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临床输血技术,确保输血安全,依据《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卫医发〔2000〕184号)、《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静脉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WS/T 433—2013)等文件要求,制订本制度。
1.应严格遵循无菌原则、输血查对和输血操作流程,使用标准输血器进行输血。
2.采集配血标本时,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使用PDA扫码患者腕带和标本条码,严格核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等信息正确无误后,正确采集血样并及时送输血科交叉配血。
3.血液送至病房后,值班护士与送血人员进行正确核对。
(1)持输血记录单与病历核对患者姓名、病案号,确认输血患者。
(2)输血记录单与血袋标签逐项核对,包括科室、患者姓名、病案号、血型[包括Rh(D)因子]、血液成分、有无凝集反应;献血者编码、血型(包括Rh因子)、储血号及血液有效期,确认输血记录单和血袋标签上的血型(包括Rh因子)、储血号一致。
(3)检查血袋有无破损及渗漏、血袋内血液有无溶血及凝块。
(4)检查、核对无误后,双方在输血记录单的取血者与接收者上签字。
4.输血前核对
(1)须由操作护士和核对者双人持PDA中的医嘱和血型化验结果、输血记录单、血袋共同核对患者姓名、病案号、血型[包括Rh(D)因子]、献血者血型[包括Rh(D)因子]、储血号、血液成分、产品编码、血量、有无凝集反应及血液有效期。
(2)PDA扫患者腕带条码,让患者自述姓名及血型[包括Rh(D)因子],核对护士和操作护士分别在核对者和操作者处签字。
5.输血前将血袋内的血液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血液加温时,使用配备预警系统的血液专用加温设备,防止溶血。
6.输血前后应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入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应在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7.输血时应先慢后快,前15分钟内,以2ml/min的速度输入。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检查穿刺部位有无血肿或渗血,严密观察有无输血反应并记录输血过程。如发生输血反应,应执行应急处置预案并按照输血反应报告流程进行上报。
8.血液从血库取出后应在30分钟内开始输注,在4小时内完成单个单位的血液或成分血的输注,血小板应超过30分钟到4小时输注。当患者耐受后,每单位血浆应尽快输注给患者或在15~60分钟输注完毕。完成每个单位输血或每4小时后更换输血器。不得自行贮血。
9.输血结束后,空血袋标注患者姓名、输血日期及时间。空血袋在常温下保留24小时。输血记录单粘贴在病历中。
10.各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输血过程的质量监控,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效果评价,保障输血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