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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松散型医联体的组织形式和规模

松散型医联体的组织形式,如国内的各种类型的专科联盟,大多由一家国内知名的三级甲等医院牵头,冠名为某某专科联盟,经当地医疗卫生行政管理机构批准,在当地医学会等社会医疗团体、学会机构注册备案,制订联盟章程和加盟协议书,即可完成组建过程。加盟医疗机构的条件一般是二级以上医院(含二级医院),且加盟医院一般与牵头医院之间发生业务关系,属于两级组织形式,松散型医联体组织形式示意图见图5-3。

图5-3 松散型医联体组织形式示意图

松散型医联体的规模,一般指医联体内部成员的加盟数量、覆盖的区域大小。其中包括三级医院和二级医院数量,包括覆盖的省份和地区以及加盟者地域分布情况。从服务的人口和面积讲,还包括服务覆盖的区域面积、人口数量等指标。

松散型医联体组建规模取决于牵头三级医院的规模体量以及帮扶能力等因素。如果加盟医院太多,超出三级医院所能承受的服务能力,将失去成立医联体的意义。一般情况下,松散型医联体的规模取决于牵头医院的服务能力和加盟医院业务的帮助诉求等因素。因此,松散型医联体的规模大小,主要由牵头三级医院的技术实力、人员规模、影响力、对外帮扶能力等因素决定。其对下级医院的支持和帮助力度与规模大小成反比。规模越大,成员内部医疗机构所能享受三级医院的帮助力度就越小,反之就越大。

因此,建议松散型医联体的规模不宜过大,量力而行。不要一味地追求加盟医院的数量,要保证医联体运行的质量。如果规模过大,指导业务质量达不到加盟医院的期望,久而久之医联体将名存实亡。 72v7sl+iDmOO8FfF36GrXTdZldgSwPxVl/Qp/AC9ZoMwxtk5tYwKUbIcxHk8C1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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