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依据国家《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 367—2012)及《病区医院感染管理规范》(WS/T 510—2016)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1.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后要按规定着装。
2.工作人员进行无菌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3.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进行无菌操作前和接触患者前、后等均要洗手。
4.接触患者污染物或疑似污染物时应戴手套,操作后应立即摘除手套、洗手,严禁戴手套接触非污染区域和物品。
5.感染高风险部门如手术部(室)、产房、导管室、洁净病房、骨髓移植病房、器官移植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室、血液透析病房、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检验科、急诊等病房与部门的地面与物体表面,应保持清洁、干燥,每天消毒。工作台面或地面等场所被明显感染时,参照《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管理规范》(WS/T 512—2016)处理。
6.病室基本消毒隔离制度
(1)病室环境应保持清洁,空气新鲜无异味;每日定时开窗通风,净化空气。
(2)治疗室每日定时通风,保持清洁。
(3)无菌物品应存放在无菌物品柜内,无菌物品柜每日清洁;无菌物品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不得使用。
(4)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时应达到以下要求:
1)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腔隙,或接触人体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组织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灭菌。
2)接触完整皮肤、完整黏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消毒。
3)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应一用一灭菌。
4)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应一次性使用。
5)可重复使用的各种医疗器械经初步处理后,由消毒供应中心统一回收处理。
6)直接接触患者的床上用品如床单、被套、枕套等,应一人一更换,患者住院时间长时应每周更换1~2次,严禁在病室内清点被服。
7)吸引瓶及麻醉机的螺旋管等用后在清洁的基础上使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30分钟后清洗干净,晾干备用(对经血传播病原体、结核分枝杆菌和细菌芽孢污染物品的消毒,用含有效氯2000~5000mg/L消毒液,浸泡> 30分钟)。长期使用时应每周更换1次。氧气湿化瓶为一次性使用,使用后按医疗废物处置。
8)呼吸气囊用后先清洁,再用乙醇或5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球囊内有可疑污染时应拆开,清洁后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30分钟后清洗干净,晾干备用。
9)使用中的呼吸机湿化罐内应加入无菌蒸馏水,24小时更换一次;湿化罐及滤纸应每周更换。
10)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应分类放置,不能混放。
11)患者出院、转出、死亡后床单位进行终末消毒。
7.隔离措施
(1)应根据疾病传播途径的不同,采取接触隔离、飞沫隔离、或空气隔离措施,标识正确、醒目。
(2)隔离的确诊或疑似传染病患者或隔离的非传染病患者有条件时住单间或相对独立区域;受条件限制时,同种病原体感染的患者可安置于一室。
(3)医务人员应根据传播途径,做好职业防护。
(4)隔离的(疑似)传染病患者或隔离的非传染病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应放入双层黄色垃圾袋内并封闭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