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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松散型医联体机构之间的关系

加盟松散型医联体的成员,有国家级医院、省级医院、地市级医院和县级医院等,成员之间虽然存在级别之差,但相互之间不存在领导与管理关系,纯粹是一种业务之间的合作与指导关系,是一种专业知识能力建设与帮扶关系。当下级医院遇到无法处理的疾病时,能够给予技术指导与帮助;当下级医院受各种技术条件的限制无法医治患者时,也可以将患者转到上级医院接受治疗。

这种帮扶和指导关系,是目前国内公立医院的社会属性所决定的,是体现公立医院公益性为社会服务的一种表现形式,也是国家所倡导的一种有益社会行为。

松散型医联体完全是在自愿合作的基础之上成立的,大部分是省部级医院牵头,成立各种类型的专科联盟,或者建立远程协作网络,其他三级医院、二级医院等医疗机构纷纷加入专科联盟或远程协作网络。合作模式由省部级医院起草拟定,加盟医院按照事先拟定好的协议加盟。省部级医院利用学科及医疗技术优势,帮助加盟医院开展医疗业务指导和线上培训等。也有部分医院,为了达到上级医院指导帮助的目的,常常通过与牵头医院协商,以有偿服务的模式,达成某种帮扶指导协议。合作模式多种多样,主要取决于合作双方的意愿。

松散型医联体之间的业务协同模式,一般是依据牵头医院的服务能力,对加盟医联体的成员,提供有限的医疗业务与技术帮助及指导,缺少行政约束力,完全是一种自愿行为。

各种类型的松散型医联体应当有其适合的业务合作模式,根据目前国内的实际情况,大多借助于远程医疗平台开展相关的远程医疗协同业务,包括远程病例会诊、远程诊断、远程教育培训、远程疑难病例讨论、远程教学查房、远程重症监护等业务。实质上是上级医院和下级医院之间的一种业务指导协同模式,下级医院之间偶尔也有相互协同业务合作。但是加盟医院不能对松散型医联体的帮扶期望过高,有所依赖和帮助即可。 cXL5tfMsVs4f7b93WoaEyurVBObqEqz+J1/6L5RtiuWNFcX6OjUv05hWAKPhWv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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