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地区的医疗卫生行政管理人员,缺乏对医联体足够的认知,常常把远程医疗工作误认为是医联体建设的全部内容,只要建设了远程医疗系统与上、下级医院开展的远程会诊业务,就认为完成了医联体的建设任务。从医联体的四种建设形式看是没有错的,关键的认知误区是没有深刻领会到医联体建设的目的。医联体建设并不是部署一个软件系统平台,与上下级医院把会诊业务开展起来,随后便万事大吉。应该领会到医联体建设的深刻含义是实现分级诊疗这个大目标,这个目标主要是上、下级医院借助远程医疗平台,实现上下医疗业务协同,除提供会诊业务之外,还建立协同服务工作制度、双向转诊制度、应急救治援助制度、人才和技术培养机制等。除远程医疗平台对医联体建设的促进作用外,还有区域影像系统、区域心电系统、区域病理系统、区域临床检验系统、互联网医院诊疗服务系统、远程教育系统等,也是用来支撑医联体内部机构之间协同业务行为的手段。
有一些人认为只要全省建设一个大平台,各地州市、县无须再建立各自的平台,就能实现全省统一管理和应用。从技术层面讲是可行的,但从实际的平台管理和业务运营以及覆盖业务精细化程度看,单独一个省级平台无法统筹全省的远程医疗与分级诊疗业务。各地区的分级诊疗业务形式千差万别,具体的开展方式和业务流程也是各有千秋,试图从信息技术角度进行规范与统一很难做到,远程医疗技术平台是为业务服务的,当你的技术平台无法满足各地州市、县的具体业务需求时,只有抛弃现有技术平台,另建一套因地制宜的系统。从分级诊疗管理、业务服务、运营的角度看,需要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平台架构,才能满足各级医疗机构业务、运营和管理的需要。
从资源和服务能力角度分析,可以明显看出省级远程医疗平台只能将省级医院部分优质医疗资源有限度地向地市级、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辐射。能够解决他们有限的疑难病例会诊、影像和病理诊断、手术示教、教育培训业务、转诊业务等,但不能解决他们面临的所有疑难病例诊治以及技术问题。一方面是受其省级医疗资源总量和服务能力的限制,不可能满足下级医院所有的协同业务需要。且由于省级医院人力资源编制和服务地区人口的相关规定,省级医院不可能为其所在地之外所有的医院提供所有的服务。另一方面,从国家开展的分级诊疗和医联体建设的性质上分析,也不能让省级医院承担其他医院全部的疑难病例诊疗业务,同时这也不符合国家分级诊疗目的。省级远程医疗平台更多的是发挥省级医院专科优势,对下级医院开展专科业务指导等作用,解决地市级医院无法解决的一些疑难病例问题。
从省级远程医疗业务平台的业务功能上看,该平台无法代替地市级医院远程医疗平台的作用。地市级远程医疗平台能够更好地发挥其对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辐射作用,如建立地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建立区域影像中心、区域心电中心、区域病理中心、区域临床检验中心等以及地市级医院之间转诊转院等业务,省级远程医疗平台均无法实现。
国家、省、市、县四级远程医疗平台发挥的作用各不相同,每级平台都有其建设的必要性,只有建立完善的四级平台,并实现互联互通,才能满足省、市、县、乡不同层级医疗机构的业务需要。只有充分认识到四级远程医疗平台所发挥的作用不同并能够满足不同层级医疗机构的远程医疗业务需要,才能够积极推进四级平台的建设。前文已有阐述,国家级远程医疗平台所发挥的作用,与省、市、县级平台是不同的。同样,省级平台与地市级、县级平台发挥的作用也是不同的。各级平台都有其自身业务的特殊性,谁也无法代替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