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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为民族伟大复兴打下坚实的健康基础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马晓伟

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提出到2035年建成健康中国的远景目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纲要》)独立设置“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章节,作为提升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202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目标任务进行了细化,为今后一个时期完善国民健康政策、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提供了行动纲领。

一、深刻理解、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系列重要论述精神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和中华民族长远发展出发,作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决策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深刻指出了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意义、战略主题、基本规律和方向路径。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及时果断作出重大决策、因时因势调整策略,提出了一系列科学论断,这些都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深刻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对于统筹解决关系国民健康的重大和长远问题、开创卫生健康工作新局面,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准确把握人民健康优先发展这一核心理念和基本要求。

健康优先是我们党的性质与宗旨在卫生健康领域的具体体现。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从成立起就把保障人民健康同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的事业紧紧联系在一起”。在2016年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强调“健康是幸福生活最重要的指标,健康是1,其他是后面的0,没有1,再多的0也没有意义”。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进一步凸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坚强决心,总书记反复强调“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并要求“加快建立完善制度体系”。健康优先是健康中国的核心理念,坚持健康优先,就是要把提高人民的健康福祉作为发展的重要目的,把保障人民健康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内涵和目标任务,加快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方式。

(二)准确把握卫生健康在中国式现代化全局中的基础性地位和重要支撑作用。

中国式现代化有别于西方现代化的根本在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早在2003年9月,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就提出:“没有健康就没有小康;没有卫生现代化,就没有整个社会的现代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指出“拥有健康的人民意味着拥有更强大的综合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强调“经济要发展,健康要上去”“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都离不开健康”,深刻揭示了人民健康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2020年6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人类健康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础”,“人民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石”,“在实现‘第二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进程中,发展卫生健康事业始终处于基础性地位,与国家整体战略紧密衔接,发挥着重要支撑作用”,系统阐明了卫生健康事业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2021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提出“现代化最重要的指标还是人民健康”,用生动的语言再次阐明了健康的基础性地位,标志着我们党对卫生健康重要作用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

(三)准确把握、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

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是党和政府对卫生与健康事业的总要求,是制定相关政策的基本遵循和根本原则。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同一定时期人民健康需求相适应,针对一定时期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提出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 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 这38字工作方针既与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卫生工作方针一脉相承,又体现了新发展理念的科学内涵,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具体而言: 以基层为重点, 就是要进一步推动卫生健康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逐步增强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守门”能力,缩小城乡、地区、人群间基本健康服务和健康水平差距; 以改革创新为动力, 就是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卫生健康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用中国式办法破解世界难题,巩固完善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预防为主, 就是关口前移、防治结合、医防协同,从更多依靠被动治疗向更加有效的疾病预防、更加科学的健康促进拓展,加快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 中西医并重, 就是中医药与西医药优势互补、相互促进; 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 就是要从健康影响因素的广泛性、社会性、整体性出发,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将健康作为制定实施各项公共政策的重要考量,将维护人民健康的范畴,从传统的疾病防治拓展到影响健康的各个领域,形成社会整体联动的“大处方”; 人民共建共享, 就是要坚持政府主导与调动社会、个人的积极性相结合,更加强调政府统筹协调责任,更好调动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强化个人健康主体责任,引导形成自主自律、符合自身特点的健康生活方式,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健康治理共同体,形成热爱健康、追求健康、促进健康的社会氛围。

(四)准确把握卫生健康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和道路。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讲话中指出,“人民健康既是民生问题,也是社会政治问题”,并就事关健康中国建设全局、事关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根本性、方向性问题,正本清源,作出了一锤定音的科学论断。 一是要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我们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要求始终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原则,“无论社会发展到什么程度,我们都要毫不动摇地把公益性写在医疗卫生事业的旗帜上”。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健康利益作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作为基本职责。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出发,尊重医学科学发展规律,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落实政府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不断完善制度、扩展服务、提高质量,让卫生健康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二是要坚持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医疗卫生服务中最基础最核心的部分,应该主要由政府负责保障,全体人民公平获得”。他指出,“基本和非基本的界限是相对的”,随着经济发展、政府保障能力增强、医疗技术不断提高可以逐步扩大范围、提高标准。同时,也要同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相适应,重点是保障人民群众得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机会,而不是简单的平均化。

(五)准确把握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的底线要求。

传染病不仅是人民健康的重大威胁,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也是重要的安全问题。习近平总书记从总体国家安全观出发,将防控新发突发传染病作为生物安全的重大问题,提升到国家战略和综合安全层面统筹谋划,整体部署。2018年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列举了8个方面16个风险,其中特别讲到“像‘非典’那样的重大传染性疾病,也要时刻保持警惕、严密防范”。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等作出指示部署,要求要“坚持常备不懈,将预防关口前移,避免小病酿成大疫”。我们必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把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纳入国家总体安全战略统筹布局,加快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及时化解和处置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重大风险。

二、准确把握当前国民健康事业改革发展面临形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作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决策部署,召开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确立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启动实施健康中国行动,开启了健康中国建设新征程。全国卫生健康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新成效,国民健康事业获得了长足发展,医疗卫生体系经受住了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重大考验,卫生健康“十三五”目标基本实现,健康中国建设开局良好。“十四五”时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也是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承上启下的关键阶段,需要通过实施五年期规划等,从国家战略层面统筹解决关系健康的重大和长远问题,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一)国民健康事业改革发展成效。

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 着眼于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防控重大疾病,政府、社会、个人协同推进15个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和肥胖,推广戒烟限酒、适量运动、合理膳食、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习惯,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从2015年的10.25%提高到2021年的25.4%,关注健康、追求健康的社会氛围初步形成。从国际上衡量一国居民健康水平的主要指标看,2021年我国居民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8.2岁,婴儿死亡率下降至5.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至7.1‰,孕产妇死亡率下降至16.1/10万,主要健康指标居于中高收入国家前列,《“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2020年阶段性目标总体如期实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健康基础。

公共卫生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重大传染病防控策略持续优化,多数疫苗可预防传染病发病率降至历史最低水平,5岁以下儿童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率降至1%以下,2020年全国消除疟疾目标如期实现,所有重点地方病县(区)实现控制消除目标,血吸虫病流行县(区)均达到传播控制、阻断或消除标准,包虫病流行基本得到控制。扩大癌症早诊早治覆盖人群,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提高到40.5%,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呈现逐年下降趋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基本覆盖所有县(区)并延伸至乡镇。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79元,免费向全体城乡居民提供12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其他1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升。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广大卫生健康工作者冲锋在前、救死扶伤,为取得抗疫斗争重大战略成果作出应有贡献。

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 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2021年底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增长到6.70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增长到3.04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增长到3.56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增长到3.08人。启动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进医联体建设和县域综合医改,89.9%的家庭15分钟内能够到达最近的医疗点,县域常见病、多发病就诊率超过90%,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序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药品加成和耗材加成全部取消,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全面实施,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扩大到所有城市。全民医保制度更加健全,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稳定在80%和70%左右。基本药物数量由520种增加到685种。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改革形成常态化机制,国家集采中选药品价格平均下降53%。建立综合督查制度,实现全国督查全覆盖。卫生筹资结构持续优化,政府卫生投入力度稳中有升,居民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由2008年医改启动前的40.4%下降到27.7%。

“一老一小”健康服务保障得到加强。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策部署,优化生育服务,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改善。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制定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在290多个城市试点实施。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巩固落实,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转运体系基本建立,母婴安全形势保持平稳,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得到全面加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93.5%。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延伸至所有县(区),重点职业病监测范围由原来的10种扩大到28种,职业性尘肺病和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现状基本摸清,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逐年下降。加强老年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将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列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大力促进医养结合,为居家老人提供医疗服务的机构达到4万多家。

中医药守正创新发展迈出新步伐。 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下简称《中医药法》),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召开全国中医药大会,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迎来大好发展机遇。2021年全国88.3%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了中医科,多数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和99.6%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9.1%的乡镇卫生院、93.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79.9%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实施文献传承和活态传承并举的中医药学术传承制度,推广中医适宜技术,中西医药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维护人民健康。

健康扶贫任务全面完成。 围绕“基本医疗有保障”目标,确定县医院能力建设、“县乡一体、乡村一体”机制建设、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3个主攻方向,组织三级医院“组团式”帮扶贫困县县医院,832个贫困县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全面提升,1 007家城市三级医院累计派出11.8万人次医务人员开展对口帮扶,远程医疗服务覆盖全部贫困县并向乡镇卫生院延伸,历史性消除贫困地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大病专项救治病种扩大到30种,高血压等4种慢性病患者优先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贫困地区健康促进三年行动,以“三区三州”为重点加强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综合防治,累计救治贫困患者2 000多万人,近1 000万因病致贫返贫户成功脱贫。

(二)维护与促进国民健康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持续升级。 随着经济增长和居民收入水平提高,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持续快速增长。一方面,以看病就医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基本健康需求规模仍维持在较高水平,群众对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的要求日益提高,不但要求看得上病、看得好病,更要求看病更舒心、服务更优质、就诊更便捷,逐步从“病有所医”向“病有良医”升级。另一方面,随着健康素养水平提升,群众健康需求的内涵也在不断扩展,不但要求看得上病、看得好病,更希望不得病、少得病、晚得病,疾病预防和健康管理等需求持续增长,逐步从“看病就医”的单纯治病需求向“增进健康”的多元化需求升级。与需求相比,健康服务供给侧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相对不足、地区之间配置不均衡,卫生人力资源数量与质量都有待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相对薄弱,群众跨省跨区域就医问题突出,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以健康为中心的衔接协作机制仍待健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要求在加快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的同时,加快缩小城乡、区域、人群之间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服务利用和健康水平差异,加快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实现更为优质、更加均衡、更可持续的发展。

多重疾病负担挑战并存。 当前,我国依然面临多重疾病负担并存、多种健康影响因素交织的复杂局面。一方面,传统传染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另一方面,由于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导致疾病谱、生态环境、生活方式不断变化,国民健康面临新的挑战。经济社会转型中居民生活环境与生活方式快速变化,不合理膳食、烟草使用、有害使用酒精、缺乏身体活动等不健康生活方式居高不下,慢性病发病率上升且呈年轻化趋势,患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人数逐年增多,传统与新型职业病危害交织,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问题依然突出。面对以上挑战,要求进一步强化预防为主方针,健全全社会落实预防为主和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制度体系,聚焦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影响国民健康的重大疾病和主要影响因素,聚焦重点人群,关口前移、靶向施策,采取有效干预措施,加快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健康为中心,努力使群众不生病、少生病,延长健康寿命。

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达到2.64亿人、占比达到18.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达到1.90亿人、占比达到13.5%。我国老年人口规模大,老龄化速度快,老年人需求结构正在从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老年人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等需求将迅速增长,失能、半失能和高龄、空巢老人问题亟待解决。同时,随着生育政策的优化,优生优育、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亟待增加。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要求加快补齐“一老一小”健康服务供给短板,强化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调整优化与老龄化社会相适应的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服务模式。

公共卫生安全形势复杂严峻。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生态脆弱性上升,人类活动范围扩大和跨境流动频繁,全球持续面临传染病暴发流行风险,对人类健康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乃至国家安全构成巨大威胁。我国一些已经控制或消除的传染病面临再流行风险,鼠疫等传统烈性传染病威胁仍然存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时有发生,核辐射和生物恐怖威胁不容忽视。要求强化系统观念和底线思维,把公共卫生作为国家安全重要领域,加快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建立医防协同有效机制,筑牢国家公共卫生安全屏障。

此外,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加速演进,新一代信息网络、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等与卫生健康领域深度融合,在应对公共卫生风险和健康挑战、优化医疗模式和引领未来相关产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增强,成为国际竞争前沿。卫生健康在全球事务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卫生健康成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内容。要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加快科技创新,把维护人民健康和国家安全的必备“武器”牢牢抓在自己手里,同时加强全球卫生治理,推动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

三、加大实施力度、确保《规划》各项重点任务落实

《规划》是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的国家级专项规划,也是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推进“十四五”时期健康中国建设的阶段性文件。《规划》坚持新发展理念,以健康生活、健康服务、健康保障、健康环境、健康产业为重点,统筹主要健康危险因素、重大疾病和重点人群,在内容上以卫生健康发展为主体,拓展到体育健身、环境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医疗保障等与健康直接相关的领域,体现“大卫生、大健康”理念,落实共建共享要求,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重点任务落实,实现更高水平的全民健康。

(一)发挥目标指标引领作用,提高国民健康寿命。

《规划》坚持着眼长远与立足当前相结合,围绕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到2025年“卫生健康体系更加完善,人均预期寿命提高1岁”的近期目标和2035年“建成健康中国”的远景目标,与《“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健康中国行动相关文件目标任务相衔接,提出了到2025年、2035年两个阶段性目标:到2025年,卫生健康体系更加完善,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逐步健全,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应对能力显著提升,中医药独特优势进一步发挥,健康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人均预期寿命在2020年基础上继续提高1岁左右,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同比例提高;展望2035年,建立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卫生健康体系,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更加完善,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0岁以上,人均健康预期寿命逐步提高。

在发展目标基础上,适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针对当前影响国民健康的主要问题,《规划》围绕总体健康水平、健康生活、健康服务、健康保障、健康环境、健康产业等6个方面设置了21个主要量化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6个、预期性指标15个,使目标任务具体化,工作过程可操作、可衡量、可评估。《规划》首次将“人均健康预期寿命”纳入主要指标,提出“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同比例提高”,引导更加突出生命质量、逐步解决“长寿不健康”问题。要发挥主要指标的导向性作用,找出影响主要指标,特别是影响人均预期寿命和健康预期寿命提升的主要因素和短板领域、薄弱环节,加大资源投入和综合干预力度,确保各项指标如期实现。

(二)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实现发展更安全。

《规划》坚持以安全为底线,把织牢公共卫生防护网、提高风险防范处置能力作为七项重点任务的第一项,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能有效应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适应国家公共卫生安全形势需要的强大公共卫生体系,早期监测、智能预警、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综合救治能力显著提升”。

一是提高重大疾病预防控制能力。 要强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军民融合、防治结合、全社会协同,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完善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与城乡社区联动机制,持续完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传染病防控等项目,提高防治结合和健康管理服务水平。

二是完善监测预警机制。 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改进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机制,研究建立完善新发未知传染病多点触发预警机制,实现不明原因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时分析、集中研判、及时报告,提高监测分析、综合评价和潜在隐患早期识别能力。

三是健全应急响应和处置机制。 构建分层分类、高效实用的应急预案体系,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的卫生应急队伍,发挥集中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作用,实现监测预警、发现报告、风险评估、信息发布、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等环节职责清晰、无缝对接。

四是提高重大疫情救治能力。 全面提高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和发热门诊、留观室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急诊、重症、呼吸、检验、麻醉、消化、心血管、护理、康复等专科服务能力,完善地市级传染病救治网络,提高县级医院传染病检测和诊治能力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控能力。

(三)全方位全周期维护人民健康,实现生活更健康。

《规划》针对居民主要健康问题和影响因素,聚焦重点人群,优化重大疾病防控策略措施,强化预防为主和防治结合,加快健康中国专项行动实施,努力控制和消除一批重大疾病危害。《规划》提出,到2025年“艾滋病疫情继续控制在低流行水平,结核病发病率进一步降低,寄生虫病、重点地方病和人畜共患病危害持续得到控制和消除,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严重精神障碍、职业病得到有效控制”。

一是立足全人群,全方位干预健康问题和影响因素。 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完善国家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全面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提升居民健康素养,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有效控制影响健康的生活行为因素;加强传染病、寄生虫病和地方病防控,做好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完善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强化慢性病综合防控和伤害预防干预,强化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重大慢性病预防、早期筛查和综合干预,逐步建立完善慢性病健康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推动防、治、康、管整体融合发展,实施交通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强儿童和老年人伤害预防和干预;完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健全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加强抑郁症、焦虑障碍、睡眠障碍、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异常、老年痴呆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干预,提高精神卫生服务能力;维护环境健康与食品药品安全,提高食品安全标准与风险监测评估能力,保障药品质量安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推进卫生城镇和健康城镇建设,打造一批健康城市样板和健康细胞建设特色样板,完善城乡环境卫生治理长效机制,统筹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

二是覆盖全生命周期,优化从胎儿到生命终点的全程健康服务与保障。围绕“一小”: 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提供优质生育全程医疗保健服务。实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能力提升计划,构建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完善托育服务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加快推进托育服务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实施母乳喂养促进行动,实施学龄前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加强对儿童青少年视力不良、肥胖、龋齿、心理行为发育异常等风险因素和疾病的筛查、诊断和干预,抓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促进儿童和青少年健康。 围绕“一老”: 加强老年期重点疾病的早期筛查和健康管理,实施老年人失能预防与干预、老年人心理关爱、老年口腔健康、老年营养改善和老年痴呆防治等行动,延缓功能衰退。推动开展老年人健康综合评估和老年综合征诊治,提升老年医疗和康复护理服务水平。提升医养结合发展水平,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体化的服务。同时,加强职业健康保护,强化职业健康危害源头防控和风险管控,完善职业病诊断和救治保障,推动用人单位开展职工健康管理、推动健康企业建设。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精准健康帮扶机制。加强残疾人健康管理和康复服务,维护残疾人健康。

(四)全过程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实现服务更优质。

《规划》将优化健康服务作为重点,围绕加快优质医疗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补齐短板领域和薄弱环节、转变医疗服务模式、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做优做强健康产业提出了一系列任务安排,努力实现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善、健康产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规划》提出到2025年“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分级诊疗格局逐步构建,中医药特色优势进一步彰显”,“健康服务、医药制造等健康产业持续发展”,“健康服务业总规模不低于11.5万亿”。

一是全面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提升群众就医感受。 加快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把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全局统筹推进,巩固提升基层服务网络,着力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同质化水平。同时,优化医疗服务模式,建立健全预约诊疗制度,全面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有序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推动三级医院日间手术等服务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多学科诊疗制度,继续推进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新生儿和儿童救治等中心建设,提升重大急性疾病医疗救治质量和效率。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逐步实现二级以上医院优质护理服务全覆盖,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依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为切入点,实施城乡社区慢性病医防融合能力提升工程,推动预防、治疗、护理、康复有机衔接。

二是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促进传承创新发展。 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推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提升地市级以上中医医院优势专科和县级中医医院特色专科服务能力,丰富中医馆服务内涵,探索有利于发挥中医药优势的康复服务模式,建立和完善国家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作工作机制与模式,夯实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基础,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健康服务中的作用。

三是做优做强健康产业,增加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 鼓励新药研发创新和使用,加快构建药品快速应急研发生产体系,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推动医药工业创新发展。开展原创性技术攻关,促进高端医疗装备和健康用品制造生产。落实行业监管职责,促进社会办医规范发展。鼓励围绕特需医疗等服务,增加新型健康保险产品供给。促进健康与养老、旅游、互联网、健身休闲、食品等产业融合发展,壮大健康新业态、新模式。

(五)强化国民健康支撑与保障,实现制度更健全。

《规划》以补短板强弱项为重点,强化卫生健康发展支撑与保障,提出到2025年“适应行业特点的医学教育和人才培养体系逐步健全,卫生健康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医疗卫生相关支撑能力不断提升”。同时,《规划》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根本,着力健全国民健康政策体系,提出到2025年“卫生健康法律法规体系更加完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保障人民健康优先发展的制度体系和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逐步建立,卫生健康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加强城市医疗集团网格化布局管理,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稳步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范围、提高签约服务质量,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发挥好福建省三明市作为全国医改经验推广基地的作用,加大经验推广力度,深化“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医疗卫生综合监督管理体系。

二是强化人才队伍、科技创新和信息化等支撑保障。 强化医教协同,完善毕业后医学教育制度,健全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强化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培训,加强疾控骨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药师队伍建设和配备使用。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推进医学科技创新体系的核心基地建设,加强疾病防控和公共卫生科研攻关体系与能力建设,启动实施一批卫生健康领域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促进全民健康信息联通应用,推动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完善政策对话与协作机制,全方位推进卫生健康领域国际合作。

三是完善卫生健康法治体系。 加快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工作,构建系统完备的卫生健康法律体系,加快完善医疗卫生技术标准体系,持续深化卫生健康领域“放管服”改革。

四是加强健康优先发展制度保障。 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领导,强化政府责任,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加快建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突出健康目标指标、公共政策制定实施中向健康倾斜、公共资源配置上优先满足健康发展需要。

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是着眼民族未来的长远战略。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规划》实施为抓手,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不断提升中华民族健康素质,建设健康国家,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 PunsoOItSiNtd3SWZLaJ57FjdW+JyYpQ3WMbIRlLMNPAutenASM2b3f7hJuP6Gn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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