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安南银元的流通,广西中越边境地区逐渐形成了一个以安南银元为载体的区域经济市场。其主要特征是双方均以同一种货币为结算方式,不仅政府层面如此,在民间也是如此,是这一区域民众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1)安南银元在广西边境地区的广泛流通,成为这一地区中越贸易的重要载体。
安南银元流入中国后,在中越边境地区广泛流通,1933年,广西省政府对市场货币流通情况进行调查,得到的结论是安南银元在全省范围内仍广泛使用。根据此项调查报告,在全省99个市县中,有28个县的市场交易直接行使法纸、法光,大部分集中在桂西、桂南地区,如凭祥、靖西、西林、西隆、凌云、龙州、百色、东兰、扶绥、都安等地。在使用法纸较多的地方,法纸在市场上所占比例达60%,但法光流通范围所占的比例整体上大于法纸,占20%~30%。
从上述情况看,当时安南银元在广西流通的范围占30%左右。广西官方也明确记载,“本省密迩安南各县,因与安南贸易关系,此币颇为通行。民(国)十八(年)至民(国)二十(年)之间,广西战乱频仍,银根吃紧,旧镇南道属各县,当时甚至直接以此币交易及纳税”
。
安南银元不仅在各地广泛流通且身价不菲,“据说是由于当年广西烟帮到云南购买烟土时,当地山民只收法光或法纸的缘故。建立民国后,鹰洋、港洋、日本洋都渐次退出流通,唯独法光盛行不衰。旧桂系统治期间,每法光1元,兑换以银毫为本位的广西银行纸币,最高时达2元2角,最低时亦为1元4角”
。
20世纪60年代广西通志馆曾进行过一次规模较大,涉及数十个县的调查,采访了600余位老人,根据他们讲述的亲身经历,可以一窥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广西社会的情况,其中不乏有关安南银元在广西一带的流通情况。如在靖西县(今靖西市),“中法交战后,法国光洋(又叫法光)大量流进来,代替了墨西哥银元和银锭,连小圩场都通用”。在龙州,“法光法纸几乎成了边境一带的主要货币,大小交易都要以它为单位。……法光比我国的龙洋重一点,龙洋每个重七钱二分半,法光成色也比龙洋好。所以广东、广西、云南一带都信用法光”。在上思县,“甲申年以后,法光和法纸大量流入上思和边境各地,连很小的圩场和农村也用法光买东西”。而在桂西的西林、田西、西隆等较为偏僻的山区,虽交通不便,但也普遍使用安南银元,“一般小圩场都用,尤其是买卖牛马、田地、房屋都用法光交易,那时银子、铜仙、龙头光洋和其他外国光洋都不如法光通用。……大批法光、法纸在龙州边境一带流通,甚至深入左右江和云南、贵州去。在这些地方,法光、法纸几乎代替了原来流通的银子和其他货币。凡是大宗的交易,甚至通婚受聘,都是讲多少法光”
。上述记载表明,当时安南银元在中越边境地区流通的范围较广,遍及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不仅体现在日常生活用品、生产资料的购买方面,连送礼、婚嫁都少不了。
民国时期的大部分时间广西实行的是小洋本位制,银元“虽定为国币,然本省仍未以之作直接交易工具,盖本省实际上系以银毫为交易本位币故也”
。在广西的绝大部分地区,主要流通的是以广东铸造的一角或两角小面额毫币为主的小洋。但在百色地区,民众在交易时往往不用本地通用的小洋,而是普遍使用安南银元。“毫银在两广本来是一种主币,但在百色则落而为辅币,这是很奇怪的事。百色乡间价值不是特大的买卖,如买卖田地、房屋、牛畜等均以法光计算。就是平常交易(额)超过一元的,都用法光计算。”
可见当地民众对安南银元的信任度很高,也反映出安南银元在当地商品交易流通中的信誉及作用。
(2)广西是越南出口商品的重要市场,也是越南进口商品的重要来源地,双方以安南银元为结算货币,客观上简化了结算方式,推动了区域市场的形成。
在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这一时间段,尤其是中法战争后,在法国对越南实行殖民统治的背景下,中、越、法三方在中国西南边境地区围绕着中越贸易往来制定了诸多带有不平等色彩的条款。在相关的协议中规定,“凡来自云南、广西及广东之绵羊、火把、生皮皮货、猪鬃、生丝……等中国货物输入法属越南时,如直接输入或持有直接提货单者应享受最低税率。……凡中国货物如胡椒、肉桂、丁香、茶叶、纯粹丝织品……输入法属越南时,如直接运入或持有直接提货单者应享受最低税率”
。尽管这是带有浓厚殖民色彩的协议,但折射出双方密切的贸易关系,广西的地理位置使其在中越区域经济市场中占有不可替代的地位。
在中国出口越南的商品中,广西的生皮皮货、生丝、肉桂等均为重要的出口商品。猪、牛均为广西农户广为饲养的家畜,据统计,民国时期广西“一般农民所畜,均为一种副业,计有牛马猪羊及鸡鸭鹅鸽等类,尤以牛猪鸡三类产量较丰,为输出口贸易之大宗。……总计全省约有黄牛八十万匹,水牛七十万匹,合计为一百五十万匹左右,又据海关出入口统计,每年尚有一万三千余匹之输出”
。而养蚕缫丝曾于清末至民国初年在广西盛行一时,“本省蚕业,自清末马丕瑶先生倡导以来,育蚕事业,已广布十余县,以苍梧、藤县、平南三县为最发达,民国十一年至十七年间,为蚕业最盛时期,上列三县之蚕户数,达九千以上,年产蚕茧五百余万斤”
。肉桂是一种亚热带植物,“世界最重要的产区为印度,安南及我国之粤桂两省,本省所产集中于浔江流域,武宣、上思等县亦略有出产。肉桂树皮称为桂皮,枝称桂枝,果实称桂子,俱为国药中之要品,……本省所产桂皮皮层较安南所产者为薄,刺激性亦弱,年产约四万市担,三十一年市价每担二八〇元”
。越南是广西出口这些商品的重要市场,而与之交易的安南银元则是结算货币。换言之,在当时安南银元流通的越南和广西边境地区,事实上形成了一个以安南银元为媒介的区域经济市场,尽管这一市场的形成在政治上带有殖民扩张的背景,但客观上却成为双方交往的纽带,对双方的经济交往起到了催化作用。
(3)安南银元在广西边境地区的流通冲击了当地的金融秩序,为法国殖民者掠夺这些地区的物资、加强控制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安南银元在广西边境地区流通后对当地的货币造成冲击,其他原来流通的本洋、鹰洋、港洋、日本洋等各种货币纷纷退出流通市场,而安南银元却一枝独秀盛行不衰。安南银元的流通在民间有较广泛的市场,“新桂系为了控制市场金融,曾经三令五申限制法光与法纸的流通。1927年9月22日,桂系省政府财政厅《复靖西县长并通令全省认真查禁低折桂币电》称,‘本省市面交易以桂币为本位,不准低折,乃奸商高抬法光,无形低折桂币,殊属不合’。”但一纸公文并未能控制安南银元流通的局面。据当年11月20日财政厅的报告,“龙州县礼字区辖属水口,毗连法属安南,市面交易,均系法光,鲜有钞票流通”。而当时边境地区的镇边、雷平、凭祥、宁明、龙茗等县,也都广泛使用安南银元。为加强对市场的控制,广西省政府进一步发布公告,要求自1927年10月1日起全省所有税收及市场交易一律使用广西银行纸币和嘉禾币,严禁使用其他货币。
此后情况虽有所改变,但仍未能控制安南银元的流通,到民国二十年(1931)前后,一些地区甚至出现直接用安南银元交税的情况。可见,安南银元在市场流通中影响之大,已干扰到政府的金融市场运作了,这显然是对法国殖民势力有利而国民政府所不愿看到的。
(本文为2019年广西钱币学会、广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云南钱币学会、东莞市钱币博物馆联合举办的“中国—东盟货币文化与交流”有奖征文活动获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