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统治地位得到巩固与加强后,袁世凯于1914 年4 月2 日颁布《报纸条例》,力图加强对报业的全面管制。为了生存的需要和维护残缺不全的言论自由权,北京报界同志会背水一战,率先与政府多方交涉,屡起冲突。
在《报纸条例》颁布的当天,北京报界同志会即召开报界会议,商议对策。此次报界会议上,各报馆的意见未能达成一致,与会报人提出四种不同建议:一,挂洋旗,雇用一日本人充主笔或将报馆全盘卖给外国人;二,同盟罢工,各报一律停版,所有主笔到外国报馆就职;三,设法向大总统、法制局、内务部请愿;四,到天津租界印刷、发行或迁往上海、香港发表自由言论。但各报馆反对袁世凯政府过度压制报界的态度却相当一致,甚至袁世凯政府的机关报——《亚细亚报》对《报纸条例》也表示不满。
此后,北京报界同志会连日召开多次讨论会,研究对待报律问题。经过多次协商,该会决定向总统及政府各部门呈递请愿书,要求对《报纸条例》的相关内容作出修订。随即展开的请愿活动,拉开了北京报界同志会与袁世凯政府交涉的序幕。一向分歧严重的北京报界,也以北京报界同志会为中心再度联合起来,协同维护硕果仅存的言论自由空间。
4月10日,北京报界同志会分别呈请总统、国务总理及内务部,要求对新颁报律“明发教令,详加解释,明定范围”。在呈请书中,报界同志会逐一批驳了《报纸条例》第10条第4项、第6项、第8项与第30条,认为上述各条一则将使报纸没有任何议论行政的余地,监督政府成一纸空文;二则将使全国报纸无新闻可记,导致“奸人败类均可肆行无忌”;三则补缴保押费的规定将“禁绝我全体同业之生存”。为此,报界同志会强烈要求保押费必须暂缓执行,并修订前述各条。报界同志会特别提醒袁世凯政府,中国还未收回领事裁判权,外报不受报律约束,若“不将新条例稍为变通,去其太甚”,中国舆论必将为外报所控制。
北京报界同志会所呈各项均有理、有据、有节,一针见血地指出《报纸条例》的要害和弊端,使袁世凯政府不得不作出回应。
在接到北京报界同志会的呈请书后,袁世凯政府公开承认“新报律稍失繁苛,处罚亦失于严”,但拒绝对《报纸条例》作出任何修改。
4月12日,北京警厅正式发布通告,宣布实行新报律,强令北京各报馆如数补缴保押费。
北京警厅的告示,意味着修改报律已无可能。但报界同志会没有就此罢休,只是退而求其次,再三请求对《报纸条例》的部分内容作出合理的解释,避免动辄得咎。
4月13日,北京报界同志会代表李庆芳、康士铎、乌泽声三人面谒内务总长,要求内务部对报界同志会前所呈请的各项内容作出解释,暂缓征收保押费。为缓解报界的愤怒,警政司长陈时利向报界同志会代表传达了朱启钤的意见,作出让步姿态,同意缓征保押费,并对《报纸条例》的部分内容作了解释。
不过,保押费向由警厅征收,报律由警厅具体执行,其态度至关重要。4 月16日,报界同志会代表李庆芳、康士铎、乌泽声前往京师警察厅谒见警察总监吴炳湘,要求暂缓征收保押费。随后,报界三代表又前往法制局,要求法制局对《报纸条例》加以限制性的解释。
报界同志会三位代表连日奔赴内务部、警察厅、法制局陈说意见,加之各国在华报馆也强烈要求修正《报纸条例》,袁世凯不得不做些表面文章,指令内务部对《报纸条例》妥加修正。
接到指令后,内务部派警政司司长陈时利会同法制局张振、方枢与警察厅陈德华、张允臻在国务院讨论修正、解释报律事宜与对付报馆的办法。
《北京日报》探得风声:“此等条例必难从宽,而修改更属无望。”
《盛京时报》据情理推测:“大约将来结果,保押费可以缓交数星期,至修改《报纸条例》一说,恐难达到目的。”
果不出所料,袁世凯政府同意修正报律只为作秀,全无真心实意。内务部、法制局、大理院相互推诿,使报律的修正与解释终成画饼,最后不了了之。
北京报界同志会虽奋起抗议报律,却有心无力,处于绝对的被动与弱势地位,只能消极对抗,成效相当有限。
由于袁世凯政府毫无诚意,北京报界同志会只好作罢,不再恳求政府作出任何解释。而保押费直接关系报馆的生死存亡,因此报界同志会始终采取抵制态度。4月27 日,报界同志会代表致函内务部,再三恳求缓期缴纳保押费,“法令所在,原不敢再四渎陈,惟庆芳等受同业之委托,念报界之困苦,不能不具情上达”
。此事表明,其时报界的声势大减,与民国元年(1912)不可同日而语,无力与袁世凯政府直接对抗,陷入进退维谷的境地,唯有委曲求全。
内务部、法制局与大理院对解释报律极其消极,态度暧昧,陆军部却十分积极地解释报律,出乎报界的意料。为限制报馆登载军事消息,陆军部对《报纸条例》中的“军事秘密范围”作出详细解释,制定13 项禁载内容,然而这一举措不仅不能减轻报界所遭受的压力,反而更为严重地侵害了言论自由权,完全违背北京报界同志会要求解释报律的初衷,于是在北京报界重新掀起一场轩然大波。本已偃旗息鼓的北京报界同志会被迫与军、政当局展开新一轮的交涉,又一次形成对垒态势。
7月3日,北京报界同志会再次上呈请愿书,要求陆军部重新解释,并郑重声明:报界一向只受警厅管理,没有义务遵守陆军部的命令。随后,北京报界同志会所属的20余家报馆又联名上书大总统,要求袁世凯“饬京师警察厅专管,以免纷歧”,痛斥陆军部摧残舆论达于极端,“与我大总统维持报业之深心及各国创设舆论机关之精义大为径庭”。
由于陆军部原本就是迎合袁世凯的旨意行事,北京报界同志会的请愿似泥牛入海,除表达愤慨之外,没有取得任何实际意义。
由于报界的声势急剧消减,北京报界同志会在与政府的交涉中往往力不从心,未能争取到应有的权利,但其为报界公益多方努力,为保护仅存的言论自由,不惧与政府处于明显的对抗态势,因而其依然在中国新闻自由史上写下了光彩夺目的一页,可歌可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