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着力加强海洋资源科学保护和集约节约利用,推动海洋经济转型升级,完善海洋灾害防御体系,为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海洋资源管控扎实有效。出台《上海市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实施方案》,修订《上海市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办法》。严格实施海岸线分类保护,实现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12%的约束性指标。严格审批项目用海,推进不动产登记和海域管理工作有序衔接,截至2020年底,共计审批项目用海55宗、确权用海面积5540公顷,征收海域使用金6.78亿元。下放浦东新区和临港新片区海域使用审批事项。开展海域海岛日常监管、用海项目动态监视监测、疑点疑区核查监测。持续开展海洋基础调查和专项调查,完成围填海现状调查,组织实施新一轮大陆海岸线修测,基本掌握重点海域空间资源情况、地形地貌变化和生态环境状况。建成市区两级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和上海市海岛综合管理平台并投入业务化运行。探索适宜本地特点的海洋生态修复保护技术,完成金山城市沙滩西侧、大金山岛、奉贤滨海、南汇东滩等区域生态综合整治修复工程,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初见成效。持续实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保护海洋生态。
海洋经济发展平稳有序。海洋生产总值从2015年的6759亿元到2019年首次突破万亿元,2020年达到9707亿元,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25.1%,占全国海洋生产总值的12.1%。基本形成了以临港和长兴岛双核引领,杭州湾北岸产业带、长江口南岸产业带、崇明生态旅游带协调发展,北外滩、张江等特色产业集聚的“两核三带多点”海洋产业布局。海洋先进制造业发展成效显著,23000TEU超大型集装箱船、大型液化天然气运输船等海洋产品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天鲸号”大型绞吸疏浚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荣获“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加强海洋经济顶层设计,推进上海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根据新华——波罗的海国际航运中心发展指数排名,2020年上海位列全球第三。浦东新区和崇明(长兴岛)分别获批全国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和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推进长三角海洋经济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沪苏浙两省一市多地海洋经济主管部门签署合作备忘录,五个涉海产业园区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完成上海市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形成全市涉海单位名录7494家。成功举办“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系列活动、“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海洋科普宣传等活动。
海洋灾害防御保障有力。成功抵御多个登陆本市、影响较大台风的侵袭,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平稳有序运行。制订《贯彻落实〈国家海洋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工作方案〉的实施方案》。落实《上海市处置海洋灾害专项应急预案》,完成海洋灾害观测预报、海洋事故监测评估等应急预案修订。持续开展重点海域、岸段和海岛观测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海洋观测能力。初步形成预报业务体系,推进精细化预警报能力建设,有效提升海洋预警报能力。完成芦潮港站、高桥站、石洞口站、金山嘴站4个代表站警戒潮位核定。完成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市区两级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组建市区两级海洋灾害信息员队伍,定期开展灾情统计与上报,完成重大海洋灾害调查与评估。开展海洋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和应急演练。在金山区设置了本市首个沿海警戒潮位现场标志物。
“十三五”期间海洋发展规划指标和重点任务基本完成,但对标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及服务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海洋产业发展能级尚需提升,协调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的抓手有待强化;海洋资源瓶颈约束日益突出,海洋生态保护和修复有待加强;海洋防灾减灾能力尚需提高,海洋灾害防御工作体系有待完善;“关注海洋”的意识还不强,“认知海洋、经略海洋”的综合管控能力有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