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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调研活动

(一)项目启动

为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充分体现惠民之州法治文化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惠州市文明办作为条例草案的提出主体,联合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组织开展了广泛而深入的立法调研,进而为立法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实际上,由于立法调研时间紧、任务重,在立法中心与惠州市委宣传部正式签订《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协议》之前,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就已经先行在中共惠州市委宣传部的授意下着手开展立法调研,编写立法资料汇编等。2020年5月,成立了调研项目组,项目组于2020年5—6月,对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具体工作内容进行了多次调研。

(二)具体行动

2020年5月19日上午,在市委宣传部会议室召开了调研工作推进会,此次会议主要内容是初步了解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情况以及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2020年5月22日,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召开《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问卷修改会,调研小组和起草小组参加此次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针对调查问卷进行讨论修改,以便调查问卷能够把现实问题更好地反映出来。

2020年6月3日下午,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调研组到市委宣传部和惠州市市直部门进行立法调研座谈。会议主要围绕“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展开座谈调研,以熟悉情况、了解和掌握现状。惠州市委宣传部和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双方都表达了良好合作、共同推进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立法的意愿。

鉴于时间紧、任务重,在各县、区、部门调研安排中,分为三组同步进行。

2020年6月4日上午,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调研组仲恺小组到仲恺高新区人才服务大厦仲恺文明办进行调研座谈,会议围绕负责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体制,以汇报及问答形式进行,先由各部门代表简要汇报部门情况,再由立法调研项目组负责提问,仲恺高新区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详尽回答。

2020年6月4日上午,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调研组惠阳小组到惠阳区文明办进行调研座谈,会议围绕负责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体制,以汇报及问答形式进行,先由各部门代表简要汇报部门情况,再由立法调研项目组负责提问,惠阳区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详尽回答。

2020年6月4日上午,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调研组博罗小组到博罗县文明办进行调研座谈,会议围绕负责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体制,以汇报及问答形式进行,先由各部门代表简要汇报部门情况,再由立法调研项目组负责提问,博罗县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详尽回答。

2020年6月4日下午,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调研组大亚湾小组到大亚湾开发区文明办进行调研座谈,会议围绕负责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体制,以汇报及问答形式进行,先由各部门代表简要汇报部门情况,再由立法调研项目组负责提问,大亚湾开发区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详尽回答。

2020年6月5日下午,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调研组惠城区小组到惠城区人民政府文明办进行调研座谈,会议围绕负责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体制,以汇报及问答形式进行,先由各部门代表简要汇报部门情况,再由立法调研项目组负责提问,惠城区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详尽回答。

2020年6月5日下午,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调研组龙门小组到龙门县文明办进行调研座谈,会议围绕负责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体制,以汇报及问答形式进行,先由各部门代表简要汇报部门情况,再由立法调研项目组负责提问,龙门县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详尽回答。

2020年6月11日上午,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调研组惠东小组到惠东县文明办进行调研座谈,会议围绕负责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体制,以汇报及问答形式进行,先由各部门代表简要汇报部门情况,再由立法调研项目组负责提问,惠东县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详尽回答。

2020年6月18日,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召开“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问卷修改会,调研小组和起草小组参加此次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结合调研情况对调查问卷进行讨论修改,以便将调研中发现的现实问题更好地反映出来。

2020年6月24日至7月1日,“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问卷在惠州市文明网、惠州市西子湖畔、惠州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微信公众号等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进行问卷调查,市、县(区)文明办发动各方力量,征集市民真实想法,推动立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2022年2月开始,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收集整理由市文明办征集市直及各县(区)相关部门的调研补充材料,更新相关数据资料,推动立法工作与时俱进。 bmZ4zTEEF+cXMuFvY9gTUcSbSCxth5tjjHXzL/ssk6p9FMt2e9gsRIpqLPeEku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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