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剂、胶囊(0.2g);乳膏剂(3%);滴眼剂(8ml∶8mg)
-单纯疱疹病毒感染:①片剂/胶囊,p.o.,初发,200mg/次,5次/d,连用10日;或400mg/次,t.i.d.,连用5日;复发,200mg/次,5次/d,连用5日。复发性感染慢性抑制疗法,200mg/次,t.i.d.,连用6个月。②乳膏剂,取适量涂于患处,4~6次/d,q.2h.,连用7日。
-带状疱疹病毒感染:p.o.,800mg/次,5次/d,连用7~10日。局部给药同“单纯疱疹”。
-用于免疫缺陷者水痘的治疗:片剂或胶囊,p.o.,800mg/次,q.i.d.,连用5日。单纯疱疹性角膜炎,眼睑内滴入,q.2h.。
在治疗期间保持足够的饮水。足疗程使用。建议患者使用乳膏剂时应佩戴指套或橡胶手套以防病毒传播。症状可在服药后2~3日内改善,若出现恶化,应及时就医。
胶囊(30mg,45mg,75mg);颗粒剂(15mg,25mg)
-治疗甲型和乙型流感:p.o.,75mg/次,b.i.d.,连用5日。
-预防甲型和乙型流感:p.o.,75mg/次,q.d.,至少连用7日。与流感患者密切接触后(2日内开始用药)或于流感季节时预防用药。
可以与食物同服或分开服用,进食同时服用可提高耐受性,减少胃肠道刺激。应足疗程使用。一般情况下服药后症状会在2~3天缓解,如果恶化,应及时就医。
片剂、分散片(0.5mg,1.0mg);胶囊(0.5mg)
-用于治疗病毒复制活跃、血清谷丙转氨酶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显示有活动性病变的慢性乙型肝炎:p.o.,0.5mg/次,q.d.,餐前或餐后至少2小时服用。曾在拉米夫定治疗时发生病毒血症或出现耐药者,1mg/次,q.d.。
空腹(餐前或餐后至少2小时)服用,足疗程治疗,请勿擅自停药。患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本药,并告知医生任何新出现的症状及合并用药情况。如果停药有时会出现肝脏病情加重,所以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改变治疗方法。如果感染了HIV而未接受有效的HIV药物治疗,本药可能会增加对HIV药物治疗耐药的机会。使用本药治疗并不能降低经性接触或污染血源传播HBV的危险性,因此需要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若内包装开封或破损,请勿使用。
注射液无菌粉末(0.05g,0.15g,0.25g)
-免疫缺陷患者发生的巨细胞病毒性视网膜炎:i.v.gtt.,每次5mg/kg,b.i.d.,连用14~21日。然后改为每次5mg/kg,q.d.,连用7日;或每次6mg/kg,q.d.,连用5日。滴注时间不少于1小时。
-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预防巨细胞病毒感染:i.v.gtt.,每次5mg/kg,q.12h.,连用7~14日。然后改为每次5mg/kg,q.d.,连用7日;或每次6mg/kg,q.d.,一周5日。滴注时间不少于1小时。
本品是一种潜在的致畸原和致癌原,具有引起出生缺陷和癌症的可能,应提醒患者可能对胎儿有风险并应采取避孕措施,建议育龄妇女和男性在治疗期间和治疗后至少90天应避孕。治疗期间应定期监测血常规。治疗期间可能会出现惊厥发作、头晕和意识模糊,应避免驾驶和操作机械。
片剂、胶囊(0.1g)
-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呼吸道感染,如肺炎、支气管炎、口咽部病毒感染:p.o.,150mg/次,t.i.d.,疗程7日。
-皮肤疱疹病毒感染:p.o.,300mg/次,3~4次/d,疗程7日。
任何情况下都不要打开、压碎或破坏药物胶囊;治疗前、治疗期间和停药后至少6个月,服用本药的女性均应避免妊娠,妊娠者应采用至少2种以上避孕措施有效避孕;如使用本药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