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以新媒体技术、部分具体的新媒体技术标准(CMMB、3G、4G、OTT等)、标准化等为关键词从知网以及英文文库进行相关论文检索,在删掉不相关主题论文后,最后所收集文献共计506篇。
经过归纳总结,发现有关新媒体技术标准
的研究视角主要有传播学、经济管理学、科学哲学、自然科学等。以下,分别按上述学科视角综述其主要研究问题及其研究成果,评述其研究不足或缺陷,以定位本文的研究空间。鉴于研究论文的数量过大,限于篇幅,本文选择各学科中较有代表性的几篇论文加以简单综述。
众所周知,新媒体技术推动着新媒体的发展,新媒体的变迁最初无一不是新媒体技术发展的结果。印刷技术的发明,人类从口语传播进入印刷传播;电子技术的发明与发展,人类有了广播和电视;数字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进步与创新,带来了互联网传播时代,且迅猛地从桌面互联网系统发展到移动互联网世界,成就了随时随地的传播。显然,媒介的变迁、传播的进步无一不是技术推动的结果。因此,新媒体技术的标准一直是传播学研究领域的传统话题。
关于技术标准的相关领域,应用型传播学研究中有少数关于新媒体技术标准的媒介管理的相关文献,如窦鑫磊对WLAN(无线局域网)的标准WAPI(无线局域网鉴别和保密基础结构)进行的安全媒体解决方案研究
,给规管部门提出了策略建议。另外,也有学者专门对数字媒体DRM
技术标准进行了一系列研究,并且对研发自主DRM技术标准,提出了管理和创新的一些建议。
这些研究都对国家传媒政策的制定、各传播主体的传媒策略的选择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和积极的促进作用。
经典传播学理论研究中,也有对技术标准和社会互动中的传播学现象进行研究的。例如以哈贝马斯、伯明翰学派、法兰克福学派的相关理论为基础,试图从文化研究的角度去探寻技术标准与社会系统之间的互动关系的研究。这些理论研究为应用型研究提供了一定基础和决策依据,例如在传播技术标准的相关研究中:
在文化研究的视野里,技术标准的研究走出了自然与技巧的二元对立(nature-artifice dichotomy),提供了在科学技术的层面外,从社会的角度进行解读的研究理念。技术标准的产生和制定并非自发产生,并且完全由技术因素决定的;在实践中,社会、文化、经济及政治等因素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并且,特别在新媒体研究中,用户的主观能动性在消费中得到体现,用户从被动的消费者变成了主动的消费者,逐渐被研究者重视。
另外,在本土化与全球化问题中,以赵月枝
、邱林川
为代表的一批学者关注了在中国全球化视角下,与技术民族主义的崛起相关的研究,这些研究涵盖了中国广电系统、电信系统、IT技术发展标准的历史。
当然还有其他部分专门对于中国标准发展进行研究的学者,他们强调了中国的新媒体技术标准的差异性和地方性,在作出比较后,为后续研究提供了全新视角。按照相关研究主题视角综述如下:
1. 文化研究角度的总体解读
据上文所述,在文化研究视野下,有部分相关技术标准的研究。基于文化研究学的观点,制定国际统一的标准的整个过程,和西方宣扬的普世价值(universality)一样,应该以审慎和批判的精神去看待其可能存在的霸权本质,从而揭示国际统一标准化过程中的相关利益群体是如何利用霸权地位(hegemonic status)系统地影响国际统一技术标准的创立和演进的。源自西方情景的技术标准并不一定代表了西方所称的普世价值,而有可能是代表了握有权势的利益集团的利益诉求。文化研究的视角秉承着对技术标准可能的霸权本质的批判精神和客观的审视,是一种置身于外部(detachment)进行的分析,而非被内部所局限。
在此基础上,文化研究学者也在“阐释”之外作出了实践性的努力,以“改变现有权力结构”为目的在不断努力。藤村(Fujimura)等学者是这样定义所谓“正确的”文化研究的:“与内在的、在充满压迫的社会中所必须做到的事情相关。”
这正是文化研究批判性和反抗精神的体现。这种研究除了批判的视角,还具有改造现实世界的指导作用。
2. 新媒体角度文化研究关注点:受众,主动的受众的提出
一个重要的关注点在于对主动的受众的研究,强调了用户的主观能动性,这点正体现了新媒体技术标准中用户的作用的提升,为传媒机构的策略决策和新媒体技术标准的规管机构提出了新思路和新要求。
用户的主观能动性体现在很多学者的研究中,主要的观点集中于消费者权力被赋予了来自生产者的预测,即究竟哪些产品能够被消费掉。尽管在文化工业的研究范畴中,受众被“收编”为商品消费者,但受众却总能主观选择是否躲避“收编”,进一步地按照自己的意图来解读文本信息,这是一大进步,也是一大创新。相当多的学者和研究都提及了这一系列观点,如费斯克(Fiske)对于大洋洲土著居民进行研究,并发现在欣赏美国电影《第一滴血》(First Blood)时,土著居民将主人公“兰博”(Rambo)的形象“改造”为抵抗的象征,他十分欣赏这个角色,并将其吸纳进自己的政治与文化斗争体系。这种基于消费者的主观能动性,体现在对文本信息的个体解读,它不直接来自于文本自身,而是结合了用户的功能性、抵抗性的属性和背景。
3. 技术民族主义角度
文化研究走出了自然与技巧的二元对立,在科学技术的层面外从社会的角度进行解读,学者在这方面的研究中关注到了技术民族主义在多个层面的体现。以赵月枝
、邱林川
为代表的学者引入西方学界“技术民族主义”(technological nationalism)的概念和理论研究中国广电系统、电信系统以及相关IT技术标准发展历史,从而为新媒体技术标准研究提供了一个批判性的新视角。
例如,邱林川在分析我国Wi-Fi技术标准WAPI的文章中总结道,技术民族主义不再是一个中央集权科技部门掌控下的自上而下的结构表现了,在当今社会,它更多地体现在一个相关的有弹性的互相连接的多参与者的网络基础上,这个网络包括政府部门、研究所、军事机构等。自1978年后,市场系统的加入,特别是非政府企业的加入使得中国这个结构更加生机勃勃。中国的技术标准发展不再是自上而下的官方裁决,而越来越转向一个多面的、包容的多方讨论,其中包括政府、市场、大众的参与。他认为在我国Wi-Fi技术标准WAPI的发展中,除了参与者的增加,大众民意的集聚和冲突,特别是两极分化阵营的形成也是显著特征,而这些都离不开商业媒体和新媒体的出口在其中起着巨大的作用。例如在我国Wi-Fi技术标准WAPI的发展中,作为财经方面的主流媒体的《财经》杂志对其进行了大量报道,而博客中国的讨论更是将大众的参与和民意推向了一个又一个高潮。当然在这其中,也有一些关键人物的采访,例如科林·鲍威尔(Colin Powell),Wu Yi等,但这些关键性个人的出现,是在媒体的报道中一步一步出现,并推动着整个标准和社会的互动的。
由此可见,技术民族主义的崛起在新媒体技术标准的发展中已经展现其力量,而且有相应的一套运行方法和影响途经,例如通过媒体的放大作用等。
4. 中国本土的相关研究
文化研究还强调了差异性和地方性,对于中国的技术标准,就需要单独专门来进行研究,不能直接引用西方的观点和理论。中国的高科技标准相关研究涉及面比较广泛,对于这类研究,中外的学者都各持己见。国际上相关研究相对来说数量较少,研究的深度也较浅。
例如印第安纳大学的肯尼迪(Kennedy)的研究关注了中国自主产权标准在视频光盘(SVCD)、家庭网络、3G网络(TD-SCDMA)方面的发展,通过对相关商业力量的联合描述,他进一步指出中国的标准制定与发展收益甚微,并未从专利费和牌照发放上带来任何实质性的工业上的优势,而国外的公司没有因此和中国公司进行交叉许可,也没有基于这些标准的产品,打入市场的只取得了有限效益。
也就是说中国标准的发展基本上对国外公司的影响不存在。
又例如,南洋理工大学的Lin在研究CMMB的文章中通过广泛的文献分析和对利益相关者的访谈,指出CMMB社会技术研究有几个子系统需要分析,包括技术、政策政府、市场工业等。研究认为,中国手机电视的发展如此迅速是政策、政府推动力度大和技术储备优秀的结果。然而,在实际发展过程中,多个技术标准以及监管机构之间的矛盾阻碍了它的初始部署。市场/行业的子系统内出现了内容/服务的稀缺,不良的定价方案,以及认知度低的品牌,最终遏制了CMMB的扩散。
对比来说,境内新媒体技术标准的研究数量更多,大多集中于市场推广和技术开发难度上。例如,广电相关的标准中数字音视频编解码技术标准AVS(音视频编码标准)受到部分学者的关注,黄铁军、高文、王国中在研究中指出,AVS建立了由上百项自主专利组成的专利群,扭转了我国本领域相关企业长期受制于国外标准高额专利费而难以健康发展的被动局面,带动了20多家芯片企业开发出了符合的芯片,构建了“以我为主、全面开放”的完整产业链,全国20多个省市和多个国家采用AVS标准播出的电视频道有上千路。研究对中国自主产权的标准AVS持十分的乐观和肯定态度。
又例如,赵月枝在她的《陷入网络:公共利益与中国信息高速公路的控制之战》(
Caught in the Web
:
the Public Interest and the Battle for Control of China's Information Superhighway
,下文简称《陷入网络》)一文中研究了中国的电信网和广电网的发展历史,其中有着大量中国自主技术标准的使用,但它们的使用和发展都受到了中国特殊环境下的影响和推动。电信网自1950年起至1990年中期,随着电话资费的改革,崛起的中产阶级开始“吐槽”昂贵的电话费用并表达对商用网络的愤恨。她是这样描述那段发展史的:以发展为核心,特殊利益导向的发展历史。广电网的发展要从有线电视的出现谈起。闭路电视(天线系统)让之后发展而成的广电网在很多年以后都一直保持着自负盈亏的状态和垂直网络结构的特点和传统。
在对广东南方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南方新媒体公司)进行调研期间,访谈中,也得到了对那段时期相应的补充印证。网络结构多样且自下而上,理论上是联通的,但实际上会有很多不统一的技术标准和组网方式,这也为以后的发展埋藏了一定隐患。
总结传播学研究,既有应用型的对新媒体技术标准的参与机构及其策略和政策制定进行直接研究的,亦有追本溯源,对社会和新媒体技术标准互动中的传播现象进行理论研究的。可以说是深度解构了国际技术标准化历史上林林总总的博弈活动,例如从文化研究的角度去探寻技术标准与社会系统之间的互动关系的研究,技术标准的研究走出了自然与技巧的二元对立,提供在科学技术的层面外,从社会的角度进行解读的研究理念。一些重要观点被提出,如:用户从被动的消费者变成了主动的消费者,逐渐被研究者重视。除了对用户的主观能动性的关注,还有其他一些关注点,例如,对技术民族主义的关注和研究,即注重了全球化与本土化的冲突,又能从历史中追根溯源,提供全新视角。另外,一个重要的研究关注点在于中国的相关研究,以赵月枝
、邱林川
为代表的一批学者关注了在中国全球化视角下,技术标准发展的个案和体制变迁,这些研究涵盖了中国广电系统、电信系统、IT技术标准发展的历史。但是,传播学研究中,往往忽视了对新媒体技术标准发展尤为重要的经济、科技、社会等元素的影响,这也是本研究需要补充的方向。
经济学、管理学的理论很早就被学者们引入,用来解释影响技术标准化的经济因素。从整个新媒体产业的角度来看,市场因素必然会深刻地影响新媒体技术标准化的制定和普及。经济管理学的理论有利于阐述某些新媒体企业个体的分工、协作和竞争,以及整个行业的发展状态和采用的技术标准的演化。这些理论明显地跳出了传播学或者工程学技术决定论的传统认知,而将经济因素囊括进来。简言之,经济学、管理学研究从产业和市场的视角,去关注技术标准制定和普及的经济因素和收益情况,即技术标准的形成和演化是如何在市场力的作用下进行的。
经济学上,在解释技术标准的形成分析中,有学者认为有三种影响因素和两种标准。三种影响分别是:政府影响、行会影响、市场影响。而事实标准(de facto standards)和法定标准(de jure standards)/委员会标准是两种主要的标准化的方式。
(图1-1)另外,在涉及新媒体技术的标准相关的经济学理论中,网络外部性(network externalities)和转换成本(switching costs)是两个主要概念,这两个概念在解释新媒体技术标准的形成和发展上有一定的说服力。波特的五力模型也是重要的、经典的可以用以分析新媒体技术标准发展的模型。利益相关者理论以及在其基础上的相关研究,为关键的参与者的判定,提供了理论支撑。这些研究都为新媒体技术标准发展中的传播系统行业主体决策提供了参考和理论支撑。
图1-1新媒体技术标准形成的影响因素
1. 网部外部性和转移成本
网络外部性的概念和事实标准相关,它指的就是商品对某一用户的价值决定于其他用户对此商品的认可度(recognition)。网络外部性又分为直接网络外部性和间接网络外部性。直接网络外部性的典型案例包括电话、电报等;而间接网络外部性的典型案例包括电脑硬件及与其相匹配的软件。硬件不会直接影响到用户对软件的使用,但是由于兼容性限制、硬件效果限制和价格限制等诸多因素,硬件最终会间接地影响用户对软件的选择。网络外部性理论直接导致了赢者通吃的结果,即形成所谓的事实标准
。例如,在20世纪90年代初,腾讯QQ庞大的用户群就奠定了QQ相关产品,乃至腾讯旗下各项产品在市场上的不俗占有率和发展前景。
而法定标准更多是(国内或者国际)权威机构组织或行业协会(Industrial Associations)指定的行业标准。
另外一个关键概念转换成本(switching cost)也和事实标准相关,指的是消费者放弃正在使用的产品及服务而转向其他商品和服务时产生的一次性成本。很显然,事实标准达成之后,转换成本就很高。转换成本作为一个经济学概念,由学者迈克·波特提出
。由于规避转换成本,尤其是在转换成本过高的情况下,坚持使用原有产品和服务的用户被称为锁定用户(lock-in customers)。这种现象被称为锁定影响(lock-in effect)。
2. 波特的五力模型
波特同时也提出了系统的分析产业结构的理论范式,包括业内公司的竞争、提供商和用户的议价能力等,都是影响技术标准形成和演变的不可忽略的因素。
其著名的并被广泛肯定的五力模型就是一个有代表性的有力分析工具。
该模型比较成熟,属于经典当代产业经济学理论,被广泛地应用于解决现实中的各种问题,例如如何帮助商家获得最优的竞争力和利润
。波特五力模型也得到了其他众多学者的积极修正和补充。20世纪中期,耶鲁大学管理学院的两名学者布兰德伯格(Brandenburger)和纳尔波夫(Nalebuff)在其基础上提出了第六种力量——补充者,用以解释商业策略联盟的产生和运作。
作为经典的战略管理理论,波特的五力模型及发展后的六力模型都是基于完美的市场机制,这些理论在考虑策略形成方面,忽视了利益相关者的影响,认为起到主要决定因素的是产业结构本身。因此利益相关者理论在这一点上可以说是一个绝对的创新。
3. 利益相关者理论
利益相关者理论是管理学中重要的企业理论,20世纪60年代以来在理论和实践方面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和丰富。
这一概念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来源于股东(stockholder)至上主义向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影响的转化。斯坦福研究中心的学者们对“利益相关者”进行了定义,将其概括为“没有他们支持组织就无法存在的团体”。这一期间,“利益相关者”这一全新概念被作为“外部变化”受到研究,主要考量如何扫描外部变化并提高组织内部的绩效,其中,利益相关者成为环境因素备受关注,同时股东至上观点也遭到冲击,由传统的观念转化为利益相关者影响观念。
相关研究的中期主要表现是对“利益相关者”参与互动的关注。自20世纪70年代起,以迪尔(Dill)为代表的一系列学者对该理论进行了丰富,体现在从影响到“利益相关者参与”。
研究的后期则起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这一期间是以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观的形成作为代表的,德国公司的合作治理模式受到推崇,学者们开始关注利益相关者合作的研究。
传统的股东至上观点被全面颠覆,利益相关者作为平等主体积极参与共同治理,合理的权益在多元社会中体现出竞争力。公共治理和实践新视角朝着多元化、分权化、利益化、均衡化方向发展,组织对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以及权力也日益得到保障及合理化转化。
将利益相关者这一概念应用于管理学的重要突破始于1984年。弗里曼(Freeman)开始将利益相关者理论引入企业战略管理分析,从而使之成为管理理论的重要基石。他是第一个对利益相关者理论作了系统化归纳的学者,尽管这一概念的提出并不是弗里曼的功劳,之前在管理学、社会学中就有这一概念的出现,但是这之前的利益相关者的研究仅仅停留在非系统性的零星的观点或者研究,而不是系统化的理论,因而弗里曼在该理论的系统化创立上是功不可没的。弗里曼对利益相关者是这样界定的:“能够影响一个组织的目标的实现,抑或受到一个组织实现其目标的过程的影响之所有个体和群体。”
在对战略管理的过程进行研究后,弗里曼将其分为三个不同层面,即理性层面(rational level)、过程层面(process level)以及交易层面(transactional level)。他的研究主要从企业的视角出发,同时也兼顾了企业的战略管理方面。
以弗里曼为代表的学者提出的利益相关者理论虽然注意到了很重要的战略形成过程,对利益相关者进行了分类,在管理学上十分实用,但是在解释宏观的利益相关者管理上缺乏一定的说服力。他并没有指出这其中的利益相关者是如何相互影响的,以及这些企业资源是如何在各个部门之间进行配置的,也没有具体指出一个系统的识别和排序的具体标准,而且在针对某企业中的利益相关者管理时,忽略了大的社会、文化、历史情境。另外,从行业角度来探讨,利益相关者在多个问题上的综合性的方法和过程是必要的,但是利益相关者理论也没有涉及这种复杂情境。
这一方面否定了企业与利益相关者之间是一对一的独立的二元关系,另一方面也说明了这是一个由相互联结的关系构成的网络。之后学者的研究中也特别关注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认为所有权、经济依赖性和社会利益是三个重要的角度。吴玲等学者在实证研究后得出结论,利益相关者可以分类。在企业生命周期相关理论的基础上,可以视其不同,将其分为关键利益相关者、非关键利益相关者和边缘利益相关者。这些都是利益相关者理论的一些研究空间。而在社会科学角度的行动者网络理论中,这些研究可以得到很好的完善与结合。
另外,江若尘等学者在此基础上,对背景不同的利益相关者的影响程度进行了研究,通过排序和实证研究,发现:企业规模不同,经营目标有差别时,利益相关者的重要性也存在差异,且其排序也是相异的;而那些不同规模企业的利益相关者,他们的重要性也是有差异的。
这也为新媒体技术标准化的参与者、关键参与者的判定等,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和理论基础。
总结经济学、管理学角度的解读,在新媒体技术标准的形成研究中,政府影响、行会影响、市场影响,以及事实标准和法定标准的分类,能够对于市场、企业以及其策略进行解释,在其发展趋势和影响因素上都有一定说服力,但是多属于一个静态的、离散的描述和解释,没有动态地解释新媒体技术标准产生的具体选择行为。波特的五力模型,以及后续的发展,较少从适应中国新媒体发展的角度,考察系统内部的相关性或者互斥性,同时对于合作共赢或者合作选择等机制也缺乏关注。而利益相关者理论,及在其基础上的相关研究,虽然能为新媒体技术标准的情景提供一个判断关键参与者的基准和理论基础,但更多的是梳理了局部的某个市场的经济发展、某个企业的管理研究,或者关注某个单一行业,而非全局变量地整体把握和分析。而且经济学的重点在更多地强调外部客观性而忽视了重要的政府力量参与以及一些文化因素等,这在中国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因而进一步从社会学角度进行考察可以更加完善对于新媒体技术标准形成的理解。
在新媒体技术标准的研究中,还有一类是从自然科学角度进行解读的。通过数学的严谨、模型的简化、现实语境的回归,在纷繁中梳理逻辑,进行分析。其中博弈论研究的是决策策略的行为;分形与混沌理论、自组织理论(selforganized complexity)以及耗散理论(dissipative structure theory)则试图还原一个基于现实语境、在运动演化的动态的系统,以对现实作出解释和推演。例如,王程韡、李正风学者在《基于分层演化观点的技术标准的形成机制探析》
一文中通过对网络外部性、行动者网络理论的考察,分析了技术标准形成的自组织本质,并提出了分成演化模型,为中国技术标准的形成机制提出了科学解读,在新媒体技术标准的研究中可以进行借鉴和参考。
1. 博弈论对决策的研究
博弈论(game theory)起源于数学科学,是应用数学的一个分支。如果看过《美丽心灵》这部电影,那么对博弈论一定不会陌生。但博弈论其实始于另外几名科学家,他们包括冯·诺伊曼,还有恩斯特·策梅洛以及埃米尔·博雷尔,当然最终是由冯·诺伊曼以及奥斯卡·摩根斯坦第一次将其理论系统化和形式化。
电影主人公约翰·纳什利用不动点定理证明了均衡点的存在,并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自此,博弈论被广泛应用于各种领域,如经济学、政治学、计算机科学、逻辑学、哲学、生物学等。
博弈论研究的是决策策略行为,对理性智慧的决策者的合作或者冲突进行数学建模研究(the study of mathematical models of conflict and cooperation between intelligent rational decision-makers)。
也有学者称其为互动的决策理论。
通过对游戏中的个体的预测行为和实际行为进行考量来研究它们的优化策略。故而,在表面上出现的是相互作用不同,但可能表现出来的却是相似的激励结构(incentive structure),例如囚徒困境就是这样。
博弈有多种分类,最普遍的分法将博弈分为合作博弈以及非合作博弈。其间差别是:是否有某个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存在。合作博弈有,而非合作博弈没有。海萨尼(Harsanyi)对于合作博弈进行研究,理论研究已经可以精准地计算结果。
而纳什规划(Nash Program)也对联合这两者作出了诠释。
2. 自组织理论提供分析视角
自组织理论提供了一个系统的全面分析技术标准形成的视角,因为自组织理论的复杂性为我们分析技术标准整体现象提供了可能性。
有学者对行动者网络理论进行完善,在《信息和通信技术标准的组织策略》(
Organizational Strategy for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Standards
)一文中,结合自组织理论提出“组织的现状,组织对现状的解读,组织对标准策略的选择”是更加系统分析技术标准发展的方法。
这些元素和因素达到了价值创造和获得,是组织策略理论的重要基础。
分形与混沌理论以及耗散理论也有相关的研究,但比较偏向客观自然的模拟,而缺乏对于中国新媒体行业的关注。
总之,自然科学领域的关于技术标准的研究比较有限,其中博弈论在技术标准的相关策略的采纳以及发展上,有着重要的解释力,但是只能针对简单的理想化的环境中的参与者作出准确的分析。因而在复杂多变的新媒体生态中,将它用于新媒体技术标准的阐释时,无法一一进行解释。而自组织理论能够提供一个有利的分析视角:从现状、解读和策略决策来分析,可以更科学地对策略决策的机制进行分析。现状、解读、决策也是值得本研究借鉴的一种分析视角。
技术标准的发展,也是人类科学技术发展与社会之间互动的发展。关于科学技术和社会进步之间的讨论永远也没有停息过。是科学技术推动了社会进步,还是社会发展引领着技术方向?这似乎是个时代的终极拷问,无数学者在这条科学社会学的道路上匍匐求索着。科学、哲学的视角中有大量的研究是关于技术发展的,但是和标准相关的就不是那么多了。科学技术学的相关理论中包括了众多核心理论,从时间上梳理,依次经历了科学技术决定论、知识社会学、科学知识社会学阶段。其中的行动者网络理论,就是科学知识社会学中的一种重要的理论。
1. 科学技术决定论
20世纪70年代之前,科学的进步给人类社会带来了无数可能性,这一阶段学者认为知识决定社会,并有以比克(Bijker)和豪克罗夫特(Howcroft)为代表的学者在研究中认为技术是主导,社会和组织变化都是由技术决定的(technology is treated as a given and where social and organizational change is largely or wholly determined by technology)。但这一阶段的科学社会学完全倒向了科学技术决定论一方,忽视了社会的参与,有失偏颇,较为极端。
2. 知识社会学
70年代之后,欧洲的莫顿主义、功能主义纲领大行其道,而后又涌现了一批学者提出了知识社会学(sociology of knowledge,SK),关注社会参与,认为知识产生由社会决定,社会影响知识内容形式,代表学者为曼海姆等。社会学在涂尔干等早期学者那里,就具有一定“社会决定论”色彩,强调研究人类一切活动要把社会性因素放在首位。
但是也有学者发出批评,如伍尔提出“曼海姆式的错误”,认为这是自然科学知识和文化知识的二元对立。曼海姆在知识分类上,在传统的二分法上有所继承,而其文化社会学(也就是知识社会学)研究知识和其文化基础的相互关联,并重点考察社会理论与意识形态。他与默顿呈现出巨大差异,一个是英美经验主义的科学取向,另一个则是德国思辨哲学传统的精神取向。故而知识社会学内部也存在相当的差异研究路径。
3. 科学知识社会学
早在1938年,较有影响力的学者默顿就在其著作《十七世纪英国的科学,技术与社会》中提出科学体制化气质,科学的社会组织运行,认为科学和社会之间是互动的关系
,但其学说缺乏对科学内容研究的关注。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由此互动思想,发展兴起了科学社会互动的学派:科学知识社会学(sociology of scientific knowledge,SSK)以维特根斯坦、哈贝马斯的思想为起源,其主要成员以巴恩斯(B. Barnes)、布鲁尔(D. Bloor)、柯林斯(H. Collins)、拉图尔以及哈拉维(D. Haraway)等为代表,另一部分来自爱丁堡大学科学研究部(Science Studies Unit of the University of Edinburgh),故而,被称为爱丁堡学派,他们提出强纲领(strong programme),即对科学知识生产和增长的宏观解释策略。
行动者网络理论就是拉图尔等学者的代表理论思想。巴黎学派影响力也十分深远,英国的爱丁堡学派是社会建构学的代表性学派,提出了系统的关于科学研究的纲领,并且解释科学知识本身必须作为一种社会产品来理解,科学知识不是一个独立的系统,而是和社会密不可分的,是一个社会化的过程。这也是后来在学术讨论中被以巴黎学派为代表的学者们广为诟病的一个观点。提出质疑的学者认为科学知识有其特殊性,与文化知识及其他社会科学知识都不一样,也正是这些思想火花的碰撞,造就了行动者网络理论及其相关理论系统的产生。
拉图尔的行动者网络理论在社会学角度中解读了技术标准化的社会建构过程,其关注点是科学技术,而非原先的科学知识,其深厚的理论根源于科学社会学。作为巴黎学派的代表学者,拉图尔也吸取了其他的巴黎学派的学者的理论之所长,从而在科学哲学领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行动者网络理论的产生很难归结于某一本书的篇章或者某一篇文章中,关于行动者网络的部分相关译作,言语生涩难懂,枯燥无味,所言离原作甚远,造成了很多国内学者对行动者网络理论的生疏甚至误解。国内有部分学者有专门针对行动者网络理论的研究,刘济良的《拉图尔行动者网络理论研究》
和郭明哲的《行动者网络理论(ANT)——布鲁诺拉图尔科学哲学研究》
。
事实上,该理论体现在拉图尔、卡龙、劳等多位学者的重要学术著作中,其研究领域和方向也一直有所变化。代表性著作主要包括:拉图尔与伍尔加(Steve Woolgar)合写的《实验室生活:科学事实的建构》(1979)、《行动中的科学》
、《法国的巴斯德灭菌法》
、《我们从未现代化》
、《重组社会》
等。
行动者网络理论应用十分广泛,很多学者从行动者网络理论角度分析了科学技术等领域的现象,解读了社会与科学之间的互动过程。例如复旦大学的朱剑峰学者,就通过应用行动者网络理论,分析了毒奶粉事件中的科学鉴定技术、质检技术和标准化制度对社会的影响。
又例如《发展中国家电子政务的挑战:泰国智能身份证项目的行动者网络分析》一文关于泰国智能身份证标准的推广,是从行动者网络理论角度分析的,通过对转译过程的描述,总结了推行该项标准的失败原因和教训。
对新媒体方面的研究也相当广泛,例如对挪威健康信息系统的技术标准研究
、对韩国设计基础设施的复杂演变的研究
等。
但是行动者网络理论也有一定的局限性:首先,行动者网络理论可以很好地解释一个时间点或者一个时间段的技术关系网发展演变,但是作为一个产业发展的宏观整体以及全面的循环生态来说,行动者网络的解释略显乏力,对不同技术竞争中的多个行动者网络,或者更新换代中的动态变化的多个行动者网络缺乏精准描述。例如无法动态、完整地诠释技术发生初始值是如何变化的,后续被替代是如何产生的;而且,由于将人与非人共同作为行动者考虑,这之间的影响是不可以一概而论的,缺乏有效的对相关行动者的一个系统的归纳划分甚至评定机制;并且行动者网络理论更倾向于一个现象描述形式的理论框架,而解释现象背后的成因、具体案例分析、预测动态、说明缘由则需要辅佐其他的理论框架以及进一步的研究,对动态复杂的变化过程也需要一些修正。爱丁堡大学的威廉姆斯(Williams)等于是提出了“发展舞台”(development arena)的概念,并且通过这个框架分析技术标准,分析了英国医疗服务通信标准的案例,认为“行动者、人造物、标准等因素;行动、知识、想象的一些场所以及一系列转译”,这些不同要素应该加入新的认知空间,从而才能说明“标准发展核扩散、分散化的异质空间”
。发展舞台的概念与行动者网络的概念有一定相似处,例如它们都表征了技术标准化的过程,但是发展舞台的概念能够一定程度上弥补行动者网络及其相关理论的缺陷。行动者网络理论不能描述不同世界的不同领域的“行动者世界”之间是如何合作、竞争,从而导致技术标准动态演变的,而发展舞台概念可以成功传递和表达不同行动者网络世界正在构建中的观点和问题。
综上所述,不同视角的关于新媒体技术标准的研究各有所长,也各有其局限性。传播学视角没有关注经济、科技、社会等重要元素的影响;经济学、管理学的视角又往往脱离中国的实际情况,去侧重考虑外部客观性,而忽视了重要的政府力量参与以及一些文化因素等;自然科学视角关于技术标准的研究比较有限,但提供了很好的现状、解读、决策的分析视角;而科学哲学研究视角中的行动者网络理论,却能够生动表征一个新媒体技术标准的动态发展过程。故而本研究可以使用行动者网络理论视角来分析。但是行动者网络理论也存在一定弊端,需要和其他理论共同构建一个新的基于行动者网络理论的研究框架,传播学、经济管理学、自然科学等很多相关研究都可以对其进行补充,这在后文文献探讨中以及理论框架推演中将会具体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