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病房医疗护理工作的有序运行,依据《关于印发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8号)、《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版)》等文件要求,制订本制度。
1.遵循科主任和护士长负责制,并与主治医生密切协作的管理模式。
2.保持病房整洁、舒适、安全,避免噪声,工作人员做到走路轻、关门轻、说话轻、操作轻。
3.病房设施统一,室内物品摆放整齐,位置固定。
4.患者需穿着医院病号服,备齐必要的生活用品。多余物品尽量不放在病房内,保持病房整齐。
5.患者被服、用具按需发放使用,出院时清点回收。
6.定期召开患者沟通会,征求患者和家属意见,调查患者满意度,定期随访患者并记录,持续改进病房工作。
7.严格执行探视陪伴制度,禁止闲散人员进入病房,保障病房安全。
8.病房作息时间相对固定,午间和夜间应暗化病室。
9.做好病房财产、物品和仪器设备的管理,专人负责,定期清点,账目清晰。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相关管理人员调动时,做好交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