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广东省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印发,广东省全面启动县域医共体建设。经过3年多的努力,县域医共体建设在最初粤东、粤西、粤北地区15个地市试点基础上,现已发展到全省70个县(市、区)全覆盖,“一盘棋、一家人、一本账”的县域整合型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全面提升。2022年7月,省政府印发《广东省推动县域医共体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全面推动县域医共体高质量发展,并开展县域医共体建设高质量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
一是 省政府召开2022年全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电视电话推进会,并以省政府工作会议纪要发至省委常委、副省长,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省各有关部门。省委、省政府始终将县域医共体建设作为县域综合医改的突破口,推动形成分级诊疗格局,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促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高质量均衡发展,大力推动县域医共体高质量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 二是 省政府于2022年7月印发《广东省推动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至各地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实施。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县域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推动县域医共体建设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 三是 经省政府同意,省有关部门联合公布了第一批广东省综合试验区名单,按省政府部署要求,综合试验区要率先完成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成为县域医共体建设的示范标杆。 四是 按照省政府关于综合试验区的专题会议部署,省卫生健康委牵头会同省有关部门制订了综合试验区工作方案以及评价指标体系,并联合成立了县域医共体建设高质量发展暨综合试验区指导评价12个分领域的专家组,分各部门主导各重点领域,按各自职责负责该领域深入指导、不断创新、破解“卡点”问题,旨在用3年时间树立综合试验区建设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广东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区域协调发展。
广东省通过不断制发内部运行指南带动,细化落实县域医共体建设各项任务,深化内涵建设,在2021年度出台17个内部运行指南基础上,继续将基层创新与上升为顶层设计的制度安排相结合。 一是 省卫生健康委成立了县域医共体医防协同试点专家指导组,加强对县域医防协同试点县指导,落实落细《关于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防协同试点的通知》,为广东省县域医防协同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二是 省卫生健康委制订《广东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药事质量管理指南的通知(试行)》等文件,并开展全省培训,推动全省县域医共体内药事服务与质量管理同质化、规范化、一体化。 三是 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财政厅组织财务专家组精准指导,打造一批县域医共体财务统一管理标杆县,以点带面,推动全省各地的县域医共体在财务统一管理上全部达到紧密型。 四是 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医保局下发了《关于做好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中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合力推动省级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扩大省级医保支付方式综合改革试点范围,加快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现“总额付费、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广东省以绩效评价与结果使用为指挥棒,充分撬动各地各级政府推动县域医共体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实现各地各级政府“要我干”到“我要干”的思想转变。 一是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省乡村振兴局、省中医药局联合对2021年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3个地市和11个县域予以通报激励,发文至各地级以上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是 组织了省监测专家组每半年开展实地调研指导和指标监测,分析各地情况,使各地的县域医共体建设行稳致远。 三是 对全省县域医共体建设紧密型治理情况每年进行通报,抄送各级政府,加快紧密型治理进程,推动县域医共体建设迈向县镇村一体化服务的高质量发展。
目前,广东省县域医共体建设高质量发展顶层设计已经完善,在全国开展高质量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着力破解“卡点”问题,探索县域医共体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路径,促进粤东、粤西、粤北县域医疗卫生高质量均衡发展。
在广东省政府领导下,逐步形成了省有关部门高效协同,地市、县政府主动担当的良好局面,并将加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纳入了省委、省政府“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广东省县域医共体建设逐步形成了“责任、管理、服务、利益”四个共同体,基本建立党委政府加强领导、卫生健康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协同参与、医共体具体执行运作的县域医共体建设管理模式。 一是“责任共同体”加快夯实。 按70个县域计算,97.1%(68个)的县(市、区)成立党委政府牵头的县域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党委政府领导作用进一步强化。90%(63个)的县(市、区)医共体拥有自主决策权,责权利关系更加清晰。 二是“管理共同体”加快落实。 92.9%(65个)的县(市、区)落实人员统一管理,县域卫生人力统筹使用力度增强,管理精细化水平提高,资源利用效能更加高效。97.1%(68个)的县(市、区)开展了药品统一管理,乡村群众用药更有保障。 三是“服务共同体”加快打造。 分别有94.3%(66个)、82.9%(58个)、81.4%(57个)的县(市、区)基本落实患者有序转诊、信息互联互通、促进医防融合。 四是“利益共同体”加快形成。 80%(56个)的县(市、区)落实收入统一管理,高于2021年全国平均水平(65%)。
一是促进患者回流和资源下沉。 2021年,15个地市70个县(市、区),县域内住院率达到85.4%,患者回流县域、下沉基层,“大病不出县”基本实现。 二是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提高。 70个县(市、区)能够开展一级手术的一般乡镇卫生院占比为69.40%;中心卫生院能够开展一级和二级手术的占比分别为93.84%、60.09%,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患者管理率达88.72%。医共体内门急诊人次较上年增长20.3%,参与建设的70个县(市、区)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人次占比64.5%。 三是医保资金使用效能提升。 70个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收入占县域医保基本收入比例达到17.42%,70个县(市、区)来源于医保基本收入较上年增长8.7%,县域医保基金回流势头不断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