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按,此篇自篇首至不致邪僻,見《靈樞》卷六第二十九《師傳》篇。自夫治民至不致邪僻,見《甲乙經》卷六第二。自久視傷血至久所病也,見《靈樞》卷十二第七十八《九鍼論》,又見《素問》卷七第二十三《宣明五氣》篇。自春三月至末,見《素問》卷一第二《四時調神大論》,又見《甲乙經》卷一第二。
高按,《太素》經文見于《素問》《靈樞》者,往往相對集中,而見于《甲乙》者多較散亂,往往是單句散見。
黃帝曰,余聞先師有所心藏,弗著於方。余願聞而藏之,則而行之,上以治民,下以治身。使百姓无病,上下和親,德澤下流,子孫無憂,傳於後世,無有終時,可得聞乎。
案,黃帝言醫之用如此。楊注云,先師心藏,比斵輪之巧,不可□□,遂不著於方也。高按,《莊子·天道篇》輪扁答曰,“斵輪,徐則甘而不固,疾則苦而不入,不徐不疾,得之於手而應於心,口不能言,有數存焉於其閒,臣不能以喻臣之子,臣之子亦不能受之於臣,是以行年七十而老斵輪。”楊注以斵輪之巧比心藏,技有可言傳者,有不可言傳者。又,今見日鈔本,頁眉批注亦引《天道篇》文,然渙壞不可辨,末句云“曰不可傳也法也教法”九字清晰。
岐伯曰,遠乎哉問。
夫治民與治自,治彼與治此,治小與治大,治國與治家,未有逆而能治者也,夫唯順而已矣。
順者,非獨陰陽脈論氣之逆順也,百姓人民,皆欲順其志也。
黃帝曰,順之奈何。
岐伯曰,入國問俗,入家問諱,上堂問禮,臨病人問所便。
黃帝曰,便病人奈何。
岐伯曰,夫人中熱消癉則便寒,寒中之屬則便熱。
案,楊注云,中,腸胃中也。腸胃中熱,多消飲食,卽消癉病也。癉,熱也,音丹。熱中宜以寒調,寒中宜以熱調,解其便也。高按,癉,勞病,消耗也,竭也。傷於熱邪則易消爍津液,故便宜寒凉,一則可敵熱邪,一則可救津液。寒中,中,音妕,傷也。
胃中熱則消穀,令人懸心善飢,齊以上皮熱。腸中熱則出黃如糜,齊以下皮寒。
案,懸心善飢者,猶今人謂之嘈雜者也。洩如糜而色黃,齊下皮寒者,屬腸熱,小腸熱也,小腸在齊以下,皮寒者,氣爭于內而洩,故皮寒也。
胃中寒則䐜脹,腸中寒則腸鳴飧洩。
胃中寒,腸中熱,則脹且洩。胃中熱,腸中寒,則疾飢,少腹痛。
案,疾飢者,苦於善飢也,胃中熱則善飢。胃寒不運故脹,腸中寒則食飲不化,故鳴而洩。食入則引熱與寒交爭,故痛。
黃帝曰,胃欲寒飲,腸欲熱飲,兩者相逆,便之奈何。
且夫王公大人,血食之君,驕恣從欲,輕人而無能禁之,禁之則逆其志,順之則加其病,便之奈何。治之何先。
岐伯曰,人之情,莫不惡死而樂生。告之以其馭,語之以其道,示以其所便,開之以其所苦,雖有無道之人,惡有不聽令者乎。
案,告,諭也,語也,戒之也。告之以其馭者,以其馭告之也。其馭其道,其,死生之理也。其所便其所苦,其,其人也,其病也。《文選·班孟堅答賓戲》“曩者王塗蕪穢,周失其馭。”張詵注曰,馭,理也。又,馭與御同,凡有所敺使皆曰御。《周禮·天官·大宰》孫詒讓正義曰,“凡言馭者,並有予奪勸懲之誼。”又,或乃譬之以御車,以馭之所便所苦言其取道之利害。
黃帝曰,治之奈何。
岐伯曰,春夏,先治其標,後治其本。秋冬,先治其本,後治其標。
案,春夏,氣在外。秋冬,氣在內。
黃帝曰,便其相逆者,奈何。
岐伯曰,便此者,食飲衣服,亦欲適寒溫。寒無淒淒,暑無出汗。食飲者,熱毋灼灼,寒毋滄滄。寒溫中適,故氣將持,乃不致邪僻。
案,故氣將持,將,猶乃也。邪僻,二字同義,有所不正則曰邪曰僻曰邪僻,不正者,病也。又,僻同辟。邪者,邪氣。則邪辟者,謂邪氣加於身也。楊注云,五藏之中和適則其眞氣內守,外邪不入,病無由生。
久視傷血,久臥傷氣,久坐傷肉,久立傷骨,久行傷筋,此久所病也。
案,傷,害也。楊注云,夫爲勞者必內有所損,然後血等有傷,役心注目於色,久則傷心,心主於血,故久視傷血。又云,人臥則肺氣出難,故久臥傷肺,肺傷則氣傷也。又云,人久靜坐,脾則不動,不動不使,故久坐傷脾,脾傷則肉傷也。又云,人之久立,則腰腎勞損,腎以主骨,故骨髓傷也。又云,人之久行,則肝膽勞損,肝傷則筋傷也。
春三月,此謂發陳,天地俱生,萬物以榮。
夜臥蚤起,廣步於庭,被髮緩形,以使志生。
生而勿殺,予而勿奪,賞而勿罰。
此春氣之應也,養生之道也。
逆則傷於肝,夏爲寒,爲變,奉(生)長者少。
案,發陳,發者,生發。陳者,鋪陳。春之氣者,生之予之賞之,欲順之則曰勿殺勿奪勿罰,宜鼓勵,不宜責求。高按,生長,生字衍。楊注云,陳,舊也。言春三月,草木舊根舊子皆發生也。又云,春之三月主膽,肝之府,足少陽用事,陰消陽息,故養陽者至夜卽臥,順陰消也。蚤字,古早字。旦而起,順陽息也。
夏三月,此謂蕃秀,天地氣交,萬物英實。
晚臥蚤起,無厭於日。
使志無怒,使英成秀,使氣得洩,若所愛在外。
此夏氣之應也,養(生)【長】之道也。
逆之則傷心,秋爲痎瘧,則奉收者少,冬至重病。
案,蕃秀,蕃者,草茂也,盛也。秀者,不榮而實,概言能實。夏無厭陽,夏陽乃生長之氣,謙受益,故勿厭。怒者,奮不可遏曰怒,怒長者不能成秀實,故曰無怒。洩,餘制切,音義同曳,舒散也,舒緩者易收,故能成秀實。所愛者,秀實也,尚未成,故云在外。又,依上下文,此養生之道,養生,當作養長。夏之氣者,寓生于長,將成秀實,欲順之則曰使英成秀。楊注云,夏之三月主小腸,心之府,手太陽用事。陰虛陽盈,故養陽者多起少臥也。晚臥以順陰虛,蚤起以順陽盈實也。又云,日者爲陽,故不可厭之。怒者爲陰,故使志無怒之。又云,內者爲陰,外者爲陽,諸有所愛皆欲在陽。此之行者,應太陽之氣,養生之道也。
秋三月,此謂容平,天氣以急,地氣以明。
蚤臥蚤起,與雞俱興,使志安寧,以緩秋形。
收斂神氣,使秋氣平,無外其志,使肺氣精。
此秋氣之應也,養收之道也。
逆之則傷肺,冬爲飧洩,則奉養者少。
案,容平,容者收容,平者平抑。急者,收也,緊也。明者,潔也,成也,成秋實者也。秋者五行爲金,其變曰從革。孟子曰,集大成也者,金聲而玉振之也。金聲也者,始條理也。玉振之也者,終條理也。使肺氣精者,由春夏之生長變秋冬之收藏,必曰金聲玉振,條理之方可使精,精而方可謂集大成。欲條理之者,必以舒平,無外其志。奉養者少,養者,育也,畜也,必有所守有所藏方可謂養,依上下文,亦解作藏,他本徑作藏字,均是。秋之氣者,天地容平,欲順之則曰斂神寧志,外有所收,內有所斂。楊注云,夏氣盛長,至秋也不盛不長,以結其實,故曰容平也。又云,秋之三月主肺藏,手太陰用事。陽消陰息,故養陰者與雞俱臥,順陰息也。與雞俱起,順陽消也。又云,春之緩者緩於緊急。秋之緩者,緩於滋盛,故寧志以緩形。
冬三月,此謂氣閉藏,水冰地坼。
毋擾于陽,蚤臥晚起,必待日光。
使志若伏匿,若有私意,若已有德。
去寒就溫,毋洩皮膚,使氣不極。
此冬氣之應也,養藏之道也。
逆之則傷腎,春爲痿厥,則奉生少也。
案,閉藏,閉者,收也,守也,若伏匿者也。藏者,隱匿也,積畜也,懷也,故曰私意有德。故晚起而必待日光者,惜懷陽氣,用則外借,不肯內擾也,非眞陽虛也。極,亟也,急也。冬之氣者,閉藏而守,欲順之則曰懷德伏匿,使氣不極。楊注云,陰氣外閉,陽氣內藏。又云,冬之三月主腎藏,足少陰用事。陽虛陰盈,故養陰者多臥少起,蚤臥順陽虛,晚起順陰盈也。又云,伏匿,靜也。臥盡陰分,使志靜也。又云,言十一月,陰去陽來,故養陰者凡有私意,諸有所得,與陰俱去,順陽而來,無相擾也。
天氣清靜,光明者也,藏德不上故不下。上下則日月不明,邪害空竅,陽氣閉塞,地氣冒明,雲露不精。則上應甘露不下,交通不表萬物,命故不施。不施,則名木多死,惡氣發。風雨不節,甘露不下則菀藁不榮,賊風數
至,暴雨數起,天地四時不相保,乃道相失,則未央絕滅。
案,藁,今見日鈔本寫作槁。藏德者天地清明而一,故無上下之別,若上下析分則邪害作。所謂清陽以降爲所用,故不得閉塞于上,濁陰以升騰爲所趣,故不得冒明于下。不上不下卽無上無下,王夫之《莊子解》卷二十五《雜篇·則陽》云,“天無上無下”,“天之體,渾然一環而已”。又,上下者,亢卑也,不上不下者,不卑不亢也。又,不上故不下者,謂上不可獨爲上,下不可獨爲下,若陰與陽,必互根互用。上下離析則陰陽之道不能表達于萬物,天地生生之命則無可施布,名木死,惡氣發,風雨不節,賊風數至,天地四時不相保,乃道相失,未央絕滅。乃道,天地之道,未央亦即天地之生生永恆之氣也。央,已也,盡也。未央,未盡,未已,卽下文所謂生氣不竭,生生之氣也。又,名木者,大木也,謂若大木者亦危。命,使也,令也,教令也,告也,卽天地生生之命也。故言不施者,非甘露德澤不施,乃生生之命不施也。又,鈔本眉批“《淮南子》‘百節莫菀’注,菀,病也。”
唯聖人順之,故身無奇疾,萬物不失,生氣不竭。
案,此不竭之生氣卽上文之未央也。奇疾,邪病也。有訓奇爲苛者,不當。
逆春氣,則少陽不生,而肝氣內變。
案,失常曰變,病亦曰變。
逆夏氣,則太陽不長,心氣內洞。
案,中空曰洞。楊注云,洞,疾流洩也。
逆秋氣,則太陰不收,肺氣焦漏。
案,楊注云,焦,熱也。漏,洩也。高按,焦漏,今見日鈔本寫作燋漏。燋,燃也,通焦,火傷曰焦,故當訓爲傷,損也,火傷必損津液。焦又同鐎,斗也(《說文》)。焦漏者,上焦漏也,亦內漏也。
逆冬氣,則少陰不藏,腎氣濁沈。
案,沈,深也。濁,亂也。此皆逆於外而壞於內也,故曰,
失四時陰陽者,失萬物之根也。 案,此陰陽者,寒暑也。
是以聖人春夏養陽,秋冬養陰,以順其根。
故與萬物沈浮於生長之門。
案,順,不逆曰順,理也,從也,和也,顧護也。《易·繋辭》“成性存存,道義之門。”凡物關鍵處皆謂之門(《康典》)。謂聖人能順其根,與萬物同沈浮者,在於知陰陽生長之關鍵也。
逆其根,則伐其本,壞其眞。
故陰陽四時者,萬物之終始也,死生之本也。
逆之則災害生,順之則奇疾不起,是謂得道。
道者,聖人行之,愚者佩之。
案,奇,異也,隻也,邪也。行,以身踐行,則道乃無形。佩,以道爲物,則身道兩分。又,行者,從也,順也。又,顧觀光《素問校勘記》訓佩爲背。背者,逆之也。
順陰陽則生,逆之則死。順之則治,逆之則亂。
案,陰陽,卽上文所謂陰陽四時萬物之終始,死生之本也。逆之則死,謂失其根本。
反順爲逆,是謂內格。
案,反順爲逆者,當順之而不從者也。故楊注云,不順四時之養身,內有關格之病也。
是故聖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亂治未亂,此之謂也。
夫病已成形而後藥之,亂成而後治之,譬猶渴而穿井,鬭而鑄兵,亦不晚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