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强化政府层面的组织推动,将海洋经济发展纳入天津总体发展战略,成立由市领导同志牵头的海洋经济发展领导小组,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强化各涉海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发挥涉海企业主导作用,推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推动海水淡化、海洋装备、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等领域产业联盟建设,增强行业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和产业合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现代海洋城市。

(二)实施项目带动

提升重大项目对延伸海洋产业链、促进海洋产业集聚发展的支撑带动作用,加强全链条招商引资工作,瞄准世界海洋产业新业态及领跑团队、顶尖人才、最新技术、高端产品,盯紧国内外龙头企业,开展专业化、点对点的以企招商、产业链招商,吸引知名海洋企业总部落户。建立海洋经济发展重点项目库,加强项目实施动态跟踪管理,确保《规划》任务顺利实施。

(三)引导多元投入

强化财税政策支持。加大对新兴海洋产业和优势海洋产业的发展支持力度,围绕海水淡化等重点产业,落实好国家支持政策,研究出台地方鼓励举措。优化财政资金引导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支持海洋经济发展。加大对海洋经济发展、涉海公共基础设施投入力度,争取中央资金支持。采取多种方式,支持科技投入和科技成果转化。

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加强与国内外金融机构合作,研究设立海洋产业基金,重点引育海洋装备和海水淡化龙头企业,营造区域产业生态。鼓励和促进社会资本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中的使用者付费等方式参与涉海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涉海企业上市、发行债券,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创新“现代化供应链金融”模式,拓宽融资业务领域。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降低贷款门槛和信贷成本、简化审批流程,加大对海洋经济重点产业园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大创新平台的信贷资金投放力度。

(四)健全实施机制

建立《规划》实施机制,落实实施责任,提高实施效能。完善规划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及时研究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调整和完善建议。健全完善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体系,拓展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节点,推进海洋经济数据共享,加强跟踪分析与评估,定期通报海洋经济发展情况。

(五)推进全民参与

加强海洋国土、海洋经济的宣传教育,把海洋意识融入国民教育和干部培训教育,推进中小学海洋文化意识教育,实现海洋知识“进校园、进课堂”。加强《规划》实施的社会监督,及时公布实施进展情况,让社会公众参与《规划》实施。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海洋经济与涉海产业发展宣传展示,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海洋经济建设的良好氛围。

《天津市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高频词图 JlcS8UXwJOFhg+aFJYSpWqhK1DmuzJolmwOyw1oKMca+eX3sq/RNoM6WwKmZPt8m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