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护士培训的教师包括理论授课教师和临床带教教师。
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专科课程授课老师可放宽至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研究生学历;应拥有丰富的临床管理经验、教学经验、科研经验。
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有专科护士证书者可适当放宽条件;临床工作满5年,专科工作经验满3年。
原则上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①具有高级职称;②为护理部负责人;③具有分管专科护士的行政职务;④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以上护理人员。
理论授课教师由各专业委员会常委以上成员推荐。被推荐人填写专科理论授课教师申请表(见附录1);经专业委员会初审通过后,被推荐至专科护士认证委员会终审(对中级职称拟推荐为首次授课教师者,由专业委员会指定3名资深教师对其授课内容和方法进行点评和指导〔见附录2〕,平均成绩达80分及以上者,方可获得最终推荐);终审通过后,由专业委员会向教师发出授课邀请函并纳入专科护士培训教师库。在本专业公认的、有一定知名度的护理专家和临床医疗专家可由专业委员会主任推荐,专家个人简介资料推荐至专科护士认证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由专业委员会向专家发出授课邀请函并纳入专科护士培训教师库。
临床带教教师由实训基地负责部门推荐符合条件的临床护士,推荐名额不少于该实训基地的专科护士学员数。被推荐人填写专科临床带教教师申请表(见附录3),经专业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推荐至认证委员会终审,审核批准后,由专业委员会通知实训基地安排其临床带教工作。
专业委员会在各个实训基地的临床带教教师中遴选和任命一名“专科实训总带教”,负责该实训基地其他临床带教教师的培训,以及负责临床实训的管理和教学质量控制等工作。在每一届学员实训前,由各实训基地的专科实训总带教组织安排入选的临床带教教师进行岗前培训,至少包括以下内容:①解读本届学员临床实训及考核方案;②分享本专科护理操作技能的重点和难点的临床指导方法;③分享指导学员进行个案护理时的注意事项;④分享指导学员开展临床科研或专科质量改善项目时的方法与注意事项;⑤明确本实训基地专科护理操作过关项目和拓展项目;⑥解读本实训基地特色护理的实习或见习安排方案;⑦解读本实训基地临床实训考核项目考核要求及安排;⑧解读学员实训期间的相关管理制度。
专科护士学员在培训结束时对专科护士认证项目的教师进行评价,专科护士培训领导小组每年项目结束时须结合课堂评教和学生评教等情况对教师进行综合评价,评价不合格者取消下一年度授课/带教资格。
专科护士培训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到现场全程旁听不同模块的内容,每个课程模块至少安排1名领导小组成员全程旁听1~2个课程,通过听课的形式进行课程检查、评估,包括对教师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进行评价,并填写现场听课评分表(见附录4)。
专科护士培训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学生评教、考试成绩及专家课堂评教等三个维度的得分进行综合评价,对理论授课教师进行“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的评级。
1.设置本专科适用的、覆盖专科领域的专科理论与技术操作课程。
2.理论课程主要采用集中授课和讨论、案例分析、工作坊等方式进行。
3.教师教学态度应认真,教学内容设计得当,采取有效的教学方法以调动课堂气氛使学生更好地理解教学内容。
1.实行导师制,临床实训要求采用一对一或一对二带教模式。
2.临床实训期间,临床实训教师严格按照专业委员会制订的实训手册的培训方案完成指定教学内容。
3.须热爱带教工作,对教学工作有激情,对学员有耐心。
4.能洞悉学员心理动态,相互沟通交流,了解学员实训实际需求。
5.熟悉专科护士培训大纲,能按照大纲要求安排教学内容。
6.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能进行专科业务授课,组织疑难重症病例讨论分析,熟悉专科前沿技术和知识,能指导专科护士学员提升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
7.每个临床实训基地至少配备1名总带教,负责该实训基地其他临床带教教师的培训,以及负责临床实训的管理和教学质量控制等工作。实训基地的专科实训总带教除应符合临床实训教师的上述条件外,还需具备丰富的专科实践经验,扎实的专科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较强的教学、科研和管理能力,同时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及关怀患者和关爱学员的职业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