抽湿器、加湿器),并予以记录。

(4)做好库房安全管理工作,不堵塞消防通道,保障消防设备正常完好。严禁在库房内吸烟。做好防鼠、消杀等工作,维护好药品。

(5)无相关配套设施情况下,麻醉药品、精神类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和冷链药品(冷藏一般为2~8℃,冷冻0℃以下)不应在二级库中存储,如有则必须按药品存放的规定管理。

(6)每季度与门诊调剂室一并进行药品盘点工作,相关流程参考“门诊调剂室盘点标准操作”,实现HIS在线库存的药品数目、批号与账目相符。

3.药品出库

(1)二级库管理员每日收集调剂室窗口药品使用情况和调剂室的库存量,制订请领单,然后按照药品“近效期先出”的原则,将药品出库装车,方便窗口药工上药操作。

(2)当药品更换厂家、规格、包装时,应将旧药品使用完毕再将新药品出库。

(3)二级库药品实行账卡登记原则,药品出入库须填写药品账物卡,保证账物相符。

(4)根据调剂室窗口需求,二级库出库应避免过少造成窗口缺药、过多造成药品积压,提高药品整体的周转率。

(五)门(急)诊调剂室盘点标准操作规程

【目的】

为加强门(急)诊调剂室库存药品的科学规范管理,提高账物相符率,建立完善的盘点制度,特制定本标准操作规程。

【范围】

门(急)诊调剂室盘点作业全过程。

【责任人】

门(急)诊调剂室药师。

【内容】

1.首先按医院计财科的规定,门(急)诊调剂室每季度进行药品盘点。

2.盘点当日,调剂室组长先组织人员清点二级库的药品存量,将各种药品的实际数目登记于纸上并交回调剂室保存,以便与盘点表复核。二级库清点完后原则上将不再出库,如需出库请及时划减实际数目。

3.盘点开始前,调剂室人员应将调剂室内多点存放的药品归类统一后集中放回原药架上。盘点当日17:30进行封账,药品信息管理员按照打印盘点表的步骤调出当季的门(急)诊调剂室盘点表,前台药师发药后将不在HIS中确认发药操作。

4.调剂室成员以双人为一组领取盘点表,按照盘点表上药品的顺序对药架上实物进行盘点,盘点时看清药品的名称、规格、单位、数量,检查有无漏盘的情况。

5.各小组最后盘点过程中,需将二级库的药品数量、调剂室药架上的药品数量填入盘点表中,填写过程中应注意看清药品的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如有摆药机还应机器统计摆药机上的药品数量。三者合计后为盘点实物数目,检查与账面库存数是否一致,如有误请及时复核实物,必要时向调剂室组长反映情况,查找原因。

6.盘点完毕后,各组在盘点表上双人签字确认并交回给药品信息管理员。然后安排调剂室人员陪同计财科对盘点单的实物数目抽查核验。如无异议,药品信息管理员在HIS上进行盘点结存操作,并打印盘点单装订成册。

(六)门(急)诊调剂室退药标准操作规程

【目的】

为加强药品质量管理,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规范退药程序,特制定本退药标准操作规程。

【范围】

适用于门(急)诊调剂室退药操作全过程。

【责任人】

门(急)诊调剂室药师。

【内容】
1.评估与处理

(1)当患者要求退药时,当班药师应礼貌接待,耐心倾听患者退药原因并判断退药情况。

1)药品未取:凭相应的票据到医师处提出退药要求,经医师审核同意签字后并在HIS上操作退药申请,药师在票据上注明未取字样并签字即可退药。

2)药品已取:首先判断退药原因是否符合医院规定的退药要求,如符合按退药流程操作,如不符合应耐心仔细向患者说明情况。

(2)药品属于特殊商品,根据卫生部2011年《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如当班药师不能确认是否符合退药规定,应及时请示组长处理,如组长不在,应请示上级领导指定的其他负责人处理。

(3)首先查看患者取药时的处方、发票和清单是否一致,然后检查药品完整性、有效期、储存条件、生产批号是否属于本院药品批号等。

1)核查退药原因是否符合以下规定,如属实可退回调剂室:①需要召回的药品符合药品召回条件;②药品有明显的质量问题;③患者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不可预知的不良反应,无法继续使用该药,并且医师在HIS上已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并上报的;④调剂的药品已接近有效期,在超过有效期后仍不能使用完的药品;⑤由于药师不当行为导致的药品问题。

2)如遇到以下情况,药师可明确拒绝退药并向患者解释说明情况:①需退回药品非本院发出的药品;②由于患者不遵循药师交代的保管方法,而出现质量问题(如药品破损、包装破损、说明书破损等)的药品;③拆零片剂及无法保证冷链完整性的需冷藏的药品;④应避光保存但已打开包装的药品;⑤属于麻醉药品和第一、二类精神药品的;⑥其他特殊情况。

(4)在处理过程中应及时与相关科室医师联系沟通。

(5)遇特殊情况或问题,应及时向临床科室主任、医务部或行政总值班汇报并请示。

2.操作

(1)当班药师经核查认定药品可退后,收取退回的药品及时转入不合格药品区,然后引导患者前往缴费窗口开具缴费发票和医师处申请操作退药。

(2)医师审核同意后,应在HIS中操作退药申请并在相应的缴费发票上签名。

(3)药师在HIS上的退药界面查找患者退药信息,核对医师所申请退药与患者所退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是否一致,确认无误后点击退药按钮,并在发票上签名并注明“药未取”字样。

(4)患者凭医师、药师签字发票到退费处办理退款。

(七)门(急)诊调剂室网络系统故障、停电应急标准操作规程

【目的】

为及时应对网络突发故障、停电,提高调剂室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维持正常的药学服务,特制定此应急标准操作规程。

【范围】

适用于门(急)诊调剂室发生网络系统故障、停电时应急操作全过程。

【责任人】

门(急)诊调剂室全体人员。

【内容】
1.网络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1)前台窗口系统故障:单台机器发生网络故障,当值人员应及时与信息科联系排除故障。同时,当值人员应更改发药窗口。备班人员一方试着排除故障,一方与义工、保卫部门联系,请求安排人员前来维持秩序,做好对患者的解释引导工作,保证前台窗口的正常发药。

(2)报到机系统故障:指定某个前台窗口进行人工帮助患者报到,同时与信息科联系排除网络故障,备班人员做好对患者解释引导工作,保证前台窗口发药正常秩序。

(3)摆药机系统故障:摆药机网络发生故障,机器无法与HIS对接时,当值人员通知信息科排除故障,同时呼叫后备人员支援,启动手工调配药品。

(4)调剂室所有系统发生网络故障:调剂室系统无法接收处方信息,时间超过5分钟。张贴“系统故障暂停发药,谢谢您的理解”紧急告示牌,同时做好故障升级(超过30分钟)的准备。当值人员与义工、保卫部门联系,请求安排人员前来维持秩序,做好对患者的解释安抚工作。即刻启动“手工收方发药”模式,由相应人员引导患者“交方取药”。无论纸质处方还是清单,药师凭盖有收费处专用收费章的凭证可调配发药,并按患者的病历资料指导患者用药。

(5)所有在网络系统故障期间收到的纸质处方/清单,应单独存放,待网络系统恢复后统一进行出库操作。

2.停电应急预案

(1)接到医务部总务科通知启动停电应急预案后,即刻启动手工划价模式,将多个前台窗口改为手工划价窗口,并在相应的窗口上张贴“划价窗口”“因停电请手工划价,谢谢您的理解”的告示牌。

(2)划价药师依据每个月更新备份的《医院药品目录价格表》为患者处方划价,同时由相应工作人员引导患者前往收费处缴费。

(3)指定一个前台窗口改为收方窗口,剩余的前台窗口为发药窗口,药师为凭盖有收费处专用收费章的处方调配药品,然后审核发药。

(4)所有在停电期间收到的纸质处方单独存放,待电路恢复后在HIS上统一出库操作。

(八)门(急)诊调剂室药品分装标准操作规程

【目的】

为满足临床治疗需要和不同层次患者的用药情况,降低药品分装的风险,保证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标准操作规程。

【范围】

适用于门(急)诊调剂室药品分装作业全过程。

【责任人】

门(急)诊调剂室药师。

【内容】

1.按照医院协定处方的内容,根据各临床科室用药量,从药架上取出需要分装的药品。

2.双人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剂量、批号、有效期。

3.在药品分装登记表上登记分装日期、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批号、生产厂家、有效期并双人核对签字。

4.分装药品前,检查分装药盒与药品是否对应。如对应后,在复核人监督下将需要分装的药品倒入分装盒内,然后进行机器(人工)分装。同一药品不同批号不得混合分装。

5.倒入药品时应检查倒入药品的片型是否完整,是否出现变质、变色。片型不完整的、变色、变质药品应挑出不得分装。大量出现变色、变质等情况应向主管组长汇报,暂停使用该批次药品。

6.在分装袋上依次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药品批号、生产厂家、分装日期、分装效期。分装后的药品效期不得长于药品原效期。片剂的分装效期,原则上是分装日期后半年时间。

7.双人复核分装袋上内容与药品是否一致,并再次核对分装药品规格、数量及分装效期。

8.药品分装完毕后,将分装药品放入专用的分装箱中保存。将废弃包装清理干净,并将分装盒与分装工具清洁干净以备下次再用。

(九)门(急)诊调剂室药物咨询服务规程

【目的】

为更好地服务于门(急)诊医护及患者,解决药学疑问,提供更优质的药学服务,特制定本药物咨询服务规程。

【范围】

适用于门(急)诊调剂室药物咨询服务全过程。

【责任人】

门(急)诊调剂室咨询药师。

【内容】

1.首先在门(急)诊调剂室设立专门的药物咨询窗口,制订“药物咨询记录本”,由资深药师提供药物咨询服务。

2.每日工作开始时,要有饱满的精神及良好的情绪,着装整齐得体。与咨询者交流时态度文明、礼貌,语速适中。与患者沟通时要有目光交流、点头微笑,体现对患者的关爱。

3.当接到咨询电话或面对咨询者时应主动问好微笑,首先要仔细倾听咨询者的问题,记录每一个要点及相关点,从询问中获得被咨询药品名称、数量,咨询的目的等。

4.回答咨询者问题前应向咨询者确认其咨询内容无误,其次询问患者的症状、疾病方面的问题,以及有无过敏史和用药史。

5.回答时,若已知问题能够当场答复的马上回答;若不能当场答复需要查阅资料或者需要请教时,应礼貌表示歉意,并留下咨询者的联系方式,告知咨询者将会在规定时间内联系给予解答。超过药师回答范围的问题,应礼貌地建议通过其他医务人员给予回答。

6.回答应依据药品说明书、《中国药典》(2020年版)、专家共识、指南等权威资料,结合相关诊断和药物性状进行解答。

7.针对不同咨询对象(如患者、医师、护士或公众),从不同角度有所侧重地向其提供药物信息,即根据咨询者的知识层面,有针对性、有侧重地回答问题。解答问题时应科学严谨、通俗易懂,注意交流技巧,保护咨询者隐私。

8.如遇到因超医嘱剂量服用或出现药物不良反应的咨询问题,应安抚患者并嘱咐其根据临床症状及时前往就近医院就医,同时在HIS填写不良事件或不良反应报告表,并报告科室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人员。

9.患者离开后,及时填写完整“药物咨询记录本”,并做好咨询分类(药品用法用量、药品不良反应、配伍药物间的相互作用、药品的储存方法及有效期、药品的注意事项、药品的适应证和药理作用、特殊人群用药问题等)。“药物咨询记录本”内容包括接待时间、临床诊断、就诊号、相关问题摘要、回答内容、咨询者的资料和电话号码等。

10.按照规定整理咨询资料,定期进行汇总分析,以便找出咨询者关注的问题或需要药师提升改善的能力。可着力改善药学工作流程,提高药学服务质量。

(十)24小时工作制调剂室调剂标准操作规程

【目的】

为保障临床24小时用药需求,提供全天候的药学服务,特制定本标准操作规程。

【范围】

适用于24小时工作制调剂室调剂作业全过程。

【责任人】

24小时工作制调剂室药师。

【内容】

1.首选急诊等调剂室实行24小时工作制。

2.当班药师应在工作开始前登录HIS,输入本人工号及密码,进入相应的发药程序,开始接收医院系统的处方信息。

3.当接收到电子处方/纸质处方时,依据《处方管理办法》审核处方的完整性、合法性及适宜性。如存在问题,药师有权拒绝调剂并在纸质处方上标明存在问题,必要时先提前电话联系医师说明情况,然后引导患者找到开具处方的医师,请其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

4.按照电子处方/纸质处方调配药品,检查药品有效期、外观质量是否正常。如调配冷链药品、高警示药品,还应在药品外包装上分别粘贴冷链保存提示贴和高警示药品标识贴。

5.调配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确认处方上患者病案号、身份证号或者代办人身份证号等特殊登记信息的完整性后,方可调配药品。

6.调配完毕后,应再次核对药品种类、数量和规格是否准确。

7.依据患者姓名、年龄核实患者身份,然后按照“四查十对”原则核对发药,并打印“用药须知单”交付于患者,指导患者用药和知晓注意事项。药品发放完毕后在HIS界面进行发药确认操作。

8.发放麻醉药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首先收取纸质红色处方,确认处方上患者登记信息的完整性和处方的适宜性。同时在处方上登记药品批号,要求取药人在处方取药人处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专册登记本取药人处签字确认已取。注射剂型由注射室护士陪同患者领取,空安瓿由护士送回调剂室统一保存、销毁。如有残余量,在纸质红色处方正面残余量处由两名参与救治的医务人员填写并签名。发放完毕后对纸质红色处方按年、月、日逐日编制顺序,装订保存,并填写完整专册登记本的内容。

9.发放贵重药品时应要求领药人在“贵重药品使用登记本”上签字确认已取。

10.每个班工作完毕后,与接班人按“交接班记录本”上的内容进行交班签字确认,如纸质红色处方数量、空安瓿数量、特殊药品的数量、贵重药品的数量等是否与计算机在库数量相符。

(十一)住院调剂室出院带药调剂标准操作规程

【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住院调剂室工作质量和药学服务水平,规范住院调剂室出院带药调剂,防止住院调剂室调剂差错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标准操作流程。

【范围】

适用于住院调剂室出院带药调剂作业全过程。

【责任人】

住院调剂室药师。

【内容】

1.住院调剂室药师每天定时审核HIS中的出院带药医嘱,确认无误后打印出相应的患者信息和药品信息、用法用量的标签。如发现医嘱存在问题应及时电话联系临床科室护士,要求对方通知临床医师更改医嘱或重新开具医嘱。

2.药品调配人员登录调配系统,用PDA机器扫描标签上病区二维码获得相应的医嘱信息,按照医嘱信息逐条扫描药架条形码拿取药品。核对拿取药品种类、规格、数量一致后,将药品放入相应的病区药筐中。病区医嘱单调配完成后,将含有患者信息、药品信息、用法用量的标签放入药筐中,将药筐放置在相应病区的摆药区域。

3.复核药师审核后发现有误,应及时要求调配药师重新操作调配。无误后将含有相应的患者信息、药品信息、用法用量标签粘贴于药品上。操作PDA机器上选择“复核”功能,扫描病区二维码,获得医嘱信息,逐个扫描药品标签,复核标签内容与调剂患者的药品种类、规格、数目是否符合。

4.复核完毕后操作PDA机器上“药品出科”扫描病区二维码及病区药箱二维码,确认出科的药品。将药品放入相应的病区药箱上锁,待相应病区的工作人员前来交接领取。

(十二)住院调剂室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标准操作规程

【目的】

为规范住院调剂室的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以下简称毒麻药品)管理,确保住院调剂室毒麻药品的调剂和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住院调剂室的毒麻药品质量安全,以及患者的用药安全,特制定本标准操作规程。

【范围】

适用于住院调剂室毒麻药品调剂工作全过程。

【责任人】

住院调剂室药师。

【内容】

1.根据《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医师开具毒麻药品一律使用临时医嘱。

2.临床科室在领取毒麻药品时,应由具备毒麻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在HIS上逐日开具临时医嘱和纸质红色处方,纸质处方应由医师本人签名、盖章,然后由培训考核合格、具有毒麻药品调剂权的药师调剂。

3.住院患者的麻醉处方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盐酸哌替啶处方为1次常用量,仅限医疗机构内使用。

4.使用毒麻药品后,病区护士打印毒麻药品领药单,会同对应的纸质处方、已使用药品的空安瓿或废贴,放于毒麻药品专用领药箱内,交到住院调剂室统一办理领药业务。

5.接收到科室领药箱后,住院调剂室药师核对HIS中毒麻药品医嘱用法、用量是否适宜,并审核对应的纸质处方开具是否符合要求,纸质处方信息与医嘱是否相同。重点是清点空安瓿或废贴数量是否与领药品种及数量一致,以及检查纸质处方上是否存在缺项漏项,是否填写有残余液信息及医护人员的签字确认。

6.纸质处方和领药单核对无误后,由培训考核合格、具有毒麻药品调剂权的药师进行调配操作,并在领药单和纸质处方上签字调配确认,然后交由另外一名药师进行第二次审核发药签字。审核发药过程中若发现单据、纸质处方不符合规定以及空安瓿或废贴数量不足等问题,不予发药,应及时通知科室更正后再办理领药。审核发放药品后,由病区护士核对并签字。

7.如有破损,经毒麻药品管理人员查实后填写“毒麻药品破损情况登记本”,由当事人及见证人签字,破损药品的废物应放入利器盒,避免人员损伤。然后由住院调剂室组长填写报损申请,批复后进入HIS进行药品报损操作。

8.各用药科室在操作中造成毒麻药品破损的,应第一时间通知相关领导和住院调剂室。情况核实后填写“临床意外损毁药品登记表”,持“破损药品和科室请领单”到住院调剂室办理补领手续,同时填写“毒麻药品破损情况登记本”。

9.每日调配工作结束后,应清点毒麻药品纸质处方,在手工专用账册上统一出账并清点药品是否账物相符。调剂药师填写专用册本,并将纸质处方按照逐日、逐品种、逐个编号装订成册。

(十三)住院调剂室盘点标准操作规程

【目的】

为了加强住院调剂室库存药品的科学规范管理,提高账物相符率,建立完善的盘点制度,特制定本标准操作规程。

【范围】

适用于住院调剂室盘点工作全过程。

【责任人】

住院调剂室药师。

【内容】

1.首先按医院计财科的规定,住院调剂室应每季度进行药品盘点。

2.盘点工作开始前应提前1周通知各住院科室,及时完成过期破损药品的报损工作。

3.盘点当日,住院调剂室组长先组织人员清点二级库的药品存量,将各种药品的实际数目登记于纸上并交回住院调剂室保存,以便与盘点表复核。二级库清点完毕后原则上将不再出库,如需出库请及时划减实际数目。

4.药品信息管理员按照打印盘点表的步骤调出当季的住院调剂室盘点表,住院调剂室成员以双人为一组领取盘点表,按照盘点表上药品的顺序对药架上实物进行盘点。盘点时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单位、数量,检查有无漏盘的情况,采取双人核对。

5.盘点时应注意针剂的药品,按照针剂的药品目录进行人工盘点实物。

6.片剂盘点时应注意盘点存放于单剂量分包机中的药片以及存放于配药台上的拆零药片,避免产生漏盘情况。

7.统计盘点实物数目时,检查是否与账面库存数一致,如有误请及时复核实物,必要时向住院调剂室组长反映情况,查找原因。

8.盘点完毕后,各组在盘点表上双人签字确认并交回给药品信息管理员。然后安排住院调剂室人员陪同计财科对盘点表的实物数目抽查核验。如无异议,药品信息管理员在HIS上进行盘点结存操作,并打印盘点单装订成册。

9.住院调剂室在盘点日17:00经清点账物相符后,直接按封账库存盘点。

(十四)住院调剂室片剂调剂标准操作规程

【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住院调剂室的工作质量和药学服务水平,规范住院调剂室片剂调剂操作程序,防止调剂差错发生,特制定本标准操作规程。

【范围】

适用于住院调剂室片剂调剂作业全过程。

【责任人】

住院调剂室药师。

【内容】

1.登录HIS住院调剂室界面,接收病区医嘱信息,按照病区打印医嘱单。

2.按照“四查十对”原则,逐条审核片剂医嘱信息,重点关注超剂量医嘱,发现医嘱存在问题后及时电话联系临床医师修改医嘱,采取更改后的用药剂量,或者将医嘱退回护士站。

3.根据医院设定的可拆零分装药品目录,审核医嘱无误后,按医嘱信息需大规模集中摆药的,由单剂量自动分包机分装药品;少量摆药的,需在药袋上注明患者姓名、科室、住院号、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有效期与批号,然后由药师手工调配。

4.药师按照药袋上的药品信息调配,调配完成后将药袋贴紧密封。需额外注意幼儿及新生儿的单次剂量,精准调配。单剂量自动分包机分包药品时按照科室顺序统一分包,将机器和人工分包好的药袋统一放置于摆药桌上相应的位置,以便核对。

5.依据医嘱单,由另外一名药师负责审核工作,按照“四查十对”原则逐个核对药袋上的药品,核对信息包括患者科室、患者姓名、服药时间、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着重检查包装中药品是否串包、是否缺失、是否重复以及是否非整片药品加入。

6.将核对无误的单剂量包装药品会同该科室其他手工调配药品放入相应科室药盒内,并将药盒放入正确的指定区域,待相应科室工作人员前来交接领取。

(十五)住院调剂室输液站调剂标准操作规程

【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住院调剂室的工作质量和药学服务水平,规范住院调剂室输液站的调剂操作程序,防止调剂差错事发生,特制定本标准操作规程。

【范围】

适用于住院调剂室输液站调剂作业全过程。

【责任人】

住院调剂室全体人员。

【内容】

1.规定住院调剂室输液站药品按病区汇总方式发药。

2.每周固定时间登录HIS住院调剂室界面,接收病区医嘱信息,打印汇总单。

3.按照“四查十对”原则逐条审核病区医嘱,发现医嘱存在问题后及时电话联系临床科室护士,要求对方做退药处理并通知临床医师重新开具医嘱,保障临床及时用药。

4.审核无误后,进入HIS查询统计模块;选择“住院调剂室摆药查询”,设定时间范围,点击打印汇总单并及时记账。然后手工加/减去各病区以前未退回或欠输液站的药品数量,将该信息抄写到当日的汇总发药单上。处理好汇总发药单后安排调剂人员调配,待相应病区工作人员前来交接领取。

(十六)住院调剂室针剂调剂标准操作规程

【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住院调剂室的工作质量和药学服务水平,规范住院调剂室针剂调剂操作程序,防止调剂差错发生,特制定本标准操作规程。

【范围】

适用于住院调剂室针剂调剂作业全过程。

【责任人】

住院调剂室药师。

【内容】

1.规定住院调剂室的针剂调剂按科室汇总方式摆药。

2.登录HIS住院调剂室界面,接收病区医嘱信息,打印领药单并及时记账。

3.按照“四查十对”原则逐条审核病区医嘱,发现医嘱存在问题后及时电话联系临床科室护士,要求对方做退药处理并通知临床医师重新开具医嘱,保障临床及时用药。

4.审核无误后,打印汇总领药单交由调配人员调配。调配前应核对科室领药筐无误,当科室领药筐不足需要使用其他药箱时,应在药箱上醒目位置标记清楚领药科室。调配时应仔细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注意“一品两规”及不同厂家的品种。调配过程中,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及外观是否正常,将调配的药品放入相应科室领药筐内,调配完一种药品后,应再次核对药品种类、数量与规格并在汇总单上打勾确认。

5.整张汇总单的药品调配完毕后,将领药筐放在指定的位置,并在汇总单上签字确认,由另一名药师核对药品确认无误,待相应科室工作人员前来交接领取。发放药品时,零散针剂应放于小药盒中并放置于领药筐内上层,防止药品在运送过程中破损。

(十七)住院调剂室退药标准操作规程

【目的】

为加强住院调剂室的药品科学规范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及患者用药安全,规范病区退药行为,特制定本退药标准操作规程。

【范围】

适用于住院病区退药作业全过程。

【责任人】

住院调剂室药师。

【内容】

1.住院患者因正常停医嘱、撤销医嘱、出院等原因造成的针剂(包括贵重药)及中成药退药,应先与退药病房的申领单进行抵消,尽量避免实物退还;无法抵消者,检查退还药品的包装、有效期、数量,无误后确认退药单。

2.所有口服药品原则上禁止退药,但如因医方责任给患者造成多记账的情况,应请医师或护士写明原因,允许病房打印退药单。退药流程如下:

(1)无实物退还的口服药退药:病房打印退药单—调剂人员在HIS中核对—核对无误后确认退药单—HIS自动减库存。

(2)有实物退还的口服药退药:①有完整包装、能确认批号或有效期合格品,收取退药并确认退药单;②没有完整包装、不能确认批号或有效期的药品,退还药品给申请科室。

3.出院带药原则上不允许退药,但确系发生药物不良反应的情况可允许办理退药手续。流程为:请医师在HIS上填写“药物不良反应报告表”—收取患者手中药品并认真检查药品包装、有效期、储存条件等是否与本院药品相符—核对无误后通知病房打印退药单并发送至住院调剂室—住院调剂室确认退药单—患者直接到住院收费处办理退费手续。

4.病房发现药品出现质量问题,需请当事人写明情况,护士长签字后,拿回住院调剂室。

(1)如药品尚未开封,住院调剂室收回此药品,及时给病房更换新的药品。

(2)如药品已配制,质量问题因护士操作有误造成,则由病房承担损失;若由未知原因造成,则联系采购员,由其与供应商联系进行处理。

(3)有内、外两层包装的药品,外包装完好而内包装破损的,可在调剂室更换新的药品。

5.以下情况不予退药

(1)病房取药人员离开住院调剂室后发现药品外包装破损。

(2)病房所退药品有效期在6个月之内(特殊短效期或发出时效期小于6个月者除外)。

(3)药品包装不完整(如已开封、字迹不清、药瓶被涂抹不清等)。

(4)需特殊条件(如2~8℃,需冷藏、冷冻等)保存的药品。

(5)出院患者因所带药品超量、医保无法报销而要求退药(由处方医师承担责任并负责解决)。

(十八)住院调剂室药物咨询服务规程

【目的】

为加强住院患者用药教育,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提升药学服务质量,特制定本服务规程。

【范围】

适用于住院调剂室用药咨询服务作业全过程。

【责任人】

住院调剂室咨询药师。

【内容】

1.负责用药咨询的药师应遵守医院相关规定,注重言语礼仪,与咨询者交流时文明、礼貌,语速适中。

2.与咨询者通话时应主动问好,要仔细聆听咨询者问题,及时通过HIS查看患者的病例及用药情况等。仔细记录咨询者询问的每一个要点及相关要素,如药品名称(别名和商品名)、剂型及规格、用药途径、剂量及疗程、适应证、禁忌证、药品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药品贮存方法、有效期及特殊人群患者用药注意事项等与药学相关的问题。

3.回答时,如能够当场答复的问题应马上回答;如不能当场答复需要查证资料或请教,应礼貌表示歉意,并留下咨询者的联系方式,告知咨询者将会在规定时间内联系给予回复。超出药师回答范围的,应礼貌地建议通过其他医务人员给予回答。

4.回答应依据药品说明书、《中国药典》(2020年版)、专家共识、指南等权威资料,结合相关临床诊断和药物性质进行解答。

5.针对不同咨询对象(如医师、护士、患者),从不同角度有侧重地向其提供用药咨询服务。特殊人群还应提示其用药过程中需注意的事项。回答问题应认真,注意交流技巧,互相尊重。

6.每个月配合临床药师对住院患者进行用药宣教工作,及住院医嘱的处方点评工作。

7.咨询宣教后及时完成记录,做好咨询内容分类。咨询记录本应记录接待时间、疾病诊断、住院号、患者姓名、科室、相关问题摘要、回答的内容等。

8.定期对咨询内容进行汇总分析,找出咨询者的关注问题或需要药学人员急切提升的能力问题,并通过药讯、科室周例会等方式发布。努力丰富药学知识,致力提高药学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二、药品库标准操作规程

(一)常规使用药品采购标准操作规程

【目的】

为确保常规使用药品采购的规范化、科学化,为临床提供稳定的药品供应,特制定常规使用药品采购操作规程。

【范围】

适用于常规使用药品采购作业全过程。

【责任人】

药品采购专员。

【内容】

1.根据各调剂室用药需求,药品库库管人员每周定期编制采购计划,通过HIS上传至采购员处。采购员首先对采购计划进行审核,如有疑问请求上级主管帮助解决。

2.采购员审核采购计划后,由药学部门主任审核和分管院长审批,同意采购后,采购员开始采购流程。

3.采购员通过“政府药品集中交易平台或采购平台”发送订单采购药品。必要时询问供应商及时回复无货品种和具体到货时间。采购员将无货品种告知库管员,将现有库存协调使用,确保临床用药。

4.“政府药品集中交易平台或采购平台”均无法正常供货的情况下,由药品库组长提出,采购员填写“药品阳光采购临时调用明细表”,报科主任和分管院长审批同意后,从招标目录中选择信誉、质量等较好的厂家或供应商处购进,并按照本院已有品种使用的厂家优先的原则,不定期汇总。

5.长期无货品种或采购单价严重超出正常采购价格的品种,采购员应向供应商及生产厂家问明原因,同时要求供应商出具由厂家盖章的书面材料,并及时告知库管人员及科主任。

6.原则上不新增供货商,如需增加,必须经药学部门主任、药品供应商遴选小组讨论批准后方可增加。采购员及库管员无权擅自增加新的购药渠道。

7.库管人员按照采购计划验收药品,验收合格后将实物药品入库并在药品发票上签字,交发票于药品信息管理员进行信息录入。

(二)毒性药品采购标准操作规程

【目的】

为规范医疗机构毒性药品的管理和使用,确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明确采购各环节的操作流程和责任权限,保证合理合法地购用药品,特制定本标准操作规程。

【范围】

适用于毒性药品采购作业全过程。

【责任人】

药品采购专员、库管员。

【内容】
1.采购资格审定、采购计划制订及采购审批

(1)资格审定:具有药学专业学历的药品采购员及药品库库管员需到院办开具介绍信,将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留样加盖院章交予毒性药品批发企业留档备案。

(2)药品库库管员根据各调剂室的需求量,每周定期编制采购计划,通过HIS上传至采购员处。采购员首先对采购计划进行审核,如有疑问可请求上级主管帮助解决。采购员报科室主任审核和分管院长审批同意后,开始采购流程。

2.购买入库
(1)购买:

药品采购员按照常规使用药品操作进行毒性药品采购。

(2)验收:

定点批发企业应由双人配送,药品到货后库管员必须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核对。要求注射剂验收至最小装量、单位,其他剂型验收至最小包装量。验收药品时要与采购计划核对,检查品名、规格、数量、批号和有效期等。如验收时发现药品出现破损或数量缺少,及时与供应商联系,由供应商负责补足、调换。

(3)入库、登记:

已验收合格的毒性药品应立即存放于毒性药品架,同时在专用账本、账卡上登记和双人签收发票,并交于药品信息管理员在HIS入库。

(4)保管与记录:

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ood Supplying Practice,GSP)或相关规定的要求,毒性药品应专柜双锁并由专人保管,做到双人、双锁、专账记录。

(三)临时采购药品采购标准操作规程

【目的】

为规范药品临时采购行为,明确药品临时采购流程,保证药品采购合法合规,特制定本采购操作规程。

【范围】

适用于药品采购专员采购作业全过程。

【责任人】

药品采购专员。

【内容】

1.因特殊临床需求,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临时采购应当由临床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组织召开科室管理小组会议讨论决定,填写“药品临时采购申请表”和“廉洁承诺书”,集体签名后向药学部门提出申请,由临床药师进行论证评估,药学部门主任审核和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采购。

2.药品采购员接到申请单后,在HIS中建立采购计划并按照药品采购流程办理。

3.采购员告知库管人员收货数量及需发送至的相应调剂室,到货后由库管员进行药品入库验收。

4.库管员将药品实物入库,药品发票签字后交予药品信息管理员进行HIS信息录入。

5.临时采购药品申请一次性有效,除特殊情况外,临时采购原则上为一个患者一个疗程的使用量。

6.相应调剂室在领到药品入库后,及时电话通知申请科室开具医嘱。

7.临时采购药品原则上只能给所申请的患者专人专用,不得用于其他患者。对提出申请而不使用的药品,申请用药医师需尽快通知调剂室,以便协调处置。部分无法办理退货的药品,则由申请科室负责。

(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标准操作规程

【目的】

为规范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以下简称为“麻精药品”)的使用和管理,确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明确采购各环节的操作流程和责任权限,保证合理合法地购用药品,特制定本标准操作规程。

【范围】

适用于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作业全过程。

【责任人】

药品采购员、药品库库管员。

【内容】
1.采购资格审定、计划制订及采购审批
(1)申办印鉴卡:

药学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申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印鉴卡有效期为3年,到期前3个月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更换申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中医院法人代表、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药学部门主任、采购员等项目发生变更时,采购员应及时准备变更材料,经科主任、分管院长审批同意并加盖院章后,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理变更手续。

(2)计划制订审批:

麻精药品管理员依照每个月临床实际用量和各调剂室消耗量、库存量制订麻精药品采购计划。每次采购量不能超过药品库基数与库存量之差。采购计划必须报药学部门主任审核、分管院长批准后,由药品采购员实施采购流程。

2.购买入库
(1)购买:

药品采购员按照有关规定,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及“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明细表”向市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精药品。订购时必须说明所采购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包装及数量等相关信息。

(2)验收:

定点批发企业由两名专人、专车配送,麻精药品到货后库管员必须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核对并签字。要求注射剂验收至最小装量、单位,其他剂型验收至最小包装量。验收药品时要与采购计划核对,检查品名、规格、数量、批号和有效期等。如验收时发现药品出现破损或数量缺少,由供应商负责补足、调换。确认验收合格后,供应商配送人员及采购员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填写核售数并签字,并将加盖院章及采购员签字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明细表”交配送人员。

(3)入库:

已验收合格的麻精药品应立即存放于保险柜中,同时在专用账册、实物出入卡上登记和双人签收发票,并由药品信息管理员在HIS操作入库。

(4)建账登记:

麻精药品的出入库须建立纸质专账,逐个记录出入情况。做到账、物、卡的数量及批号相符。

3.统计上报

(1)为及时调控麻精药品采购计划,各部门麻精药品管理员应每个月清点所管辖的麻精药品并进行汇总、分析,报药品库库管员。

(2)药品库麻精药品管理员应每个月统计药品购用情况,认真填写“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购用情况月统计报表”,上报科主任,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石晓琳 姚尧 郭慧娟) zTGve0fFaFM/EwAbSVF+fufMF+4kJ2LPJQIO2EFsSM/1SVYQXTJdjEfv30suR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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