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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构建富有活力的海洋科技创新体系

坚持创新核心地位,深入实施科技兴海战略,大力发展海洋高新技术,加强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各类科技资源向海洋产业集聚,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海洋科技创新体系。

(一)优化海洋科技资源配置

强化海洋科技创新力量整合。统筹省内外优势资源力量,加强涉海重大创新平台和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在秦皇岛、唐山、沧州设立涉海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海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提升全省海洋科技研发能力。支持国家涉海科研院所、涉海央企和涉海民营领军企业来冀合作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试验平台、新型中试和产业化基地,开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共性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应用。鼓励沿海开发区规划建设专业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涉海众创空间,打造各具特色的海洋科技创新高地。

推进海洋科技创新要素一体化配置。实施引陆下海工程,推动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等创新技术和成果应用于海洋资源保护开发。强化重大科技研发项目、资金和人才等一体化配置,增强陆海协同创新能力。深入实施“人才强冀工程”“巨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引进、培养面向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前沿的科学家、工程师和创新团队。开辟内陆人才向海快速通道,健全海洋人才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提升海洋科技人才创新积极性。支持省内高校优化专业设置,鼓励引进海洋类高层次人才,加快海洋相关学科发展,提升海洋人才学历教育层次。鼓励省内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开展海洋相关在职教育和行业培训。

(二)开展核心关键海洋技术攻关

组织开展重大海洋科技攻关。强化海洋核心装备和关键技术自主研发,聚焦海水淡化、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工程装备、海洋化工、海洋新能源等开展攻关,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领先的海洋创新成果,带动相关上下游企业加速集聚、加快发展。聚焦海洋防灾减灾、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资源优化配置、海洋信息化、蓝色碳汇等领域,开展海洋灾害预警报、海洋环境容量、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系统修复、海域空间资源利用、海洋环境立体监测、海洋大数据分析、蓝碳增汇等关键技术研究。

加强海洋基础性、战略性技术储备。鼓励省内高校、涉海科研院所发挥学科优势,开展海洋物理学、海洋化学、海洋生物学、海洋地质学等基础科学研究。加大原始创新投入,聚焦海洋先进装备、生物技术、生命健康、清洁能源、新材料开发、蓝碳等科技前沿,实施科技专项,部署前沿性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构建面向未来发展的战略性技术储备优势。

加快海洋应用技术研发推广。推进超疏海水功能涂层的制备方法、处理工艺研究,研发低成本、可循环使用、可回收污油的高性能吸油材料,提升海洋环境治理技术装备水平。重点开展渤海湾陆源入海污染物监控、海洋卫星遥感监测、近海多参数全水深剖面观测、海底观测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开发海洋生态灾害多源遥感监测预警技术及关键陆源入海污染物智能监控预警平台,提升渤海湾近海生态监测预警能力。开展浓海水制盐用单价离子选择性交换膜制备技术研发,推动海水淡化制盐交换膜规模化生产工艺国产化。

提高海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以海洋生物科技、海水淡化科技为引领,逐步构建市场导向的海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打通创新与产业化应用之间的通道。加强海洋技术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与经营管理制度建设。支持社会资本组建技术推广中介组织。鼓励科技中介机构开展与海洋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的技术交流、技术评估、技术转让等活动。鼓励海洋勘测设计、海域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专业化服务,推动海洋产业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

(三)支持创新型涉海企业发展

培育壮大创新型涉海企业。加大涉海高新技术企业支持力度,扶持发展一批创新能力强的涉海龙头企业。支持传统涉海企业围绕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等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大力培育细分市场占有率高、掌握核心关键技术的专精特新涉海中小企业。

提升涉海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发挥企业在海洋科技创新、研发投入、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加快海洋科技、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向涉海企业集聚。深入推进产学研合作、校企合作,支持涉海企业牵头组建海洋科研团队,承担国家、省重大海洋科技项目。加大科技、金融等支持涉海企业创新力度,激发涉海企业创新活力。 gjtRcfIdKFx5d4RWNDqq2r9ZtyV34hDjCninRkXtfIOkux9vUK685H498hWjnhg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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