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推广医联体建设,需要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政策指导,二是信息技术支撑,三是较为成熟的应用模式。如果没有国家、省、市、县各级政府有效的政策指导,各级医疗机构与卫生行政管理机构,就没有动力推动落实,只有在各级政府重视并且有具体的文件政策,医联体建设才能得到贯彻落实。当今医疗卫生行业各个业务部门都广泛地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各项业务,推行医联体建设是一种新型的业务,没有满足医联体内部业务与管理运行的信息系统支撑,医联体建设就无法落到实处;没有大家所认可的成熟医联体建设和应用模式,医联体建设也无法广泛地推广。
从政策层面分析,不单要有各级政府机构宏观指导政策,推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政府的要求,探索医联体建设和运营模式;同时要有具体牵头建设医联体的机构落地实施的管理和运行机制,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微观政策,宏观与微观两种政策缺一不可。微观政策需要从大量的医联体建设案例实践中总结、归纳、分析、研究,最终形成一套比较科学、具有操作性的实践政策。
政策是推动医联体建设的核心动力。2017—2020年年末,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推进和加强医联体建设的政策和指导方针,从政策层面给予了有力支持。
一套成熟的模式,包括医联体的建设模式、运营模式、管理模式。建设模式包括具体医联体建设方法,组织机构如何建设、业务运行模式如何建立、支撑医联体运营的网络和信息系统如何搭建等。运营模式包括医联体内部业务运行机制、维护机制、监管机制等;管理模式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考核管理、药品管理、设备管理、资产管理、物料管理,等等。
我国有较多符合县域医共体建设条件的县级机构,若每个县级机构都去探索县域医共体建设,最后建设的结果有可能五花八门,国家也在要求各省、市、县积极探索示范,在取得实际应用效果评价后,进行归纳总结,确定一种或若干种比较成功的模式,在国家和省市大力推动下,全国各地才能广泛推广。因此,成熟可借鉴的医联体建设和应用模式,是医联体广泛推广的基础。
2017年4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发布后,全国各地积极行动起来,探索各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如安徽省阜南县、安徽省天长市、贵州省锦屏县、福建省三明市等等,各级地方政府和医疗卫生行政管理机构,按照国务院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的要求,开展示范建设工作,其目的是探索有效的建设与运营模式。通过这几年的摸索,四种医联体建设模式都取得了实质性的突破,取得了相对成熟且可借鉴的经验,特别是三明市医改经验以及医联体建设模式,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县域医共体建设模式方面,有的县域医共体在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方面,在单病种和疾病费用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采取“总额预算管理,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的医保控费策略。如福建三明市的“三医”联动改革,起到了明显的作用。有的县域医共体建设,以强调完善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三级服务体系,加强各级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为核心,进行了有益探索。如安徽省阜南县的医共体建设,在完善三级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实践工作。阜南县加强县域医共体管理,实行药品、物资、设备统一采购与管理,实行带量采购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取得了积极成效。有的县域医共体,利用信息化手段,采取“输血”机制,引进省、市级医疗资源加强县域医共体的医疗技术能力建设,提升医疗技术服务能力。县域医共体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统筹考虑,在医联体内部管理、业务运营、服务能力提升、医疗护理服务质量、医保费用不合理上涨等方面,需要逐步取得实质性突破。通过这几年的摸索,县域医共体建设在各个方面都有突破并取得了比较好的经验,值得推广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