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联体的运行,需要有一个管理运营机构,一般牵头医院成立后,会指定专人负责业务联络和沟通协商等工作。所有加盟医院,在加盟医联体之前,会与牵头医院签署一个协议书,明确合作关系、业务类型以及具体的收费价格。加盟医院按照这个价格接受医疗业务指导与帮扶,如果一方认为不合适,可以终止医联体之间的合作业务。
这种合作是建立在不过度追求商业利益的前提下,开展社会公益和有偿医疗服务的活动,业务收入部分主要用于激励开展远程医疗业务的专家,这也体现了国家公立医院的社会担当和责任。
建设松散型医联体是医疗机构之间的一种业务行为,分为国家和地方政策指导型和自愿发起型,是一种纯粹的医疗业务行为,不涉及过多其他因素,相对比较简单,且容易实现。作为松散型医联体,需要借助于“互联网+”医疗技术或远程医疗技术支撑其内部医疗机构之间协同业务的开展,具体实现的方式有很多种,常见的是利用远程医疗协同服务平台支撑其业务开展。松散型医联体内部之间主要协同业务模式类型如下:门诊预约系统、远程病例会诊、远程诊断、远程重症监护、远程应急抢救、远程疑难病例讨论、远程手术示教、远程手术指导、远程教学查房、远程医疗查房、远程教学培训、远程转院、远程门诊预约、远程检查预约、远程治疗预约、远程门诊手术预约等。上述这些医疗业务,大都在国内医疗机构内部不同程度开展着,形式也多种多样,但实质上一种医疗协同帮扶行为,在此不过多赘述。
松散型医联体,也必须具备双向转诊的业务属性。为此,在签署松散型医联体合作协议书中,需要明确牵头医院有义务接受下级医院的转诊申请。同时,下级医院也有义务和责任接受下转的患者。一般情况下,大都是向上转院的较多,下转的较少。上、下级医院建立双向转诊制度是必需的,特别是上级医院需要建立清晰的转诊绿色通道,确保下级医院的患者能够快速入院接受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