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菌感染一般分为表浅部真菌感染和深部真菌感染。前者主要侵犯皮肤、毛发、指甲、口腔或阴道黏膜等,发病率高;后者主要侵犯内脏器官和深部组织,病情大多严重,常危及生命。抗真菌药是指具有抑制或杀死真菌生长或繁殖的药物。根据化学结构的不同可分为:抗生素类(如两性霉素B、制霉素)、唑类(如酮康唑、氟康唑)、丙烯胺类(如特比萘芬)、棘白菌素类(如卡泊芬净)和嘧啶类(如氟胞嘧啶)等。
用于治疗隐球菌性脑膜炎、侵袭性念珠菌病、黏膜念珠菌病;预防复发风险高的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复发风险高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患者的口咽或食管念珠菌病复发、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患者的念珠菌感染。
口服,每次50~400mg,一日1次;静脉滴注,每次50~400mg,一日1次。
胃肠道反应、头痛,少见癫痫发作、头晕、失眠、嗜睡、味觉异常、肝毒性反应、皮疹、肌痛等。
对氟康唑及其活性成分或其他唑类药物过敏的患者禁用。接受氟康唑治疗的患者禁止同时服用延长QT间期和经过CYP3A4代谢的药物。
(1)肝功能异常患者应密切监测有无更严重肝损害发生。
(2)氟康唑治疗过程中,患者出现剥脱性皮肤反应,如大疱性损害或多形红斑,应立即停用。
(3)氟康唑经肾排泄,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氟康唑。用药期间每周需监测肾功能,如出现肾毒性,需立即停药或减量。
(4)本品不可肌内注射或皮下注射,静脉滴注最大给药速率为200mg/h。
(5)氟康唑可能引起心电图QT间期延长,已有潜在心律失常的患者慎用氟康唑。
(1)氟康唑治疗需要足够疗程,治疗期间即使感染消失,也不可擅自停药,仍需完成整个疗程才能根治。
(2)可能出现以下不良反应:恶心、呕吐、腹泻(少食多餐可能有助于缓解);头痛(必要时可服用解热镇痛药)。
(3)如出现皮疹、粪便或尿液颜色改变、呼吸困难、流泪或流涎,需及时告知医护人员。
用于系统性曲霉病及念珠菌病、隐球菌(包括隐球菌性脑膜炎)、组织胞浆菌病、孢子丝菌病、副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和其他各种少见的系统性或热带真菌病,也可用于妇科、皮肤科、眼科等真菌感染。
口服,每次0.2g,一日1次,餐后立即给药,并将胶囊整个吞服;静脉滴注,刚开始2天给予本品一日2次,以后改为一日1次,滴速为200mg/h。
恶心、腹泻、呕吐、低血钾、肝功能异常、皮疹等。
对伊曲康唑及本品任意辅料过敏者禁用;禁止与CYP3A4底物合用;禁用于孕妇;禁用于有或曾有充血性心力衰竭病史的心室功能障碍的患者。重度肾损害的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禁用本品;轻中度肾损害的患者应慎用本品,并应密切监测肌酐水平。
(1)伊曲康唑非常罕见严重肝毒性,包括肝衰竭和死亡病例。用药前需评估检测患者的肝功能,并在治疗期间持续监测肝功能。
(2)伊曲康唑主要在肝代谢,肝硬化患者用药后,伊曲康唑的半衰期会相应延长,应考虑调整剂量。
(3)伊曲康唑与多种药物有相互作用,用药前需仔细检查合用的其他药物,特别是通过CYP3A4代谢的药物。
(4)服药期间需监测患者充血性心力衰竭的体征和症状,如在治疗中出现这些体征和症状,则应停止伊曲康唑治疗。
(5)使用伊曲康唑注射液时,若怀疑由其导致的肾毒性出现,应考虑转为使用伊曲康唑胶囊治疗。
(6)服药期间需密切监测患者的听力水平。
(7)有很少量的伊曲康唑分泌到母乳中,因此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时应权衡利弊。
(1)伊曲康唑胶囊需餐后立即服用。
(2)使用本品期间出现食欲减退、恶心、呕吐、疲劳、腹痛或尿色加深等有关肝炎的症状和体征时,及时告知医师。
(3)育龄妇女使用伊曲康唑时,应采取适当避孕措施,直至停药后的下一个月经周期。
(4)如有长期服用的药物,需提早告知医护人员,因伊曲康唑与多数药物可能发生相互作用。
(5)同时使用钙通道阻滞剂的患者如发生充血性心力衰竭的体征和症状,需立即就医。
(6)接受酸中和药物(如氢氧化铝)治疗的患者应在服用伊曲康唑胶囊至少2小时后再服用抗酸药;服用抗酸药(如H 2 受体拮抗剂,质子泵抑制剂)的患者,服用伊曲康唑胶囊时最好与可乐等饮料同服。
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致的深部真菌感染且病情呈进行性发展,如败血症、心内膜炎、脑膜炎、腹腔感染、肺部感染、尿路感染和眼内炎等。
静脉滴注,每次20~40mg,一日1次。
寒战、高热、严重头痛、恶心、呕吐、肾功能损害、低血钾、肝毒性、过敏性休克、血液系统毒性、血栓性静脉炎。
对本品过敏及严重肝病患者禁用。哺乳期妇女应避免应用本品或于用药时暂时停止哺乳。
(1)评估检测患者的肾功能,轻中度损害的患者如病情需要,仍可选用本品,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则需延长给药间隔或减量应用,并应用其最小有效量。用药期间,每周均需监测肾功能,一旦出现肾功能受损,需立即减量或停药,当治疗累积剂量大于4g时可引起不可逆性肾功能损害。
(2)两性霉素B毒性大,不良反应多,仅用于进展性或可能危及生命的严重感染,禁用于非侵袭性感染。
(3)两性霉素B可致局部刺激性,药液静脉滴注时应避免外漏,并监测注射部位及静脉是否发生静脉炎。
(4)两性霉素B会引起严重的电解质紊乱,如严重的低钾血症,用药期间需定期监测电解质水平。
(5)静脉滴注过程中或静脉滴注后可能发生寒战、高热、严重头痛、恶心、呕吐等反应,给予抗组胺药、止吐药、小剂量糖皮质激素等,有助于减轻输液反应。
(6)本品需用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不可用氯化钠注射液,因可产生沉淀),使用葡萄糖注射液的pH应在4.2以上;宜缓慢、避光滴注,每剂滴注时间至少6小时。
(1)两性霉素B的疗程较长,短期用药难以获益,且仅能静脉或鞘内给药。
(2)注意卫生护理,避免加重感染。
(3)两性霉素B需要缓慢静脉滴注以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不可自行调快滴速。
用于经验性治疗中性粒细胞减少、伴发热患者的可疑真菌感染,治疗对其他治疗无效或不能耐受的侵袭性曲霉菌病。
静脉滴注,负荷剂量70mg,随后每次维持剂量50mg,一日1次。
发热、头痛、恶心、腹泻、呕吐、肝药酶值升高、血肌酐升高、贫血、静脉炎、皮疹、呼吸困难等。
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可使用卡泊芬净,治疗期间不得进行哺乳。
(1)动物试验发现卡泊芬净能穿过胎盘屏障,除非必要,不得在妊娠期间使用。
(2)尚不清楚本品是否能由乳汁排出,治疗期间的哺乳期妇女不应哺乳。
(3)未开封的卡泊芬净瓶装冻干粉末应储存于2~8℃;稀释后的注射液可储存于25℃或25℃以下维持24小时,2~8℃的冰箱中可维持48小时。
(4)使用本品应缓慢静脉滴注,每剂滴注时间大约1小时。
(1)使用本品期间可能出现皮疹、颜面肿胀、瘙痒、温暖感或支气管痉挛等。
(2)用药期间定期监测肝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