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是一个民族和国家生存发展的前提条件。任何一个主权国家,都必须把维护国家安全置于生死存亡的重要地位。在 201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2015 年 7 月 1 日,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思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以下简称《国家安全法》)颁布并实施,将每年 4 月 15 日确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这既是积极应对各种国家安全风险挑战的现实需要,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2020 年 4 月 15 日,党中央和国务院提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2022 年 4 月15 日,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 8 周年之际,由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编写的《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纲要》,以“十个坚持”为基础谋篇布局,全面系统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总体国家安全观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大原则,是党和国家关于国家安全指导思想的集中体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把我们党对国家安全的认识提升到了新的高度和境界,是指导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理论体系下,国家安全就是一个国家所有国民、所有领域、所有方面、所有层级安全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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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的重要论述
总体国家安全观涵盖政治、军事、国土、经济、金融、文化、社会、科技、网络、粮食、生态、资源、核、海外利益、太空、深海、极地、生物、人工智能、数据等诸多领域,要求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加强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和全民国防教育,巩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
(1)政治安全。政治安全主要是指一个国家由政权、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为要素组成的政治体系,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威胁的状态,以及面对风险和挑战时能够及时有效防范、应对,从而确保国家良好政治秩序的能力。
(2)军事安全。军事安全指国家不受外部军事入侵和战争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这一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3)国土安全。国土安全涵盖领土、自然资源、基础设施等要素,核心是指领土完整、国家统一、边疆边境、海洋权益等不受侵犯或免受威胁的状态,以及持续保持这种状态的能力。
(4)经济安全。维护经济安全,核心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不动摇,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发展是硬道理,不断提高国家的经济整体实力、竞争力和抵御内外各种冲击与威胁的能力,重点防控好各种重大风险挑战,保护国家根本利益不受伤害。
(5)金融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的统一领导下,中国金融综合实力不断提升,金融改革开放蹄疾步稳,普惠绿色金融全面铺开,人民币国际化取得历史性突破,中国正在经历从金融大国到金融强国的身份转变,日益成为全球金融版图的重要一极。
(6)文化安全。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文化安全是指一国文化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7)社会安全。社会安全指防范、消除、控制直接威胁社会公共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治安、刑事、暴力恐怖事件以及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等,涉及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各个方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8)科技安全。科技安全包括科技自身安全和科技支撑保障相关领域安全,涵盖科技人才、设施设备、科技活动、科技成果、成果应用安全等方面,是支撑国家安全的重要力量和技术基础。
(9)网络安全。网络安全指通过采取必要措施,防范对网络的攻击、侵入、干扰、破坏和非法使用以及意外事故,使网络处于稳定可靠的运行状态,以及保障网络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的能力。
(10)粮食安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解决好十几亿人的吃饭问题作为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立足世情国情粮情,提出“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新粮食安全观,确立“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我国粮食生产能力不断增强,粮食流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粮食供给结构持续优化,国家粮食安全保障更加有力。
(11)生态安全。生态安全指一个国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态环境处于不受或少受破坏和威胁的状态,以及应对内外重大生态问题保障这一持续状态的能力。
(12)资源安全。资源安全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可以持续、稳定、充足和经济地获取所需自然资源及资源性产品的状态,以及维护这一安全状态的能力。
(13)核安全。核安全事关国家安危、人民健康、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及大国地位。核能的开发利用给人类带来新的动力,同时核能发展也伴生着核安全风险和挑战。
(14)海外利益安全。海外利益是指国家海外利益持续发展和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危险的状态。随着新一轮对外开放的全面推进,特别是“一带一路”建设加快实施,海外利益安全日益关乎我国整体发展利益和国家安全,维护海外利益安全成为一项重要任务。
(15)其他领域安全。除了上述安全,还包括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生物安全、人工智能安全、数据安全等领域安全。太空安全是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战略保障。深海作为未来战争的战略基点,成为各国明争暗斗的新焦点。极地作为未来战争的战略极点,成为多国争夺的新疆域。生物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新兴领域和战略领域。人工智能是推动数字化转型的关键技术,在助力我国推动产业升级、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数据是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浩瀚的数据海洋就如同工业社会的石油资源,蕴含着巨大的生产力和商机。
“总体国家安全观”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学习总体国家安全观时,既需要全面把握其丰富内容,也需要准确认识其基本特征。与西方国家的各类国家安全观相比,总体国家安全观具有人民性、总体性、兼容性、非传统性、实践性和开放性六个基本特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真正夯实国家安全的群众基础。”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内容非常丰富,但只有“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国家安全核心价值观,才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第一要义,是学习研究总体国家安全观时需要首先把握的基本内容和重要特征。在国家诞生后数千年人类文明史上,统治者把国家安全神圣化,神圣为上层的安全,神圣为庙堂的安全,神圣为统治者自己的安全,而且只有肉食者的上层才有国家安全的话语权。与此不同,在“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总体国家安全理论体系中,神圣的国家安全得以世俗化、民间化、平民化、人民化,使国家安全回归普通人的生活中,回归为每一个普通公民的安全,回归为每一个普通公民的生活安全,并使每一个公民都有不可剥夺的国家安全话语权!这种以人民安全、人民利益、人民安居乐业为最高价值取向的“人民安全观”,正是马克思主义的群众史观和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在国家安全领域的鲜明呈现,是中国共产党奉行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在国家安全领域的深入贯彻,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的具体落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一根本性制度在国家安全领域的生动体现。
总体国家安全观之所以用“总体”命名,就是要把一个国家涉及的不同领域、不同方面、不同层级的安全问题全部统合到这一全新理论中。在总体国家安全理论体系中,“国家安全”概念既不局限于领土、主权、政治、军事等传统安全领域,也没有作为隐蔽战线间谍情报工作的代名词,而是一个远远超越各方面传统安全问题的名副其实的总体性国家安全。总体国家安全观“既重视外部安全又重视内部安全,既重视国土安全又重视国民安全,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既重视发展问题又重视安全问题,既重视自身安全又重视共同安全”,这便使“国家安全”概念指涉对象成为是一个既包括外部安全也包括内部安全、既包括国土安全也包括国民安全、既包括传统安全也包括非传统安全、既包括发展又包括安全、既包括自身安全又包括共同安全的总体性概念,从而在概念上体现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总体性。
总体国家安全观是我国国家安全形势和整个人类社会发展到当今时代的必然产物,是为了应对日益复杂严峻的国家安全问题及国际安全问题而诞生的新型安全理论。但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丰富内容也不是突然成形的,而是在传承吸收人类文明史上古今中外各种优秀思想特别是优秀安全思想的基础上形成的,兼容并包了古今中外各种优秀思想。
首先,总体国家安全观继承了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充分体现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和群众立场。总体国家安全观强调国家安全“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强调“国家安全工作归根到底是保障人民利益”,正是马克思主义的群众史观和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在国家安全领域的鲜明呈现,是中国共产党奉行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在国家安全领域的贯彻落实。其次,总体国家安全观“以民为本”的思想观点,继承吸纳并发扬了我国数千年文明史上民本主义的传统。“以民为本”的民本主义在中国历史上源远流长。诞生于国家内忧外患不断、百姓生活水深火热之旧时代的中国共产党,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平民立场的同时,也继承发扬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民本思想,努力为人民群众争取平等的社会地位和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总体国家安全观强调国家安全工作要“以民为本”,无疑是对中国传统文化民本主义思想的继承、吸纳和弘扬。最后,总体国家安全观也吸纳了近代以来特别是冷战后期在西方出现的相关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还广泛吸纳、发挥和深化了冷战后期开始出现的“共同安全”“综合安全”“合作安全”等非传统安全理念,使其成为总体国家安全观丰富内容中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
总体国家安全观思维方式的非传统性,首先就表现在它把人民安全和人民利益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其次在于它从人民安全和人民利益这一国家安全的多元价值出发去定位国家安全的其他要素,分析影响和威胁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种因素,选择保障国家安全或国家安全治理的方式方法和措施手段。习近平总书记在论述总体国家安全观时强调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共同安全目标、综合安全内容、合作安全方式、可持续安全思路,以及后来陆续出现的“相对安全”“有效安全”“系统思维”等等概念,都从不同方面体现了总体国家安全观思维方式的非传统性。
总体国家安全观是对当前我国国家安全现实的反映,也是指导我国国家安全实践的科学理论。早在 2018 年 4 月召开的十九届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就总结指出:“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成立 4 年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按照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初步构建了国家安全体系主体框架,形成了国家安全理论体系,完善了国家安全战略体系,建立了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国家安全工作得到全面加强,牢牢掌握了维护国家安全的全局性主动。”
1993 年,我国就颁布了一部《国家安全法》。近年来,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我国总体性国家安全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总体性国家安全法治体系逐渐健全,总体性国家安全方略谋划得以确立、总体性国家安全治理进展显著,总体性国家安全教育成果突出。我国国家安全立法工作也在实践中迅速向前推进,《反恐怖主义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网络安全法》《国家情报法》《反间谍法实施细则》《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生物安全法》等一系列国家安全类法律法规不断出台,总体性国家安全法律体系逐渐成形,法治国家安全的局面初步成为现实。
总体国家安全观是在国际国内形势发生新变化、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国家安全面临众多新挑战的时代背景下,在充分吸纳古今中外相关优秀文化和安全思想、继承新中国历代领导集体治国理政经验的基础上,于 2014 年由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提出,标志着党和政府对国家安全的认识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但这绝不是国家安全认识的终点,而是国家安全认识的一个新起点。
总体国家安全观自提出以来,经历了工作指导和具体实践的反复运用,总体国家安全观在实践中不断优化,在重大安全问题中发展了内涵。在实践方面,基于当前我国政治经济社会有序发展的新形势,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提出完全顺应了当前中国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在此阶段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符合我国当前国家安全的需要,能够给我国国家安全治理实践提供指导,还可以从实践的角度出发去检验和探索新时代国家安全论断,具有创新性。在理论层面,总体国家安全观将国家安全思想作为一个体系并提出相应的体制机制建设,把从古至今发展历程中的国家安全思想及观念批判吸收并系统整合,其内涵丰富、体系完备,充分体现了我国国家安全思想的发展和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