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病房规范化管理,促进医疗护理工作有序进行,减少院内交叉感染事件,保障患者安全,依据《关于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制订本制度。
1.探视陪伴应遵循保障医疗安全、尊重患者和照护者权益的基本原则。
2.全院设置普通病房和重症监护病房两种探视时间。如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情况,应遵守非必要不探视的规定。临时情况的探视应经主管医生和护士长批准。
3.每位患者每次探视人数不超过两人,持有效探视证进入病房。不允许学龄前儿童到病房探视。宣传、鼓励并协助家属与患者采用线上方式探视。
4.主管医生及护士长应每日动态评估住院患者是否需要陪住。根据各科室情况,制订陪伴标准,原则上尽可能减少病房总陪伴人数。
5.每位患者仅限1人陪伴,并持有效陪伴证。如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按照医院要求固定陪伴人员并服从疫情防控管理。
6.加强陪伴和探视人员的管理,做好沟通和告知,包括医院相关要求、个人行为规范、不得擅自带患者外出等。
7.病房门卫岗应认真履职,检查探视陪住人员出入病房的有效证件、做好人员登记,维持探视陪伴秩序等。
8.加强对探视陪住制度落实情况的三级督查。对存在的系统问题,护理部组织召开相关临床科室和职能部门的协调会,共同持续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