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多年前马克思撰写的《资本论》,是大工业革命时期的产物。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在知识经济时代的今天,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也应该“与时俱进”地得到发展。我们所研究的智力劳动价值理论,与传统的劳动价值理论也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最核心的观点是:人们的活劳动,即无差别的人类的一般劳动创造价值。价值是抽象劳动所形成的人类的一般劳动的凝结。
商品的二因素和劳动的二重性理论是马克思的伟大发现。马克思从分析资本主义的商品着手,分析了商品包括价值和使用价值两个因素以及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马克思深刻指出“一切劳动,一方面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就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这个属性来说,它形成商品价值。另一方面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就具体的有用的劳动这个属性来说,它生产使用价值”
。其中,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只有商品具备了使用价值,在生产过程中所耗费的社会劳动才能被承认,才能形成价值。
1.商品的二因素
商品具有二因素,即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其中,使用价值是由商品的自然属性决定的,而价值是由社会属性决定的。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基础,商品没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也就不能在市场上进行交换,也就不能实现其价值。
在商品生产经营活动中,如果商品生产经营者所生产经营的商品通过市场交换顺利地转化为货币,商品的价值就得以实现,就达到了商品生产经营的目的;反之,所生产经营的商品如果不能顺利地转化为货币,就无法实现商品的部分或全部价值,企业将面临亏本甚至破产。“商品价值从商品体跳到金体上,像我在别处说过的,是商品的惊险的跳跃。这个跳跃如果不成功,摔坏的不是商品,但一定是商品所有者。”
“商品的使用价值,在消费者手中比在生产者手中大,是因为它只有在消费者手中才得以实现。因为,商品的使用价值,只有在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才能实现,才能发挥作用,它在生产者手中只是以潜在的形式存在。”
因此,企业从事商品生产经营的目的是通过市场交换,把产品从企业手中转移到消费者手中,把潜在的使用价值转化为现实的使用价值,把商品转化为货币,实现商品的价值。只要企业没有把商品销售出去,无论此前企业做了什么,做了多少,做得多好,都将前功尽弃,不但无所获,而且可能亏本甚至破产
。
2.劳动的二重性
按照不同的标准,劳动可分为一般劳动和具体劳动、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一般劳动是指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劳动,不管是智力劳动者还是体力劳动者,他们的劳动都能创造价值。具体劳动是指从事某项具体工作所耗费的劳动量,比如教书、干某项具体活所耗费的劳动。
复杂劳动主要是指脑力劳动,是需要经过专门培养和训练,具有一定文化知识和技术专长的劳动者所从事的劳动,而简单劳动“是每个没有任何专长的普通人的有机体平均具有的简单劳动力的耗费。简单平均劳动本身虽然在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文化时代具有不同的性质,但在一定的社会里是一定的。比较复杂的劳动只是自乘的或不如说多倍的简单劳动,因此,少量的复杂劳动等于多倍的简单劳动”
。通俗地讲,简单劳动是指不需要经过专门训练和培养的一般劳动者都能从事的劳动。复杂劳动是“比社会的平均劳动较高级较复杂的劳动,是这样一种劳动力的表现,这种劳动力比普通劳动力需要较高的教育费用,它的生产要花费较多的劳动时间,因此它具有较高的价值。既然这种劳动力的价值较高,它也表现为较高级的劳动,也就在同样长的时间内对象化为较多的价值”。
当然,由于不同时代和不同国家的生产技术水平和受教育水平不同,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的界限不是绝对的,过去某个时期的复杂劳动现在可能成为简单劳动,某个国家的复杂劳动在另一个国家可能被当作简单劳动。不过,在一定历史时期的一定国家中,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的区别是相对固定的。商品价值量与生产商品的劳动复杂程度成正比,劳动复杂程度与劳动者综合素质成正比。因此,现代企业要想劳动者在同样多的时间里创造更大的价值,就必须重视对劳动者的培养和训练,提高劳动者的综合素质,提高劳动复杂程度,减少简单劳动产品生产,增加复杂劳动产品生产,使同量劳动创造更多的价值,同量资本实现更多的效益。
3.活劳动的使用价值和价值
马克思在分析劳动过程与价值增值过程时指出:“劳动过程,是制造使用价值的有目的的活动,是为了人类的需要而对自然物的占有,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交换的一般条件,是人类生活的永恒的自然条件,因此,它为人类生活的一切社会形式所共有。”也就是说,劳动过程是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结合的过程,是创造人类财富的过程。这个过程不受社会所有制的制约,因为“根据小麦的味道,我们尝不出它是谁种的”
。在这个过程中,劳动力与生产资料在价值创造中的作用,却有很大的不同。
活劳动成为商品,是货币转化为资本的先决条件。“货币占有者要把货币转化为资本,就必须在商品市场上找到自由工人。这里所说的自由,具有双重意义:一方面,工人是自由人,能够把自己的劳动力当作自己的商品来支配;另一方面,他没有别的商品可以出卖,自由得一无所有,没有任何实现自己的劳动力所必需的东西。”
而货币所有者之所以要购买劳动力商品,看重的不是劳动力商品的价值,而是它的使用价值。
活劳动存在于劳动者体内,它的价值构成有三个重要因素:①“维持劳动力占有者所必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②维持“工人的补充者即工人子女的生活资料,只有这样,种种独特的商品占有者的种族才能在商品市场上永远延续下去”;③维持劳动者成为“发达和专门的劳动力,就要有一定的教育或者训练,劳动力的教育费用随着劳动力性质的发展程度而不同,因此,这种教育费用包括在生产劳动力所耗费的价值总和中”。除此之外,“由于一个国家的气候和其他自然特点不同,食物,衣服,取暖,居住等自然需要本身也就不同”,由于“劳动力的价值规定包含这一个历史和道德的要素”,由此而构成不同国家的活劳动在价值构成上的差异
。
活劳动的使用价值就是劳动,马克思指出“劳动力价值和劳动力在劳动过程中的价值增值,是两个不同的量。资本家购买劳动力时,正是看中了这个价值差额。劳动力……具有决定意义的,是这个商品独特的使用价值,即它是价值的源泉,并且是大于它自身的价值的源泉。这就是资本家希望劳动力提供的独特的服务”,“劳动力使用一天的价值比劳动力自身的价值大一倍”。由此可见,马克思对活劳动的使用价值的分析,对商品价值的创造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只有劳动,且是活劳动才能创造价值。无论是剩余价值,还是其他形式的利润、利息、地租等均来自于雇佣工人的剩余劳动。商品的价值构成是:不变资本+可变资本+剩余价值( W = C + V + M ),这是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也就是说,生产商品的劳动既包含活劳动( V ),也包含物化劳动( C ),但是两者的作用不一样。活劳动( V )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物化劳动( C )(或者称“其他物质性生产要素”,如土地、房屋、机器设备等)虽在价值形成过程中发挥作用,即通过活劳动,可以转化它们的价值,使新价值的创造与旧价值的转移与价值增值过程和劳动过程统为一体,但是活劳动与物化劳动在商品的生产过程和商品价值的形成过程的作用有明显的不同。由此可见,活劳动创造价值是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核心与基石。
1.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
马克思在分析活劳动创造价值的生产过程中,专门对工作日中的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做了深入分析。“现在假定有一个工作日,它的长度以及它的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的划分是已定的。例如
ac
线
a
—
b
—
c
代表一个十二小时工作日,
ab
段代表 10小时必要劳动,
bc
段代表 2小时剩余劳动。现在,如果没有
ac
线的延长……怎样才能增加剩余价值的生产呢?”通过“必要劳动的缩短与剩余劳动的延长相适应……这里改变的不是工作日的长度,而是工作日中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的划分”,“我把通过延长工作日而生产的剩余价值,叫作绝对剩余价值;相反,我把通过缩短必要劳动时间,相应改变工作日的两个部分的量的比例而生产的剩余价值,叫作相对剩余价值。”值得指出的是,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主要是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使用新技术、新设备来实现的,而这个过程与活劳动中的复杂劳动(脑力劳动)有密切的关系。
2.资本的循环与周转
马克思认为,资本在运动中增值。第一增值是资本的本性,是运营资本的根本目的。“资本只有一种生活本能,这就是增值自身,创造剩余价值,用自己的不变部分即生产资料吮吸尽可能多的剩余劳动。”
第二是运动性。为买而卖的简单商品流通的目的是获取满足自身需要的使用价值,自身需要的有限性决定了商品运动的有限性。为卖而买的资本流通的目的是获取剩余价值,剩余价值的无限性决定了资本运动的无止境性。资本的生命在于运动,对剩余价值的无限追求,决定了“资本运动是没有限度的”
。第三是连续性。要实现产业资本增值的持续性,必须保持产业资本循环的连续性,合理分割产业资本,使其并存于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和商品资本三种职能形式上,周而复始,使企业资本处于良性运动之中。
资本循环不仅是生产过程与流通过程的统一,也是产业资本循环、生产资本循环、商业资本循环的统一。“它之所以能够成为这种统一,是由于资本的每个不同部分能够依次经过相继进行的各个循环阶段,从一个阶段转到另一个阶段,从一种职能形式转到另一种职能形式,因而,只是由于产业资本作为这些部分的整体同时处在各个不同的阶段和职能中,从而同时经过所有这三个循环,在这里,每一部分的相继进行,是由各部分的并列存在即资本的分割所决定的。”
这里的产业资本是指投资于工业、农业、建筑业、采掘业、交通运输业等物质生产领域的资本。商业资本是投资于流通领域的专门从事商品买卖的资本。产业资本运动表现为产业资本循环。产业资本循环是指产业资本依次经过购买、生产、销售三个阶段,相应地采取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商品资本三种职能形式。货币资本是购买商品生产所必需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为生产剩余价值准备条件;处于生产阶段的产业资本采取生产资本的形式,其职能是生产剩余价值;处于销售阶段的产业资本采取商品资本的形式,其职能是销售商品和实现剩余价值。基本的循环模式如下:
劳动(活劳动与物化劳动)在生产过程中创造出大量的商品,这些商品价值量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成正比,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比。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交换依据商品的价值进行,实行等价交换,这也是价值规律的内容和表现形式。
综上所述,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关于复杂劳动(脑力劳动)的各种分析,充分肯定了智力劳动的价值创造,为我们探索智力和知识价值奠定了一定的理论基础。与此同时,我们不难发现,传统的劳动价值论与西方传统智力资本理论虽然属于不同的理论体系,但在“智力与知识”的价值认同上则存在异曲同工之妙。为此,我们在过去的研究中致力于“智力劳动价值”理论的初步探索,该理论以劳动价值理论为基础,对智力劳动性质、形态与运动规律进行界定,以智力资本的双重属性——资本属性与智力属性为营运主体,旨在集中体现两者精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