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受试者就诊时,抓阄或抽签来决定受试者的处理也可以说是随机的,但为了防止自觉或不自觉地发生受试者入组时的偏性,更为科学地进行随机化是十分必要的。首先应该预先安排接纳受试者和随机分配受试者的科学规程,临床试验中受试者分配必须按试验设计确定的随机分配方案进行。随机分配一般应注意以下一些问题:
在征集受试者时要保证参加试验的受试者对所研究的疾病具有代表性,以使结论能推广到这类受试者的全体。因此事先要对受试者进行了解,明确其确为所研究疾病的患者。如慢性支气管炎治疗的研究中就不得混入肺结核患者。
医生要根据试验方案中的入选标准纳入参加试验的受试者,并排除不符合标准的受试者。因此,在受试者筛选阶段要填写入选标准和排除标准表。只有符合入选标准且不符合排除标准的受试者才能参加随机化分组,而不可以在随机化之后才考虑受试者是否符合入选标准和不符合排除标准的问题。
个别不符合标准的受试者被错误地入选时,在以后发现时要根据情况采用不同的分析策略(参见第十章中有关“统计分析策略”内容)。
在开始募集受试者之前,研究者必须将试验的详细情况和受试者可能得到的利益和损害清楚地告诉受试者并取得受试者(或必要时的法定代理人)签名的知情同意书。只有在取得知情同意之后才能进行随机化。
随机化的时间应尽量接近给予处理的时间。如某研究要先对符合入选标准的所有受试者进行免疫治疗,然后再进行两种手术方案比较,那么对两种手术方案比较的随机化应当在免疫治疗结束之后,而不是在免疫治疗开始之前,以免在免疫治疗后一些受试者由于某些原因被排除而影响到随机化。
同样,在具有导入期的试验中,受试者应当在导入期之后进行随机化。如治疗轻中度高血压的试验中,先给受试者服用2周安慰剂,再进行检查,将符合入选标准的受试者随机分组。如果在一开始就进行随机分组,而在导入期后发现有一些已经分组的受试者不能参加试验,这样就破坏了原来的随机化。
完成前述几个步骤之后即可进行随机化指定受试者所接受的处理组别,称为随机分配(random allocation)。治疗开始前应准备好随机分配表(random allocation table),然后根据随机分配表对每一位受试者指定其所接受的处理。
随机分配表中指定了按照受试者入组的顺序每位受试者所接受的处理组别。如下面的安排:
如此则第一位受试者接受处理B,第二位受试者接受处理A……以此类推。
在多中心试验中,应按中心组织随机化程序。为每个中心建立一个单独的随机方案,即按中心分层,或为每个中心分配几个整段的区组,称为中心随机化。其目的是使每个中心内各组的受试者数相同或相近,从而使对比各组在各中心的受试者的比例相同或相近。即使中心对疗效有影响,由于处理在中心间分布均衡,中心就不会对处理组间疗效的比较有影响。在统计上把这种方法称为分层随机化(详见第三节)。有时,由于中心数较多,也可以不将中心作为分层因素。
随机分配表的编写通常利用计算机软件编写程序产生随机数(严格地说,计算机所产生的随机数应当称为伪随机数)来完成。在盲法试验中随机分配表原则上应当由不参加试验的统计师制作,称为第三方统计师。随机分配表、制作随机表的各种参数都作为盲底,放入密封签章的信封中保存。在揭盲之前,应当对所有参加试验者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