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16修订)》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制订本制度。
1.各种护理文件按规定放置,记录和使用后必须放回原处。
2.保持护理病历的清洁、整齐、完整,防止污染、破损、拆散、丢失。
3.护理病历的书写必须真实可靠、及时、准确、完整、简要、清晰、科学规范。
4.护理病历应妥善保存。
5.患者及家属不得随意翻阅护理病历,不得擅自将护理病历带出病房;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将护理病历带离病区时,应当由外勤服务人员负责送至指定部门统一管理。
6.如患者转科、出院、死亡,由值班护理人员要按规定排列顺序整理病历,送往转入科室或病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