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省内外海洋领域高校和科研机构及科技企业的创新优势,开展一批重要海洋关键技术攻关、培养一批高水平海洋科技型管理及技术人才、打造一批海洋科技创新发展平台、实现一批高质量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全面提升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科技保障支撑能力。
集中优势力量联合开展海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争在深水、绿色、安全等海洋高新技术领域,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关键共性技术和先导性技术。坚持“补短板”和“锻长板”并重,强化海洋核心装备和关键技术的自主研发,提升产业链核心竞争力。加强海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海上可再生能源利用与转化、海洋工程、海洋食品加工、深海装备、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技术等领域创新,构建完整的技术开发体系,全面提升海洋资源可持续开发自主创新能力。
高技术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领域。重点开展大规格高性能海洋工程用钢、高技术船舶智能感知、自主决策及协同控制理论、智慧船总体设计、绿色船舶关键系统设计、智慧营运管理等关键技术研究。开发新型船舶材料、高端腐蚀防护装备,研制智能船舶、极地科考破冰船、液化天然气产业链装备、新兴海洋工程装备、海洋应急搜救设备等。
海洋能源领域。突破漂浮式风力机发电及海上制氢技术瓶颈,加强深海可燃冰开采与利用、海洋新型矿产资源开发等关键技术和成套装备研制。开发海洋能高效转换新技术及装备,推动其在海岛供电等领域的示范应用。突破海洋油气管道实时检测、高效防堵和解堵等关键技术。开展海洋天然气水合物多气合采技术与工艺研究,开发天然气水合物勘探、钻采、储运及环境保护技术与装备。
深远海领域。开展深远海探测和开发技术研究,完善深远海和极地观测系统,进一步提升深海运载、探测装备谱系化和配套能力,带动深海装备产业发展。开展水下机器人作业、收放、协作关键技术攻关,研发智能水下传感器、新型能源系统、载人潜水器控制系统等,研制自主遥控水下机器人、新概念及特种水下机器人等。
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领域。开展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开发高效节能(低成本)的海水淡化技术,开展海水淡化与盐化工、盐业相结合的海洋化学资源综合利用研究及应用示范。
海洋渔业领域。开展重要水生生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技术、标准化规模化水产健康养殖技术、渔业资源监测与增殖技术、远洋渔业资源捕捞关键技术与装备、水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等技术突破和应用推广。突破优良种质创制、绿色标准化养殖、资源养护利用、生境保护修复、病害预警防治等关键技术,集成和创新生态农牧化水产养殖新模式和技术体系。
依托企业和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海洋产业创新技术联盟,推进海洋科技协同创新平台建设。搭建以政府为主导、多方参与的海洋科技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基础性、应用性、共享性、多样性的技术支撑和服务,推动海洋科技资源的开放共享。面向海洋前沿科学、基础科学、工程科学及前沿交叉领域,布局建设一批省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鼓励省级创新平台创建国家级平台。支持海洋科技型企业与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建立技术研发中心、产业研究院、中试基地等新型研发机构。完善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加大对科技创新财政支持力度,健全主动布局支持与事后奖励补助相结合的财政支持模式。结合海洋科技重点需求、国际科技合作总体布局,支持海外联合研究中心(实验室)建设,开展海洋与气候变化研究及预测评估合作。实施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行动,推动企业设立一批国家级研发机构、海外研发机构,大力引进跨国公司研发总部或区域性研发中心落户辽宁,培育高新技术海洋众创空间。
海岸和近海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海洋装备用金属材料及其应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海洋食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辽宁省水下机器人重点实验室、辽宁省天然气水合物重点实验室、辽宁省海水淡化重点实验室等、辽宁省远海渔业专业技术创新中心、辽宁省极地海洋专业技术创新中心等省级创新平台。
积极推进“政产学研用金”合作模式,深化科研成果的转化和落地,加快建设一批海洋产业技术转化中心、推广中心和孵化基地,探索建立从实验研究、中试到生产的全过程海洋科技创新融资模式和海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和技术产权交易中心,加快完善转移转化支撑服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深化涉海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依法依规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机制,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规定兼职或离岗创办科技创新型企业。充分发挥驻辽涉海科研院所和高校创新资源优势和创新引擎作用,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性后补助政策,鼓励引导企业吸纳先进适用技术,推动更多海洋科研成果在省内落地转化。开展海洋科技成果路演推广活动,搭建企业、投资机构与高校院所对接平台,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渠道。完善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市场机制,推进海洋科技服务专业机构培育与发展。
大力发展海洋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建设未来海洋科技学院,支持高校增设海洋类学科、实施高层次海洋科技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推动相关院校海洋学科“双一流”建设。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人才培养。推动建立并完善海洋科技教育合作机制和海洋科技论坛,联合举办各类海洋教育培训班,开展涉海职业培训合作、涉海资格互认。制定重点海洋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目录指南,实施“兴辽英才计划”,引进培养一批中青年海洋科技创新骨干,打造形成一支海洋领域领军型、开创型科学家和工程师人才队伍。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改进科技评价体系,完善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机制。构建动态管理的科技人才选拔使用机制,破除限制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体制壁垒和政策障碍,促进人才在高校、科研单位和企业间合理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