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性报道起源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美国,是一种以调查、揭丑、批判为主要特征的深度新闻报道。它首先产生于平面媒体,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的名牌节目《60分钟》第一次将调查性报道运用在电视媒体上。《60分钟》不仅成为美国同类电视节目的佼佼者,其开创的报道风格、节目样式乃至新闻理念,对其他国家的电视调查性报道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调查》无疑是电视调查性报道在中国特有的社会背景和政治制度下的一种勇敢探索。自1996年开播的10年里,其制作播出的调查性节目无论数量还是质量都堪称我国电视之最,并带动了一批地方电视台同类节目的出现。
“比较电视批评力图摆脱国别和地区的局限,以更为开阔的审视角度,在比较和观照之中,分析和把握各种电视现象和电视作用,力图全面、准确地评价电视作品的价值,更为深入地认识电视运动与发展的根本规律。”
本文将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通过对《60分钟》和《新闻调查》这两个中美电视调查性报道的代表节目展开电视批评,进而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电视调查新闻理论。
比较研究的方法主要有两种:平行比较和影响比较。平行比较研究方法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探讨节目的类同,即这两个节目在节目形态、节目运作、节目理念上表现出来的类同现象;二是进行节目的对比,找出节目之间的异同点。
《60分钟》由片头(节目介绍)、具体报道和评论员评论这几个版块组成,每个版块都有自己相对固定的主持人。第一则报道是当晚的重头戏,一般都是较有时效性的硬新闻故事,仅为20分钟左右;第二则报道略短,但仍然较为严肃;第三则报道往往风格轻松,多半是影视或体育明星的访谈;最后还有几分钟的新闻评论。自1986年播出以来,《60分钟》的核心内容集中在对那些有犯罪指控的企业财团、政治人物及其他公共机构高层人士的贿赂犯罪行为的调查上。
《新闻调查》节目时长为每期45分钟,每期一个故事。开始时,演播室中主持人用一分钟的导语或交代播出由头,或简单勾勒背景,或关注人物命运,或预先提出问题,但不作评论;紧接着是出镜记者的现场调查,以悬念重重的结构来引人入胜;结尾时,一般在现场调查内容结束后,主持人作一分钟的总结,或报告事态最新进展,或表明媒体立场,或提醒继续关注,但不下结论。它以记者的调查行为为表现手段,以探寻事实真相为基本内容,以做真正的调查性报道为目标追求,崇尚理性、平衡和深入的精神气质。
“《新闻调查》节目形态定位上借鉴《60分钟》‘调查性纪录片’的形态,用纪实的方式拍摄,展现对新闻事件的调查和采访过程,把新闻当成故事来讲,事件中应有悬念和冲突,情节应当跌宕起伏。”
但与《60分钟》每个故事时长十几分钟不同,《新闻调查》每一期节目时长为45分钟,要在一个相当于电视剧单集长度的时间里把一个非虚构的新闻故事讲得有声有色,不但是对记者编导能力的考验,也给选题带来很大的困难和限制。
《60分钟》并不称呼那些出镜主持的记者为anchorman (主播)或是host(主持人),而是直接叫correspondent (记者)。《60分钟》没有专门的主持人,每个人讲自己找来的故事并将自己的个人特性表现出来。他们在自己的节目中既是记者又是节目主持人,即中国新闻界所说的“记者型主持人”。《60分钟》的主持人都是资深记者出身,如莫利·塞弗在进入《60分钟》前因为对越战击中要害、激发情绪的出色报道而闻名,丹·拉瑟则是因为当时报道肯尼迪总统被杀,以及在对尼克松总统采访中言辞锋利而全国知名。他们每一位都是美国新闻界的“大腕”,做过16年记者的美国全国广播公司已故著名新闻主播彼得·詹宁斯说:“我是主播还是主编都不重要。一旦做过记者,就永远是一名记者。一旦做过记者,你就永远明白新闻时间的最佳途径是告诉人们你碰见的人的生活和态度。”
中国调查记者吃的是“青春饭”,很难看到40岁以上还在从事调查性报道的一线记者,绝大多数的调查记者都因种种原因,在从业约三年后逐渐淡出。在中国的电视台体制中,多年来节目运作推行的是编导中心制,以编导为中心来配置资源,编导拥有本节目的人、财、物等支配权力。以央视的《新闻调查》为例,长期以来,以编导作为节目创作的核心,记者围绕着编导转,编导把什么都安排好了;编导找到感兴趣的选题后,看看哪个记者合适,被指定的记者到时候采访就行了。每一个编导都可以轮换使用记者,记者的主动性、创造性及品牌效应被抑制住了。
要真正做成中国的《60分钟》,还要拥有一批莫利·塞弗、丹·拉瑟那样的记者,否则,最多只能成为培养出镜记者的摇篮,而不可能积蓄持续发展的力量,故而也难以打造名牌节目。在美国,优秀的出镜记者就是节目运作的核心,从而形成记者中心制或新闻明星制。一旦出镜记者或主播形成了自己的特点并有了突出表现,电视台就会给予他们充分发挥的空间,整个节目根据出镜记者来配置班子及其他资源。以《60分钟》为例,5位出镜记者都有自己的制作队伍,他们自己找选题然后向执行制片人申报。可以说,没有名记者就没有名牌节目。
中美电视调查性报道最根本的差别还是在新闻理念上。所谓新闻理念,是指对新闻的基本认识和价值取向。这种差异从中美调查性报道的不同定义中可以看出。
密苏里新闻学院《新闻写作教程》的定义是:“调查性报道指的是一种更为详尽、更带有分析性、更要花费时间的报道”,“调查性报道目的在于揭露被隐藏起来的情况”。
《美国新闻史:大众传播媒介解释史》对“调查性报道”的解释是:“挖掘五角大楼、中央情报局、联邦调查局、卡车司机工会、犯罪集团和腐败活动的,是20世纪60年代和20世纪70年代所谓的调查性新闻记者。调查性报道(Investigative Reporting)是指利用长时间内积累起来的足够的消息来源和文件,向公众提供对某一事件的强有力解释。”
在美国,调查性报道是黑幕揭发报道的延续。1902年至1912年的黑幕揭发报道,集中揭发美国社会腐败现象,被时任美国总统的西奥多·罗斯福称为“扒粪者”。调查性报道的最大成就,是20世纪70年代《华盛顿邮报》对水门事件的揭露。其后,普利策新闻奖自1985年设立调查性报道奖。《60分钟》认为调查性报道是“对某人或某集团力图保密的问题的报道”,“报道的事实必须是你自己发掘出来的”。
以上西方新闻界对于调查性报道比较典型的定义,虽然表述方式各有不同,但归纳起来不外乎三条:第一,它是揭丑质疑性的,一些人或集团企图掩盖真相,调查记者就要将其内幕揭露出来,告知公众并解释事件发生的前因后果。第二,它是由记者通过自己的努力和主动挖掘而独立进行的调查,具有原创性和相对独立性。第三,它所调查的一定是势力集团对公众利益构成了损害的事件,题材是重要的和公众所关心的,调查内容可涉及政治、经济等多个领域。
我国电视调查性新闻节目起步较晚,在这些众多的调查性节目中,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调查》被公认是影响力最大、节目水准最高的调查性电视新闻节目。因此我国新闻界在如何定义电视调查性报道时,无一例外地建立在对该节目的研究基础上。《新闻调查》的选题主要分为以下几类:主题性调查、舆情性调查、事件性调查和内幕性调查。在这四种选题中只有内幕性调查才符合西方对调查性报道的定义。其他三种选题的大量存在,让我们质疑《新闻调查》是否属于“调查性报道”。如播出少女怀孕题材的《长大未成人》,反映农村医疗状况的《农民看病现状调查》都是非揭露性报道。于是,有人因此提出了“中性调查性报道”“非揭露性调查报道”等概念。而针对在《新闻调查》中出现的《宏志班》《生命的救助》等节目,有人甚至提出了“正面性调查性报道”的概念,认为“西方的调查性报道定义过于严格,限制了调查性报道在题材上的广泛性”
,中国的调查性报道本身“在题材上有更大的包容力和内涵”
。
针对这些定义,《新闻调查》制片人张洁并不认同:“国内对调查性报道和调查性节目经常混为一谈,我们叫新闻调查,并不意味着我们做的节目都是调查性报道。”
他不认为存在“正面调查性报道”这样一个概念。为了厘清这个概念,他提出了“调查式节目”的概念,《新闻调查》中有大量节目使用了调查求证手法。他进一步指出,“正面报道如果用调查的手法来做的话,它可能是调查节目,但它不是调查性报道。而调查性报道,只是调查节目中的一个部分,它就是揭露黑幕和内幕,就是一个独立调查,并且这个调查有一个完整的过程”
。
中央电视台的孙玉胜则强调揭秘性:“调查性报道以展示为主,选题注重事件性、趣味性、揭秘性,主要采用记者亲身调查的方式来完成对新闻事件的叙述。调查性报道更强调记者的主动参与。”
由此可见,国内新闻界目前对于调查性报道的定义更多的是从报道方式上去界定的,与西方新闻界的调查性报道定义并不是一回事。由于新闻理念的差异,《60分钟》和《新闻调查》的话语空间和传播效果也大不相同。
影响比较研究方法就是考察事物之间相互联系的方法,影响的对象是影响者和被影响者。对于一个电视节目来说,它可以是影响者也可以是被影响者。
《60分钟》成为美国新闻史上进入尼尔森收视率排行榜前十名的第一个电视新闻节目,并创下了至今无人打破的连续23个年度进入尼尔森收视率前十位的记录,被人称为是尼尔森收视率排行榜的宠儿。《60分钟》不仅成为黄金时间节目网络播出次数最多的电视节目,而且是美国新闻史上最赚钱的新闻节目。《60分钟》在过去的三十多年里,大约为哥伦比亚广播公司赚了20亿美元。
《60分钟》成为美国电视史上存活下来的最长寿、最成功的调查类新闻节目。其影响力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60分钟》代表精品节目,它是美国历年获艾美奖最多的电视节目,截至1998年,《60分钟》荣获时事类艾美奖68次;二是对行业的影响,《60分钟》成为不同电视网的类似节目的模仿对象,世界各国电视台纷纷开发了自己的《60分钟》;三是对社会的影响,在收视率巅峰时期,《60分钟》甚至主导了社交议题。周一上班后,同事之间往往以前一晚的《60分钟》为话题,没有看过节目根本无法与同事交流,因此,下周必须看了节目才敢上班。马里兰州立法机关把星期一早晨收集到的提案叫作“《60分钟》提案”,因为其中的一些提案是某些人看到星期日晚间的《60分钟》节目后,想到了某些问题,进而在星期一早晨提出的。
虽然《新闻调查》在节目形态和新闻理念上都借鉴了《60分钟》,但其影响力还是无法与《60分钟》相比,甚至无法与同台的另一档新闻节目《焦点访谈》相比。《新闻调查》收视率在1998年有了显著提高,平均收视率一直在中央电视台晚间9点时段名列前茅,80%的节目进入当年全台收视率排名的前15名。但随着新闻传播渠道的剧增和民生新闻的出现,《新闻调查》的收视率每况愈下。2003年5月8日,中央电视台一套节目改版,由于《新闻调查》并不擅长在黄金时段拉动收视率,央视出于经济压力的因素,将《新闻调查》的播出时间从周六的晚间9∶15挪到周一的晚间10∶35。由于播出时间的改变,收视率立刻由3%下滑到1%,造成了《新闻调查》两千多万观众的流失。即使是现在,它的播出时间依然被放在中央电视台一套节目晚间的10∶39和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接近午夜的11∶10。作为一档高品质的新闻节目,《新闻调查》也同样在坚守品位和抓住观众之间挣扎。据2004年的统计,《新闻调查》正常的收视率在0.5%~1%,这样的收视率相对于节目的投入来说,显然是不理想的。
《60分钟》的影响首先表现在节目运作方面。从20个世纪的90年代末起,央视开始在编导中心制的框架内培养了一批优秀记者和主持人,如白岩松、水均益、敬一丹、杨澜等。但是我们有了明星,却并没有明星制。拿央视来说,目前的机制有能力迅速培养一个“名嘴”,但是没有能力让他们转化为节目的品牌。从央视到地方台,但凡优秀的记者或主持人成名了,就会转为编导或制片人,尤其是地方台的主持人在成名或得奖后被提拔至管理层而退居幕后,之前在专业上的积累突然间丧失了意义。如央视白岩松在成名后曾经同时担任《央视论坛》《中国周刊》《时空连线》和《新闻会客厅》四个节目的制片人,他常抱怨自己忙碌到只有进了演播室才有时间看稿子并考虑节目的录制问题。主持人中心制变成了“主持人行政中心制”。看来,《新闻调查》要像《60分钟》那样有影响力,恐怕需要改变其节目运作机制。
《60分钟》最有影响力的还是它的独立调查和批判精神。多年来《60分钟》一直致力于报道负面新闻、揭露丑行,通过独立的调查来挖掘故事、伸张正义,从而闻名遐迩。节目的前制片人唐·休伊特说:“我们做得最好的事情是用探照灯照亮黑暗的角落。如果躲在黑暗中的人正在做着他们不应该做的事情,我们能做的即将探照灯照过去。”
近40年来,大胆坚定的节目立场以及敢于碰硬的对抗精神使得该节目一度成为正义的化身,赢得了“美国检控官”的称誉。这一点可以从莱内尔·格特(Lenell Geter)的案子得到印证。在《60分钟》播出了记者莫利·塞弗的分析和调查后,这个被错判终身监禁的黑人工程师即获自由。在《60分钟》历史上,最具揭露性的节目还包括对抗美国伊利诺伊州电力公司、奥迪汽车、烟草公司、联合化工公司、美国陆军、收养机构以及土地开发公司等。
所有的商业电视机构无一例外都会面对经济利益和独立新闻立场的二元冲突,按理说,《60分钟》在吸引了大量有实力的广告商后,节目的独立性和言论自由相对也会受到压力和限制。但是,让《60分钟》新闻人最为自豪的恰恰是他们对自己节目广告赞助商的揭露报道和向自己的高层“开火”的勇气。用唐·休伊特的话来说,“‘60分钟’不怕威胁、不受诱惑;无论这些威胁和诱惑来自报道对象,还是来自我们的雇主”
。为了维护节目独立的价值立场,《60分钟》甚至不惜向哥伦比亚广播公司高层“开火”。
《新闻调查》从1996年创办到定位做“真正的电视调查性报道节目”用了8年时间,其中的艰辛和曲折可以想象。“‘探寻事实真相’的道路,并不好走,从节目播出的现实情况来看,只能达到百分之五十的播出率;尤其在2002年,‘有真相被隐藏的地方就应该有新闻调查’就变得更为艰难,有十多期节目被毙……竭尽全力调查真相的《新闻调查》发现‘一期一个真相’在当时的环境下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新闻调查》每期节目的‘内容数量’问题在栏目开播前就已经解决,而选题的方向问题却始终缠绕着《新闻调查》的创作者们,给他们带来了许多烦恼和痛苦,成为这个栏目长期思考难以突破的一个难解的‘死扣’。”
《新闻调查》有着严格的选题标准和报题程序,选题申报所要走的路线很漫长,必须到达央视行政最高层的主管副台长。《新闻调查》严格的审片制度更是导致节目的“腰斩率”和“枪毙率”的提高,在客观上再一次缩窄和限制了节目的话语空间。《60分钟》的选题申报程序相对要简单得多,只需要到达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新闻部,目的只是确定选题是否与新闻部其他节目冲突。
媒介制度的不同导致话语空间的不同。中国媒介“事业性质,企业管理”的双重属性决定了新闻媒介在政治上不具有相对的独立性,而是党政权力的延伸和补充。
媒体的功能不同导致新闻理念的不同。调查性报道从它产生的那天起,就决定了它具有针对势力集团的监督功能,寻找真相以唤起社会疗救的注意。“社会守望”本应为大众传播媒介的首要功能。由于是以揭露性题材为核心,调查报道的记者被称为“扒粪者”,相对于中国现时的“喜鹊”型记者而言,他们是一群“乌鸦”。但正是这些“乌鸦”守望者可以成就调查性报道,从而让“无力者有力,让悲伤者前行”。然而,据统计,即使是以舆论监督为己任的如《焦点访谈》,批评报道的比例也不到其中的两成,其监督性报道从非常态走向常态举步维艰。
一个开放、独立的公共领域并未真正建立。德国哲学家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概念本质上是一个对话性的概念(dialogical concept),即公共话语空间。公共话语空间里的三个角色——政府、媒体、公众形成了话语权的三权分立。在中国媒体中,“话语权”主要掌握在媒介资源的控制者手中,传媒表达得更多的是经过筛选后的“公共意见”,或者说是与官方一致的主流意见。媒体拥有绝对的话语权,作为媒体所有者的政府也通过媒体间接获得了话语权。
对比是为了构建。那么,我们能否构建一种适合中国国情并与国际对接的电视调查新闻理论呢?张洁将调查性报道分为三种:狭义的调查性报道、广义的调查性报道和所谓高级形态的调查性报道。他认为狭义的调查性报道就是西方定义的揭黑式调查性报道。他还提出了广义的调查性报道,就是对复杂问题的深层次探究、对尘封历史的揭秘和未知世界的探寻。如《新闻调查》于2003年制作的《双城的创伤》,是关于青少年自杀原因的心理问题调查。
在西方,调查性报道已经有一百多年历史,从它的定义、理念到实践、经验,再到职业道德和法律规范,都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体系。我们应该接受这一定义,调查性报道就是调查性报道,不应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但是如何涵盖目前我国各种调查类新闻节目呢?在此,我们提出电视调查新闻这一概念。
电视调查新闻包括三个层面:①调查性报道;②调查性节目(栏目);③广泛应用于电视新闻中的调查方法。在这三个层面里调查性报道是核心。
第一层面就是调查性报道。中国社会处于转型期,问题和“黑幕”不少,正好给调查性报道提供了源源不断的题材。中共十六大提出的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不仅提升了人们对政治文明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而且提高了人们对传媒业在政治文明建设中地位与作用的认识,也提高了人们对新闻舆论监督和调查性报道重要性的认识。当今中国的“电视制度变迁是一个从政治权力领域走向‘具有政治功能的公共领域’的过程”
。在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时候,难道不能对一些不和谐的甚至丑恶的现象进行曝光吗?难道不能对这些文明社会的“毒瘤”实施“外科手术”吗?
尽管做“真正的调查性报道”之路艰难而漫长,但《新闻调查》毕竟开始向梦想一点点靠拢。他们认为“我们的使命就是,既要超前,还要保险,既要往前推进,又不能冒进”
2002年,《新闻调查》一整年只播出了《与神话较量的人》《“东突”揭秘》这两期真正意义上的调查性报道节目,但是到了2003年,舆论监督报道达到16期,超过了五分之一。随着中国的政治文明建设,权利意识和社会公正会显得越来越重要,而这就意味着调查性报道有了更大的生存空间。
第二层面是指调查性节目(栏目)。在我国,调查性报道在节目中还是要有合适的比例,虽然这类报道数量不多,但传播能力极强,同时它会成为电视新闻人的理想追求。新闻的理想主义和传媒的现实主义总是结伴同行的,“揭黑”式调查性报道和揭秘式调查性报道依然会共生并存。调查性节目,就是指所有使用了调查求证方法的深度报道,这类节目往往主题先行,再找素材印证。它包括《新闻调查》等调查性节目中的所有非调查性报道,如主题调查、舆情调查、事件调查、揭秘调查等。目前,调查性节目依然占《新闻调查》中的绝大部分。
第三个层面则是使用了调查方法的各类电视新闻节目。如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每周质量报告》,武汉广播电视台的《都市写真》、成都电视台的《今晚8∶00》等,这些节目往往将调查方法和新闻评论结合起来使用,以短、平、快的方式实现即时的舆论监督功能。在这些节目中,调查是为评论服务的。调查只是一种采访取证的方法,也许有“揭黑”性和曝光性,但不一定有完整的调查过程,大多数时候,只选取调查结果作为评论的依据。实际上,调查方法可以广泛应用在各种电视新闻报道里,充分发挥电视传播的实证优势。
(本文原载于《湛江师范学院学报》,2007年第8期,原文名为“中美电视调查性报道比较——以《60分钟》和《新闻调查》为例”,有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