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14~27周内,因计划生育、患某种疾病不宜继续妊娠或产前诊断发现胎儿畸形需终止妊娠者。
(1)肝肾疾病伴有肝肾功能不全。
(2)各种疾病的急性期。
(3)全身健康状态不良不能耐受手术者。
(4)凝血功能障碍或有出血倾向者。
(5)有急性生殖道感染或穿刺部位皮肤感染。
(6)依沙吖啶过敏试验阳性。
(1)中央型前置胎盘状态根据孕周、临床表征、超声影像学检查等综合评估,在具有介入治疗(子宫动脉栓塞)设备和人员以及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作为相对禁忌证。
(2)子宫瘢痕、宫颈有陈旧裂伤、子宫发育不良。
(3)术前24小时内两次体温在37.5℃以上。
(1)必须住院引产。
(2)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和妇科检查。注意子宫大小与停经月份是否相符。注意鉴别盆腔肿瘤、产道瘢痕及畸形等。
(3)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凝血功能、肝肾功能、感染疾病筛查、血型、心电图检查及阴道分泌物常规检查。根据病史和体格检查结果提示做其他检查。
(4)超声检查确定孕周、胎囊位置或胎盘附着部位,尤其有剖宫产史的妊娠,需了解瘢痕愈合情况、胎盘与瘢痕的关系,除外胎盘植入。
(5)手术当日体温在37.5℃以下。
(6)特别了解在院外有无经腹注药史。
(7)孕妇应由丈夫或亲属陪同,未婚者须有法律证明身份的证件,并由法定监护人陪同,医师需向患者及家属或监护人交代引产过程及可能发生引产失败、出血、感染、不全流产、羊水栓塞、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等并发症甚至危及生命,履行手术同意签字,填写详细的通信地址、电话、联系人。
(8)依沙吖啶过敏试验:依沙吖啶滴鼻法,0.5%依沙吖啶滴入右鼻孔3滴,观察15~20分钟,出现明显头痛,鼻塞,伴有分泌物为阳性。
(1)手术操作在手术室或分娩室进行;术者穿手术用衣裤、鞋子,戴口罩。
(2)孕妇排空膀胱后,取平卧位。
(3)术者做腹部检查,穿刺部位位于宫底下三横指(或脐下三横指)下腹中线两侧有羊水波动处,如触诊可确定胎位,则在胎儿肢体一侧进针。或超声导视下选择羊水最大平面作为穿刺点,尽量避开胎盘附着处。
(4)常规刷手,戴无菌手套,用碘酒、酒精消毒腹部皮肤,铺消毒孔巾。
(5)用7号或9号带芯穿刺针从选好的穿刺点垂直刺入皮肤,有落空感即进入羊膜腔内,拔出针芯,见澄清羊水缓慢溢出。若拔出针芯见血液溢出,可能误刺入胎盘,应放回针芯拔出穿刺针另换穿刺部位,但不得超过2次。
(6)将装有依沙吖啶50~100mg的注射器与穿刺针相接,再抽吸羊水证实针头在羊膜腔内,即可将药液缓慢注入羊膜腔,注毕再回抽羊水冲洗针管内药液。
(7)取下注射器,插上针芯,快速拔针后穿刺点用无菌纱布覆盖并压迫,胶布固定。
(8)依沙吖啶药品说明书没有要求进行过敏试验。以往依沙吖啶过敏试验的方法有:①依沙吖啶滴鼻法,0.5%依沙吖啶滴入右鼻孔3滴,观察15~20分钟,出现明显头痛、鼻塞伴有分泌物为阳性;②依沙吖啶皮试(1︰4000)和依沙吖啶滴鼻法(1︰5000)。
(9)术后详细填写记录。
(1)医务人员应观察不良反应、宫缩频率和强度、阴道出血情况并做详细记录。用药开始至流产结束,应按要求每天测量体温4次。
(2)羊膜腔内注射引产时间多数在48小时内,引产后72小时无规律宫缩定为引产失败。如一次用药引产失败,须做第2次羊膜腔注射引产时,应至少在72小时后方可再次用药,用药剂量仍为50~100mg。如两次引产均失败者,应采取其他方法终止妊娠。
(3)规律宫缩后,应严密监护孕妇及产程进展情况。胎儿娩出前应送入产房待产。
(4)外阴部消毒,臀部铺无菌巾。
(5)胎儿娩出后,如出血不多,按照足月分娩处置,肌内注射缩宫素(催产素)10U。如30分钟胎盘尚未娩出,应立即进行清宫术。
(6)胎盘娩出后,应仔细检查是否完整;可疑有残留,或肉眼检查完整,但阴道有活动性出血时,应立即行清宫术。宫缩乏力出血可肌内注射缩宫素或静脉滴注缩宫素治疗。
(7)流产后应常规检查宫颈、阴道有无裂伤,如发现软产道裂伤,应及时缝合。
(8)填写中期妊娠引产后观察记录、分娩记录。
(9)流产后行预防感染、促进子宫收缩和回乳处置。
1.1个月内避免性生活或盆浴,按相关规定休假。1个月后应常规随诊。
2.出现阴道流血量较多或淋漓出血超过2周,或出现发热、寒战、腹痛等,应及时就诊。
3.指导避孕措施。
(陈 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