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按,此篇見《靈樞》卷三第十《經脈》篇,又見《甲乙經》卷二第一下篇。
黃帝曰,經脈十二,經脈者,伏行分肉之閒,深而不見。其常見者,足太陰過於內踝之上,毋所隱,故見也。諸脈之浮而常見者,皆絡脈也。
六經絡,手陽明少陽之大絡也,起於五指閒,上合肘中。
飲酒者,衞氣先行皮膚,先充絡脈,絡脈先盛,故衞氣已平,營氣乃滿,而經脈大盛也。
案,平,均也,亦滿也。高按,疑絡脈二字衍,當讀若 【衞氣先行,皮膚先充,絡脈先盛。】
脈之卒然動者,皆邪氣居之,留於本末。不動則熱,不堅則陷且空,不與衆同,是以知其何脈之病。
案,脈卒然而動者,是脈氣相應於邪氣之居也。本末者,楊注卽是此經本末也,高按,本末者是謂經脈在表之絡脈,及在內之所主藏府。藏府之氣應於經脈,脈氣動爲實,爲在表。不動則熱者,感邪而脈無所應,藏府之應不得外達則內熱。鬱於表與邪相搏則寒熱作。不堅,藏府脈氣不實,虛也。故病則陷,脈氣爲空者,是脈氣不足也。若病在內脈氣陷且空,是藏府自救,脈氣乃去之象。衆,常也。
雷公曰,何以知經脈之與絡脈異耶。黃帝曰,
經脈者,常不可見。其虛實也,以氣口知之。脈之見者,皆絡脈也。
雷公曰,細子無以明其然。黃帝曰,
諸絡脈皆不能經大節之閒,必行絕而道出入,復合於皮中,其會皆見於外。
案,楊注云,大節,謂四支十二大節等也。凡絡脈之行,至大節閒止,緣於絡道出節至外,入於皮中,與餘絡合見於皮。絕,止也。高按,楊注不安,旣言絡脈之行止,又曰緣於絡道出,更訓絕爲止。平按,而道二字《靈樞》《甲乙經》作道而。依平按,作【 必行絕道而出入, 】謂道絕而行不絕,文義略勝,可據改。絕道者,言不得通過之處也,卽大節之閒。而,乃也。道可絕而行不可絕。言出入者,有出必有入,不離於身。
故諸刺絡脈者,必刺其結上,甚血者雖毋結,急取之以寫其邪而出其血,留之發爲痹。
案,亦可讀作 【必刺其結上甚血者,雖毋結,急取之,以寫其邪而出其血。】
凡診絡脈,脈色青則寒且痛,赤則有熱。
胃中寒,手魚之絡多青矣。胃中有熱,魚絡亦赤。
魚黑者,留久痹也。其有赤有青有黑者,寒熱。
其青而小短者,少氣也。
案,此舉手魚診法也。寒熱後疑有脫文,當留心。或當作 【魚黑者留,久痹也。】 又,現代所謂“肝掌”或爲胃中有熱,甚則妄行而吐血,當予清胃敗火之劑,兼有便溏肢腫者,是乃脾虛胃旺也,治宜益氣健脾,和胃降火。又,脾胃土主四支主肌肉,上肢其末之肉乃是大魚,小魚者腎也。又,寒熱者,謂有寒熱往來交爭也,故色見斑駁夾雜。
凡刺,寒熱者皆多血絡,必閒日而一取之,血盡而止,乃調其虛實。
其小而短者,少氣,甚寫之則悗,悗甚則仆,不能言。悗則急坐之。
案,或當讀作 【其小而短者少氣甚,寫之則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