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原则,鼓励3岁及以上适龄无接种禁忌人群应接尽接。倡导公众特别是老年人积极主动全程接种疫苗和加强免疫接种。
对于符合条件的3~17岁人群开展基础免疫,现阶段暂不推荐进行加强免疫。
对于符合条件的18岁及以上人群开展基础免疫和第1剂次加强免疫,优先推荐开展序贯加强免疫。
对于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及以上老年人群、具有较严重基础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在完成第1剂次加强免疫基础上,开展第2剂次加强免疫。
国家将根据疫苗研发、审批进展,结合疫情形势、病毒变异等情况,适时调整疫苗接种策略。
目前我国批准附条件上市或紧急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共有15个,按照疫苗研发技术路线可分为四大类,分别为灭活疫苗,病毒载体疫苗、重组蛋白疫苗和核酸疫苗,疫苗名称和研发生产企业见表1-1。
表1-1 我国批准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类型
续表
基础免疫
疫苗选择:所有获批使用的灭活疫苗、康希诺注射腺病毒载体疫苗和智飞生物重组蛋白疫苗。
接种剂次和间隔:灭活疫苗,接种2剂次,2剂次接种间隔≥3周,第2剂次在8周内尽早完成;康希诺注射腺病毒载体疫苗,接种1剂次;智飞生物重组蛋白疫苗,接种3剂次,相邻2剂次之间的接种间隔≥4周,第2剂次尽量在接种第1剂次后8周内完成,第3剂次尽量在接种第1剂次后6个月内完成。
接种途径和接种部位:推荐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
加强免疫
第1剂次加强免疫。基础免疫3个月后进行第1剂次加强免疫,疫苗优先推荐神州细胞四价重组蛋白疫苗和石药集团mRNA疫苗,也可选择其他获批使用的重组蛋白疫苗、鼻喷流感病毒载体疫苗或吸入腺病毒载体疫苗。
第2剂次加强免疫。第1剂次加强免疫后6个月进行第2剂次加强免疫,疫苗优先推荐神州细胞四价重组蛋白疫苗和石药集团mRNA 疫苗,也可选择其他获批使用的重组蛋白疫苗、鼻喷流感病毒载体疫苗或吸入腺病毒载体疫苗。
接种途径和接种部位。吸入腺病毒载体疫苗雾化后经口吸入,鼻喷流感病毒载体疫苗经鼻腔接种,其余均推荐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
基础免疫
疫苗选择:科兴中维、北京生物和武汉生物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以及智飞生物的重组蛋白疫苗。
接种剂次和间隔:灭活疫苗,接种2剂次,2剂次接种间隔≥3周,第2剂次在8周内尽早完成;智飞生物重组蛋白疫苗,接种3剂次,相邻2剂次之间的接种间隔≥4周,第2剂次尽量在接种第1剂次后8周内完成,第3剂次尽量在接种第1剂次后6个月内完成。
接种途径和接种部位:推荐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
加强免疫
暂不推荐接种。
暂不推荐接种。
新冠病毒感染人群的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程序见表1-2。
表1-2 新冠病毒感染人群的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程序
感染前接种状态:未接种疫苗,或接种1剂灭活疫苗,或接种1~2剂智飞生物重组蛋白疫苗。
感染后接种建议:感染3个月后接种1剂,18岁及以上人群疫苗优先推荐神州细胞四价重组蛋白疫苗和石药集团mRNA 疫苗,也可选择其他获批使用的重组蛋白疫苗、鼻喷流感病毒载体疫苗或吸入腺病毒载体疫苗。3~17岁人群疫苗选择科兴中维、北京生物和武汉生物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以及智飞生物的重组蛋白疫苗。
感染前接种状态:完成基础免疫包括接种2剂灭活疫苗,或接种1剂注射腺病毒载体疫苗,或接种3剂智飞生物重组蛋白疫苗。完成加强免疫包括基础免疫基础上接种1~2剂任何类型疫苗。
感染后接种建议:现阶段暂不推荐继续接种。
暂不推荐接种。
国家将根据疫苗研发、审批进展,结合疫情形势、病毒变异等情况,适时研究调整接种策略。
未感染新冠病毒人群的接种建议见表1-3。
表1-3 未感染新冠病毒人群的接种建议
接种前需做好受种者健康询问,科学把握接种禁忌,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实施接种。接种过程中,做好规范和安全的接种操作、接种信息登记和疫苗流向管理。接种后,需留观30分钟。留观期间,受种者出现身体不适的,医护人员应立即进行处置。急救区应备用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登记表和急救处置表,对出现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进行临床处置的患者进行登记。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卫健委)印发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通常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吉兰-巴雷综合征、脱髓鞘疾病等)。
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妊娠期妇女。
按照国家卫健委印发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对特殊健康人群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建议如下。
慢性病人群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后的重症、死亡高风险人群。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不作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人群,建议接种。
如果在接种后怀孕或在未知怀孕的情况下接种了疫苗,不推荐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采取特别医学措施(如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对于有备孕计划的女性,不必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
建议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高风险的哺乳期女性(如医务人员等)接种疫苗。考虑到母乳喂养对婴幼儿营养和健康的重要性,参考国际上通行做法,哺乳期女性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建议继续母乳喂养。
免疫功能受损人群疫苗接种后的免疫反应及保护效果可能会低于免疫功能正常人群,但由于该人群是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后的重症、死亡高风险人群,建议接种灭活疫苗和重组蛋白疫苗。
(李娟 宣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