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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商品的二因素和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二重性

一、商品的二因素:使用价值和价值(价值实体)

(一)使用价值

使用价值就是物品所具有的某种用途。物品能够作为商品在市场上进行买卖,首先必须对人们来说有某种用途,有些用之于生产,有些用之于生活,包括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商品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这种属性是首先被人们注意到的。

每一种有用物,都可以从质和量两个角度去考察。从质的角度看,不同的物有不同的用途,同一种物也可以有多种多样的用途,如木材,既可以做桌椅板凳,也可以建房造船。从量的角度看,每一种有用物都有它的量度,或是长度,或是重量、面积、体积等,一种物品采用什么量度,一方面取决于物品本身的性质,如布用尺量长度,菜用秤称重量,另一方面也取决于人们的习惯,如稻谷、大米,或用秤称重量,或用斗量体积。

无论从质或从量的方面考察,物的使用价值都会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发展。从不知铁为何物到用来制作工具;从制造手工工具到制造各种机器;从懂得计算长度和重量到计算面积与体积;从简单的计量到越来越精细和超长、超重、超大的计量,都有一个历史发展的过程。

使用价值是不能离开物体而独立存在的,如能够充饥的食物就离不开食物这种物体,无论从质的方面或量的方面看,使用价值都受到物体的限制。如衣服只能穿在身上御寒而不能充饥;排球只能用在排球场上而不能用在篮球场上;一件衣服只能穿在一个人的身上御寒,不能同时穿在两个人身上御寒。

马克思指出:“不论财富的社会形式如何,使用价值总是构成财富的物质的内容。” 这一方面说明了使用价值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又说明了使用价值只是一种物,“我们从小麦的滋味中尝不出种植小麦的人是谁,是俄国的农奴,法国的小农,还是英国的资本家。使用价值虽然是社会需要的对象,因而处在社会联系之中,但是并不反映任何社会生产关系”

既然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就不是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但是使用价值与政治经济学所要研究的商品的价值有密切关系,使用价值是物的商品价值的承担者,离开使用价值这个物质基础,商品的价值就不能存在。

(二)交换价值和价值

交换价值首先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例如,1把斧子换20斤大米,20斤大米就是1把斧子的交换价值,用公式表示即:1把斧子=20斤大米。

商品之间交换的比例是如何确定的?要回答这一问题首先必须弄清楚两种不同使用价值的商品为什么能够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交换。

任何两种不同的物体要进行量的比较都必须有一个前提——二者之间存在着共同物,即有相同的质,只有同质的东西才能比量。如同两个面积不同的三角形,之所以能够进行量的比较,是因为它们都使用一个共同的公式 (底×高)进行计算。商品之间的交换也不例外,两种不同的商品之所以能够进行量的比较,也是因为它们之间存在着共同物。

现在要进一步问:商品之间的共同物是什么?我们首先要排除的是商品的使用价值,在商品交换中,总是不同的使用价值相交换,斧子不会和斧子相交换,大米也不会和大米相交换,因而商品交换双方的使用价值总是不同质的,而不同质的物体是不能进行量的比较的,我们无法从使用价值上去说明1把斧子=20斤大米。

一个商品体,如果撇开它的使用价值,就只能称其为劳动生产物了。不仅如此,作为劳动生产物,抽去它的具体使用形式——既不是通过木工的具体劳动过程生产出来的家具,也不是通过织布工人的具体劳动过程生产出来的布匹,离开了具体形式,各种劳动不再有什么差别,成为一种抽象的人类劳动,这就是商品交换中的共同物。各个商品之间之所以能够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交换,是因为存在着这个共同物,政治经济学把这种凝结在商品体中的抽象的人类劳动,称为价值。

找到一般人类劳动这个共同物后,就可以懂得斧子和大米的交换比例是由它们各自包含的抽象劳动量决定的,1把斧子=20斤大米,表明1把斧子包含的抽象劳动量和20斤大米包含的抽象劳动量相同。

一件商品之所以具有交换价值,是因为商品本身有价值,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内容和基础,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

(三)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

使用价值和价值是商品不可缺少的两个因素,凡是作为商品出现在市场上的,首先必须具有某种使用价值,如果是无用之物,就不会有什么价值,也就不成其为商品。但是并非所有有用之物均有价值,从而作为商品出现在市场上。

例如,在以下三种情况中,一种物虽有使用价值,但没有价值,不能成为商品。

第一种情况,未经人类劳动开采和加工过的自然物,如空气、阳光、未开垦的土地、矿产资源、原始森林等,尽管它们对人类都非常有用,但因不是劳动生产物而不是商品,不具有价值。

第二种情况,虽经人类劳动开采加工成为劳动生产物,但由生产者自己消费,不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不能成为商品,也不具有价值。作为商品的使用价值必须是提供给他人的社会使用价值。

第三种情况,作为商品的使用价值还必须是通过交换的方式转让给他人使用,如果将劳动生产物作为礼品或租税无偿地转让给他人使用,仍然不能算是商品,不具有价值。

由此可见,商品首先是通过交换提供给他人使用的有用的劳动产品,它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属性。

商品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第一,出现社会分工,即各自生产不同的使用价值,如果一切生活必需品都由自己进行生产,就不会发生交换,劳动产品不会转化为商品。第二,产品属于不同的集体或私人所有。社会分工不是商品存在的唯一条件,马克思说:“在古代印度公社中就有社会分工,但产品并不成为商品。”

商品及其价值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出现,也会在一定历史条件下消失。恩格斯指出:“实际上,经济价值这个为商品生产所特有的范畴,将同商品生产一起消失,就像它在商品生产以前并不存在一样。劳动同产品的关系,无论在商品生产以前或以后,都不用价值形式来表现。”

二、劳动的二重性: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

商品具有二因素——使用价值与价值,生产商品的劳动也具有二重性——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使用价值是由具体劳动形成的,价值是由抽象劳动形成的,这个理论是由马克思首先提出来的,它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 。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由于不懂得劳动二重性理论,使自己的学说站不住脚。

(一)具体劳动

具体劳动是生产某种使用价值的有用性劳动,它具有一定的目的、操作方式、劳动对象、劳动资料和劳动结果。以裁缝的劳动为例,裁缝在劳动时,事先就有明确的目的(生产衣服),并准备好剪刀、尺、缝衣针等生产工具和布、线等原材料,然后按照特定的方式(量、剪裁、缝、熨等)进行操作,最后得到具体的劳动成果(衣服)。裁缝、木工、铁匠等的劳动虽各不相同,但都称为具体劳动。

在商品交换中,从使用价值看,总是不同质的,上衣不会和上衣相交换,而是和麻布或其他使用价值相交换。从具体劳动上看也同样如此,生产上衣的具体劳动也不会和生产上衣的具体劳动相交换,而是和另一种性质的具体劳动相交换。因此,在商品交换中,从具体劳动来看,总是不同质的,不能说明商品交换之间量的比例。

具体劳动和自然界共同构成物质财富的源泉,由于具体劳动创造了使用价值,成为不以任何社会形式为转移的人类生存的必要条件。

不同质的具体劳动最先在一个共同体内由全体成员共同承担,如既种田,又织布。随着生产的发展,各种不同质的具体劳动都独立出来,形成一个又一个的生产部门,出现了社会分工。

(二)抽象劳动

在“1把斧子=20斤大米”的例子中,引起我们注意的首先不是它们之间量的比例如何,而是两种不同的商品为什么能够进行量的比较,出现“斧子=大米”这个不可思议的等量关系。显然,在斧子和大米之间存在着共同物,即它们都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这种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即抽象劳动,构成了价值的实体,价值就是抽象劳动的凝结物。各种不同的商品在交换中能够彼此代替、彼此相等,正是由于它们都是由这种价值实体构成的。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见到的是千差万别的劳动,劳动的具体形式和有用性质各不相同,但是不管怎样不同,作为人类劳动,它们都是人的脑、肌肉、神经、四肢等的生产耗费。动脑出力,在这方面是相同的。只要我们撇开和抽去各种具体劳动的具体形式和有用性质,就可以发现这种构成价值实体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

把不同质的具体劳动看作是同质的抽象劳动的不同表现形式,这不是人们主观想象出来的。在现实生活中,以下两种情况都说明了各种具体劳动都可以看作是人类一般劳动的不同表现形式:第一种情况,在自给自足的经济条件下,同一个人有时种田,有时织布;第二种情况,在社会分工的条件下,例如在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上也总会有一部人变换他的劳动形式,一开始当织布工人,后来被资本家解雇,又转行做缝衣工人。

(三)生产商品的劳动是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统一

具体劳动是在具体形式下生产某种使用价值的有用性劳动,它的具体性体现在劳动目的、操作方式、劳动对象、劳动资料和劳动结果五个方面。抽象劳动就是撇开劳动的具体形式和有用性质的一般人类劳动,构成商品价值的实体。在商品交换中,作为具体劳动,总是不同质的,因而不能进行量的比较,而抽象劳动是同质的一般人类劳动,从而使商品之间能够进行量的比较。具体劳动回答的是怎样劳动和什么劳动,在商品交换中,具有意义的是它的质的区别;抽象劳动回答的是劳动量多少和劳动时间多少,在商品交换中,具有意义的是它的量的区别。

劳动二重性的二重作用在于,具体劳动(加上自然界)形成商品的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形成商品的价值,但这绝不是说具体劳动与价值的形成是无关的。首先,具体劳动所生产的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作为价值实体的抽象劳动总要凝结在一个有用物体上,否则是不能存在的,没有具体劳动所生产的使用价值,就不会有价值的存在。其次,具体劳动在生产新的使用价值的过程中,也就将原有的生产资料价值加以保存并转移到了产品中。

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不是分两次进行的劳动,而是在同一时间发生的二重性劳动。在进行商品生产的劳动过程中,它一方面是生产使用价值的具体劳动,另一方面又是创造价值的抽象劳动。 WvbLNiMFvAFVlNzsrDHBbbxR4AoH8PBcc7Sxffa2dqQrhyco3pXs084ScxY1Fo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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